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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看台湾问题(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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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看台湾问题(精品多篇)

从地缘政治看台湾问题 篇一

从地缘政治看台湾问题

台湾在整个亚太地缘政治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台湾问题不仅是中国的主权问题,也是中国的海权以及保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而台湾还与日本实现政治大国、军事大国和美国控制亚太格局有着非比寻常的关系。首先。台湾于中国可谓具有生死攸关的意义。

台湾东临太平洋,东北邻琉球群岛,相隔约600公里;南界巴士海峡,与菲律宾相隔约300公里;西隔台湾海峡与福建相望。台湾是亚洲六大陆的的前卫,西太平洋的桥头堡。而台湾海峡是欧亚航线必经的通道,也是东南亚和东北亚之间航空及海运的必经之地。台湾是中国守卫大陆内地的前哨,也是中国面向太平洋的门户,意义可谓生死攸关。

从地图上很容易看出,从日本到东盟,中国基本上处于美国岛链战略包围中,中国的活动区域受到严重的限制。而东南沿海一带是我国经济的黄金地带,最发达的工业基地也基本在此范围内。中国要想突破美国的岛链限制,保护沿海发达地区的经济的发展,必须在太平洋地区找到一个安全的入海口,而台湾是中国面向太平洋最便捷的门户,是实现其海权利益的东海前沿基地。“统一台湾,中国北可遏制日本军事对中国东北再次觊觎的可能,南可与海南省一道对中国南沙主权诸岛屿形成巨大的钳型保护,并由此对通过马六甲海峡的中国海运安全产生有效的保障;西可扩展中国东南安全空间,对中国东南沿海黄金经济带形成前锋拱卫。”中国军队就可以东出太平洋扩大海防纵深,从而更好地保护大陆沿海和内地的安全。如果台湾不统一,中国是一个连小国都敢来取一勺饮的受遏制的大国。“台独”一旦得逞,南沙就会不保,中国原本就不太乐观的海权就将受到毁灭性打击。中国通往欧洲的航线将受到阻截,且失去南沙丰富的海洋空间和资源,而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处于前沿地带的东南沿海地区,就将失去保护屏障,直接受到日本和美国的威胁。到那时中国就相当于一个内陆国家。中国将丧失大国地位,其安全权和发展权乃至生存权将受到致命性打击。台湾于中国的地缘政治意义,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台湾问题意味着中国对延续百年的海权地缘政治的根本挑战,无论如何中国非得统一台湾,这关乎一个历史大国的信誉、生存以及发展。同样,台湾对于延伸日本的安全空间也具有重要意义。

纵观历史,日本一直在谋求政治大国和军事大国的地位,冲破雅尔塔体系的束缚。而日本是一个岛国,资源贫乏,市场狭小,缺乏发展的地缘政治空间。“日本的地缘政治条件四面掣肘,极其脆弱。在北方,俄国人踩着“北方四岛”后尾。南方还有美国在冲绳岛牵着日本的缰绳。中间还有亚洲国家不断的敲打日本右翼们的脊梁骨。”根据马汉的理论,要控制海洋,必须控制海上交通线;而控制海上交通线,就必须控制关键的海上据点。所以日本要发展,必须在海洋空间上大作文章,占领更多的岛屿,从而利用《国际海洋法公约》,以获取岛屿周围半径200海里海洋资源和海洋权益。

日本有难以割舍的台湾情节,早在甲午战争时就侵占过台湾,而且台海地区是日本能源渠道的咽喉地带,台湾对于延伸日本的安全空间有重要意义。拥有台湾,日本可以控制太平洋到印度洋再到欧洲最便捷的马六甲海峡通道,日本岛屿和台湾岛形成弧形岛链对中国进行遏制,阻挠中国向东、向南发展,而俄罗斯也将被限制在亚洲北部发展,那么日本在亚洲就可以雄霸一方,甚至可以在亚太地区和美国相抗衡,到时日本就可以称得上真正意义上的大国了。

这就是日本为什么一直盯着台湾不放的原因了。而台湾问题上,钓鱼岛就是关键了。拥有钓鱼岛,也就拥有了钓鱼岛周围半径为200海里的庞大海域以及周围海域内的石油、天然气、矿产等重要资源,及其领海、领空的交通、运输权和未来潜在的资源。那么根据《国际海洋公约》关于“主权国家以200海里内的海域为其经济专属区”的条款,日本就可以利用钓鱼岛来和中国争夺台湾了。

“台独”分子就是明白这些,才想寻求日本的帮助,日本也想通过“台独”分子牵制中国,他们有着共同的利益关系,旨在建立一个“台日同盟”。

另外,台湾问题的最终结果也将影响到美国利益。

从中美建交前的美国第七舰队封锁台湾海峡到建交后发表《联合公报》,从美国一面承认“一个中国”的事实到一面又对台军售,可以看出对于中国台湾问题,美国既不希望中国统一台湾,又不希望台湾独立。

美国对中国设置的岛链限制,台湾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只要台湾不统一,台湾当局继续走“亲美路线”,美国就可以控制中国的制海权,截断中国向南发展的道路,阻止中国在亚太地区的影响扩大,防止所谓的“中国威胁”产生。,台海统一是东亚地缘政治格局的重大变化。地缘政治的变化将触及到美国的利益。那么美国是不是愿意台湾独立呢?事实告诉我们不是。美国至少在形式上是承认台湾属于中国的。如果台湾独立,日本和台湾必将走到一起,结成“同盟关系”,中国将会受到前所未有的限制。前面说过这样最大的受益者是日本,到时美国将难以控制亚太地区的局面。美国不会把台湾给日本,当年正是因为日本在甲午战争后拿走了台湾,才有后来日本法西斯的崛起和珍珠港事件。“如果中国垮下去,亚洲就出现了一个大的政治黑洞,印度、日本就会起来,俄罗斯力量就会南下,美国就无法收拾局面。”且美国如果以武力支持台湾独立,中国将会进行殊死抵抗,中国可不是科索沃、阿富汗和伊拉克,美国将不再是像现在这样陷入战争泥潭不可自拔这么简单。所以美国最希望中国台湾维持现状,这是美国最大的利益选择。现状不变,美国可以依靠台湾牵制中国,同时和台湾进行军事贸易获取巨大的经济利润,遏制住日本通往能源基地航线的咽喉部位,从而控制整个亚太地区。

因此,从全球视野来看,台湾问题是一个地缘政治问题。中国希望和平统一台湾,而且必须统一台湾绝对不能让”台独”发生。日本却要为了限制中国,谋求大国地位,发展地缘空间,与中国争夺台湾。而美国则希望维持现状不变,以台独牵制中国,巩固岛链限制计划,北还可控制日本发展。台湾问题关乎整个亚太地区的地缘政治格局,决不仅仅是一个岛屿的归属问题。

对台湾问题的理解与看法 篇二

对台湾问题的理解与看法 14计本非 张鸿力 1408170126

万众瞩目的蔡英文520就职演说终于出炉,全球华人关注着讲稿中涉及两岸关系的部分,焦点集中在蔡英文承不承认“九二共识”。现在答案已出:蔡英文依旧回避“九二共识”,只说尊重 “九二会谈”的历史事实。虽然蔡英文这回似乎有点逐条逐句的斟酌,看似是努力要朝大陆方面最能接受的底线边缘走,但是不承认九二共识就是死胡同。大陆方面当天迅速回应,明确否定了蔡英文。那么,蔡英文后的台湾问题是否会就此恶化下去呢。

首先,什么是台湾问题?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历史遗留问题,纯属是我国的内政。是当年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集团从中国大陆败退台湾,至今所衍生的一系列主权或领土问题。台湾问题是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民族尊严、反对外来干涉的问题。因为美国政府一直凭借着《与台湾关系发》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和干涉中国内政,阻挠台湾与中国大陆的统一。台湾问题的本质是分裂与反分裂、“台独”与反“台独”的斗争,焦点是一个中国与“两个中国”的斗争。中国及全体人民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坚决反对各种分裂势力和分裂活动。

其次,大陆对台湾的政策是什么?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大陆的对台政策,一方面提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主张,另一方面不作“放弃使用武力”的承诺。这一政策实际上是由“软”、“硬”两手构成的。“软”的一手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希望通过善意的召唤、优惠的政策、不断扩大的两岸交流,以及先期回归的香港和澳门的示范效应,使台湾当局最终接受大陆的主张。“硬”的一手则是通过“不放弃使用武力”震慑台湾当局,使其不敢搞台独,并阻止西方反华势力插手台湾事务,从而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赢得所需要的时间,创造必要的条件。这一政策实施以来,两岸经济、文化和社会各方面的交流不断扩大,对促进双方的经济文化发展,双方居民间的相互了解,以及维护大陆周边国际环境的稳定,都起了积极的作用。

长此以往,中央和大陆人民势必无法接受。一方要统一,一方要维持实施独立,平衡必然打破。因此结论是台湾问题不能和平解决,至少不可能完全不依靠武力。观察中央会发现,中央只有对目标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时才会出手,且要求干净利落。窃以为,目前中央的态度只不过是在维持稳定,即保证目前局势不发生质变,保持现状,等待中国实力超过美国。我想中央对台湾问题应该是这样的想法,解决台湾问题,问题不在台湾,在美国。所以,任何对台湾政策都只是辅助,保持中国可接受的状态。当中国的实力在西太平洋压倒性的超越美国时,台湾问题的主要问题,这个国际因素就消除了,之后台湾问题迎刃而解。到时台湾人到时面对两个选择一是光荣投入祖国怀抱,二是事业而死。而结果都是台湾重新为中央实际控制。因为中国已经有完全的能力阻止外部势力干预。二是外部势力也已经明白没有力量干预台湾海峡。我相信,当中国实力超越美国及其亚洲盟国之时,美国等国看待台湾问题的眼光立场也会变。之前中国力量弱时,台湾是一张牌,中国力量强时,台湾再窝在手里可能就是炸药了。当一场注定失败的争夺,摆在美国面前时,它会搅和进来吗。所以我的台湾问题是一个中国力量程度的问题,当中国力量达到了的时候,台湾不论意愿如何,民意如何,都逃不出哪一个结果。根据估计中国在西太平洋这一地区的实力会在二十年内超越超越美国 台湾问题当会在二十年内解决。

我对台湾问题的一些看法 篇三

还记得余光中老先生的那首《乡愁》吗?“。.。.。.。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母亲在那头。”这首耳熟而详的诗歌不知道出了多少华夏儿女期盼祖国早日统一的心声。

然而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大业却任重而道远。尽管台湾近在咫尺,只隔一湾浅浅的浅浅的海峡,纵使万般风情,含情脉脉,台湾还是立即回归祖国的怀抱。总是因为这种或那种原因,致使台湾迄今还与大陆分离状态。综观中国近代史,我们眼中总是包含着血与泪。那是一部被侵略、被宰割、被凌辱的历史,也是我们伟大的中国人为争取民族独立,国家主权、领土完整而英勇奋斗的历史我们当然希望把台湾早日统一起来,但我们也知道台湾问题又不是一早一夕就能解决得了的,可台湾问题一天得不到完美的解决,中华民族所蒙受的创伤就一天不能愈合,中华儿女为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斗争也一天不会结束。因此解决台湾问题,实现中国完全统一,已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不过我们的政府所进行不懈的奋斗,我们也是有目共睹的。1979年后,我们政府更是以极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以“一国两制”的方式实现和平统一。自1987年底以来,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有了突破性的发展。但是,90年代以来,台湾当局领导人李登辉逐步背弃一个中国原则,极力搞台独,企图把台湾从中国分离出去,这种卑劣的行径是每一个爱国的华夏儿女所不齿的!他严重损害了两岸和平统一的基础,危害了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整个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也危害了亚洲太平洋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根据历史考证,在远古的时候,台湾就是中国的一部分,而且紧密相连,由于后来地壳运动的原由,台湾慢慢与大陆之间出现一道海峡,台湾才变成四面环海的大陆岛。尽管物是人非,朝代变迁,但对台湾的管理却一天都没有松弛过。虽在甲午中日战争后,台湾一度被日本人侵占,在1949年,国民政府败局已定,逃至台湾,因种种原因,台湾问题就这样被搁浅了,一直没得到有效地解决!

台湾问题至今没解决,并不代表我们的政府放手台湾。相反,我们会更加努力,以积极的心态争取台湾的和平统一。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统一,是全体中国人民一项庄严而有神圣的使命。一直以来,我们的政府始终贯彻这一战略方针。

事实上,为了推动两岸关系的良好的发展,让台湾同胞看到我们政府的诚意,我们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相应有力的举措。两岸关系得到了很大的缓和。比如,我们政府采取积极的态度,鼓励发展两岸在诸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并推动直接“三通”,还专门成立得到政府授权的民间团体“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同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建立联系,积极维护两岸人民的合法权益。推动两岸关系发展。我们的努力真的很欣慰,得到了众多台湾同胞的理解与支持,广大台湾同胞也为此做出了很好的回应。台湾当局近年来也相应调整了对大陆的政策。诸如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逐步放宽对两岸民间交流的权限,扩大间接贸易。开放间接投资,简化两岸同胞通话,通邮,通汇的手续。再加上08年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对大陆的访问以及大陆海协会赴台北与台湾海基会的会谈,是两岸关系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更可欣可慰的是,在汶川大地震的时候,台湾同胞以各种方式给灾区同胞深切的关怀和无私的帮助。同样台湾突遭特大台风灾侵袭时,大陆人民也及时向台湾同胞伸出了援助之手。这足以体现两岸同胞血浓于水的骨肉情。

但我们也深深感受到,尽管目前两岸关系出现了一定的缓和,但前景仍令人堪忧。同样存在种种严重阻碍两岸关系进一步发展和国家统一的阻力。

首先,台独势力依旧猖獗。就拿早期的李登辉说吧。在中台定位上,从“一个中国,两个对等政治实体”走上“两个中国”、“一中一台”。1995年以后,李登辉的分裂行动进一步升级,公开挑战一个中国的原则。其最为恶劣的表演主是分裂祖国的访美活动,大肆向国际社会兜售所谓“中华民国在台湾”,企图仗外国之势,行分裂祖国之实。在民进党的压力下,李登辉的大陆政策几经调整,出现了“民进党化”的倾向。1999年5月李登辉出版《台湾的主张》一张,公开鼓吹肢解中国。事隔不久,又抛出“两国论”,说大陆与台湾的关系“是国与国的关系,至少是特殊的国与国的关系”,公开鼓吹“两个中国”的分裂言论。近年来,台湾岛内台独活动日形嚣张,无疑给两岸关系的发展和国家的统一带来不少的阻力;但现在国民党当政的马英九就表示不独不统。所以国民党也是没那么容易就将台湾归还给大陆的。

其次,外部势力的蓄意干涉。长期以来,美国和日本为了各自的目的插手台湾问题,干涉中国内政。美国从其国家利益和全球战略尤其是亚太战略考量,一直把台湾视为控制亚洲的战略要塞。就拿美国来说,它妄图西化、分化中国,鼓吹所谓台湾“民主化”的成果及“人权”等理念,对中国施加压力,并试图以台湾作为其对大陆实施和平演变战略的基地。与此同时,美国亲台势力仍不遗余力地鼓吹台独言论,煽动台独,给岛内外的台独势力以极大的支持,使形形色色的台独组织有恃无恐,更加肆无忌惮地开展活动。企图那台湾做筹码来挟持中国,已达到矮化中国,是我国经济迟滞发展。

尽管形势不容乐观,但住过统一大业是不容妥协的。因为台湾已不是简单的中国内政问题,也不只是又关乎中华民族荣辱的问题,而是关系到中国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所以统一祖国主权势在必行,而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做到:

第一,稳定国内政局及周边环境,做好随时武力收台的准备。在国内,大力加强军队建设,快速提升军事实力。只有当中国的军事实力强大到足以制服台独时,态度才有可能避免。必要时我们只好武力解决政权了。

第二:始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能台独势力纵横下去,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家的核心利益,反对台独势力,两岸和平发展才会渐行渐好。总之,我们支持一切有利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的事,坚决反对破坏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祖国统一的事。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我们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将台湾从中国领土中分出去。

那么将来大陆和台湾的关系将会怎么样呢?这个可能会众说纷纭,但我始终坚信一点,台湾不仅昨天归属于中国,它的明天也将会回归到祖国的怀抱。收复台湾是迟早的事,终不过我觉得我们的政府要权衡好两方面问题。第一:手段问题,如果台湾仍一意孤行,非弄得鱼死网破的话,我们的政府决不会纵容,那是我觉得动用武力是非常有必要的了,但如果台湾还处于徘徊,我们我们也不会轻易动用武器的。因为我们是一家人,血浓于水,不管结果怎么样,都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还有我们的经济刚步入正轨,一切都还有待于发展与提高,如果交战,难免美国,日本不会插手进来,世界大战会不会卷土重来我不能肯定,但这绝对这一定会影响我国经济的发展,对东亚地区的稳定造成不小的冲击力;还有就是时间问题,我觉得关于台湾问题还是顺其自然的好,俗话说:“欲速则不达”,总之,对待台湾问题,我们要深思熟虑,三思而后行。我们和台湾同胞血脉相连,我们都渴望拥有一个美好和谐稳定的家园。因此促进台湾回归祖国怀抱,实现两岸经济共同发展,是两岸繁荣发展,是两岸共同的心声。我们有理由相信我们伟大的祖国,我们强大的政府会给我们海峡两岸同胞一份满意的答卷,而中国最终也会实现完全的统一,拥有一个美满的结局!

从国际法看中美撞机事件 篇四

秦旭东

2001年4月1日,美国一架ep-3军用侦察机在中国东南近海海域(位于中国经济专属区内)上

空进行侦察飞行,中国两架军用飞机随即起飞对美机活动进行跟踪和监视。飞行中,美机同中

方一架飞机相撞,中方飞机坠毁,飞行员身亡。撞击事件在中美两国之间引起了一场外交争端,在中国国内乃至国际社会引起巨大反响。本文将将从国际法的角度,对这一事件进行分析,谈谈自己的一些粗浅看法。一

美机的飞行位于中国海南岛东南104四公里左右处的近海上空,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

约》的规定,该空域属于专属经济区上覆空域。中国已经签署该公约,并进行了相关的国内立

法[#1#1996年5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了《联合国海洋法公 约》,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98年6月26日通过《中华人 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因此,美机实际上是在中国专属经济区上覆空域飞行。当然,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虽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已经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接受[#2

#至*年世界上已经有*个国家加入了该公约],在国际上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但是时至 今日美国尚未加入该公约。对此,是否可以认为美国不受该公约约束、不承认中国对其专属经

济区的权利呢?一般来说,作为国际法渊源之一的条约只对缔约当事国产生效力,但这不是绝

对的,在某些情况下条约对第三国以产生法律效果。一是条约的规定形成了国际习惯法规则[

#3#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应当认为第三国的权利义务的根据是国际习惯法而不是条约],二是条约为第三国规定了权利或义务,经第三国书面明示接受或者默示接受(设定义务须经书

面明示接受),三是《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6)款之规定通常被理解为对非联合国会员国 也有效。[4参见《国际法》,王铁崖主编,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p428]根据1 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三十五、三十六条之规定,条约为第三国规定权利的经同意

或推定同意的,第三国如依此行使权利则应当遵守条约所规定或者依照条约所确定之条件行使

该权利[5参见《国际法资料选编》,王铁崖、田如萱编,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美 国虽然未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也未以书面形式表示接受该公约设定的义务,但至少可 以认为其已接受了该公约设定的权利。如果有任何一个国家在美国的“专属经济区”内攫取经

济利益,肯定不会为美国所容忍。既然已经依该公约行使了权利,就应当遵守该公约的规定,承认他国同等的权利。更为重要的是,国际海洋法中有关大陆架、专属经济区等的规则和制度

“由于许多国家相继迅速采取类似行动,等到普遍的承认,”已经“成了国际习惯法原则、规 则和制度”。[6参见《国际法》,王铁崖主编,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p14]因此,《联合 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对美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美国不能否认中国对其专属经济区的权 利。

事实上,美国也并未这样做。他们认为根据国际习惯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美机在公 海及排他性经济水域的上覆空域享有飞越自由。《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八十七条规定了公海 自由,“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公海自由包括航行自由、飞越自由等;第五十八条规定了其 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在专属经济区内,所有国家,„„享有第八十七条所指的航 行和飞越的自由„„”[7参见《国际法资料选编》],王铁崖、田如萱编,法律出版社,19

86年版]但是,中国方面认为,“虽然所有国家在他国专属经济区上空都享有飞越自由,但 这项自由绝不是无限制的,各国在行使这项飞越自由时要受到国际法有关规定的约束。”[8 参见《从国际法的角度透视中美撞机事件》,李秦,《人民日报》2001年4月16日第四 版]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五十八条规定,“在专属经济区内,所有国家,„„在本公约有 关规定的限制下,享有第八十七条所指的航行和飞越的自由,”“各国在专属经济区内根据本 公约行使其权利和履行其义务,应适当顾及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并应遵守沿海国按本公约的

规定和其他国际法则所制定的与本部分不相抵触的法律和规章”;第八十八条规定,“公海只 用于和平目的”,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在根据本公约行使其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应不对任何 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进行任何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或以任何其他与《联合国宪章》所

载国际法原则不符的方式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9参见《国际法资料选编》],王铁 崖、田如萱编,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国家在遵守国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的专属经济区享有航行、飞(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越的自由„„”

可以说,美国有飞越自由是无疑的,这种自由应受到限制也是无疑的。关键的问题在于,这 里的“自由与限制”在国际法上应如何厘清。确实,美国的ep-3军用侦察机“不是一般的

航空器,而是载有尖端电子侦察设备军用侦察机”,其“在中国专属经济区上空所从事的也不 是一般的飞越活动,而是针对中国的军事侦察”。[10同前注8]但是,能否就此认定其构 成对中国 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进行的“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呢?从政治上说,完全 可以认为美军这类活动“具有明显的敌视中国的特征,是对中国国家安全与和平秩序的威胁,是对中国国家主权的挑衅”[11同前注8]。但是,国际法毕竟不同于国际政治,他既然称 其为一种“法律规范”,基于其的任何主张也就必须依托以国际法的具体规范。根据《联合国 海洋法公约》第五十五、五十六、五十八条之规定,专属经济区不具有公海的性质,也不同于

领海。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对勘探和开发、养护、监管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的自然资源

享有主权性权利,对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海洋科学研究和海洋环境保护有管

辖权。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有公海自由中除捕鱼自由之外的其他三项自由。这表明专属经

济区制度中明显保留有公海制度的痕迹。[12参见《国际法》,王铁崖主编,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p278]就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有关限制来说,实际上主要是针对保护沿海国在专属经

济区内的经济性权利和有关管辖权而言的,国际法上尚无禁止在专属经济区内进行军事侦察活

动的规范,中国的国内法也无相关的明确的规定。事实上,在这次事件之前,美国对中国一直

都在进行着类似的行为,中国也派军用飞机进行监视和跟踪,因为没有发生直接冲突,似乎是

相安无事了。中国自己对其他一些国家也可能需要此类活动。另外,“以收集情报为目的的侦 察飞行与‘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之间在概念上和内容上还存在一段距离,根本不能等量 齐观,”[13参见《国际磨擦与法律的作用——从中美撞机事件透视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 》,季卫东,国际研讨会“文明之间的对话——全球化时代的多元性与公共性”,2001年 9月27日—30日与清华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从现行国际法来说,尚无充分的理由证明 美机的侦查行为构成国际法上的违法行为。麦柯马洪继承奥本海的观点认为,“国家之间的间 谍行为即使是不友好的、有害的、挑衅的,也不构成国际法上的违法行为;国际隐私权是不存

在的;对于间谍行为只能由国内法定罪处罚”。[14cf.j.f.mcmahon"legail aspects o f outer space",british yearbook of internatianal law,1962.vol38(1964),pp365-37 1,转引自前注13所示季文]当然,这只是麦柯马洪的个人观点,国际法上也没有承认这类军事

侦察飞行的合法性。这里实际上存在着一个模糊地带。

就有关此类侦察行为的应对措施,不少学者都提到防空识别区制度(air defence idengtif ication zone),[15前注8所示的李文中称之为“空中防御识别区”,前注13所示的季文中称

之为“防空识别圈”。不过,李文中提到:“美国在自己的近海空域划定了空中防御识别区,其范围大大超出了200海里专属经济区;要求任何飞入美国防空识别区的外国飞机必须按照美

国所指示的航线飞行,必须遵守美国方面规定的一序列程序,如有违反,美国则派出飞机进行 拦截”,是为了论证中国军用飞机对美机进行监视和跟踪行为的正当性的。]防空识别区是各 国为国防安全的需要,从本国陆地或水域表面向上延伸划定空域,在该域内要求对航空器能立

即识别、定位和管制。美国和加拿大最先建立,后来有20多个国家或地区也建立了这类区域。这种做法的合法性尚无定论,国际法上并没有正式承认,但各国对设置国也未明示抗议,似乎

是等到了默认。[16参见《国际法》,王铁崖主编,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p306-307;《国 际磨擦与法律的作用——从中美撞机事件透视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季卫东,]有学者认 为,如果要对美国的这种军事侦察行为进行制裁,按照国内法来进行是可行的。具体有两种可

能的选择:一是参照美国等国设置防空识别区的先例,或者中国自己借助专属经济区上覆空域 的概念确定防空识别区标准;二是依据中国在南海宣布的四个飞行管制区的范围。只要能证明

撞机地点在防空识别区内或飞行管制区内,中国飞机进行拦截就是无可非议的,美机必须对其

无视中方意志导致的后果负责,而不必纠缠于撞机事故原因等的具体事实细节问题。[17《国 际磨擦与法律的作用——从中美撞机事件透视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季卫东,] 确实,随着现代高科技尖端武器的大量出现,战争或武装袭击等的突发性大大增强,甚至传 统战争中前线和后防的区分也日益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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