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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工作情况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15-03-22 05:11:23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第一篇:县民政局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xx市民政局:

接到市民政局《关于对各县区2014年度民政工作进行考评的预备通知》后,xx县民政局非常重视,对12年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全县民政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三个建设年”活动,以“满意在民政,工作创一流”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全县民政工作加快发展。县烈士陵园搬迁重建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城乡低保、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建设、社会事务管理等各项民政工作进展顺利,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县民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民政工作取得了显着成绩,多项工作受到上级表彰。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岗位目标争名升位活动先进单位”、“本职工作争创一流先进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平安博兴建设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省民政厅、省军区政治部表彰为“全省军休工作先进单位”。

一、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及敬老院建设、慈善救助工作成效显着

今年以来,我们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545户、3331人,农村低保对象5664户、7869人,从今年一月份起,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80元,月人均补差150元以上,自10月份开始,城市低保人均补助达到160元以上;从今年一月份,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自下半年起,农村低保按分类施保标准发放,其中a类特困、b类较困、c类一般户每人每月分别补助75元、60元、55元,农村人均月补助水平达到60元以上,低保金按月(农村低保按季度)发放、及时到位,每年发放城乡低保金近1000万元,占全县总人口2.3%的城乡贫困居民全部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网,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照省市部署,今年3月份开始,我们开展了城乡困难居民普查工作,圆满完成了普查的各项任务。其中,城镇困难居民普查共普查1781户、4301人,占城镇总人口的6.99%。农村困难居民普查共普查15345户、25368人,占农村总人口的6.16%。加强了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从今年9月份开始,城市低保全部移交社区及居委会管理。我们将已死亡的低保对象停发,将新致困人员及时纳入了农村低保,共调整农村低保对象126人;共取消23户、52人的城镇低保待遇,新xx市低保对象29户、61人。在城市低保实现分类管理,分类施保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农村低保的分类施保工作,目前,按照分类施保确定的新补助标准,已全部发放到农村低保对象手中,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520多万元。认真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按照我县医疗救助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重病低保对象及特困家庭进行医疗救助的审批审核工作。对37名城市医疗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13.88万元,对21名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5.7万元。加强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12年春节前,组织走访慰问了10处敬老院和部分五保对象,为五保老人送去了慰问金、食用油、猪肉等价值10多万元的慰问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投资10万多元,为全县五保老人每人定做夏装一套。我县现有五保对象1163人,集中供养率达到80%,建立起了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照集中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xx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五保财政供养政策得到全面落实。积极推进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博昌街道敬老院建设扫尾工作。四月份,我们对博昌街道敬老院以前的建设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就有关情况向县政府进行了报告。乔庄镇计划投资120万元,对敬老院进行扩建,新建院民宿舍20间,新修柏油路500米,现主体工程已经完成。锦秋街道敬老院投资50多万元,修建光荣间3个,增加了不锈钢厨具、供暖设备等设施,对院落进行了整修,使院容院貌大为改观。加大敬老院的规范化管理,上半年,按照《xx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考核细则》的内容,我们对全县10处敬老院进行了突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给予了当场反馈,并提出了整改意见。下半年,我们组织各民政办主任和敬老院长对全县十处敬老院的院容院貌、基础设施建设、供养服务、制度建设、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观摩检查,并召开了全县敬老院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针对敬老院建设与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从完善功能配套、规范服务、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供养标准、提高集中供养率、发展好院办经济等方面进一步对敬老院加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建立和完善了救灾应急预案,建立起市、县、乡相衔接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建立救灾储备制度,及时查灾报灾,做好灾民救助工作。上半年,我县多次发生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全县农业经济损失6000多万元。我们及时上报灾情,对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实施了救助,发放救灾款30多万元,使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了保障。联合县应急办、科技局、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开展了首个“5.12国家减灾日”宣传活动,举办了减灾救灾图片展,发放地震、气象等自然灾害宣传资料1000多份。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社会赈灾志》(博兴部分)、《xx市敬老院建设纪实》(博兴部分)的编纂编辑工作。加强慈善组织网络建设,积极开展慈善救助。年初,我们举行了“爱心救助,情暖万家”救助款物发放仪式,为1163名五保对象每人发放了棉衣;为困难群众安排救济面粉30多万斤,救济款近10万元;为锦秋、兴福等6镇(街道)敬老院配备电视机180台;共发放救助款物100多万元。按照市慈善组织网络建设现场会要求xx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县慈善总会先后在各镇(街道)设立了12个慈善分会,各分会在455个村(社区)成立了慈善工作联络站,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呼应”的慈善组织网络,实现了全县慈善工作无缝隙覆盖。成立了xx县慈善义工管理中心,在各镇(街道)设立了12个慈善义工工作站,招募义工200多名。组织义工开展了助残扶幼、助老敬老、关爱生命和环境保护等义工活动,为困难群众义务服务达1000多个小时,帮助和改善了部分困难群众的生活。开通了我县慈善网站,开展网上捐赠,搭建起了我县的慈善信息平台,进一步拓宽了善款的捐赠渠道。5月份组织召开了xx县首届慈善大会,举行了“慈心一日捐”活动启动仪式,并现场捐赠善款15.39万元;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与“慈心一日捐”活动,共接收善款384万元。全县已有262个村建立了慈善互助基金,基金总额近14万多元,参与捐赠的企业达到了100多家。积极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八月份,在县行政中心举办了“百万救助、爱心行动”慈善救助金发放仪式,共对85名特困高考新生、32名在校贫困大学生、100名高中生(含技校生)、100名初中生、100名小学生和111名特困大病患者实施救助;救助活动发放善款近100万元。另外,我们还开展了以下救助工作:一是投资2万元,为滨州技师学院150名来自xx和xx地震灾区的学生定做棉被褥150套;二是救助贫困大病患者5名,发放救助金2万元。三是在“六一”和教师节期间,利用京博专项基金开展了救助特困学生和特困教师活动,发放救助金17.5万元;四是春节前,开展了助老扶老活动,对全县90岁以上的老人和部分70岁以上的特困老人实施救助,发放救助30.6万元;五是开展了助残活动,为特殊教育学校的残疾儿童发放救助金15万元;六是资助希望工程5万元。我们还与xx县品牌企业联盟联合举办了“善行博城·阳光助学”慈善捐助活动,现场募集社会善款3300元,这部分善款将全部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二、双拥、优抚安置、复退军人稳定工作工作扎实有效

今年以来,以建军82周年、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我们加大双拥工作力度,春节、“八一”期间,县领导xx县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对部分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了走访慰问,“八一”前夕,举行了大型的双拥文艺演出,邀请残疾军人、烈属、老复员军人代表、12名参加国庆阅兵军人家属和驻博部队官兵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加强了双拥共建工作,广泛开展了科技、文化、服务、社区等拥军活动,部队与地方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开展了共建活动。同时,我们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一是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根据国家新的抚恤补助政策,联合组织部、财政局出台文件,对残疾军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试退役人员的抚恤补助标准进行了大幅度提高。按照自然增长机制的要求,根据12年度人均纯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了各类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出台文件大幅度提高了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三项提标县级财政共支付240多万元。二是大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投资201万元用于各镇敬老院光荣间建设,动员孤老优抚对象和生活不能自理的重点优抚对象入住光荣间。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入住光荣间的孤老优抚对象,根据危房的不同情况给予改造。在庞家镇、乔庄镇和陈户镇进行了危房改造试点活动,截止目前,已投资20多万元为13户孤老优抚对象进行了危房修缮或改造。三是开展了优抚政务公开工作。按照省、市民政部门的部署,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博兴实际,形成了xx县优抚政务公开的一整套制度,我们召开全县优抚政务公开工作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通过开展优抚政务公开,使我县优抚工作的整体水平得到提升。由市民政局组织的全市优抚政务公开现场会在我县召开。四是加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12年我们为全县213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498名城镇优抚对象全部加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全县4848名农村优抚对象全部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类优抚对象在33个定点医院实行“一站式”服务,及时兑现优抚医疗补助金,实现“三责一体”的医疗保障模式;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医疗统筹费用全部由医院垫付,12年共支付优抚对象门诊医疗补助和住院医疗补助金121.88万元,2014人次受益。开展“爱心献功臣”义诊活动。为全县的3500多名在乡残疾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进行了全面健康查体义诊活动,共计投入100多万元。五是帮助“三老”优抚对象解决“三难”问题,为56名“三老”优抚对象解决“三难”12.7万元。六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今年我县共接收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338人,其中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177人,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文化考试、档案考核相结合和“三公开两监督”的安置办法,我们对符合安置条件的退伍军人进行了安置,安置率达100%,事业单位安置率达到21%、自谋职业率达45%以上。为2014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共发放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26万余元。七是烈士陵园搬迁重建工作有了重大突破。县委、县政府领导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县里成立了领导小组,新址已经选定,计划建筑面积200亩。八、加强军休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好军休干部的“两项待遇”,积极探索军休干部社会化管理的新路子。九、积极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工作。加强了对涉军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对重点涉军稳定案件,实行包包责任制,严密防控,多措并举,确保了国庆“十一”期间和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未出现进京、去济、到市和越级上访事件。

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城乡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积极配合县组织部门搞好全县农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与“民主议政日”活动,全县90%以上的村委会及时公开村务;全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下半年,博昌街道办事处、陈户镇官阎村、纯化镇许楼村被省民政厅确定为村务(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示范单位。今年是我县城市社区建设规范年,年初,我县成立了“xx县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任务、目标,把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大力开展了城市社区的办公室场所及设施的建设,每个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均不低于150-300平方米的标准,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使我县的社区建设工作达到了办公有场所、有设备、有人员和有办公经费的基本要求,现在各个社区的工作开展井然有序。各个社区居委会成立党总支,书记主任一人兼。各个社区的工作开展井然有序,主要是负责对社区内的党建工作、居民的医疗保险登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初审、计划生育的人口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对居民的户籍管理、文体活动、家政服务、文明小区建设。城区现有7处社区卫生服务场所,为城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使城区居民看病达到了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社区的要求。12年各社区积极开展了便民服务活动,定期在广场、老年服务中心、兴海超市门前、老年公寓等地方组织文艺娱乐活动,多次到敬老院为孤寡老人演出节目;博昌街道成功举办了邻居节,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8月份,市民政局对我县城市社区进行了分类达标验收,七个城市社区中五个为一类,两个为二类。今年是我县农村社区建设年,根据我县出台的《关于加强全县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在经济开发区、其他镇(街道)设立2—3个试点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建设的思路是“先破题、后发展”,也就是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推广。在全县完成了10个村改居的村及25个农村社区已挂牌运营,社区工作正常运行,基本上达到了有制度,有办公人员、有办公场所。11月份召开了全市农村社区观摩会,来我县参观了柳桥社区,该社区组织健全、管理规范,受到与会人员的好评。

四、婚姻登记、民间组织管理、社会福利、殡葬管理、民政宣传等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加强了殡葬管理工作,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经营网点8处、水泥棺材销售网点3处,为43处殡葬用品生产经营网点办理了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的经营许可证。殡仪馆进行了包括扩建停车场在内的一系列基础设施改造,并新上了环保型高档火化炉,总投资180多万元;加强了规章制度建设,管理服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全县火化率达到100%。认真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法律条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迄今共办理结婚登记2556对、离婚登记289对、补发结婚证396对、出具婚姻登记状况证明901份,登记合格率百分之百;依法收取登记证工本费,无乱收费、搭车收费现象。严格执行《收养法》和《xx省收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办理收养手续54件,登记合格率100%,依法收取收养登记证工本费,无乱收费、搭车收费现象。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开展了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县政府出台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把平安边界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核,全面落实“两图一责”,建立了边界共建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落实了各项制度措施,确保了边界地区的和谐稳定;通过了省厅组织的检查,受到省厅检查组领导高度评价。积极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我县共有101家农村经济协会在册备案,通过培育发展已有96家注册登记,登记率达到了96%;发展社团组织4家,注销社会团体1家、民办非企业4家;成立了xx县民间组织促进会,对全县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在博昌街道开展了试点,成功举办了一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训班。县老年公寓加强了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健全了规章制度,各项养老政策落实到位,今年通过扩建,现有床位112个,都已经住满。大力宣传国家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服务业,新申报民办养老福利机构——兴福镇赵马福音托老院。福利企业加强管理,联合国税、地税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全县13家福利企业进行了年检认定,取消2家不合格的福利企业资格,全县合格的11家福利企业共有从业人员402人,残疾职工人数平均占在职职工总数的42.9%。各企业与残疾职工均签定了劳动合同,按月足额为残疾职工购买四项社会保险,残疾职工工资标准每人每月在620元以上,残疾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了很好的保障。建立了孤残儿童信息管理库,开展了多项救助活动。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信访各种机制和制度,大力宣传《信访条例》,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减少越级访和重复访,确保了国庆“十一”期间和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未出现进京和越级上访事件,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加强民政宣传工作,在《中国民政》、《当代社会》、《滨州民政信息》等各级报纸刊物媒体发表稿件近百篇,发表调研报告、理论文章等多篇。加强了县民政局、镇(街道)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办公条件、环境进一步优化,各镇(街道)人员配置合理,有财政经费保障,能严格执行民政各项法律、法规。另外,民政政务公开等工作也都取得了好成绩。

第二篇:民政局档案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为深入贯彻执行《档案法》及《安徽省档案管理条例》,使档案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按照省民政厅、省档案局《关于开展民政专业档案执法检查的通知》(民办函〔〕85号)文件精神,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对我局档案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教育,强化意识

档案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我局领导对档案工

作非常重视,严格要求我们要认真做好档案工作,并把档案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列入了机关议事日程,列入了考核奖惩范围。为了提高机关干部对档案工作的认识,加强档案工作的依法管理,增强社会档案意识和法制观念,我局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通过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档案法》、《安徽省档案管理条例》、《收养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提高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学法、懂法、执法的自觉性,严格按照《档案法》、《条例》办事,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建立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是做好档案工作的重要保证。为此,我局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的档案领导小组,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补充,并明确了由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此项工作。档案室确定一名专职档案员、局各股室设5名兼职档案员,具体负责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确保了档案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每年我们组织对工作人员加以培训,并积极参加县档案局组织的各种培训,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力度。

三、加强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档案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做好档案工作,是新形势下对档案工作的迫切要求。我们的制度包括档案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利用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分管档案工作的岗位责任制、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股室兼职档案员岗位责任制以及较规范的文书档案分类方案,明确了文件材料的归档和不归档范围,确立了档案分类方案,划定了档案材料的保管期限,制定了符合我局实际的档号编制方案。目前,我局档案室保存了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还收藏了有保存价值的一大批帐外资料。据统计,全局现有档案4949卷。分为6大类:文书档案116卷,人事档案337卷,财会档案891卷,档案资料365卷,结婚、离婚档案3200卷,收养档案40卷。

四、加强档案工作的日常管理

民政部门是政府职能部门,涉及业务广、范围大,做好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尤为重要。为此,对档案工作实行了定人定岗,专门管理,特别是由办公室主任抓这项工作以来,积极认真的筹划,根据档案部门的要求,调整了档案室,更换了新铁皮柜,配备了防火、防潮、防光等设备。做到了档案办公两分开,弃掉了脏、乱、潮的工作环境。

五、档案信息开发利用

1、编制检索工具,方便使用。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共编有各类档案、目录索引12本,其中人名目录4本,案卷目录5本,全引目录3本,方便了查阅和利用。

2、编写参考资料,开发信息资源。为了适应利用工作的需要,几年来,以档案部门为主,其它部门配合,我局编写了《民政局志》、《大事记》、《全宗介绍》、《档案室简介》等参考资料,开发了档案信息资源,为机关工作、领导决策和社会服务提供了可靠依据,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3、利用方式:一是主动服务,根据领导和部门工作需要,调卷送门,提供利用;二是开架阅览,凡需利用档案者,可按规定来阅览室(办公室合用)查阅档案;三是制发档案复制件、函调和电话查询,以上均是无偿服务。

4、利用效果:利用人事档案为县内外160多人提供了入伍、负伤、牺牲证明材料,落实了追恤评残、定补政策;利用人事档案为优抚优待金清理核查、发放到户提供了准确的住址信息,节省了20多万元优抚资金。

总之,通过这次档案工作的自查,我局对档案工作有了重新更高的认识,同时也找到工作中的不足之处,相信在检查组的指导、关心、帮助之下,全局档案管理工作将会做得更好、更扎实。

第三篇:民政局五五普法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

根据中共县委组织部、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三五”依法治县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河普联2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县属和省州属单位“五五”普法“三五”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标准》要求。现将我局“五五”普法“三五”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15分)

1、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县普法依法治理规划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制定“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理规划,并根据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实施。(4分,自评4分)

2、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每年结合民政各项工作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3分,自评3分)

3、建立健全和完善民政局机关学法制度,并按照学法制度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集中专题学法活动共25期,平均每年学习5次,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4分,自评4分)

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初有工作计划、年内有落实、年终有工作总结。(4分,自评4分)

二、建立健全机构,完善保障机制(15分)

1、建立键全机构,为切实有效地抓好普法工作,结合本局实际,成立以局长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由于人事变动调整普法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老龄办,由李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局普法日常工作,落实了专职法制辅导员具体抓。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普法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做到学习制度化,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6分,自评6分)

2、建立和完善以来的普法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学习记录,按时上报民政工作各种信息材料。(6分,自评6分)

3、加大工作经费投入,有计划地安排相应的普法工作经费。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来,投入用于打印、复印各种普法宣传资料1.2万元,制作县民政惠民手册15000本2.6万元。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3分,自评3分)

三、加大信息报送工作(4分)

按要求及时报送简报和信息、工作统计表,建立和完善工作台帐。5年内共上报送各类民政信息37期。(4分,自评3分)

四、普法教育(44分)

1、突出抓好《宪法》和《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自治县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合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2分,自评2分)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法治理念进社区,进单位活动。在每年都开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余份。(1分,自评1分)

3、根据《州“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在局机关中,结合单位实际,一是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学习《宪法》、《云南省自治县条例》、《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进一步加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利用敬老节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各种宣传材料余份,并把宣传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图片报送县普法办。三是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云南省自治县条例》、《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自治县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合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州“五五”普法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11次,努力提高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分值7分,自评分7分)

4、积极开展民政业务工作培训会。每年组织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同时利用会议期间积极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加大对全局干部职工(2分,自评2分)

5、按要求参加全县和部分机关组织的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参考率达100%,考试合格率达成100%。积极征订普法学习资料和教材,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提供保障。(4分,自评4分)

6、积极组织和参加“法制专题讲座”。(2分,自评2分)

7、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根据民政工作的实际,我们将每年的法制宣传日定在敬老节当天,将各类法律与《老年法》一同开展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4分,自评4分)

8、积极做好对民政系统普法教育的指导、协调工作。由于民政工作业务广,涉及到的人民群众广泛,我们采取在工作中宣传法制的方式,对民政工作对象进行相关法制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下基层的机会走村进户进行法律宣传。(3分,自评3分)

9、积极参加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召开的有关会议,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2分,自评2分)

10、每年大力开展对挂钩联系点的普法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各科室到挂钩点开展法制宣传活动9次,粘贴标语50条。(2分,自评2分)

11、全面贯彻实施《县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不断配合县普法办开创好民族普法工作亮点。并制定了《县民政局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6分,自评6分)

12、积极配合县普法办在城区、乡镇开展法制宣传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分,自评2分)

13、进一步加大法治化管理和监督,维护民政工作的公正、公开办公。(1分,自评1分)

1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6分,自评6分)

五、依法治理(22分)

1、建立健全了民政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及相应配套制度。(4分,自评4分)

2、民政局不属于执法机构。(4分,自评4分)

3、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认真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民政工作法治建设。(3分,自评3分)

4、积极开展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分,自评2分)

5、按照县普法办的要求,每年积极完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统计报表和相关工作情况的上报。(4分,自评3分)

6、围绕“平安和谐”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问题,深入开展专项的依法治理,促进了民政工作依法治理的全面开展。(2分,自评2分)

7、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各项法治工作建设,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3分,自评3分)

以上5大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标准总分100分,自评分98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认真学法、守法,用法律知识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促进民政工作走向法制化、正规化,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四篇:民政局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们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545户、3331人,农村低保对象5664户、7869人,从今年一月份起,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80元,月人均补差150元以上,自10月份开始,城市低保人均补助达到160元以上;从今年一月份,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自下半年起,农村低保按分类施保标准发放,其中a类特困、b类较困、c类一般户每人每月分别补助75元、60元、55元,农村人均月补助水平达到60元以上,低保金按月(农村低保按季度)发放、及时到位,每年发放城乡低保金近1000万元,占全县总人口2.3%的城乡贫困居民全部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网,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照省市部署,今(一篇好范文带来更多轻松:www.HaOWORd.com)年3月份开始,我们开展了城乡困难居民普查工作,圆满完成了普查的各项任务。其中,城镇困难居民普查共普查1781户、4301人,占城镇总人口的6.99%。农村困难居民普查共普查15345户、25368人,占农村总人口的6.16%。加强了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从今年9月份开始,城市低保全部移交社区及居委会管理。我们将已死亡的低保对象停发,将新致困人员及时纳入了农村低保,共调整农村低保对象126人;共取消23户、52人的城镇低保待遇,新xx市低保对象29户、61人。

年初,我们举行了“爱心救助,情暖万家”救助款物发放仪式,为1163名五保对象每人发放了棉衣;为困难群众安排救济面粉30多万斤,救济款近10万元;为锦秋、兴福等6镇(街道)敬老院配备电视机180台;共发放救助款物100多万元。按照市慈善组织网络建设现场会要求xx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县慈善总会先后在各镇(街道)设立了12个慈善分会,各分会在455个村(社区)成立了慈善工作联络站,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呼应”的慈善组织网络,实现了全县慈善工作无缝隙覆盖。成立了xx县慈善义工管理中心,在各镇(街道)设立了12个慈善义工工作站,招募义工200多名。组织义工开展了助残扶幼、助老敬老、关爱生命和环境保护等义工活动,为困难群众义务服务达1000多个小时,帮助和改善了部分困难群众的生活。开通了我县慈善网站,开展网上捐赠,搭建起了我县的慈善信息平台,进一步拓宽了善款的捐赠渠道。5月份组织召开了xx县首届慈善大会,举行了“慈心一日捐”活动启动仪式,并现场捐赠善款15.39万元;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与“慈心一日捐”活动,共接收善款384万元。

下半年,我们组织各民政办主任和敬老院长对全县十处敬老院的院容院貌、基础设施建设、供养服务、制度建设、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观摩检查,并召开了全县敬老院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针对敬老院建设与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从完善功能配套、规范服务、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供养标准、提高集中供养率、发展好院办经济等方面进一步对敬老院加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建立和完善了救灾应急预案,建立起市、县、乡相衔接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建立救灾储备制度,及时查灾报灾,做好灾民救助工作。上半年,我县多次发生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全县农业经济损失6000多万元。我们及时上报灾情,对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实施了救助,发放救灾款30多万元,使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了保障。联合县应急办、科技局、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开展了首个“5.12国家减灾日”宣传活动,举办了减灾救灾图片展,发放地震、气象等自然灾害宣传资料1000多份。

第五篇:民政局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县委组织部、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三五”依法治县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河普联2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县属和省州属单位“五五”普法“三五”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标准》要求。现将我局“五五”普法“三五”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15分)

1、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县普法依法治理规划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制定“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理规划,并根据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实施。(4分,自评4分)

2、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每年结合民政各项工作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3分,自评3分)

3、建立健全和完善民政局机关学法制度,并按照学法制度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集中专题学法活动共25期,平均每年学习5次,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4分,自评4分)

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初有工作计划、年内有落实、年终有工作总结。(4分,自评4分)

二、建立健全机构,完善保障机制(15分)

1、建立键全机构,为切实有效地抓好普法工作,结合本局实际,成立以局长孙永任组长,副局长廖坚、文彦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由于人事变动调整普法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老龄办,由李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局普法日常工作,落实了专职法制辅导员具体抓。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普法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做到学习制度化,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6分,自评6分)

2、建立和完善以来的普法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学习记录,按时上报民政工作各种信息材料。(6分,自评6分)

3、加大工作经费投入,有计划地安排相应的普法工作经费。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来,投入用于打印、复印各种普法宣传资料1.2万元,制作县民政惠民手册15000本2.6万元。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3分,自评3分)

三、加大信息报送工作(4分)

按要求及时报送简报和信息、工作统计表,建立和完善工作台帐。5年内共上报送各类民政信息37期。(4分,自评3分)

四、普法教育(44分)

1、突出抓好《宪法》和《瑶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瑶族自治县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合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2分,自评2分)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法治理念进社区,进单位活动。在每年都开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余份。(1分,自评1分)

3、根据《红河州“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在局机关中,结合单位实际,一是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学习《宪法》、《云南省瑶族自治县条例》、《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进一步加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利用敬老节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各种宣传材料余份,并把宣传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图片报送县普法办。三是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云南省瑶族自治县条例》、《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瑶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瑶族自治县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合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红河州“五五”普法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11次,努力提高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分值7分,自评分7分)

4、积极开展民政业务工作培训会。每年组织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同时利用会议期间积极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加大对全局干部职工(2分,自评2分)

5、按要求参加全县和部分机关组织的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参考率达100%,考试合格率达成100%。积极征订普法学习资料和教材,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提供保障。(4分,自评4分)

6、积极组织和参加“法制专题讲座”。(2分,自评2分)

7、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根据民政工作的实际,我们将每年的法制宣传日定在敬老节当天,将各类法律与《老年法》一同开展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4分,自评4分)

8、积极做好对民政系统普法教育的指导、协调工作。由于民政工作业务广,涉及到的人民群众广泛,我们采取在工作中宣传法制的方式,对民政工作对象进行相关法制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下基层的机会走村进户进行法律宣传。(3分,自评3分)

9、积极参加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召开的有关会议,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2分,自评2分)

10、每年大力开展对挂钩联系点的普法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各科室到挂钩点开展法制宣传活动9次,粘贴标语50条。(2分,自评2分)第一课件

11、全面贯彻实施《县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不断配合县普法办开创好民族普法工作亮点。并制定了《县民政局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6分,自评6分)

12、积极配合县普法办在城区、乡镇开展法制宣传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分,自评2分)

13、进一步加大法治化管理和监督,维护民政工作的公正、公开办公。(1分,自评1分)

1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6分,自评6分)

五、依法治理(22分)

1、建立健全了民政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及相应配套制度。(4分,自评4分)

2、民政局不属于执法机构。(4分,自评4分)

3、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认真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民政工作法治建设。(3分,自评3分)

4、积极开展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分,自评2分)

5、按照县普法办的要求,每年积极完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统计报表和相关工作情况的上报。(4分,自评3分)

6、围绕“平安和谐”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问题,深入开展专项的依法治理,促进了民政工作依法治理的全面开展。(2分,自评2分)

7、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各项法治工作建设,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3分,自评3分)

以上5大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标准总分100分,自评分98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认真学法、守法,用法律知识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促进民政工作走向法制化、正规化,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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