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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多篇

发布时间:2023-07-08 09:25:10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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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多篇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

英国作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写的《月亮与六便士》。毛姆被称为“最会讲故事的人”,在他六十多年的写作生涯中(他活了九十四岁),一直笔耕不辍,最负盛名的比如有《刀锋 》《人性的枷锁 》《面纱 》还有《月亮与六便士》。在我心中,马尔克斯、茨维格、杜拉斯、毛姆都是很会讲故事的人,但是他们讲的故事给人的感觉都不一样(这里感触一下,读书真是有趣,他让我认识到一些本来永远也不会懂的事),毛姆的书有一种直击人心的力量,让你有一种逃不掉,挣不脱又进不去的感觉,仿佛说的就是我们每一个普通人,但是又和我们有一段距离,这段距离就是梦想和现实之间的距离。

人如果被放错了位置,就可能做出许多荒诞的事。《月亮与六便士》中思特里克兰德便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本来生活富裕,有一儿一女和爱他的妻子,可是他抛弃了令人羡慕的生活,落魄的逃到另一个城市,然后又在这里破坏了他的救命恩人的家庭,在我看来,一切都糟糕透了。荣幸的是,他最终在小岛上找到了让自己灵魂安息之所,那么一切,突然就觉得都理所应当了,借用某句话就是“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只是真不知道人要经过多少迷途,才能踏上正路?像思特里克兰德,我觉得还是比较幸运的,也有人一生,都在迷途中不知所措,就像一个可怜无助的孩子。

一口气看完月亮与六便士,真是精彩,当时的奇妙与眩晕感,我想我永远也不会忘。

在文中有这样一段话记忆犹新,“思特里克兰德住的地方是另一种美,好像是生活在伊甸园里,与人隔绝,头顶是蔚蓝的天空,四周一片郁郁苍苍的树木。那里有观赏不尽的色彩,芬芳馥郁的香气,荫翳凉爽的空气,这个人世乐园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就住在那里,不关心世界上的事,世界也把他遗忘了。思特里克兰德平时画画,看书,天黑了以后,就同爱塔一起坐在天台上,一边抽烟一边望着天空。”

我想,这当是灵魂的自由了。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2

读完《月亮与六便士》,其实我没有特别大的感想,顶多只体会到理想与现实,还有斯特里克兰的无情。是的,无情,我想,世上怎么可能存在这样一个无情的人呢?他不在乎妻子,不在乎孩子,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不在乎自己是否过得舒适(甚至在沙发和木凳之间他会下意识地去选择木凳),他甚至都不在乎自己的画儿。对于一个社会人,追求舒适,追求他人的认可,追求金钱,几乎是所有人的共同特点。但是斯特里克兰却好像不属于这个世界,他是一个天生的隐士,前期,他屈从生活,为金钱劳累奔波。后来他抛下所有,这其中,包括家人,包括金钱,包括物质,甚至还包括以前的自己。他变得随心所欲,暴躁无偿,毫无道德和廉耻可言。

最后,他从巴黎一路辗转来到了大溪地岛,他和岛上的一个姑娘结了婚,生了孩子,那个姑娘很尊敬他,给了他所有能给的东西,最重要的,也是区别于正常社会中的妻子的,她不打扰他,她不要求比陪伴更多的感情。他找到了自己归宿,在这样一个世外桃源,在这样一个别人不会认为他奇怪的地方。那他也许最开始不应该去巴黎。

这个世界上不存在斯特里克兰这样的月亮,遍地都是六便士。月亮是与世隔绝的,好像在嘲笑可怜的六便士。我们被许许多多的感情和道德束缚着,所以只能在地上爬行。斯特里克兰抛弃所有,包括他认为那些无用的情感和道德,那么他在寻找什么呢?是一片原始森林。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3

今天是我参加扇贝读书营的第63天,读完了《月亮和六便士》的英文版原著。随便记录一下读书心情,三言两语零星散落,反正想哪儿写哪儿吧。

因为之前已经写了中译本的读后感,所以情节在此不赘述,主要说说读英文版的一些体会。

这本书在扇贝的难度分级是考研,读书营介绍的词汇量大约是1.2万以上,而之前我自己阅读的书籍难度分级都是四级,所以读这本书可以说跨了挺大的一个台阶。说句老实话,报名高阶读书营的时候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读懂,能不能跟上读书营的节奏。

不幸的是,这本书的开头部分恰恰是最难的,整篇不知所云。第一天开营我在外地出差,整整读了四十分钟才把当天的内容囫囵吞枣读完。此时的感觉是当头一棒,一下打蒙了。当时很后悔高估了自己的智商,报了高阶读书营。但是既然已经入营了,也不能轻易放弃。于是紧急百度了这本书的背景资料,了解大致内容,以便于第二天继续连蒙带猜完成任务。

这样咬牙坚持了几天后,情节渐渐铺展开来,作者的白描分析总算结束了,阅读难度降低了很多。同时我也抓紧读完了中译本,辅助自己的英文阅读,加深理解。加上读书营赠送的柯林斯字典包,每天的读书讲义辅导,阅读感受越来越轻松有趣,到最后居然有些期待每天的推送。

后来入营的很多群友也有类似感受,前几天读晕了,之前积累的阅读能力似乎荡然无存,智商严重被碾压。幸好有我做急先锋,及时安慰了他们受伤的小心脏。如今回头再看,如果不是因为交了读书营的钱,如果没有读书营的讲义辅导,如果没有营地老师提前告知,肯定第一天就弃读了。从此以后我都没机会跟别人说:“我读过《月亮和六便士》的原版书。”

作家们也不知道是怎么考虑的,把书的开端写得那么晦涩难懂,生生挡住了一大批读者。大约就是要通过最初的屏障过滤掉那些没有毅力不能咬牙坚持的人吗?如此这般,坚持读完的人才有资本引以为荣?而实际上,忍过前面三四天,就柳暗花明了。

高更的作品,百度来的。

读书营价值含量最高的环节自然是每天的讲义。因为讲义挑出了难点和重点进行讲解,不懂的地方能读懂,读懂的部分更清晰。之前我在读书营的入营初体验里说了,讲义的主要内容是熟词僻义、复杂长难句结构分析、背景介绍和其他知识点讲解。这其中我觉得收获最大的是长难句结构分析,其次是熟词僻义。

长难句分析采用分层结构解剖,基本方法是去掉修饰看主干。最近在学的流利阅读其实也用这么个方法,采用的是语音讲解。读书营讲义的图解更清晰,有的句子复杂到有四层结构,通过图解一下子就清晰了。个人感觉读完这本书后,对长难句的阅读理解能力有了明显提高(毛姆的长难句据说是很有名的)。

熟词僻义技术上倒不难,只要有耐心查字典就行。要多查几部字典,而且要查最全面的字典,看英英解释和例句。难就难在一般人没有这个耐心去查,也没有那么权威的字典。讲义节约了这部分时间,一目了然,“哦,原来这个词还有这样的意思。”

除了讲义,我最喜欢的环节是午间加餐。午间加餐是百科知识拓展,内容和英文无关,而是英语文化的历史背景。月亮这本书说的是印象派画家斯特里克兰的传奇一生,其人物原形是高更。因此午间加餐的内容有很多是关于印象派画家和作品的介绍,读书笔记另外还有关于英国社交礼仪、伦敦城市环境、法国巴黎以及塔西堤岛的介绍。作为对艺术抱有兴趣而知识匮乏的门外汉,读这些相关知识觉得受益匪浅。除了文字介绍更有图片辅助,可以看出来,午间加餐内容也是精心准备的。

作为一名从小不爱读书看报的女汉纸,英语基础薄弱又很希望拓展眼界的七零后,人到中年居然爱上了英文阅读,不得不说是一个小小奇迹。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我这样的感受,读英文书时不仅可以欣赏精彩情节,更可以学到另一种语言的表达方式,有种一石二鸟一箭双雕的快感,分明是赚了一个亿的大便宜。所以很多英文著作读中译本可能没那么大兴趣,英文原著反而有耐心读完。比如月亮这本书,如果不是为了读英文版,中译本我也是看一个开头就弃书了。原版书读来有双重乐趣,比读中译本的兴趣更浓厚些。

有不少同学问我读书营如何选择级别,每天学习时间大约有多久。我觉得这都没有一个定论,因为书可以读厚,也可以读薄;读名著有收获,读儿童文学一样有收获,这些都因人而异。因为有讲义的支撑,选择难度偏大的书也没问题。如果想读起来轻快一些,细致一些,就选难度和自己水平相当的级别。至于读书时间,更是可长可短。

我读月亮这本书,应该是超过我自身水平的,最困难的部分每天要读四十多分钟,比较顺畅的部分也有十几分钟就读完的,大部分耗时在20-30分钟。午间加餐五分钟即可读完,讲义大约10-15分钟。我看评论区里有的同学只需几分钟就能读完一天的阅读任务,简直崇拜到怀疑人生。即使是中文,我也不可能几分钟就读完,别说是英文了。我的方法是一次读懂,有困难的句子会反复看,再加上我本身阅读速度偏慢,所以耗时应该算比较长的。读书营本身设计的学习时间大约是15分钟左右,如果选择和自己水平相当的书目,每天阅读时间应该在15分钟以内。

读书营每天晚间有个答疑环节,如果觉得讲义的内容还不能满足求知欲,可以在线提问。但是很少有同学去提问,因为提问也需要技术支持,也就是说,要非常仔细的阅读和做笔记,才能提出问题。最开始有几个同学提问,基本是关于语法方面的问题。如果是作为精读材料,那么每天的学习时间可能长达几个小时。但是有老师可以答疑,其实是个很好的资源,对语法有钻研精神、有学习能力和充足时间的同学,可以把读书营当做阅读课,而不是像我这样只是浮于表面满足于读懂而已。

无论采取怎样的学习方式,都以自己感到愉悦为基础,这就是我喜欢的“佛系阅读法”。尤其是对于单纯的英语爱好者来说,没有升学和考试压力,学习更应以愉悦自己为前提。有升学和考试压力的同学,读书营可能不是最佳选择,各种考前培训班见效最快。我始终觉得像扇贝读书营这样的产品,是为自学者设计的,为英语爱好者提供自娱自乐的平台,其最终目的是热爱英文,使用英文。语言学习本身就是潜移默化的积累过程,有条件的话,课堂面授学习系统教材,再配合大量阅读,是语言学习的最佳方式。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4

一个家庭美满,事业有成的证券交易人突然放弃了自己的一切,抛妻弃子,身无分文的来到巴黎,在一间破旧的廉租房里开始了自己的第二重人生。没有蓄谋已久,不是头脑一热,他像是被魔鬼抽走了灵魂,被命为画奴,终其一生只为画画。对于世人的指控,情人的以死相逼,他冷酷无情,岿然不动;对于朋友的接济与善意,他理所应当的接受,还不断打骂欺辱他们。这样的奇幻,却又有种魔力在震撼着我们,他技艺粗陋却坚定地强调“我必须画画”,他在临终前瞎着双眼却将生命的那种明艳、壮美、力量铺陈在整个房间,又甘愿将其付之一炬,他把生命托付在画纸上,只有用颜料填涂才能拥有色彩。

坦白说,毛姆笔下的这种人是不存在的,相比于原型来说更像是毛姆自己的理想化身,是为歌颂理想而存在的人物。原型高更在做出改变一切的时候也是经历了诸多选择和考量的,但文中的斯特里克兰却是直截了当的改了行,让人摸不着头脑。但从全书来看,正因为他是斯克里特兰,所以他一定会这样,对于世俗的抛弃,道德的背离,人际关系的逃脱,正证明着他不具有社会人的特质。一切的社会行为,包括给人做翻译,和朋友的爱人建立情人关系,都是为了生存和原始需求的服务,是对社会的妥协。而他两次搬迁,从高度文明的上流阶级到鱼龙混杂的底层阶级,再到无管辖的自由状态,隐居大山深处,都体现着他在想方设法逃离人类社会的枷锁,所以如果用道德标尺去衡量他是不公平和没有意义的。

而这样的斯特里克兰却有着超脱常人的地方,那就是必须要去做的事。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总说我必须要去做什么,是因为权衡利弊下这么做更有好处或者更符合道德标准,但很少有事情是无缘由的必须要做,如果有这样的人,在车流中一定要逆行,没有任何理由,仿佛神明的旨意一样,我们八成会觉得他疯了,而斯特里克兰却正是这样,在社会的洪流里非要无故的逆行。

而支撑这种不明智逆行的正是理想。想法在我们成长过程中像是一棵小树,不断的开枝散叶,有的被人砍掉了,有的自己脱落了,而理想则是树的主干,在我们成熟以后没有道理的去坚持,去喜欢,去奋斗,有的人能找到自己的主干,在故宫修40年的表也不觉得无聊;有的.人在沙漠里科研十几年不能与家人通讯也觉得付出值得;有的人像斯特里克兰一样抛弃一切在西单的地铁站歌唱。他们是幸运的人,但大多数人可能找不到自己的主干,最终成为社会的一份子,过着效益第一,职称优先的中产阶级生活,但偶尔还是迷茫,像是书中局促的证券经纪人斯特里克兰一样。也许我们暂时不幸,没找到可以为之奋不顾身的理想。但通过这本书,我想说的是,我们还有可能遇见理想,还有时间为之奋斗,在斯特里克兰完成生命里最宏大最震撼的巨幅图景时,那明黄和鲜红交织的是生命的激越和力量,是理想的荣光,这种淋漓尽致的激情和意志仿佛命运交响曲结尾的休止符,无声却激昂回响。我被震撼了,理想太美,为坚持理想还是屈服现实举棋不定的人,还没遇到理想的人们,要敢想敢梦。

理想啊理想,我愿为你臣服,献上我的生命,做你永世的奴仆。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5

不久前便拜读了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记忆深刻的是书中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追寻艺术梦想的道路上,表现出对人情与人性的摒弃和过分自私的态度。也总是想起里面的一句话“只有诗人同圣徒才能坚信,在沥青路面上辛勤浇水会培植出百合花来。”

斯特里克兰德生活过三个地点:英国伦敦、法国巴黎、塔希提岛,也在这三个地方分别经历了三个女人:妻子艾米、朋友的妻子布兰妮、土著少女艾塔。

伦敦,土生土长生活了四十几年。有一份在证券公司稳定且收入不错的工作,一双聪慧乖巧的儿女,妻子艾米贤惠且知书达理。留下一张纸只字片语,就轻而易举抹掉了前面走过的人生轨迹。

巴黎,凭着对绘画的一腔执念,沉迷于梦想一发不可收拾。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变得不近人情,一切与己无关。病重时得到了朋友妻子布兰妮的悉心照顾,恼恨的是凭着自己无所谓心理下毁掉了朋友的生活甚至布兰妮的生命。他还能摊摊手说,这与我有什么关系呢?不堪一击的生活,以及被生活压迫下人性的丑陋。梦想又是什么呢?

之后经过马赛到达塔希提岛,这是他灵魂出窍之后得到升华的地方,在这里他与心中的梦想毫无阻隔。有着一个默默守护他,忠诚于他梦想,叫做艾塔的土著少女。即便是他快到生命终点,也无损他绘画才能的发挥。梦想可以实现,但原来如此艰辛!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绪一直久久不能平。这样的男人不是典型的渣男吗?他的出走,做丈夫做父亲的责任去了哪里?抢走朋友之妻,人性的底线在哪里?这些让我感到愤怒,任何对梦想的追求都不应该是自私甚至脱离道德的借口。

文末描述了斯特里克兰德病死后盛名,把视角又重新拉回到了他结发妻子与一对儿女身上。她们心里压根没有想过要关心斯特里克兰德这些年的遭遇,倒是因为他的盛名,极力标榜曾经的关系,假装付出和理解。如果没有盛名,他们是否还愿意提起这个曾经丢弃她们的人?如果没有原谅,何必假装美好?人性的碰撞果然脆弱,道貌岸然的面具在现实对比下显得如此不堪一击。

思至为什么思特里克兰德非要去画画呢?文中他说:“我必须画画。我身不由己。”对潦倒的处境、刻薄的蜚语、拮据的生活都能泰然处之,这也许是信念的魅力了吧,引领着纯粹的灵魂一路前行。

梦想人人有,在现实中有多少人能够坚持呢?生活中渐行渐远,很容易就忘记了初心,很容易就有理由说服自己放下,很容易就把别人的看法筑在自己好不容易建立的壁垒里……也许这辈子都没有这么大的魄力与自己决裂,但生活给予的馈赠本就是独一无二。做自己想做的,内心真实快乐就好。

月亮很美很孤独,看上去很近却那么远,要做的就是清醒的活着!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6

《月亮与六便士》是一部非常有名的小说,作者是毛姆。它的名声很高,还没读过,便大概知道里面的核心,会偶尔假文青的用来形容理想主义。我读过之后,除了对里面画作妙惟肖的描写感到震撼之外,反而没了之前那许多感慨。

没读过之前,我以为小说主角是个为了理想而奋斗终身却又穷困潦倒的可爱的小年轻。描述为可爱,是因为,我觉得,男主至少是个心地善良纯真的人。然而事实是,男主是一个脾气暴躁没礼貌的大叔。这个大叔的原型是知名画家高更。大叔的前期其实是一个典型的“成功”人士,六便士的生活似乎有点低估他的社会地位。然而,或许就是这种反差早就了这个角色的不平凡。第一个反差,是大叔的年纪,他不是我们刚步入社会的小年轻,而是有很让人羡慕的家庭的人,这样的人,让他放下所有去追求遥不可及的“月亮”,似乎有点不可思议,得需要多大的决心?第二个反差,是大叔的社会地位,如果他一无所有,我可以想象,一个逼到绝境的人会遭遇怎样的涅槃重生,可偏偏是顺利的幸福的成功的人,可以不顾虑“沉没成本”,从头开始。这需要多大的勇气?

我没有研究高更的真实历史,对于这本小说,太过超于现实世界的描述和有时过于牵强的逻辑,难免让我感觉真实。但或许,真实并不是这部小说的初衷吧。纵使这位天才有着非凡的天赋,但于我个人,我不喜欢他。除去表面的不负责任,和对家人带来的伤害不说。我最痛恨的是他对朋友的态度。我忘了那个唯一欣赏他的朋友的名字,暂且叫他小胖吧。小胖也是一个画家,在见过他的画之后,非常惜才,纵使男主脾气暴躁还没礼貌和修养,小胖依然对他很好。可惜男主非但不感恩,还出轨了小胖的妻子。其实这一点逻辑我一直觉得小说没交代好原因,因为一开始小胖的妻子是很讨厌男主,和小胖关系非常恩爱。

后来莫名的,就被男主吸引,我记得用了一个因为他有“野性原始”的吸引力来简单解释了小胖妻子的出轨,或许男主的身上有太多的难以解释的现象吧。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7

我曾与你说过,我读不太懂这本书,也许是文风的问题,总之我读的磕磕绊绊,但也有可能是读书那几日总是往家里搬“炸药”。这本书我虽然读完了,但总觉得抓不住什么,每次感觉自己抓住的时候,都又悄悄的从指尖溜走了。

故事的概述是这样的。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抛弃了家庭,妻子,孩子,远走巴黎,只因为他迷恋上了绘画,去追逐自己的理想。一路走来,他的行为愈发怪异,在异国他乡的大街小巷里,他饱尝肉体的饥饿忍受着贫穷。为了艺术的表现手法,一路走来,行为怪诞,精神扭曲,一番离奇的遭遇之后,他离开了文明世界,远遁塔西提。在那里,他与土著女子同居,找寻到了他一直以来在寻求的宁静,创造出了一幅幅震惊世人的作品。

这是故事的主线,一切的叙事都是通过一个“我”,以观察者的角度去写这名画家。画家在现实当中是有原型的,他就是法国大名鼎鼎的印象派画家,高更。

这当是一本毁誉参半的小说,我摘录两条极端的书评给你看看,让你提前有一个感知。

“自作聪明的写法,道德批判虚伪近似矫情。厌女症加性瘾症。你说不知道会有男同性恋仇恨女性?看看毛姆你就知道了。抛妻弃子的文艺中年。侮辱同时代的人,后面还去塔西提和小萝莉生了一群娃,所谓人生赢家恶俗至此,不明白有什么好脸自称自己是天堂代言人”

“月亮与六便士,最浅表的理解是理想与现实。斯特里克兰不惜付出任何代价,挣脱社会家庭的束缚,甚至背理人情和道德,去顺应表述美这样一个只有神才得以接近的天命。锤炼艺术语言的过程也是抛弃人欲的过程。四处流浪最后找到精神家园也是其相应内心最原始的情感佐证。我更愿意将月亮与六便士解释为神与人。”

是的,就是这么的离奇,爱的人视若珍宝,恨的人却唯恐不能扔在地上踩几脚。到底是什么样的魔力呢?月亮与六便士,让我回到这本书的名字。读后感月亮,高不可及,在这里寓意理想。六便士,弯腰可触,寓意现实的生活。全文未曾提及理想与现实两个词,但全文亦只是在讨论理想与现实。主人公或许是一个难得一见的天才,他抛妻弃子,他学画画,他穷困潦倒,他远走他乡,他死后成名,所以我们知道了这个故事。如果有这么一个人,他做了一切所有的东西,但唯独少了最后一步死后成名,我们会知道吗?你赞同这样的生活吗?或者说,这是生活吗?

你我年岁尚浅,未曾饱经世事的风霜与岁月的折磨,许多时候都太理想了,分辨不出什么是真正的月亮,连六便士都不曾真正见过。主人公年过三五,毅然离去,不得不说是真正的大勇气者,但从世俗的眼光看,他算不得一个男人。他对责任与道德的随意践踏我心中隐隐作痛,我想端起架子狠狠的批判一番,但总觉得自己是羡慕他那样子的,或者是我骨子里透出的冷酷与无情吧。转念一想,也许这样的一个人早已不是人了,既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虽然肉身还在,但灵魂早已不是过去的灵魂,这是一个天才应当具备的特质。一切的人际关系不过是掩藏在谎言下的假意奉承。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读懂我写的话,这几日的确整个人的情绪都因为你我之间的关系反复界定而波动,我想这是必须经历过的一个过程。如同你我跑步时,手肘相碰的瞬间,瞬间又分开了,又慢慢的靠到一起,然后再一次重复。我想,一切慢一点,慢一点就会好的。我自认不是一个天才,生活也并没有让我觉得这么无趣,月亮与六便士中的决绝我大概是做不到的,我写着这些,也只是开始把写信当作是一种习惯,向你传达着一些东西。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8

一个人坐在窗前,读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当黄昏来临时,我也读到了最后一页。

放下书本,脑中还萦绕着那个画家的形象。可能记不住他的名字,却记得他的偏执的个性、苦难的命运、非凡的才华,还有他生命中的最后一刻。

是的,《月亮与六便士》是写一个画家的命运。或者说一个天才的一生。

这个天才名字叫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据说这个人物是有原型的,这就是法国著名后期印象派画家高更。但此书不是像《梵高传》那样是一本传记,而是一部以真人为原型的虚构的长篇小说。书中对男主人公没有少年和青年的经历叙述,而是直接进入他的中年。

作者毛姆,在书中是贯穿全文的“我”,全书也以第一人称来叙述。通过“我”,一个作家的回忆,来讲述与思特里克兰德的初相识、交往、好奇、追寻,他以平静的语言叙述着旁观着,而作为读者,也渐渐进入到他的讲述中,心情跟随着主人公的命运而不断的变化着。

思特里克兰德原本有一个体面的工作,是个证券经纪人,有一个外人看来很安稳的家庭。他相貌平凡,甚至显得笨拙,给人印象“是一个忠厚老实、索然无味的普通人”。突然有一天他离家出走,原因竟然是“我要画画”!没人了解他少年时就存在内心的梦想,更没人理解他着了魔似的疯狂。他不管不顾地要用画笔谱写未知的命运!

贫穷,饥饿,无处安身,病痛折磨,现实的困窘接踵而至,但他都毫不在意,也从不后悔。画画成为他生命里全部的热爱和力量,他热切的想创作造出美来,直到眼睛失明,还用油彩在丛林中的小屋墙壁上涂画。

最终,他得到了他自己所追求的东西,他创造了一个世界。

艺术家是情感最丰富的,虽然思特里克兰德的情感都奉献给了绘画,但他生命里不乏喜欢他的女人。他后半生经历过三个女性:平凡生活里的妻子、朋友施特略夫的太太勃朗什、停止流浪后遇到的单纯女子爱塔。他和妻子是现实中的平常夫妻,过着貌合神离的日子,彼此并不理解。他与勃朗什是刹那的火花。勃朗什原本是施特略夫的妻子,有着内心的秘密,在施特略夫把病重的思特里克兰德接到家中照护时,她的情感由厌恶、害怕转为强烈的爱,但画家热爱和执迷的是绘画艺术,对她已经没有了兴趣,施特略夫依然愿意接纳她,但女人的心只有她自己了解,最终她以自杀结束了生命。在思特里克兰德流浪到塔希提岛时,他经别人介绍认识了爱塔,也许是爱塔的单纯质朴吸引了思特里克兰德,也许孤独的他渴望温暖,他与艾塔来到一个没有人烟的孤岛上,相依为命并有了孩子,这是一段艰苦却安宁的日子。也许是神灵的光辉照耀,思特里克兰德在这个时期创作出了最伟大的作品。也许,这个天才画家,他来人世不是爱女人的,而是创作流芳百世的绘画艺术作品的。

虽然思特里克兰德死后才华才被承认,作品顿时身价倍增,但他的才华在当初并不是无人赏识。作为同样是画家的施特略夫被思特里克兰德嘲笑为画匠,他却看出了思特里克兰德的天才,他虽然也不富裕,却心甘情愿地给予思特里克兰德吃和住,购买颜料等帮助,甚至在对方占了自己画室并夺走自己老婆时还万般迁就。这段故事情节约占了全书的三分之一,让读者认识到画家性格中自私、无情的一面。如果说天才有理由唯我独尊、眼中无人,那施特略夫这样的默默承受,给予思特里克兰德无私的照顾也让人感动。也许他是上天派来的关照画家的人。

苦难成就天才,艺术确实是“不疯魔不成活”。天才是上帝安排到人间的,他为了使命而奋斗,他的自私,他的怪癖,甚至他的无情,世人都该用怜悯的、疼爱的心来对待,因为他把才华和生命给予了人间。

作为书名的“月亮与六便士”,隐喻着理想与现实,或者精神与物质。作者毛姆说,如果你忙于在地上寻找那六便士,你便不会抬头看天,也便错失了那月亮。我们不能用常人的标准来评价有个性的人,精神层面的追求不能用物质标准来衡量,追求精神卓越的人是值得我们敬重的。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9

一直知道这本书,包括那句“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也引用过,大致猜测是关于梦想和现实的故事,但最近才突然开始找来读。很少一口气把一本书给读完,愣是熬夜看完(得亏不是很长),很是喜欢。

读的快就难免囫囵吞枣,没有那么细致深入的理解。因为是第一主人公的口吻在读的时候很有代入感,作者笔下的人物也都性格鲜明立体真实,很诡异的是,即便是被描述的如此怪异自私残忍冷漠无赖的天才画家斯特里克兰,也有那些让人发笑甚至觉得很可爱的瞬间。看很多评论比较各个人物的性格,如何如何不喜欢斯特里克兰,而我却奇怪地透过文字像布兰奇或是阿塔莫名被这个天才画家吸引。可能因为极度真实的一面对现实的讽刺,也可能因为那追寻梦想的坚定和超凡意志,也可能只是因为他是天才画家而自动忽略那些性格和行为上的不足。所以对天才画家的结局还是有点唏嘘和可惜。那幅人与自然的巨作像是生命最后的挽歌,却像布兰奇的画像那样对斯特里克兰来说画完后就毫无作用,实现精神涅槃后的付之一炬,有点儿悲壮意味。

嗯,最后,我只能说“红毛”是天选之人。现实的我们无法做到斯特里克兰那般放弃一切和无视一切甚至做出有违道德伦理的事,只为心中的梦想而活。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天命,斯特里克兰的天命就是成为伟大的艺术画家,但并不是每个人的天命都是这般远不可及难以实现的存在,也可能如最后那个医生所说某种程度来说他也是某方面的艺术家——生活,大多数人的天命可能大多一致,成为一个普通人过好这普通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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