这里能搜索到更多你想要的范文→
当前位置:好范文网 > 个人文档 > 常用文书 >

泰康人寿理赔申请书(精品多篇)

发布时间:2023-10-08 20:00:16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说明】泰康人寿理赔申请书(精品多篇)为好范文网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泰康人寿理赔申请书(精品多篇)

理赔申请书 篇一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我叫______,男,身份证号码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____县____镇____村五组村民,是____中学九年级学生______(男,身份证号码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父亲,被保险人______在______医院被确诊患____________病,经多方医治无效,于________年__月____日死亡。

今委托被保险人______的母亲______,女,系____县______镇______村五组村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办理被保险人______的保险理赔事宜,特提出理赔申请,望予以接纳办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理赔申请书 篇二

赔偿请求人:__县城关农村信用合作社。

住所:__县人民路东段。电话: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赵__。性别:男。职务:社主任。

赔偿义务机关名称:__县国家税务局。

地址:__县人民路东段。法定代表人姓名:李__,职务:局长。

赔偿请求的具体内容:

1、依法返还强制扣缴的税款及罚款55000元;

2、依法赔偿申请人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孳生的。利息。

申请赔偿的事实根据和理由:

贵局20__年6月22日做出[20__]_国税处字第012号税务处理决定书,并于20__年11月24日强制扣缴入库所得税税款32917.19元、罚款22082.81元,共计55000元。申请人不服该具体行政行为,20__年12月11日向___市国家税务局依法提起行政复议,该局审理后于20__年2月11日做出了_国税复决字[20__]第3号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__县国税局于20__年6月22日做出的20__]_国税处字第012号税务处理决定书,退还所扣交该社的所得税税款32917.19元和罚款22082.81元,合计55000元。”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__年5月1日实施)第51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4条、第6条和第28条的规定,提出赔偿请求,请贵局依法予以赔偿。

此致

敬礼!

_____________县国家税务局

_____________县城关农村信用合作社

___年___月___日

保险理赔申请书 篇三

被申请人:施xx,女,彝族,19xx年12月25日生,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人,住漾濞县漾江镇普坪村二郎坡社,农民,身份证号xxxxxxxx。

请求事项:请求强制被申请人赔偿给申请人因xxx死亡产生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抚养费等共计80000.00元。

申请执行依据:

漾濞县人民法院(20xx)漾法民初字第xx号民事调解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xxx生命权纠纷一案,经漾濞县人民法院20xx年5月21日开庭审理,案件受理过程中,法庭对双方成功调解,遂于当天作出(20xx)漾法民初字第xx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第二条明确约定被申请人赔偿给申请人因xxx死亡产生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抚养费等共计80000.00元,此款限于20xx年6月21日之前一次付清。

目前,该(20xx)漾法民初字第xx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期限已经过去近一个月,但被申请人未履行调解书中规定应尽的义务。为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

20xx年07月18日

保险理赔申请书 篇四

法定代表人王XX,该社主任。

被申请人河南省XX县国家税务局。住所地:XX县人民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李XX,该局局长。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税收处理决定书》和扣缴税款的行政强制措施;

2、退还扣缴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河南省XX县国家税务局下属单位河南省XX县税务稽查局于20xx年6月22日作出了宝国税处字第012号《税收处理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20xx年11月24日,河南省XX县税务稽查局通过中国农业银行XX县支行扣划申请人税款32917.19元、滞纳金22082.81元。

1、处理决定书程序违法。被申请人对申请人20xx年度纳税情况检查后,在没有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情况下,就作出处理决定书,非法剥夺了申请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申请人是在联社看到该决定书的,该决定书没有依法向申请人送达,剥夺了申请人法定的行政复议权和起诉权,严重违反了法定程序。

2、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申请人20xx年12月底各项贷款余额为38759822.84元,减去待处理抵贷资产345585.00元为38414237.84元,依财商字(1998)302号文规定,按1%的比例可提384142.38元,减去上年底呆帐准备金余额271143.31元,20xx年度应提为112999.07元,实提154420.00元,多提41420.93元,税前已自行调整54670.94元,实际少提13250.01元,而不是决定书认定的多提99749.06元,决定书所写的'70612.78元(后来经联社据理据法辩解,重新核定为65834.38元,但没有变更税务文书),没有任何事实根据,不应当补缴税款32917.19元,更不应该缴纳所谓的滞纳金22082.81元。

3、扣缴行政强制措施行为违法。被申请人没有依法向申请人送达《催缴税款通知书》或者《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在《税收通用缴款书》规定限缴日期到期之前,在扣缴手续不完备、《税收处理决定书》、《扣缴税款通知书》和《税收通用缴款书》三者所列款项不一致的情况下,直接从申请人开户行扣划,不符合法律关于扣缴税款的程序规定。

4、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违法。《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是指税务局、税务分局和税务所,不包括税务稽查局,虽然税务总局确认税务稽查局有行政执法资格,但法律法规却没有授予税务稽查局行政处罚权,以稽查局名义直接作出《税收处理决定书》,是明显的行政越权行为。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处理决定违反法定程序,认定事实不清,扣缴行政强制措施依据违法、程序违法,超越法定授权,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复议申请,请贵局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纠正被申请人的错误处理决定和行政强制措施,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河南省XX市国家税务局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你也可以在好范文网搜索更多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其他泰康人寿理赔申请书(精品多篇)范文。

word该篇DOC格式泰康人寿理赔申请书(精品多篇)范文,共有2787个字。好范文网为全国范文类知名网站,下载本文稍作修改便可使用,即刻完成写稿任务。立即下载:
泰康人寿理赔申请书(精品多篇)下载
泰康人寿理赔申请书(精品多篇).doc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编辑和打印
编辑推荐: 星级推荐 星级推荐 星级推荐 星级推荐 星级推荐
下载该Word文档
好范文在线客服
  • 问题咨询 QQ
  • 投诉建议 QQ
  • 常见帮助 QQ
  • 1305785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