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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局自查报告多篇

发布时间:2023-06-14 08:31:34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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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局自查报告多篇

【第1篇】监督管理局红顶中介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领域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的通知》(鄂安监发{}5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成工作组就《通知》要求的有关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和交叉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经过我局初审,省安监局审批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共有8家,其中,安全评价机构4家:xx兴业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xx绿通安全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xx铁四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xx以勒安全防灾科技有限公司;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4家:xx净澜检测有限公司、xx铁路局xx疾病预防控制所、xx钢铁(集团)公司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收到《通知》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红顶中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结合即将开展的电视问政工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分工,加强了组织领导,通过组织局机关和各区(开发区)自查、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整治了安监系统和中介服务领域中存在的问题。

从检查和市抽查的情况看,全市安监系统和中介服务领域情况良好,没有发现“红顶中介”等问题。

二、主要做法

【第2篇】平顶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目标管理自查报告

平顶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目标管理自查报告

市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进一步明确了安全工作就是“生命工程”的理念,以“安全、规范、发展”为目标,以“团结、廉洁、敬业、高效”为原则,为确保全市的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做出了不懈努力。

一、事故指标完成情况

,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453起,与去年同比下降45%;死亡266人,与去年同比下降13.64%;死亡人数低于省定指标45人,占省定控制指标的85.5%,杜绝了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047起,死亡248人;煤矿事故1起,死亡3人;消防火灾事故389起,死亡2人;地面企业事故16起,死亡6人;其它事故1起,死亡7人。,省政府给我市下达的控制指标是:事故总死亡人数311人,万人死亡率0.63,亿元产值死亡率0.59,煤矿百万吨死亡率1。我市完成情况是:事故总死亡人数266人,万人死亡率0.54,亿元产值死亡率0.47,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26。万人死亡率低于省定指标的0.09,亿元产值死亡率低于省定指标0.12,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低于省定指标0.74。

二、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力度,各类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改

去年全年,我局组织“百日安全”活动1次;采用企业自查、行业互查、部门抽查、政府督查等形式,我们先后组织开展了“双节”、春季、夏季、秋季、冬季等5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在五

一、十一两个“黄金周”期间,开展了两次旅游安全专项检查和复查。按照国家和省里的部署,我市在8月份开始进行资源整合工作、煤矿“严打”和“关整”工作,到底共关闭非法矿井32座,关闭不符合规定井口405个,整顿矿井84座。进入11月份以来,在安委会的统一部署下,我局与市交通局、消防支队、公用事业局等部门相互配合,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们还结合行业特点,开展了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公众聚集场所、道路交通、水上运输、燃气管道、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等八个重点领域的专项安全整治,到年底各项整治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据统计,全年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600余个次,查出各类事故隐患12100余条,现场整改10600余条,限期整改1100余条,整改率达96%。对尚未整改的事故隐患实施了有效监控。

三、事故结案情况

,发生的1起煤矿事故由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豫南分局调查处理。我局参与对6起地面企业事故和1起民爆物品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目前都已结案。

四、“三同时”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我局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对一些企业的改、扩建工程进行了审查验收。,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及时掌握,提前介入,做到心中有数,并在其设计施工过程当中勤督促、勤检查,使企业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凡安全投入不足、工艺设备老化、危及安全生产的,都要限期整改,拖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予以查处。通过“三同时”工作的开展,全面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水平,达到了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的目的。

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情况

今年我市除了开展日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外,组织开展了“3·26安全日”、安全生产月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三次大型宣传活动,分别于3月26日、6月13日、8月1日进行了三次规模宏大的集中宣传,使50余万职工群众受到教育,营造了“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在安全生产培训方面,我市在督促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全员培训的同时,依托三级培训基地,多次举办培训班大力开展特种作业和企业安管干部的培训,共培训特种作业人员4150余人,安管干部780余人,有效提高了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管干部的管理水平。

六、加强业内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力争实现工作制度化,管理科学化

为此,去年我局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狠抓了以下两项工作:一是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度,政治、法律、业务学习考核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工作协作及责任分工制度,全市安全检查制度,公务人员出勤考核制度,安全检查处罚量化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16项制度的制定完善和贯彻执行工作;二是加大执法力度,调整充实8个稽查组和行政执法大队,继续深入开展“整顿队伍作风,狠抓工作落实”活动,逐月进行考核奖惩。出台内部执法分工协作责任制,实施取证、决定、执罚三分离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七、抓好党内廉政建设,以廉促安,以廉保安

,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对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二是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加强预算外资金和票据的管理;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力争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一项工作;四是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净化了全局党员干部的思想,提高了大家的觉悟,强化了执政为民、廉洁自律的意识。

八、健全法制机构,实行规范管理

一是建立各项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程序,依法行政。到目前为止,执法人员已全部持证上岗,持证率达到100%。去年10月底,我局全体人员参加了全市的行政执法培训活动,并全部通过考试,新的执法证也正在办理中。二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去年下半年,《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1号)出台后,我局结合《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已多次组织学习培训活动活动,使执法人员加强了依法行政的意识,规范了执法行为。

九、认真做好政务公开

我局在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设立安全监管审批窗口,将行政审查、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审批中心,并通过考核,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到窗口工作,还明确了首席代表的工作职责,力争为企事业经营单位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同时,在办公楼入口最醒目的位置,设置了政务公开栏,把领导分工、科室职责、服务事项、服务承诺等公布上墙,让广大群众明白办事程序。

十、加强安全信息的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我局信息调度中心实行24小时调度值班制度,对上级指示和有关精神及时上传下达,随时掌握全市安全工作情况和安全生产动态,分析研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并且每月出一期安全生产简报,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第3篇】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专项执法自查报告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专项执法自查报告

县人民政府法制办:

根据新政办发[]76号文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局于6月10日以来,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自检自查。现将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今年以来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情况

截止目前,共对100个生产经营单位或场所进行了安全生产监督监察201次,监督监察覆盖率为25.25%,监督监察复查率达101.00%,查出342条(处)安全隐患,签发主要行政执法文书169份,其中《整改指令书》92份,现场检查记录17份,整改情况复查意见书25份,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18份,行政处罚决定书8份,行政处罚送达回执8份,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责令92户企业限期整改,责令3户企业停产停业整顿,责令1个危险作业场所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所有人员和设备,落实事故隐患整改214条,整改率为62.57%;共调查处理死亡事故12起,结案2起,事故结案率为16.67%。在监督监察和事故调查处理中,共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49次,行政处罚罚款金额累计为20.46万元。

(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今年以来,共对15户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进行了初审,其中6户非煤矿山已取得了省市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户非煤矿山正在申办中。共对15户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办证进行了初审,其中4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11户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正在申办中。

二、今年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做法

为确保我局行政执法质量,认真落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主要加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的通知》(云政发[1998]85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的通知》(玉政发[2003]88号)及《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的通知》(新政发[]2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实施办法》和《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书》,并由局长与两个行政执法科室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做到了执法职责、权限清楚,执法责任明确,走上了制度化管理轨道,确保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各项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落实。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全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执法水平。我局根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需要,把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四五”普法内容,主要学习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各种法律法规。学习中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法律法规与学习业务知识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集体讨论与中心发言相结合。同时积极选派有关人员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种行政执法培训班,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练内功,强素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为依法行政奠定了良好基础。目前,全体工作人员全部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件。

三是根据《新平县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对行政许可项目进一步作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行政许可项目12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定点生产证书审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认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证,危险化学品登记,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生产和经营审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证及安全评价、检测检验人员资格认证),摸清行政许可项目的底数,未查出越权、擅自设立行政许可项目。

四是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2000年以来,我局没有出台过规范性文件。

五是坚持依法行政,从严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我局始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坚持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不得少于2人,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先限期整改,若到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处予经济处罚,若仍拒不整改,则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提请县人民政府关闭的程序,严格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

三、自检自查情况

从这次自检自查情况看,由于我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具体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上能够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行政管理职责,依法办理各类行政案件,执法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法律手续完备,没有发现执法人员违法乱纪、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的执法行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出现了四个明显好转,即:安全生产法制基础工作有明显好转,能基本适应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发展需要;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有明显好转,以言代法,执人情法等问题基本杜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弱化问题有明显好转,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安全生产管理混乱情况有明显好转,有效地遏制了伤亡事故发生。

四、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程序不到位,执法文书填制不规范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第4篇】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情况自查自纠的报告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情况自查自纠的报告

xxx市财政局:

根据xxx市财政局、物价局、工信局、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到有错必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1月1日因机构改革由原x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x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x市工商局、xxx市工商局一分局、xxx市工商局二分局、xxx市工商局金凤分局、xxx市工商局西夏分局,七个独立核算单位,组合为x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个独立核算单位,由区本级预算单位转变为xxx市本级预算单位。

x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20xx年1月1日以来,一是无违反国家规定收取国家、xxx取消、停征、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二是无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现象;三是无违反规定设立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并收费;四是无违反规定设立投资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并收费:五是无违反规定擅自设立不合理的市场监督和准入备件并收费;六是无违反规定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的;七是无违反规定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搭车收费的;八是无违反规定利用行政检查搭车收费或要求被检查单位接受付费服务的;九是无违反规定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审计、年检、鉴证报告并收费的;十是中介服务机构无无违反规定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痊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的;十一是行业协会无违反规定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强制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等并收费;十二是行业协会无违反规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费并提高收费标准;十三是无违反规定未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收费公示制度;十四是无违反规定未查处企业投诉的违规收费行为。

通过自查自纠x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核发执行,《收费许可证》所属的内容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擅自扩大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和自立项目收费的现象。

x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xx年xx月xx日

【第5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区人大把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列为行政执法评议单位,是区人大全面、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区的重大举措,不仅充分体现了区人大对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高度重视,也预示着我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已真正纳入人大监督的轨道,必将对我局今后更好的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产生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局党组对评议十分重视,接通知后及时研究和部署,制定接受评议的实施方案,并召开全局动员会,统一思想、端正态度、明确工作要求和具体任务,同时走访部分人大代表和单位,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对分局组建二年来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认真回顾与总结,肯定成绩、寻找差距、提出整改措施。现将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基本情况

滨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于10月正式挂牌成立,是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现有正式在编人员6名(男4名,女2名),平均年龄37.3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占100%,其中硕士研究生1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2名,内设综合办公室、药械监管稽查科和食品综合协调科三个科室。分局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承担对全区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戒毒药品、药用辅料、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的法定职责。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3号)“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根据杭州市编委“三定方案”规定,分局在食品安全方面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工作。

二、主要工作

分局组建以来,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创建“和谐滨江”工作目标,结合区实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充分履行药品监管和食品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职能,为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药品市场,确保全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做出积极的努力。

(一)以规范药品市场为目标,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

开展药品执法检查,是我局中心职能,也是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的根本措施和手段。为此,我们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依法行政,采用专项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市场稽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取得了较好的行政执法效果。

两年来,我们在经常性稽查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10多次专项检查和重点整治活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46人次,查获违法违规涉药单位10多家,查处各类案件10起,其中当场处罚7起,立案3起,查处假劣药品货值5万余元,罚没款1.5万余元,取缔无证经营药店1家,责令停业整顿1家,处理举报投诉31起,在上述行政执法和案件处理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程序合法、手续完备、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用法律条款得当的原则,实现了行政执法零投诉、案件查处零复议、零诉讼。

在行政执法中,为积极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我们实行稽查无休日和快速反应机制。在齐二药和广州佰易事件中,分局主动、迅速出击,通过电话、传真、现场检查等方式,在第一时间对全区药品销售、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排查,共检查120家涉药单位,由于及时查处,我区未发生一起因使用上述二厂生产的问题药品而产生药害反应的事例。

在行政执法中,我们突出重点,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下半年以来,针对外地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我们坚持从源头抓质量,以“全面整治、突出重点”的原则,对辖区9家药品生产企业开展原辅料、包装标签说明书、质量检验、gmp跟踪检查等9次专项检查,特别对生产注射剂、生物制品和特殊药品三类高风险品种的生产企业,重点对原辅料来源合法性、生产工艺与批准工艺一致性、是否按照标准检验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今年上半年以来,分局对区药品生产企业31个品种从研制、生产及临床试验等环节进行全面注册核查,通过核查,企业主动撤回注册申请3个品种。为保障群众安全、合理、有效使用药品,我们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师在岗情况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情况专项检查,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对涉嫌违法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通过检查,目前我区药店药师在岗率有明显提高,驻店药师用药咨询指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为形成全社会、全方位的药品监管格局,我们在全区48家零售药店公布药品质量投诉电话,并与卫生、工商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分局设立公安驻药监联络室,与公安联合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针对药品、保健食品虚假广告误导、影响消费者合理安全用药的情况日趋严重,我们与工商联合开展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对超市、药店店堂及户外保健食品、药品广告进行检查,共检查药店35家,超市2家,监测到各类违法广告38个,并对其中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9家单位下达《违法药品广告行政告诫书》,责令其改正。

药品的监督抽样检测是评价药品质量、发现问题药品的重要手段,在药品监管中发挥日趋重要的作用。为此,我们与市药检所加强联系,对投诉举报和急需检验的检品坚持急事急办的原则,设立绿色通道缩短检验周期,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两年来共抽检各类药品54个批次、医疗器械1个批次,其中不合格3批次,药品合格率为94.2%,居杭州各城区首位。两年来,全区无因假冒伪劣药品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以实施“药品放心工程”为抓手,依法履行监管职能,促进医药市场的规范和医药经济的发展。

1、充分发挥监管导向作用,逐步优化药品零售企业。

为更好满足群众需求,分局积极推进“宽进严管”的监管模式,鼓励知名医药企业来我区创业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药品零售业有了快速发展,零售药店从分局组建时20家增加到48家,其中部分申请并取得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基本达到发展医药经济、方便群众购药的目的。二是药品连锁企业发展有新突破,武林、海王等10余家医药龙头企业在我区开设15家药品连锁门店,大大提高我区药品零售业的档次和规模;三是营造了有利于百姓的药品市场,由于药店数量的增加及价格、品种具较强优势的龙头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促进了我区药品零售企业优胜劣汰,有效推动市场整体药价明显下降,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四是分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和完善一批具实际效果的监管制度和措施,如对药店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设立投诉举报警示牌等。

2、倡导行业诚信自律,逐步构建涉药企业信用体系。

我们始终强调“企业是药品质量第一负责人”的理念,努力营造“诚信为本、守信为荣、失信为耻、无信为忧”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行业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在我们的倡导下,,全区40多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负责人、执业药师100多人在诚信经营横幅上郑重签名承诺;初,在区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上,康恩贝医药公司代表全区涉药企业提出“产品如人品”的诚信倡议,各企业负责人在倡议书上签字承诺,全区9家药品生产企业与市局签订《药品生产质量承诺书》,全区48家药品零售企业与我局签订《药品经营质量承诺书》,诚信经营的氛围基本形成。同时,我们还对企业进行积极指导帮助,根据信用情况分类管理并逐家对企业进行分类考核。目前,我区药品生产企业已全部被省局评定为a类企业。

3、坚持标准,加强指导,积极抓好药品企业的gsp、gmp认证工作。

实施gmp、gsp认证是规范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两个源头,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促进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到4月底止,我区除新开办的药店在法定期限内尚未认证外,其余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均已通过gsp认证;目前已经生产销售的药品生产企业均取得了gmp认证证书。分局组建以来,在积极开展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工作,巩固认证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4、牢牢抓住监管重心,全面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

医疗机构是提供人民群众用药的主要渠道。分局抓住这个监管重心,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全面推进我区乡镇卫生院“规范药房”、村卫生室“合格药房”建设。在组建第一年,我们就提出用三年时间对辖区医疗机构、药房进行全面规范化建设整改。到4月底,全区三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通过“规范药房”的验收,90.2%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药房已通过“合格药房”的验收,较好地实现了药品管理硬件设施标准化、软件管理制度化、药品陈列分类化、处方调配规范化。

(三)以“为民办实事工程”为契机,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切实提高我区食品安全水平。

食品安全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大事。,区政府把“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共管机制”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作为食品安全的组织协调部门,虽然没有具体的执法资格和职能,但我们紧紧围绕区政府工作中心,根据“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牵头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三个职能,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强化部门协调,狠抓落实,不断地推进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连续两年我区被市政府评为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区(县)。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底,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主任,药监、卫生、质监、工商、农业等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局内,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的制定、协调、考核等。为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我们认真履行职能,在组织机构、工作制度、措施落实方面作了一系列的工作。在组织机构方面,督促各街道成立领导小组,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在社区、村聘请食品药品监督员、消费维权监督员、食品安全协管员等,形成由上至下的食品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在工作制度、措施落实方面,我们起草制定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制度》、《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制度》、《区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等相关文件,规范工作程序,为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牵头制定了《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暂行规定》,规范食品投诉举报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2、明确各部门责任,加强考核与督查。

食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广,环节多,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职能存在交叉重复现象,要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必须要以政府为依托,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切实履行职责。为保障区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我们起草制定了《区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规定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及目标任务,并在每年年初由区政府与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签订责任书,年底组织对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平时还不定期的对各环节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重点难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两年来累计开展暗访及督查19次,发出督查抄告单共23份。这一系列举措有效保障了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工作的落实,大大促进了全区食品安全共管机制的完善。

3、以联合执法为载体,开展各类专项整治。

为整合监管资源,集中力量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我们组织各部门联合开展农贸市场、餐饮企业、校园食品等专项整治。逢重大节假日,我们统一组织由区领导带队、各部门和街道对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餐饮企业等进行抽查。两年来,累计开展联合执法11次,检查涉及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及粮、肉、蔬菜、水果、豆制品等重点品种。“国卫”复评迎检是一项重点工作,而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又是其中重点、难点工程。3月至11月,为做好该项整治工作,作为牵头单位,我们克服了人少事多的矛盾,先后召开现场协调会、专题工作会等各类会议7次,研究布置整治工作,制定了《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三小”行业专项整治责任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各街道、各部门职责分工。在整治中我们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向全区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发出告知书600余份,并多次组织区工商、卫生、环保部门联合到街道集中办证;另一方面牵头组织各部门联合执法6次,对多次教育、处罚仍不整改的经营户依法取缔,共取缔176家。有效地净化了我区食品安全市场,为我区顺利通过国卫复评创造了有利条件。在总结会上,我局被区政府评为国卫迎评工作先进单位。

4、加强信息工作,探索信用体系建设。

信息工作是食品安全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我们注重与各部门的信息沟通,收集各环节监管信息,编印《区食品安全信息》共14期。,区食品安全信息网正式开通,在食品各监管部门之间建立了全新的信息沟通渠道,也为广大人民群众获取食品相关信息提供平台。

,在前期调研基础上,我们根据市食安委相关文件制定出台《区食品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对食品信用体系建设作出总体部署。在我们指导帮助下,我区唯新食品有限公司顺利通过市信用体系评价,成为市第一批食品信用a级企业。华源、姚生记、联合西兴等6家企业被列为第二批试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既是政府重视食品安全的抓手,又是企业自律源动力。在试点企业带动下,我区不少企业主动要求被列为试点企业,以促进企业质量、管理的提升。

(四)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为推进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提高办案质量,真正做到执法公正、公平、高效,我们制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并把“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标准”分为:管辖无异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罚恰当、手续齐备共7项,在年底据此对案件进行质量评比。同时我们依托短信互动平台进行执法回访,及时、动态地了解执法情况。两年来,分局保持了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败诉的“双无”状况。

2、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我们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培训,及时更新知识,通过依法行政例会,探讨案件、研究解决执法难题,提高执法水平。确定兼职法制员,承担案卷审核、听证组织等具体工作,不仅加强内部监督,还从形式与内容上增强依法行政的观念。建局以来,我们牢牢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持之以恒开展研究型机关创建工作,年初制定全年学习计划,每月针对突出问题探讨研究,组织开展“科学监管大讨论”、“作风建设大讨论”等讨论活动,共撰写各类调研性文章

另外,在保持12345和96666作风建设零投诉的基础上,我们通过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向涉药单位通报执法情况、与企业签订廉洁执法承诺书等方式,推进机关作风和廉政建设。

(五)以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规和安全常识为内容,不断拓宽宣传途径,增强群众安全饮食用药意识。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需全社会的支持和各部门齐抓共管,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宣教先行,充分利用有线广播、互联网、《天堂硅谷》报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还人民群众知情权,调动群众的参与权,营造良好的氛围。

1、认真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我们联合各部门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志愿者在三个街道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要内容为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知识咨询、现场举报投诉处理等,共悬挂横幅23条,展出宣传画板30份,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受理各类投诉咨询150多人次。同时在35个社区(村)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活动,通过展览打假成果、开设社区课堂、张贴宣传画、播放宣传短片等形式,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自我保健、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也使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有更多理解,使我们的行政执法工作具有更广泛的群众基础。

从今年开始,我们与区团委联合成立区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服务队,将走进社区、走进家庭、走进学校,开展帮助“清理家庭药箱”活动、宣传真假食品药品鉴别知识等活动,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2、大力开展对行政相对人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行政相对人也是药事法律法规的执行者,加强这一层面教育培训尤为重要。分局组建以来分别就《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举办培训班8期。通过教育培训,较好地实现三个目的:一是涉药单位负责人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二是促进涉药人员在法律、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上更好地适应岗位需要;三是增强涉药单位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注重加强与社会各层面的沟通和交流。为争取社会各方对我局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着力化解执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阻力和障碍,我们始终坚持强化与社会各层面的沟通交流。,我们在聘请的15名食品药品督察员(监督员)基础上增聘28名监督员,这些监督员来自街道、社区(行政村)、医疗机构等不同层面、不同行业,这使我们更能接受社会各方的评判,广泛听取和征求有利于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两年来,分局在探索中寻找规律,在实践中完善方法,在创新中提高水平,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及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1、药品监管形势依然严峻,药品市场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一是因市场开放和受非法利益驱动,外地制售的假冒伪劣药品随时有可能流入我区,而有些货源正、质量合格的药品由于运输、储存亦会变质失效为假、劣药;二是部分涉药单位技术人员比较缺乏,特别在社区(村)卫生站中,非药学人员从事药剂岗位的现象还有所存在,不少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和岗位技能还不能够很好地适应药品管理需要;三是法律法规滞后,标准体系不统一,协调机制不健全,特别是对医疗器械的监管,目前来看法律规定不明确,监管难以到位;四是群众科学、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不够强,分局作为监管部门,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管职能有待进一步发挥,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2、食品安全任务与机制不协调。我区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基础薄弱,高教园区及建筑工地食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自然村与村之间集散市场、小型食品店假冒伪劣食品屡打不止、初级农产品存在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目前,食品安全工作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模式,带来弊端十分明显:一是涉及我区十多个部门,易造成监管工作缺位、错位、越位;二是多个部门监管,易使问题久拖不决,效率低下,而同级部门之间协商性协调效果肯定不如政府层面的指挥性协调;三是区食安办在机构性质上是非常设议事机构,无固定经费、人员,与任务、责任不符;四是各部门之间的监管信息未能做到有效共享,联合执法成本较高,效率不高。而以上这些问题的解决,在提高自身综合协调能力同时,必须依靠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区财政经费投入和各部门共同配合,形成合力。

3、监管力量不足,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分局目前只有6名在编人员(其中1名到市重点工程下派一年),但群众和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药品监管工作任务繁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千头万绪,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中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精力和财力。食品药品监管起步晚,涉及面广,专业要求高,而我们的监管队伍知识结构不适应,管理水平不够高,队伍素质亟待提高。

4、宣传不够深入和及时。部分行政相对人由于对药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了解,导致分局在具体执法过程中面临一定的阻力;人民群众对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不熟悉,特别是对食品安全各环节的政府监管职责缺乏了解;人民群众科学饮食用药知识比较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有待提高,这些需要我们做大量的宣传工作。在监管中广泛宣传,在服务中深入宣传。

四、今后工作的基本构想

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初工作报告精神和市局对分局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分局今后工作的基本构想是“围绕一个中心,发挥两大职能,夯实三块基石,落实四项工作”。

1、围绕一个中心。区委、区政府提出“构建天堂硅谷、建设科技新城”这一宏伟目标,我们将以此为工作目标和重心,深刻学习,认真领会,加倍工作,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壮大我区医药产业经济,维护我区市场经济秩序发挥积极作用。

2、发挥两大职能。两大职能是指药品行政执法和食品组织协调职能,我们要借人大执法评议的东风,深入推进分局各项工作,有效保障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在药品监管方面,以打假治劣、源头监管为重心,继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强化行政执法,强化区域监管。在食品安全方面,重点突出综合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区政府食品安全“抓手”作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3、夯实三块基石。第一、切实转变观念。树立起“企业是药品质量第一负责人”的质量观,积极探索倡导企业牢固树立“重质量、讲信誉”观念,探索药品监管质量监督的方式和方法。第二、创新工作机制,实现监管三个转变。一是从具体把关监管,转变到宏观引导,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双管齐下,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二是从产品事后监管、查处,转变到狠抓源头,保证过程,在源头执法上下功夫;三是从被动应付、突击检查,转变到应急处理与长效管理结合,标本兼治。第三、继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全面推进网上服务,建立和完善药品、食品企业数据库和业务系统;建立科室责任制,实施统一管理,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争取信息化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4、落实四项工作。第一、打假治劣,不断净化我区药品市场环境。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强化市场稽查,在动态分析,寻找源头基础上,开展打击制售、寄递、储运假劣药品等专项整治活动,继续巩固与公安部门的联合打假协作机制,完善与工商、卫生等部门的联合行动机制,使各类涉药违法违规分子在我区无藏身立足之地。第二、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一要加快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定期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二要重点监控生产注射剂、生物制品和特殊药品三类高风险品种的药品生产企业和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隐患,做到制度上抓巩固、监管上抓力度、网络上抓健全;三要以“两房”建设为切入点,强化农村药品的源头质量监管,全面完成社区卫生服务站药房的规范化整改,并将工作逐步向门诊部、个体诊疗机构、药房扩展,向厂矿、学校医务室延伸,探索对医疗机构用药的监管方式,全面提升我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水平。第三、坚持把食品安全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点,深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突出综合协调职能,整合监管资源,强化各监管部门职责和各环节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做到守土有责,确保群众饮食安全。第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优化队伍综合素质。从教育、制度、监督三个环节强化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建设。以开展“机关作风年建设”为载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强化公仆意识;以创建科学监管为形式,提高全局干部学习自觉性,积极探索研究科学、创新、合理的监管模式;以健全考核制度为抓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队伍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凝聚全局人心,增强队伍整体战斗力。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是个新建的部门,建局近两年来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是离不开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部门的理解、支持和帮助,更离不开区人大的关心、帮助、支持与监督,我们将以这次人大评议为契机,虚心接受评议监督,认真整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用药饮食安全放心!

【第6篇】监督管理局“红顶中介”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领域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的通知》(鄂安监发{xx}5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成工作组就《通知》要求的有关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和交叉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经过我局初审,省安监局审批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共有8家,其中,安全评价机构4家:xx兴业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xx绿通安全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xx铁四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xx以勒安全防灾科技有限公司;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4家:xx净澜检测有限公司、xx铁路局xx疾病预防控制所、xx钢铁(集团)公司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收到《通知》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红顶中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结合即将开展的电视问政工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分工,加强了组织领导,通过组织局机关和各区(开发区)自查、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整治了安监系统和中介服务领域中存在的问题。

从检查和市抽查的情况看,全市安监系统和中介服务领域情况良好,没有发现“红顶中介”等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监管,认真督导。每年年初,我局召开在汉执业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专题工作会,传达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有关文件精神,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特别是《省物价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评价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工服[xx]72号)下发以来,通过采取会议培训的形式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至在汉执业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指导其规范开展中介服务。我市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技术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定期组织召开在汉执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会议,定期开展督导,实施“黑名单”制度。积极开展在汉执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报告书盲评和实验室盲样考核,有效规范提升了机构业务水平。积极推动从业机构通过加强内控、严格自律、规范执业、提升服务,形成机构健康发展、服务对象满意、监管部门认可、社会效益良好的新局面。

(二)规范行为,服务企业。全面放开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服务市场,凡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均可在汉执业。在汉执业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将有关资质信息报送至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及时将其资质信息在市安监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方便企业查询。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安全评价机构 “星级”评定,并将结果在市安监局网站上公示,为企业选择安全评价机构提供参考。

目前,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涉及的服务项目全部实现市场化运作,中介服务机构均为独立法人企业,与安监机关在机构、职能、人员、财务、场所五个方面无任何关联。局机关与管辖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存在“双重法人”登记问题。没有违规将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也没有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没有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违规开支、报销费用、索贿受贿等问题。市、区(开发区)安监局没有发现违规使用财政、国有资金购买中介服务,虚假支付中介服务项目及违规使用票据、乱收乱支;不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问题。

(三)秉公办事,严于律己。公职人员严能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将行政审批事项中涉及到的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列出清单,并在办事指南和一次性告知书中进行明确,凡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法定依据的,一律不强制要求提供中介服务。目前,我市安监系统没有发现公务人员在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兼职,没有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场,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持股分红、占有财物、违规兼职取酬,报销费用,勾结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套取国家资金等问题。

(四)指导收费,合法经营。从检查的情况看,目前,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均有政策法规依据设立、有独立财务、暂未发现 “账外账”现象;从事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有法定依据,暂未发现中介服务事项拆分成多个环节等问题。在安全评价机构提供技术服务的过程中,我局积极配合物价部门,指导全市安全评价机构开展中介服务收费承诺活动。凡涉及工业企业行政审批的重要中介服务收费,在原来按不高于基准价的50%收费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优惠幅度,投资规模在2亿元以上的,按不高于基准价的40%收取;2亿元以下的,按不高于基准价的50%收取,绝不允许出现收费高的问题。针对涉及费用较高、容易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新、改、扩建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事项,我们采取现场打分的办法,在专家对事项审查完后,由企业代表对安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打分,并将每次得分情况记入企业档案,作为年底对安评中介服务机构考评的重要依据。从这次检查看,在汉从事中介服务的机构未发现利用行政权力搞行业垄断,强行服务并收费,强制企业入会、参加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并收费,强制收取赞助费、咨询费、服务费、审验费等问题。尚未发现从事中介服务的机构借监管部门及其公职人员的名义或利用向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搞利益输送、报销费用等方式,排挤其他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介入,抢占市场,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问题。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

对照文件中的检查内容,我市目前尚未发现 《通知》中的有关问题。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规范和促进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相关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红顶中介”问题的发生,推动我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快速发展。

此报告。

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xx年7月3日

【第7篇】市场监督管理局打传自查自评报告范文

为了严厉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切实维护我县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根据《**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关于转发<传销重点地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打传办()2号、《**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云南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意见的通知》**打传办()1号、《**县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等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打传工作面临的形势,采取广泛宣传、集中清查、打击整治等工作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传销行动。现对一年来开展的工作进行认真自查自评,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制情况

根据打传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组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政府督查室、综治维稳办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县政府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把街道办事处、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建立了相关的协作机制;县政府与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了责任书,按照责任书进行考核。按照省、市、县打传工作部署,制定了《集中整治传销行动工作方案》,根据打传形势的变化,结合我县实际,全面落实“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坚持不懈”的打传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新模式,完善机制,确保打传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不断开创打传工作新局面,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协调配合

在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中,确立以打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相关成员单位、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协同作战的方针,确定了打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打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部门职责,召开打传工作联席会,组织研究分析打传工作的形势和特点,作出决策,并根据不同工作情况不定期组织分局和所分析解决问题4714。根据部门职能,确定以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传销易发地作为监控的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并确立了举报制度,明确了情报信息通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以制度为保障促进打传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集中行动和案件查处

根据打传现阶段化整为零、趋向隐蔽的新特点,实行市场监管“网格化”管理,强化对各类市场主体和市场交易行为的动态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传销行为。联合相关部门,按照省、市通知精神,积极组织打传成员单位开展查堵。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85人次,检查场所181个,出动执法车辆26台次,未发现有违法行为发生。

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结合我县打传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了部门打传工作方案,同时按照打传工作要求,签订了打传责任书,认真按照部门的职责分解,开展了工作。在打传办的领导下,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开展打传宣传教育活动,受宣传群众3000余人。加强了对社区和学校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干部群众打传意识,从源头上防范传销违法活动,充分发挥打传宣传工作的思想引导、力量凝聚、舆论支持作用,为促进打传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充分发挥打传宣传工作的思想引导、力量凝聚、舆论支持等作用。运用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伟销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纪观念,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从总体情况看来,加强了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有计划有实施。营造了良好打传氛围,提高群众抵制传销的自觉性。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和困难,及时与相关部门反映,协调沟通,支持配合,共防共治。

五、经费保障

通过开展打传工作,我县打传的防控能力得到了提高,打传作贯穿于日常监管工作,使打传工作形成了长期性,做到了辖区内没有传销事件发生。

六、社区(村、单位)工作

各乡镇、社区打传工作有组织机构,具体负责人,有明确的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市场监督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与各自辖区内的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联合执法,加大监管力度,有效防范了传销的滋生渗透,回流反弹,维护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以上是打传工作的自查自评情况,自评得分99分。打传工作涉及到社会和经济的方方面面,是一项长期复杂而又坚巨的工作,我们将认真履行好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并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材料。

【第8篇】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查报告

根据石编发[]94号《关于对部分政府工作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机构改革,理顺职责关系

8月,按照全区机构改革工作要求,xx市工商局、xx市质监局由自治区垂直管理部门下划市属部门,11月11日,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加挂xx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x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块牌子。按照“三定”方案,我局共调整职责8项(取消4项、整合1项、加强3项),确定主要职责18项。依据职责,内设17个科室、5个直属机构和大武口区分局、惠农区分局2个派出机构;共核定行政编制254名,工勤人员编制15名,全额预算事业编制70名,合计339名。目前,实有行政编制人员241人、事业编制人员64名、工勤人员14名,共计319名。按照机构改革工作要求,我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完成了市局机关、直属及派出机构班子、机构、人员的调整整合工作,新组建成立了xx市检验检测中心。

二、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市场监管新举措,扎实推进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打假治劣、消费维权等重点工作,努力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为xx市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为抓手,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一是落实普法工作计划。按照年度普法工作计划,集中组织普法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工商、质监、食药等方面法律法规。二是强化法制教育。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培训,全系统共有230人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基层一线监管人员参加上级各相关业务部门技能培训,在全系统举办了12场次市场监管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提升了执法人员综合能力,实现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全员培训。四是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科技活动周等法律宣传活动,加强消费维权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努力构建四位一体的社会共治格局。五是完善执法机制,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工作规则、暂扣和罚没物资管理制度等多项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成立了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通过定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

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23件,罚没款169.3万元。其中,不正当竞争案件41件、产品质量案件26件、无照经营案件85件、食品安全案件208件、虚假广告案件10件、药品医疗器械案件3件、特种设备案件5件、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案件2件、餐饮案件3件、审批登记案件2件、消费欺诈案件4件、其他案件19件,无一起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或败诉。

(二)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创新体制机制,建立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在8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试点,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二是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建立了打击取缔食品非法生产加工行为工作联动机制,推进落实《xx市食品流通环节肉品销售凭证》信息追溯机制;三是在全市大型食品超市果蔬销售区推行果蔬农药残留摊位公示牌制度,积极做好初级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管工作;四是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定了《xx市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作实施方案》,按照“重点突破,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全市1432家餐饮服务企业推行“明厨亮灶”工程,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餐饮单位“明厨亮灶”改造工程,切实强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五是健全食品安格化监管五项制度,强化督查督办和专项治理,组织开展食品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餐厨垃圾等全链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共检查食品小作坊和生产企业650家(次),检查食品流通企业5059家(次),完成食品生产流通环节民生计划抽样任务149个批次,取缔食品“黑作坊”5家,收缴不合格食品400余瓶(袋),下架未经检疫肉200余公斤,有效规范了食品市场。

2.强化质量管控,提升产品质量管理水平。一是加强生产企业证后监管,对7家强制认证产品生产企业实施“3c”认证标志检查,对中色东方、宁夏奔牛等30家获得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实施了抽查,对32家资质认定实验室进行了监督检查,对18家食品农产品认证企业51个获证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完成了56家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三是积极组织开展产(商)品抽样检定工作,共完成成品油127个批次、保健食品54个批次、化妆品60个批次、药品156个批次、中药饮片68个批次的抽样工作;四是完善药品经营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库,对16家药品批发及连锁企业总部开展了药品电子码核注核销工作,完成了321家零售药店的入网导入工作,派发数字证书160家;五是严格实施药品抽验,全年收集、分析、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870例,严重不良反应病例12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71份,较上年同期报告数量和质量都有大幅提高。

3.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一是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年”活动为契机,切实强化电梯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压力容器充装;二是完善《xx市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电梯、气体充装等应急救援演练11场次;三是以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气瓶专项检查等为重点,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监管机制,加大对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气瓶、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共检查特种设备制造、安装、充装、使用单位239家(次),检查各类特种设备1492台,气瓶20800余只,发现隐患443处,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131份,对整改不达标的5家企业停业整顿。

4.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行为。一是聚焦热点领域,以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为抓手,强化部门联动机制,规范直销,压缩传销活动空间;二是以红盾护农及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为切入点,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种子等坑农害农行为;三是扎实开展机动车安检机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娱乐场所、虚假广告宣传及打击假冒伪劣和商标侵权等专项整治,查获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假冒白酒及啤酒437瓶,查扣无中文标签进口啤酒544瓶、无生产日期饮用纯净水19箱285瓶、过期矿泉水480瓶,没收冒用认证标志手机13部、各类不合格食品1209瓶(袋),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

5.夯实维权根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以纪念“3·15”活动为契机,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在《xx日报》开设“红盾维权执法在行动”、“走进3·15”、“食品与安全”、以案说法、维权对话、消费警示等宣传报道栏目,开展了新《消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系列宣传活动,发布了全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维权热点,并依法对货值111万元的假酒1000瓶、过期药品14196盒、假冒伪劣商品50786条(袋)实施了环保销毁;二是围绕成品油、儿童用品、汽车4s店和眼镜等消费维权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净化消费市场环境;三是强化消费维权工作,加强12315、12331、12365投诉举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依法实施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咨询3073件,消费者申述575件,消费者举报19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1万元。

(三)转变职能,助推经济发展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落实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激发市场投资活力。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12687件,全市登记各类企业9573户、个体工商户3840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60户、家庭农场370户,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15.69%、3.82%、22.98%和24.16%。

2.强化服务,着力优化市场发展环境。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程,出台小微企业扶持措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全面启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及企业监管联合惩戒备忘录等4项工作,按照“两到位、两集中”的要求,整合15项审批职能,推行登记注册“一审一核”和“审核合一”制,规范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简化办事程序。同时,我局还会同市财政局、科技局、商务局等部门成功申报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城市,成为全国首批15个示范市(区)之一。

3.落实质量发展纲要,稳步实施商标发展战略。一是成立了xx市质量和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精心部署-度省级政府质量考核工作,引导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宁夏质量奖和质量贡献奖;二是围绕“品牌兴市、品牌强市”战略,指导企业走品牌发展之路,确定宁夏银晨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宁夏贺东庄园酒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为中国驰名商标培育重点,丽珠制药、德信恒通管业等企业为第xx届宁夏商标培育重点。截止目前,全市培育注册商标1563件,其中,宁夏商标56件,中国驰名商标3件。

4.加强计量检定,做好计量认证管理工作。一是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认真落实乡镇医用计量器具和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免费检定机制,对政府定点蔬菜直销店和平价蔬菜超市电子计价秤及水电气热民用四表进行了专项计量抽查;二是服务节能减排,组织对全市11家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源计量审查工作;三是指导市烟草公司实施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活动,指导宁夏海华国际饭店和惠农区做好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和国家玉米种植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四是围绕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和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完成了全市25家年综合能耗2-5万吨标煤企业的节能减排考核工作。

5.强化信用监管,扎实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一是扎实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认定)活动,审核上报—度自治区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71家;组织开展了—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活动,申报“守重”企业90家,其中,8家、自治区级18家、市级24家、新申报40家。二是以“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创建活动为契机,确定大武口区人民路市场、汉唐九街为“诚信经营示范市场”和“诚信经营示范街”,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扎实开展企业年报公示和信息公示抽查工作。采取双随机的办法对516家企业进行了抽查,对30户初查有问题的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将1551户未按期公示年报信息、25户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强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6.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解决企业融资难题。通过指导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59份,抵押物金额58.50亿元;指导企业办理股权出质登记149件,股权质押金额20.05亿元,融资74.30亿元,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四)简政放权,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市场监管职能,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促进市场监管事权规范化、法律化、职责具体化。按照市政府《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对市场监管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清理,编制权力清单。经初步梳理,我局权力清单共涉及8个类别共计832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21项,行政处罚事项752项,行政强制事项19项,行政检查事项7项,行政确认事项6项,行政奖励事项2项,行政裁决事项3项,其他类别22项。在编制权力清单过程中,我局对部门履职情况及职责交叉进行分析规制,清晰界定本单位内外职能边界,并及时报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扎实做好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后的登记注册工作,除国务院保留的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许可外,其它一律不再作为登记前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同时,按照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将市场监管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

照“直接办理、办理、联合办理、负责办理”四种形式进行分类,重新设定、梳理办事流程,制作“三表一图”(事项办事指南、事项内容信息表、事项岗位说明书和事项运行流程图),做到工作流程明细、受理渠道畅通,目前我局行政审批工作已统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食品安全存在监管盲区,与群众期望有差距。我市食品产业普遍存在从业门槛低,基础比较薄弱的情况,全市现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1万余户,小、散、低的现象比较突出,特别是小食杂店、小餐饮店量多面广、设施简陋,农村家庭聚餐、宗教活动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特殊区域监管难度大。从业人员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较差,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执行食品质量管理规范不严格,个别经营户以次充好、弄虚作假、规避监管的情况仍有发生。

(二)监管方式亟待转变,与改革要求有差距。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行政审批发生重大变化,尤其是先照后证、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企业年检变为年报公示等制度的实施,要求从原来的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对原有的监管模式带来新的挑战,以往注重事前审批为主的思维模式未能及时转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手段还不多,监管模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做好“宽进”下的“严管”方面还需进行深入有效探索。

(三)机构改革有待深入,市场监管机制有待改进。我局组建以来,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已初步完成,但在新的机构模式下系

统的有效运行和基层职能的重组亟待研究。一方面原先三个部门的人员,在工作方式、业务知识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是整合后基层市场监管所执法力量薄弱,缺乏专业性人才的问题比较突出;另一方面机构改革后,由原来的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领导,市局、县(分)局两级机构在各项监管职能定位上需要厘清,在事权划分、行政方式、职能定位等方面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积极落实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三个安全”监管,推动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下一步我局将围绕市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重点抓好4个方面工作:

(一)守住一条底线。坚持底线思维,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百姓放心消费为重点,牢牢守住市场监管的底线,确保全市市场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影响广泛、反响强烈的负面事件,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发挥两项职能。一是强化服务促发展。积极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服务民生、维护公平市场秩序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服务发展理念,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抓好市场监管。二是强化监管保平安。根据“三定”方案对部门间职责的界定,进一步加强与卫生、农牧、商务、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信用监管、执法监督、企业自律、社会共治四位一体的事中事后监管联动机制,维护市场平稳、有序、安全。

(三)营造四个环境。一是营造便捷高效的准入环境。进一步简政放权,积极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推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和电子营业执照,实现网上申请、登记,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促进小微企业“双创”工作落实。二是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强化竞争执法工作,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打击传销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三是营造良好企业发展环境。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支持优势特色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支持农业大户、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创牌,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品牌,走品牌发展之路。四是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以贯彻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契机,进一步更新维权理念、创新维权方式、完善维权机制,为百姓创造一个质量可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加强五项监管。一是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全面推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推动追溯体系建设;扎实开展餐饮服务行业“明厨亮灶”工程,深入推行药品经营企业电子监管和医疗机构药械规范化创建达标工作。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督查考核等职能,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和应急演练。二是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继续开展特设宣传“六进”活动,加大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培训,完善特种设备监察信息化管理,围绕“八大类”特种设备,继续开展“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提升特种设备岗位危险源等有害因素的辨识和控制能力。三是继续深入开展打假治劣工作。积极开展市场要素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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