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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自查报告多篇

发布时间:2023-06-14 08:18:06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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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自查报告多篇

【第1篇】人民法院司法自查报告范文

各位代表: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两项评议”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对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司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回顾总结,并深入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法院司法工作回顾

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区人大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重点抓好审判、改革、队伍建设三件大事。通过努力,各项工作有了较为明显的改观,审判质量和效率有了新的提高,法院改革稳妥推进,队伍形象逐步改善,较好地完成了维护稳定、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的司法工作任务。

(一)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xx年以来(至今年6月底),全院共新收各类诉讼案件3354件,办结3126件(包括上一年的未结案),正在办理301件。其中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15件,一审判处犯罪分子590人,共有457人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一审审结民商事案件2667件,行政案件19件;办结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25件。

1、狠抓案件质量,力求公正司法。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是人民法院能否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司法权威的关键所在,因此,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审判公正,始终是我院孜孜以求的一项重要工作目标。随着社会进入转型期,日益复杂的社会关系导致社会纠纷也呈现多样化、复杂化趋势,尽管我国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但在许多情况下法律滞后的现象依然存在,新类型案件、无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可适用的案件呈上升势头,这些都给法官办案增加了新的困难和压力。面对这些新情况,为保证审判工作质量,我们在充分发扬过去一些好的经验的基础上,就如何提高案件质量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使我院的办案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确保依法审判。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当事人举证、法庭质证、认证以及法院调查取证等证据制度,不断完善庭前证据交换、举证期限、证据失权的认定和处理等制度,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刑事审判既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罪犯,又确保无罪公民不受法律追究,强化人权保障力度。去年为贯彻最高法院肖扬院长提出的“依法惩罚犯罪,依法保障人权”的要求,对新刑诉法实施七年来审结的xx余件刑事案件进行了自查,未发现超期羁押现象。通过自查,进一步增强了质量意识和审限意识,杜绝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

——高度重视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及时总结前阶段“严打”整治斗争工作经验,认真研究并建立了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除继续保持对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外,通过集中公开宣判等形式,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震慑潜在的犯罪倾向。民商事审判强调调解工作,积极运用调解方式止纷息讼,在审结的2667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及经调解撤诉的1736件,调解撤诉率为65%。对群体性纠纷和矛盾易激化案件,坚持从大局出发,精心组织审理,强调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疏导工作,争取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行政审判坚持规范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以及支持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原则,积极受理,慎重审判,注重协调,确保稳定。

——强化审判监督力度。去年成立了审判监督庭,实现立审、审执、审监相分离,在此基础上,根据案件在审判流程中的不同环节,运用排期、审限监控、质量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促使审判公开、公正、高效、文明、廉洁地进行。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共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5件,纠正错案2件。

——树立精品意识,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修订和完善了《民事裁判文书制作样式改革若干意见》,结合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现有的诉讼文书样式重新作了调整,统一了9种既符合证据规定,又方便当事人诉讼的诉讼文书制作样式。同时,组织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肯定和推广优秀裁判文书制作经验,发现和解决当前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过程中的问题和缺陷,以评优活动的开展,促精品意识的树立。

通过上述措施的落实,全院的审判质量有了较大程度的提升,案件上诉率、上诉案件发回改判率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涉法上访案件明显减少。

2、狠抓办案效率,保障司法公正。迟来的公正不是公正,如果没有效率,公正将失去其应有的价值,这是现代司法理念提出的新要求。针对过去对审判效率不重视,审判管理运行机制落后,造成部分案件审理期限过长,效率低下的问题,我们除加强对法官的效率意识教育外,着重通过推进法院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审判管理运行机制,来提高审判效率。

——完善和落实简繁分流制度,扩大简易案件审理范围,规定除了必须由审委会研究的案件外,能适用简易程序的,尽量适用。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快速、简便的优点,及时处理简易民事纠纷,提高诉讼效率。一年半来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案件2241件,占民商事总结案数的84%,当庭宣判率保持在40%以上。

——进一步完善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审理制度,对事实清楚、被告人无异议的普通程序刑事案件,在保持审判组织与程序完整的基础上,简化和调整庭审环节,提高庭审效率。审结的415件刑事案件中适用普通程序简易审的有255件,占刑事总结案数的61.4%,二十天内审结的案件占38.5%。

——重视诉前调解、庭前调解经验的积累和推广。对于双方争议不大的纠纷,规定在立案的同时必须当场进行调解。一年半来,立案庭诉前调解案件12件(另有20余件未进行登记), 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讼累。同时,庭前调解已成了我院审理民商事案件的必经程序,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不宜调解结案的,在庭审之前一律先行进行调解。一年半来,通过庭前调解结案的案件占调解结案总数的近三分之一。

——减少裁判文书制作时间,加快送达进度。尝试调解文书格式化制作,对民间借贷等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案件,制订格式化调解书,做到当庭调解、当庭制作调解书、当庭送达,大大缩短了办案时间。

3、强化服务意识,贯彻司法为民宗旨。

——推出了一系列具体的便民措施和做法,努力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加强诉讼指导和法官释明权的行使,向当事人送发《诉讼风险提醒书》、《当事人须知》、《举证通知书》,指导当事人完成各项诉讼活动。注重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确保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发挥“维护国防利益巡回法庭”、“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的作用,依法最大程度地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强化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涉及抚养费、赡养费、退休金、劳动报酬等案件,优先予以执行,保证申请执行人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对一些行动不带来了被动。另外,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执行队伍素质参差不齐,虽然近年来加强了队伍的管理和教育,但仍有个别执行人员素质不高,群众时有反映。个别案件的执行人员对于申请人提供的即时执行线索未能作出快速有效的反映,使少数长期寻找困难的被执行人可能因执行人员反应偏慢而得以再次躲避,从而可能错失了来之不易的执行机会。有的执行人员对于执行工作的过程不注意及时记载,即执行案卷中未能反映所做过的所有工作,不便对申请执行人作出合理的解释。

3、业务素质方面。少数法官不注重审判业务知识的更新,对法律的规定尤其是立法的原意、立法所追求的目的缺乏深入地理解掌握,自我感觉良好,从而导致机械办案、适用法律上的武断等现象时有发生,使办案的质量不高。比如,客观地说法官是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那种裁量权主要体现在对于证据的认定上,而随着我国立法(包括大量司法解释的制定)进程的加快,尤其是证据规则的明确规定,应该说自由度是越来越小了,至于依据有效的证据对法律事实一旦确定,法官就如何适用法律进行裁量的自由度是极为有限的,因为我国法律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均有严格、明确的规定,而少数法官由于缺少必要的理论学习,机械地理解自由裁量权,从而导致了审判工作中的“大胆”、武断。少数法官由于业务不精,在具体审判工作中不会、不敢正确运用释明权,从而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当事人诉讼指导不力,且极易使部分当事人产生一些本可避免的误解。还有少数法官制作的法律文书缺乏说理性,甚至还会偶然出现破句、别字,使法律文书欠缺应有的严肃性、权威性。

4、司法作风方面。有的法官不注意慎言慎行,特别是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表态偶显草率,有时虽是法律之规定但只考虑自己方便却未能从方便当事人的角度给予指导,落实司法为民上还有欠缺。有的法官办案作风尚不够深入细致,不大愿意做过细的教育说服工作,尤其是在裁判作出后不愿意做认真的解释工作。个别法官在庭审中遵守审判纪律不够好,驾驭庭审的能力还不够强,庭风庭貌需要进一步改进,在庭审中小动作过多、偶尔还有随意走动等不严肃现象。极个别法官还存在工作方法简单、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的现象,执法形象不佳。此外,虽然近年来加强了对法官行使职务方面的廉政监督,但对干警职务之外守法情况的教育和监督重视不够,以致发生了一名职工非职务性犯罪,影响了法院队伍的整体形象。

5、廉政建设方面。在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监督方面,我们虽然采取并落实了一些具体的措施,但在如何建立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约束机制方面尚缺乏深层次地研究探讨,缺乏真正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措施。虽然缺乏明确、具体的证据或查而无果,但有关个别法官与律师的关系不正常、个别法官办人情案、关系案还时有反映,因此,如何进一步加强对队伍的管理、保持对队伍的警钟长鸣仍是我们丝毫不可懈怠的重要任务。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保持法官队伍的适度中立是维护公正形象的必然要求,但是如何准确地把握好这其中的“度”还缺乏深入地研究探讨,也缺乏必要的宣传解释,容易也经常引起有关行政部门、乡镇政府及基层组织的误解。当然,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仍然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之一,比如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是人民法院的法定任务,对此我们的工作还有不到位之处,一些实践证明比较有效的做法和制度如社区巡回法官制度等未能经常性地发挥应有的作用。此外,个别事关基层行政管理的案件的裁判文书未能及时送达有关基层组织,有的虽然可能是基层组织的原因,但也说明法院与他们的联系还有脱节现象。

上述问题的存在,与我们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对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还不够,对队伍的教育管理还不够严格有关。对此,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的评议意见,并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第2篇】xx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档案执法检查的自查报告

xx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档案执法检查的自查报告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自查基本情况汇报

(一)、领导重视,思想统一,任务明确

(二)、增加经费投入,抓紧系统化的档案管理 经过不懈的努力,完成了1950年至2003年的诉讼档案、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司法鉴定档案、声像档案、科技档案、实物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所有各种档案归档均符合要求,查找方便,利用效果好。2002年至2003年两年间各档案借阅326卷次,利用档案268卷次。档案更好地为各类立案、审判、执行、申诉复查工作提供了利用服务。

(三)、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强化档案管理工作

为使法院系统的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开展各项审判业务和审判理论研究。我院制定了《xx市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xx市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xx市人民法院行政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归档制度》、《档案员职责》等办法、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了档案管理的一整套制度。同时建立了各种检索体系,编制了总目录、分类目录、卷内目录、案卷目录、专题目录等。制定了保密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归档制度、借阅制度、鉴定及销毁制度,为档案工作进入科学规范的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做好归档工作,不断丰富库藏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在归档工作中重视诉讼档案、司法鉴定档案的归档,对行政文书、会计、声像、科技、实物、资料等档案的归档工作重视不够。

【第3篇】人民法院社会综合治理与创安工作的自查报告

人民法院社会综合治理与创安工作的自查报告

市综治委:

,我院按照海岛中院、市委综治委的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面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和法制宣传工作,努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截至11月份,我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74件,审结574件,审结率达100%。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我院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地抓好“严打”斗争,对于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和“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以及多发性犯罪,依法从重从快的予以坚决打击,绝不在审判环节贻误战机,并建立健全了贯彻“严打”方针的长效机制。为增强“严打”效果,我院与其他政法部门一起在城区、店报镇、南本村镇、灰缝镇、云彩镇和崔及镇先后召开了8次公捕公判大会,对96名犯罪分子进行了公开宣判,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

一是实行案件催办、督办制度,提高办案效率。我院对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都作出了比法定审限提前结案的规定,对临近本院规定时限的案件,由立案庭催办,对临近法定时限的案件,由分管院长亲自督办,保证了所有案件在法定审限内提前结案,无一超审限案件和超期羁押案件。

二是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办案质量。今年1—11月份,我院审结的刑事案件共上诉21件,无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不断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98.5%。

三是对外执犯定期回访、帮教和考察。我院除在案件宣判时明确告知罪犯需定期向合议庭成员汇报改造情况外,经常与其所在单位和家人保持联系,随时掌握罪犯的思想变化。同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其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强其改过自新的信心。今年以来,定期回访2次,帮教、考察22人犯。

四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今年以来,我院开展了以“创建平安_____,加强综合治理”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利用宣传栏、电视、报刊、上街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我院在《_____通讯》发表综合治理调查报告;印发了宣传材料2000余份;新华社、中新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山东卫视、《海岛日报》、_____电视台等有关新闻媒体采用“严打”整治斗争宣传稿件2;向上级法院和市委报送信息100余篇,其中最高法院采用信息,省高院采用信息,省高院采用简报。此外,我院积极实施“法制园丁工程”,有5名法官被_____市职教中心、西关中学和杭州路中学等学校聘为法制副校长,为学校老师、学生讲授普法课、解答法律问题,依法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增强了中小学学生的守法意识,遏制了青少年犯罪上升势头去年。今年以来,我院共给各类学校普法授课20次,受教育师生多达2万余人次。此外,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机关提出司法建议5条,受到人们的好评。

二、积极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和帮教工作,开创少年刑事审判工作新局面

今年以来,我院共审结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2件,判处罪犯60人。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始终贯彻“寓教于审、审教结合、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从严教育,从宽处理,走出了一条寓教于审、惩教结合、跟踪帮教的少年刑事审判的新路子。

一是加强少年合议庭审判力量,健全各项制度。我院针对青少年犯罪的特殊性和女性自身耐心、细致的特点,专门安排了三名女法官组成少年法庭,并从市妇联和市教体委聘请了四位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并热心从事该项工作的同志做特邀陪审员,加强了少年合议庭审判力量,提高了少年审判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做好庭审中和审后的帮教工作。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始终贯彻寓教于审、审教结合、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既注意缓和法庭气氛,又注意抓好宣判教育。尽可能的多适用缓刑,避免狱中的交叉“感染”,以利于少年犯的改造;尽量适用减轻处罚,对确不适用缓刑的少年犯,多适用减轻处罚,减少他们的监禁时间,争取他们早日回到社会上去。今年以来,我院对20名外执少年犯进行跟踪帮教,在掌握他们思想动态的基础上,定期组织他们参加义务劳动,经常带领他们到烈士陵园及其他教育基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改造了他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目前,我院帮教的少年犯都能够遵纪守法,诚实做人,实现了彻底性地转变。

三是建立未成年人矫正基地。我院在_____市职教中心和_____市西关中学设立了青少年教育基地,由少年合议庭人员定期选择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通过活生生的案例,教育未成年人从小懂法、守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7月,为防范青少年犯罪,我院与市教体局、西关中学共同举办了“模拟法庭”活动,走进校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中学生们穿上法官制服和检察官制服,以一件虚拟的故意伤害案,进行开庭审理,让中学生们了解司法审判程序、树立依法办事的意识,得到了广大师生的好评。

三、加强信访工作,构建平安和谐社会

我院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在上级法院和市委的领导、支持下,始终把信访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以司法为民为宗旨,明确职责、强化措施,积极主动地做好信访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维护了全市的稳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今年以来,我院共处理涉法信访案件18人次,占结案总数的0.4%,其中到省上访0人次,进京上访0人次。对上级要求移送的信访案件,均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移送。对上级交办上访老户的结服率达100%,我院未发生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案件。

一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确保信访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完善了信访工作五项制度:一是建立“首接负责制”,谁首先接访,由谁负责主办。二是继续坚持院长接访制度,每逢星期二,院领导和业务庭长轮流接待来访群众,倾听他们的呼声,迅速地查处上访人反映的问题,能马上解决的问题马上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安排专人查处,约定期限答复当事人。三是建立执行部门参加接访制度,院长接访,由执行局安排一名中层干部,负责执行案件接访,统一落实。四是建立分管领导负责制,由分管院长定期深入分管单位研究信访案件。五是建立信访案件督导制度。由纪检组和立案庭定期对信访案件进行督导,确保信访案件件件有落实,真正让信访人满意,做到息访息诉。

二是突出重点,依法做好“三类”上访案件工作。针对越级上访、上访老户和群体上访等情况,我院都逐一进行登记,并分别对可能出现的情形做出充分的估计,针对不同的案情,寻找不同息诉息访的着力点。对于那些因不满判决结果而多次缠诉上访的人员,由信访人员到上访老户所在单位和家中了解情况、做好疏导工作,争取其所在的单位、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等部门给予工作配合。对于那些确有原因而频繁上访的人员,则弄清楚造成其上访的症结所在,属于本部门工作疏漏的坚决纠正,不护短,正视错误,有错必纠,经过听证复查等法律手段给当事人一个公正。属于其他相关部门工作范畴的,也及时与其协调解决好问题,从而使其息访息诉。对于申诉无理的,通过多种途径说服教育当事人,使其明白事理,停止缠诉。对老缠诉户及被驳回申诉的上诉、越级上访的无理取闹,甚至严重扰乱机关秩序的上访人员,依法予以法律制裁。

三是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方面的作用,认真做好调解工作。为彻底化解矛盾,我院教育法官要讲究调解艺术,全力做好调解工作。在坚持自愿、合法、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摸清当事人争议焦点,找准切入口,根据个案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消除其思想障碍,必要时借助村委会、居委会及其他民间调解组织的力量,全方位地对争议双方进行教育,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对涉及镇政府、办事处、市直部门及大中型企业的案件,庭长、院长主动了解案情,出面做工作,促使案件顺利调解。截至10月,我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333件,其中调解撤诉案件2547件,案件调撤率达76.4%。

五、加强教育和管理,全面提升法官队伍素质

今年以来,我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上级有关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进一步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和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事件。

一是开展经常性教育整顿活动。今年春节一上班,我院就开展了思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集中解决了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从5月份开始,我院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为了找准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院向市直各部门、各镇(处)党委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了800封征求意见信。从反馈情况看,各单位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院总体工作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7.6%。我院还召开了多种形式的座谈会,广泛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适时调整了工作重点。结合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我院修订完善了关于从严治院、从严治警等有关加强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人手一册,进一步规范了法官的司法活动。

二是狠抓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为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院把办案中经常出现的问题作为重点,利用每周六上午的业务学习时间,由分管院长和有关业务庭庭长上“大课”,消除了法官的一些模糊认识,提高了办案水平。此外,我院还聘请海岛中院有关业务骨干对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规定》、《婚姻法解释二》等司法解释进行了系统讲解;邀请其他法院人员来院介绍他们办案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提高了法官的司法技能。

三是加强廉政建设,确保严格执法。我院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令每位法官和工作人员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管住自己的手,不该要的东西坚决不要;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去吃。从院长到一般法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督查。结合“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重申了“禁酒令”,刹住了吃喝风,促进了廉政建设。随案发放《廉洁执法监督卡》,加大了纪检监察力度,对法官在办案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严查处,警钟常鸣。积极开展回访当事人活动,对他们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有效杜绝了“吃、拿、卡、要”现象。

六、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推进平安创建工作

今年以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与创安工作指示精神,通过组织学习、层层发动,使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提高了对创安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开展创安工作的自觉性。院党组将创安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研究制定了《关于积极参与创建“平安_____”活动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创建“平安_____”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平安_____”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了创建“平安_____”目标责任制,把目标责任分解到法庭,把创建措施落到了实处。

一是抓好联系点和本院的创安工作。按照市综治委的统一安排,我院成立督查组,认真抓好联系点南镇、兰镇的创安督查工作。院长和督查组人员经常深入联系点,督促检查创安工作。全市在南镇召开了平安创建示范工作现场会, 兰镇提供了平安创建示范现场。我院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值班制度,院机关每天安排一名院领导带班,各庭室负责人带领一名法官、一名法警和司机轮流值班,确保24小时有人在岗;法庭每天保持2名正式干警在庭值班。同时,我院还加大了对要害部位、枪支弹药等物品的管理力度,严格落实海岛中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勤人员管理和枪支管理及警车管理规定的通知》,对要害部位设置防盗窗、配备防盗器,严防案卷、财物、危险物品和枪支弹药丢失、被盗和流失社会,严格警车的使用管理,防止了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我院利用农闲时节多次举办民事调解工作培训班,加强对民调组织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辅导有关法律知识,传授调解方法,指导他们依法、公正地开展调解工作。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特别是对那些争议不大,但容易激化矛盾的赡养、离婚、人身损害赔偿、宅基地纠纷等案件,邀请人民调解员参加,就地开庭办案,让他们了解法律的规定,掌握调解的基本方法和法律原则,提高其法律政策水平和调处纠纷的能力。对经过人民调解又起诉的案件,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进行审核,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从司法程序的角度丰富、完善法院对人民调解在业务上的指导。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第4篇】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县文明委: 二00四年,××法院在县委、人大、政府的领导、监督、支持下,在县文明委的具体指导下,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以司法公正为主线,以司法为民为根本,大力弘扬司法文明,以廉洁、公正、文明的执法活动,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促进了我院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全面深入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通过审判活动,向社会昭示和评断是与非、美与丑、善与恶。因此,人民法院不单是司法文明的实践者,还应当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为此,我院党组始终把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树立法院形象、实现司法公正、促进《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面落实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不放松。专门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由政治处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督促和检查落实。

为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切实效果,我院将精神文明建设的相关内容和要求,量化细化到年度《综合考评实施细则》中去,成立专门考核机构,每月与审判工作一起考评和检查,年终统一奖惩,有力促进了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确保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内容落到实处。

二、强化表率作用,建设过硬领导班子 我院始终把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抓好班子的勤政务实和廉洁奉公,使我院领导班子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成为带领全院干警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的坚强核心。

1、认真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干事创业的领路人。院领导班子平时注重认真学习党的一系列路线、方针和政策,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于上级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及时召开党组会进行学习研究,制定贯彻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坚持以身作则,班子成员敢于向全体法官和干警喊出“向我看齐”的口号,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干警做出了表率;平时班子成员注重深入基层开展巡回指导工作。一些重大疑难案件亲自调查了解案情,亲自参加合议庭开庭审理;认真搞好调查研究。

注重把县委出台的一系列重要决策和会议精神,同审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为经济发展服务的主动性、自觉性和有效性,为单县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

2、密切联系群众,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我院领导班子始终把密切联系群众作为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的力量源泉,把树立群众观点,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作为提高决策能力,克服官僚主义,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促进自身建设的重要措施。

平时,党组成员带头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深入所在支部,认真过好组织生活,努力加强党性修养;认真开展谈心活动,倾听干警的要求和呼声,了解自身不足,加强与干警的思想交流。同时,班子成员注重搞好团结,小事讲风格,大事讲原则,使领导班子内部始终充满融洽健康的民主气氛;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凡事求得思想上的一致和谅解。

以良好的作风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带头端正党风,秉公执法,廉洁奉公。党组一班人坚持带头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做反腐倡廉的模范,做严肃执法的表率。

办案中不徇私情,生活中不搞特殊,切实做到了“一身正气做人,两袖清风为官”。

三、抓好法官队伍建设,确保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实现司法公正,弘扬司法文明,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警队伍。今年以来,我院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思路,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干警的思想道德素质。

1、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大力抓好作风建设。我院坚持经常性的思想教育不能丢,不间断的政治学习不能丢,队伍建设好的做法不能丢的思路,坚持不懈地抓好了宗旨教育、廉洁勤政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开展了作风整顿和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活动,认真查摆在纪律、作风及审判、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正确定位自身职能,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了典型带动作用。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一是加强岗位培训。

民庭组织民商审判干警共召开业务讲座5场次,举办理论研讨2场次,组织开观摩庭3次,形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氛围,有效提高了业务素质;二是通过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司法考试等方式,为干警搭建学习的“平台”,五名同志通过自身顽强努力,顺利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三是认真开展好了“诉讼文书大练兵”活动,审委办两次组织庭审观摩,积极开展诉讼文书评比,有效提高了干警整体办案水平。

我院在全市法院诉讼文书封闭竞赛中,是唯一四名选手全部获奖的法院,团体成绩位居全市第二;在全市法院优秀诉讼文书评选活动中,共有1裁判文书入选,数量位居全市第一,体现了较高的综合业务实力。

3、强化了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开展了缺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活动。

我院按照条件平等、程序平等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布职位、个人报名、群众测评、笔试、面试、竞职演讲、组织审查的程序,使19名年富力强、德才兼备的干部脱颖而出,充实到中层正副职空缺岗位,另有28名干警进行了岗位交流,优化了干部年龄、文化结构,整个中层管理能力明显提高、队伍活力明显增强。同时,我院按照上级法院加强基层建设的有关精神,加强充实了领导班子,提请县委对10名法庭庭长明确了副科级,为人民法庭更好地发挥作用打下了基础。

4、认真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院把廉政建设放到突出位置,从制度层面上不断加强和完善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路和新做法,实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实行了重点人员重点管理制度,形成一套包括“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在内的制度体系,在日常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年我院无一人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理。

四、以发挥职能作用为根本,做精神文明的传播者 人民法院的根本任务就是审判案件。今年以来,我院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开展审判工作,收结案件数位居全市第二名,经二审发回改判案件数量大大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案件质量名列前茅。

1、依法开展刑事审判,努力促进“平安×县”建设。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把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作为一项长期战略任务,突出重点,强化力度,继续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年共新收各类刑事案件96件136人,审结94件132 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5人,5-9年23人,五年以下及其它刑罚104 人。

审判中,注重把“平安建设”的措施落实到办案的各个环节,加大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努力钝化矛盾,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87%;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妥善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件27人,促进了少年罪犯的改造自新;对40余名“管、缓、免”人员开展了巡回帮教活动,努力将不利于改造、不利于稳定的因素处理在萌芽状态;认真审理“法轮功”犯罪案件2件5人,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全部做出了有罪判决,有效遏制了“法轮功”顽固分子的干扰破坏活动。

2、积极开展民商事审判,依法调处经济关系和社会矛盾。我院充分发挥经济发展“促进器”和社会矛盾“减压阀”作用,通过加大民商事案件审判力度,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发展环境。

全年共新收民商事案件4718件,审结4728件(含旧存),比去年增长21%。工作中,注重发挥调节疏导职能,扶正去邪,制裁违法。

依法审理好婚姻家庭纠纷,妥善处理离婚、赡养、抚养案件,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弘扬传统美德,促进家庭幸福;正确处理债务、赔偿、相邻权等案件,弘扬社会公德,建立健康的人际交往关系,促进邻里团结、和睦相处,实现社会文明进步;审慎处理好涉及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等弱是群体的案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认真审理群体诉讼案件及婚姻家庭、债务、赔偿、相邻权纠纷等案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注重审理好涉及民营企业的经济纠纷案件。

认真解决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用工、劳资、用地、用水、用电等合同纠纷,切实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

3、依法开展行政审判,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我院站在全局的高度认真、妥善处理每一件行政案件,一方面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全年共新收行政案件142件,审结141件。

另一方面,依法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新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02件,执结97件。同时,高度重视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针对我国第一部《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就《行政许可法》、行政审判理论和实务等内容,为行政执法单位举办了讲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4、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有效维护了法制的权威。执行工作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我院一方面加强对执行工作的领导、调度和考核,深入挖掘内部潜能;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努力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同时,更新执行观念,创新执行方法,强化申请人举证责任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义务,改革执行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推动了执行工作的开展。全年共新收执行案件897件,执结899件,执行标的额1000余万元。

在执行工作面临普遍困难的客观形势下,我院新收执行案件基本上能在法定期限内执结,保持了收、结案的良性循环。

5、抓好宣传工作,做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传播者。我们充分利用审判工作的优势,通过各种手段,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法制。

工作中,我们结合办案,就案讲法,以案释法,教育公民以法律为准则,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荣辱观、幸福观和道德观;通过公开审判、公开宣判、利用电视、广播进行宣传等方式,提高了公民的法制观念;通过积极参与以法治校、以法治村等专项治理活动,推动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落实;积极拓展渠道,通过报刊杂志等媒体宣传法院工作,一年来,我院共在国家级和省市县级媒体发表稿件2,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五、结合审判特点,做好党建工作 我院坚持从制度创新、强化管理入手,建立了党建工作的有效机制,保证和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开展。 一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党组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机关党组织开展工作,在全院形成了党组书记、机关总支书记、支部书记“一把手”抓党建的格局;确立了党建工作在整体工作中的位置。做到了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选配一名年富力强的同志负责党建工作,根据需要,列席党组会和民主生活会,在人事任免等方面吸收总支负责人参加考察组,与政工部门一起制定人事任免方案,交党组讨论。

二是坚持制度创新,把党建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制定《党组议事制度》、《党建工作制度》、《机关党总支工作运行程序》等制度,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减少了工作随意性。

三是做好结合文章,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按照公正、高效、文明的要求,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双争”、“双比”等活动,增强了干警争先创优意识;积极开展各类活动,建立了阅览室、文体活动室,丰富了干警文化生活。

我院单独组队,代表县参加了“福彩杯”“两个条例”知识竞赛,勇夺全市第二名,为我县争得了荣誉,受到县委领导的高度赞扬。我院参加了全县迎七一歌咏比赛,精心组织,刻苦训练,获得了二等奖。

通过这些活动,凝聚人心,增强广大干警的集体荣誉感。

六、擦亮窗口,大力弘扬司法文明 司法文明,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把接待、立案工作作为人民群众感受司法文明的“窗口”,以亲民、便民为主线,通过建好硬件、完善软件来强化利民措施;通过实实在在的司法服务,增强公众对司法的亲近和信赖,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的问题,树立人民法院高效、文明的司法形象。

1、抓好硬件建设,完善服务设施。优质的司法服务需要完善的服务设施作保障。

服务设施跟不上,再好的便民举措也不能很好地落实。为此,我院积极筹措资金,积极抓好了立案大厅和信访大厅建设,设立当事人休息室、候访室,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使前来诉讼的当事人有喝水、看报、休息的场所。

同时,积极营造庄重、整洁、文明的执法办公环境,重新修订了《卫生管理制度》,制定了环境卫生标准,定期进行检查,以良好的执法环境营造公正司法氛围,展示干警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风貌。

2、坚持“两便”原则,提高服务水平。落实好立案联络员制度,通过在各人民法庭设立的立案联络员,及时将群众要求起诉的案件送到院立案庭,由立案庭统一审查立案,方便群众诉讼,解除边远地区群众到院机关立案的奔波之苦;实行了立案“一站式”服务、“流水式”作业,简化环节,提高效率,努力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优质、快捷、方便的服务;注重从小处做起,通过和蔼、真诚、周到的服务,消除当事人的无助、茫然和紧张心态,解决当事人诉讼可能遇到的种种不便,增强司法工作的亲和力,使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人民法院的人文关怀。

3、推行审判公开,实行“阳光操作”。 强化庭审功能。

突出认证环节和庭审说理,公开举证、质证、认证,公开断理,使赢者赢得堂堂正正,败者败得明明白白;抓好了裁判文书改革。增强了裁判文书的说理内容,使法院裁判文书成为公正文明司法的载体。

另外,我院还规范法官庭审活动中的言行举止,树立庄重、中立的文明司法形象。

4、加强诉讼指导,方便群众诉讼。为使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明白诉讼风险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我院实行了“诉讼明白卡”制度。

通过向前来诉讼的当事人发放“诉讼明白卡”,告诉当事人起诉的条件、起诉时应提交的证据材料、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申请执行的程序和期限等。同时向当事人交待清楚诉讼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增强当事人对诉讼结果的可预见性,使其谨慎选择诉讼手段,防止不必要的诉累。

5、建立联动机制,做好信访工作。我院以人民满意为出发点,建立“大信访”格局,形成联动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工作中做到文明用语,热情服务,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对来访者的陈述做到“四心”、“五多”,即热心帮助、耐心解释、细心解决、诚心感化;多贴近、多了解、多倾听、多讲理、多解忧。

我们还将有关信访制度公布上墙,使来访者一目了然。根据来访问题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说服教育、书面答复、复查听证、依法再审的措施,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切实解决来访群众的实际问题和思想疙瘩,收到良好效果。

由于我院对信访工作高度重视,措施有力,方法得当,连年被评为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扬。 六是体察群众疾苦,实行司法救助。

弱势群体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最需要司法文明的关怀庇护。为此,我院对这部分群体格外关心,重点帮助,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歇力解其忧。

认真执行法律和上级法院关于司法救助的各项规定,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免、缓诉讼费用,让社会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赢官司。今年以来,共为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10万余元,切实体现出了现代司法的人文关怀。

七、加强办公场所的整治和建设,树立整洁文明的机关形象。 我院着眼于审判事业的长远发展,打紧开支,努力加大了基层基础建设力度。

一是对院机关前办公楼重新进行了整修,对院大门进行了改造,综合审判楼装修后已经投入了使用,为各审判庭配备了高标准的审判桌椅,使我院机关审判办公面积达到了近7000平方米,大小审判法庭达到了10处,已能够满足审判工作需要,执法环境和办公条件更加庄重整洁。二是针对法庭建设欠账多、任务重的状况,我院不等不靠,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实行了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制,定期调度,选择条件比较成熟的法庭重点突破,以点带面,促进了工作开展。

目前,各法庭机动车辆和微机全部配齐,内部设施及办公用具也得到了充实和更换,执法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三是坚持科技强院的现代理念,提高物质装备的信息化含量。建起了本院局域网,使我院立案、审理、执行、归档都能实现网上运行,案件在各诉讼阶段的情况一目了然。

在机关重要部位安装了摄像头,建成了能够对重点防范部位、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像的监控系统。信息化建设,不但实现了资源共享,提高了工作效率,也规范了管理,提高了管理科学化水平。

【第5篇】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工作自查报告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工作自查报告

——11月23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王文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民一庭是中院的主要业务庭室,负责依法审理第

一、二审有关婚姻、家庭、房地产案件及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第

一、二审农村承包合同案件,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以及其它组织之间的合同案件。此次能够接受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评议,民一庭的全体同志感到无比高兴。评议我们的工作情况,这既是监督,更是一种信任。从九月十四日至九月二十五日,我们对本庭二00二年至今年九月份间审结的全部发回重审案件、全部改判案件以及随机抽取的50件维持结案、50件调解结案的案件进行了认真自查。自查工作紧紧围绕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方案展开,得到了人大评议组的大力支持和有力指导。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二00二年以来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人民法院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提出的一个新的理论命题。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重点在“公正”,核心在“为民”。为此,我们制定了《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保证当事人充分行使民事诉讼权利的具体措施》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向人民群众做出了庄严承诺。遵循“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我庭切实开展自身的审判工作,忠实履行自己的法律职责,从二00二年至今年九月,共受理各类案件2614件,审结2516件,结案率达96.3%.。从总的平均情况来看,一审案件准确率达到94%,二审案件准确率达到98.7%;一审案件公开开庭审理率达到100%;二审案件公开开庭率达到92%,当庭宣判率也达到25%;一审案件不超审限率达到99%,二审案件不超审限率达到99.5%。二00二年,在我院开展的争创“双满意”活动中,民一庭荣获“满意庭室”称号;二00三年被评为“先进集体”;审判工作多次受到自治区高院的肯定和表扬。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一至九月,我庭就收到人民群众赠送匾额、锦旗23幅,书面感谢信或口头表扬78件(次)。

(二)尊重私权,着力搞好新形势下的调解工作

民事审判的核心在于尊重私权处分,目的在于定纷止争。探求民事诉讼的根本目的,承接人民审判的优良传统,遵循新形势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基本要求,依法做好案件的调解工作,乃是新时代厉行法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法。仅以二00四年为例,我庭调解、撤诉结案115件,调解、撤诉结案率接近20%,一批有影响、有矛盾激化苗头的案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妥当处理,化仇情为友善,消怨艾于无形。民一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在二00四年先后被包头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的荣誉。

(三)拓展思路,创新工作

创新是民一庭的灵魂,是民一庭立足审判实践开创过去、拓展未来的核心竞争力。这些创新集中表现在:

——制度的创新:我们着手制订和完善了《第一审民事案件审理程序》、《第二审民事案件审理程序》、《审判长联席会议制度》、《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操作规程》、《民事案件法律文书签发制度》等一系列规范化制度的建设。

——思路的创新:在裁判文书的质量上变一般性的强调代之以注重日常的个案指正和规范化,在审判难点、热点上变个案的请示代之以集中调研、专题解决。组织精干力量定期编撰《包头民商事审判指导案例选编》,起草了《包头市两级人民法院关于解决民事审判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稿,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由我庭率先发起并引领的庭审观摩活动,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赵道尔基主任的充分肯定,并做出重要批示:“庭审观摩活动值得推广,司法公正只有在具体的审判实践中才得以实现,法院庭审活动的规范公正,对司法公正有着决定性意义。”

——管理的创新: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电子化管理的运行平台,彻底实现了案件管理的全程电子化,并且注重扩展管理平台的附加值效应,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及时收取最新审判信息和资料,建立自己的数据库资源,为强化案件质量服务,为提高审判效率服务。

民一庭只有十五名工作人员,审判人员十二名,却承担着全院近三分之一案件的审理工作。几年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民一庭全体同志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提高素质为保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充分发挥乐于奉献、敢于拚搏、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的精神,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然而,人员少、任务重的客观原因,更为主要的是主观上的懈怠、畏难情绪以及个体能力上的局限性,导致我们在工作中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1、案件质量问题

案件质量是个大问题,有程序的,有实体的,有时涉及事实认定,有时涉及法律适用,而广义的案件质量还应当包括裁判文书质量。就目前而言,上述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我庭的工作中。虽然我庭当前案件的准确率在自治区名列前茅,但是,民事无小事,事事总关情,司法与民生息息相关,如何进一步提高二审案件准确率,仍然是我们面临的重要问题。此外,个别案件合议笔录签字不全,一些案件送达回证的案由、案号、受送达人、填写人等不填写或填写不全,案件呈批表填写不全面,开庭传票上写的案由与判决书中的案由不一致,有的案件证据来源未注明且是否与原件核对也未加说明,有的案件裁判文书的说理不很充分,也有漏字、错字现象。诸如此类,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需要我们紧紧抓住案件质量这一工作的突破口,将每一件案件尽可能地办成“铁案”。

2、当庭宣判率不高

总结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不外乎主观上、客观上和技术处理上三种。一是总的社会法治环境不尽如人意,个别审判人员基于种种社会原因主观上试图搞暗箱操作的心理依然存在;二是说明庭审质量尚待提高,个别审判人员素质有限,不能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即时口头表达上适应审判需要;三是民事案件的私法性质决定了有些案件宜于“冷处理”,在技术层面上需要必要的时间和空间来缓解矛盾,以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3、法律文书的撰写能力需着力提高

实行审判长负责制之后,一批政治、业务和文字水平都相对较好的同志走上了审判长岗位。相应地,法律文书的质量已经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部分文书的制作质量依然差强人意,表现在:首先,事实部分缺少对证据分析采纳情况的清楚表述;其次,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理由归纳不周全、不明了;第三,理由部分讲理不充分,理由阐述信服度不强。因此,加强学习的任务依然紧迫。

4、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的问题

以全面制定和落实定期审判业务交流制为突破口,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实现全市民事审判工作的新的飞跃,原本是今年我庭一项重要工作。所谓“定期审判业务交流制”,是指由我庭负责定期召集各基层院相关业务庭室就一段时期的审判工作难点、疑点、复杂点进行研究、讨论、交流观点,从而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逐步降低二审改判率、发回重审率。但由于客观的经费问题、主观的畏难情绪,使得这项工作迄今落实得不理想。

5、队伍建设的问题

毋庸讳言,虽然我们努力避免公众对民事审判公正性产生不必要的合理怀疑,大力提高审判活动的公信度。但是,从极个别案件的反映看,一定程度的问题还是存在的,个别干警“冷、横、硬”的衙门作风尚未改尽,少数人业外活动不够严谨,有的甚至为当事人说情或打探案情,有的干警在纪律上对自己要求不严,有迟到、早退现象,个别干警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办案拖沓,效率不高。

【第6篇】人民法院司法自查报告

人民法院司法自查报告

各位代表: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两项评议”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对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司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回顾总结,并深入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 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法院司法工作回顾

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区人大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重点抓好审判、改革、队伍建设三件大事。通过努力,各项工作有了较为明显的改观,审判质量和效率有了新的提高,法院改革稳妥推进,队伍形象逐步改善,较好地完成了维护稳定、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的司法工作任务。

(一)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2003年以来(至今年6月底),全院共新收各类诉讼案件3354件,办结3126件(包括上一年的未结案),正在办理301件。其中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15件,一审判处犯罪分子590人,共有457人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一审审结民商事案件2667件,行政案件19件;办结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25件。

1、狠抓案件质量,力求公正司法。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是人民法院能否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司法权威的关键所在,因此,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审判公正,始终是我院孜孜以求的一项重要工作目标。随着社会进入转型期,日益复杂的社会关系导致社会纠纷也呈现多样化、复杂化趋势,尽管我国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但在许多情况下法律滞后的现象依然存在,新类型案件、无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可适用的案件呈上升势头,这些都给法官办案增加了新的困难和压力。面对这些新情况,为保证审判工作质量,我们在充分发扬过去一些好的经验的基础上,就如何提高案件质量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使我院的办案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确保依法审判。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当事人举证、法庭质证、认证以及法院调查取证等证据制度,不断完善庭前证据交换、举证期限、证据失权的认定和处理等制度,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刑事审判既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罪犯,又确保无罪公民不受法律追究,强化人权保障力度。去年为贯彻最高法院肖扬院长提出的“依法惩罚犯罪,依法保障人权”的要求,对新刑诉法实施七年来审结的2000余件刑事案件进行了自查,未发现超期羁押现象。通过自查,进一步增强了质量意识和审限意识,杜绝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

——高度重视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及时总结前阶段“严打”整治斗争工作经验,认真研究并建立了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除继续保持对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外,通过集中公开宣判等形式,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震慑潜在的犯罪倾向。民商事审判强调调解工作,积极运用调解方式止纷息讼,在审结的2667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及经调解撤诉的1736件,调解撤诉率为65%。对群体性纠纷和矛盾易激化案件,坚持从大局出发,精心组织审理,强调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疏导工作,争取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行政审判坚持规范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以及支持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原则,积极受理,慎重审判,注重协调,确保稳定。

——强化审判监督力度。去年成立了审判监督庭,实现立审、审执、审监相分离,在此基础上,根据案件在审判流程中的不同环节,运用排期、审限监控、质量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促使审判公开、公正、高效、文明、廉洁地进行。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共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5件,纠正错案2件。

——树立精品意识,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修订和完善了《民事裁判文书制作样式改革若干意见》,结合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现有的诉讼文书样式重新作了调整,统一了9种既符合证据规定,又方便当事人诉讼的诉讼文书制作样式。同时,组织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肯定和推广优秀裁判文书制作经验,发现和解决当前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过程中的问题和缺陷,以评优活动的开展,促精品意识的树立。

通过上述措施的落实,全院的审判质量有了较大程度的提升,案件上诉率、上诉案件发回改判率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涉法上访案件明显减少。

2、狠抓办案效率,保障司法公正。迟来的公正不是公正,如果没有效率,公正将失去其应有的价值,这是现代司法理念提出的新要求。针对过去对审判效率不重视,审判管理运行机制落后,造成部分案件审理期限过长,效率低下的问题,我们除加强对法官的效率意识教育外,着重通过推进法院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审判管理运行机制,来提高审判效率。

——完善和落实简繁分流制度,扩大简易案件审理范围,规定除了必须由审委会研究的案件外,能适用简易程序的,尽量适用。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快速、简便的优点,及时处理简易民事纠纷,提高诉讼效率。一年半来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案件2241件,占民商事总结案数的84%,当庭宣判率保持在40%以上。

——进一步完善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审理制度,对事实清楚、被告人无异议的普通程序刑事案件,在保持审判组织与程序完整的基础上,简化和调整庭审环节,提高庭审效率。审结的415件刑事案件中适用普通程序简易审的有255件,占刑事总结案数的61.4%,二十天内审结的案件占38.5%。

——重视诉前调解、庭前调解经验的积累和推广。对于双方争议不大的纠纷,规定在立案的同时必须当场进行调解。一年半来,立案庭诉前调解案件12件(另有20余件未进行登记), 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讼累。同时,庭前调解已成了我院审理民商事案件的必经程序,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不宜调解结案的,在庭审之前一律先行进行调解。一年半来,通过庭前调解结案的案件占调解结案总数的近三分之一。

——减少裁判文书制作时间,加快送达进度。尝试调解文书格式化制作,对民间借贷等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案件,制订格式化调解书,做到当庭调解、当庭制作调解书、当庭送达,大大缩短了办案时间。

3、强化服务意识,贯彻司法为民宗旨。

——推出了一系列具体的便民措施和做法,努力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加强诉讼指导和法官释明权的行使,向当事人送发《诉讼风险提醒书》、《当事人须知》、《举证通知书》,指导当事人完成各项诉讼活动。注重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确保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发挥“维护国防利益巡回法庭”、“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的作用,依法最大程度地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强化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涉及抚养费、赡养费、退休金、劳动报酬等案件,优先予以执行,保证申请执行人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对一些行动不带来了被动。另外,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执行队伍素质参差不齐,虽然近年来加强了队伍的管理和教育,但仍有个别执行人员素质不高,群众时有反映。个别案件的执行人员对于申请人提供的即时执行线索未能作出快速有效的反映,使少数长期寻找困难的被执行人可能因执行人员反应偏慢而得以再次躲避,从而可能错失了来之不易的执行机会。有的执行人员对于执行工作的过程不注意及时记载,即执行案卷中未能反映所做过的所有工作,不便对申请执行人作出合理的解释。

3、业务素质方面。少数法官不注重审判业务知识的更新,对法律的规定尤其是立法的原意、立法所追求的目的缺乏深入地理解掌握,自我感觉良好,从而导致机械办案、适用法律上的武断等现象时有发生,使办案的质量不高。比如,客观地说法官是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那种裁量权主要体现在对于证据的认定上,而随着我国立法(包括大量司法解释的制定)进程的加快,尤其是证据规则的明确规定,应该说自由度是越来越小了,至于依据有效的证据对法律事实一旦确定,法官就如何适用法律进行裁量的自由度是极为有限的,因为我国法律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均有严格、明确的规定,而少数法官由于缺少必要的理论学习,机械地理解自由裁量权,从而导致了审判工作中的“大胆”、武断。少数法官由于业务不精,在具体审判工作中不会、不敢正确运用释明权,从而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当事人诉讼指导不力,且极易使部分当事人产生一些本可避免的误解。还有少数法官制作的法律文书缺乏说理性,甚至还会偶然出现破句、别字,使法律文书欠缺应有的严肃性、权威性。

4、司法作风方面。有的法官不注意慎言慎行,特别是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表态偶显草率,有时虽是法律之规定但只考虑自己方便却未能从方便当事人的角度给予指导,落实司法为民上还有欠缺。有的法官办案作风尚不够深入细致,不大愿意做过细的教育说服工作,尤其是在裁判作出后不愿意做认真的解释工作。个别法官在庭审中遵守审判纪律不够好,驾驭庭审的能力还不够强,庭风庭貌需要进一步改进,在庭审中小动作过多、偶尔还有随意走动等不严肃现象。极个别法官还存在工作方法简单、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的现象,执法形象不佳。此外,虽然近年来加强了对法官行使职务方面的廉政监督,但对干警职务之外守法情况的教育和监督重视不够,以致发生了一名职工非职务性犯罪,影响了法院队伍的整体形象。

5、廉政建设方面。在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监督方面,我们虽然采取并落实了一些具体的措施,但在如何建立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约束机制方面尚缺乏深层次地研究探讨,缺乏真正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措施。虽然缺乏明确、具体的证据或查而无果,但有关个别法官与律师的关系不正常、个别法官办人情案、关系案还时有反映,因此,如何进一步加强对队伍的管理、保持对队伍的警钟长鸣仍是我们丝毫不可懈怠的重要任务。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保持法官队伍的适度中立是维护公正形象的必然要求,但是如何准确地把握好这其中的“度”还缺乏深入地研究探讨,也缺乏必要的宣传解释,容易也经常引起有关行政部门、乡镇政府及基层组织的误解。当然,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仍然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之一,比如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是人民法院的法定任务,对此我们的工作还有不到位之处,一些实践证明比较有效的做法和制度如社区巡回法官制度等未能经常性地发挥应有的作用。此外,个别事关基层行政管理的案件的裁判文书未能及时送达有关基层组织,有的虽然可能是基层组织的原因,但也说明法院与他们的联系还有脱节现象。

上述问题的存在,与我们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对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还不够,对队伍的教育管理还不够严格有关。对此,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的评议意见,并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第7篇】中级人民法院党建工作自查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又高度重视制度建设,进一步强调将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之中。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中级人民法院党建工作自查报告,欢迎阅读。

我院党建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直属机关工委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以党建带队伍,以队建促审判,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不断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从而保证了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保证了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为促进福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司法保障。作为党组书记的我,切实履行好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抓党建工作作为第一责任,抓审判工作作为第一要务,两者齐驱并进,共同发展。现将院党建工作自查情况总结如下,不妥之处,恳请各位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我院内设机构18个、派出法庭5个,在编干警76人,党支部4个,党员65人,其中在职党员52人,1名预备党员,在职党员占在编干警68%。

二、基本做法与成功经验

(一)加强组织建设,为党建工作提供坚强的人、才、物保障。为了加强对我院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由我担任组长、林顺军副院长和政工科赵嵩科长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关于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和《20xx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从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工作思路等方面对进行安排部署。二是为了强化我院党建工作,成立党建办公室,明确专人专抓党建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听取党建办汇报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党建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确保党建工作顺利开展。三是8月17日组织开展党支部换届工作,将5位年轻党员选进党支部班子,为党支部注入新鲜血液,激发党支部工作活力。并结合法院实际,为方便工作开展,整活资源,将原来的5个党支部合并成4个党支部,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提高了党员参与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抓班子带队伍,强化理论学习,提高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的理论水平。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及“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今年我院党组坚持把加强理论学习放在首位,从年初开始,先后制定了《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20xx年度党员培训计划》和《党总支20xx年度学习计划》。一是利用“三会一课”、上党课、专题宣讲和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党员干警深入地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十八大和修改后的《党章》,中央、省、州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政法干警核价值观教育读本和观看一些专题辅导教育片,并邀请市党校讲师作国发2号和省第十一届党*会精神理论宣讲报告会,统一干警思想,提高干警理论素养。截至目前,院党组集体学习10期,党员干部集中学习20期,共撰写学习心得体会400余篇。通过观看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电视系列篇《人民的好女儿》,用全国模范法官詹红丽和法官妈妈陈燕萍的典型事迹教育和激励全院干警,形成了“学先进、比贡献、创一流”的良好氛围,使党的建设在我院始终充满了生机和活力。二是本人更加注重干警的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提高法官的法学理论水平,增强驾驭庭审的能力和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今年,先后选派30名干警到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家法官学院、省法官培训中心参加法律知识业务培训;继续选派2名干警到中院跟班学习;5月份组织干警到宁夏xx区法院和灵武法院考察学习;11月29日,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全市政法干警集中进行法律知识辅导等。通过学习,提高干警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完善工作制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强干部管理。以创建“四型机关”工作为目标,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用制度管理干部,用机制激励干部,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立足学习型机关,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理论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调研信息宣传稿件奖惩办法》和《关于鼓励书记员参加并通过司法考试的暂行规定》;立足服务型机关,完善《20xx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责任绩效考核办法》、《20xx年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机关管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等;立足效能型机关,制定和完善《法律文书差错处罚办法》、《法律文书评比办法》、《末位淘汰暂行办法(试行)》和《各类案件质量评查奖惩实施办法》;立足廉洁型机关,制定和完善《办公办案经费管理办法》、《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纪律若干问题补充规定》和《纪律作风督查办法(试行)》等。按照我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院党总支与各党支部书记层层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院主要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干警层层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确保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开展工作承诺和践诺活动,接受群众监督,并聘请7名司法作风监督员,对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进行纪律作风监督,强化内部管理,增强了党员干警的纯洁性。通过相关制度的实施,工作作风有所改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1至11月共受理(含旧存)各类案件1922件,比去年同期1860 件上升3.33个百分点,审结各类案件1526件,同比上年1502件上升1.6个百分点。

(四)创新活动载体,践行司法为民。今年以来,我院将帮扶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活动载体,以“联乡驻村”、“认门入户联亲”和“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为抓手,助推我院“四帮四促”活动深入开展。一是在年初建立《帮扶工作计划》,将74名干警与牛场镇水源村78名低保户结成帮扶对子,走访慰问水源村3名贫困党员,送去慰问金900元。二是根据全市“联乡驻村”工作的安排,我院田军院长联系道坪镇,副科级审判员魏明星驻龙昌镇长冲村。在“联乡驻村”工作开展中,与联乡党委和驻村党支部结成帮扶对子,共同携手,共谋发展,力所能及地为基层党组织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建立了浓浓的挂帮情谊。共参与镇、村矛盾纠纷协调16次;制作发放驻村干部便民利民服务卡6000余张;在市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为道坪镇谷龙村村庄生态移民搬迁点协调近8万元的村庄规划林木项目;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挤出5000元资金帮扶道坪镇气坪村购置办公设备,为气坪村创建州级“五好”基层党组织奠定基础;慰问龙昌镇长冲村6 户贫困党员、贫困户,发放慰问金3000元。三是自政法干警开展“认门入户连亲”活动以来,我院72名干警分配到17个乡镇(办事处),用自己的工资为 “连亲”对象排忧解难,诠释了我院干警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工作宗旨。自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共帮扶“连亲”对象物资和资金3万余元,其中,申请司法救助 12000余元,协调部门帮扶15000余元,干警自愿出资3000余元帮助“连亲”对象解决实际困难50余起,排查矛盾纠纷30余起,化解矛盾纠纷20 余起,开展法律咨询500余人次,记“连亲”日记80余篇。四是认真开展“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成立工业园区司法服务小组,明确2名党员负责日常工作,将民一庭设立为“工业园区、外来投资者和外来投资企业权益保障合议庭”,建立活动方案;建设详细的企业台帐,制作工业园区司法服务联系卡1000余份,司法服务小组先后分7次走访企业20余家,免费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了解企业对法院的建议4条。通过活动的开展,得到企业的高度赞扬,在企业和法院之间搭建起一座“连心”桥,为全市创建“平安和谐园区”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五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实现增比进位。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xx市人民法院关于“创建群众满意窗口 争当优质服务标兵”活动方案和《关于健全完善创先争优活动长效机制实施意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各项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工作增比进位。通过活动开展,我院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在季度考核中,第一、二季度名列政法部门第一位,在全市第三季度综治维稳工作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共召开示范庭5个,现场评查庭审案件11件;初选出20份优秀法律文书;选送3个庭审视频、4份优秀法律文书参加黔南中院组织的“两评查”活动评比,其中周黔江法官承办的被告人洪顺明涉嫌贩毒一案的庭审视频被黔南州中级法院选送参加全省法院“两评查”活动优秀示范庭审评比和全省司法业务技能竞赛。胡嫒蓉法官制作的(20xx)福刑初字第101号被告人罗阳、潘正武等涉嫌抢劫、盗窃罪一案的刑事判决书被选送参加全省优秀法律文书评比。书记员黄海燕同志于8月23日在全州法院书记员业务技能竞赛获第二名。

(五)加大信息宣传,树立良好形象。今年,我院高度重视司法宣传工作,研究制定出台《调研信息宣传稿件奖惩办法》,鼓励干警积极宣传法院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一是送法律进农家、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截止目前,共集中开展大型宣传5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0余次,发展宣传资料 6000余份;送法进行校园10余次,接受培训师生3000余人;到工业园区、军营等地开展走访、调研7次,接受咨询200余人次;二是积极向上级单位和各新闻媒体报送工作信息,现共上报工作简报83期,党建信息43期,在各报刊、媒体宣传我院工作60余期(次)、党建信息18期(次),其中有2期被基层党建网采用。达到了弘扬公平正义、监督审判、宣传法制、促进和谐、提升法院形象的目的。

三、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院的党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创建创新还不够。二是部分党支部和党员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还存在业务与党建“两张皮”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强学习,强化措施,不断提升我院的党建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与市委、市委组织部的汇报沟通,争取上级领导加大对我院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我院党组织建设、班子建设、阵地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围绕队伍建设抓党建,加强对党员法官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落实“一岗双责” 制度,创新活动载体开展好党建工作,促进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8篇】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度自查情况报告

省高级法院政治部:

xx年度,政治部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高院政治部的大力指导下,我院政治部全体人员按照院党组提出“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一个主题、抓好五项建设、争创四个一流、提升一个形象”的工作思路,全面实施“素质建院、质量立院、创新兴院、文化育院、科技强院”的“五院方略”,廉洁自律、开拓创新、奋力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了本职工作和上级部门及院领导安排各项工作任务,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和全院干警的好评。

对照《全省各中级法院政治部工作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有关内容,我院政治部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层人事工作(20分)

1、领导干部协管工作(3分)

自查情况:我院能够认真履行协管职责,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和市辖的县市区委组织部门沟通,不断宣讲《法官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和最高院、省高院有关法院领导干部任职的文件、传真电报等精神,使***市委组织部和县市区委对基层法院班子成员的任职须经中院党组同意得到认可,成为共识。xx年中院未任命领导班子成员,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也无任命法律职务的。

自查得分:3分

2、坚持进人审核制度情况(3分)

自查情况:我院能坚持严把进人关,及时呈报需经省院审核人有关人员的材料,近几年来,我院除国家指令性分配的军转干部外,其他进人均通过省院组织的统一招录。在xx年的招录工作中,我市计划招录的43人,均按照省院的规定,严格程序,细化责任,公正阳光透明,得到省院、***市委组织部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自查得分:3分

3、审判员任命工作(3分)

自查情况:依法守规,严格按照《法官法》的任职条件、程序和最高院“初任审判员、助理审判员须经省法院审核”的规定,先报请省法院同意后再任命法官职务,认真、及时、准确报送法官等级、警衔有关材料,按时报送初任法官年度报告和汇总表。

自查得分:3分

4、协调落实豫组通[xx]53号文件(3分)

自查情况:一年来,我们积极协调落实豫组通[xx]53号文件,严格人民法庭机构管理,积极协调督促基层党委和基层法院落实法庭庭长职级待遇,xx年**法院为基层法庭解决正副科级40人。

自查得分:3分

5、司法改革工作(3分)

自查情况:我们按照省法院相关要求,在**区法院进行了书记员改革、在西华法院进行了人员陪审员的改革,使人员分类、法官员额、法官助理、书记员聘任制和单独序列管理、法官逐级选任、人民陪审员等项工作取得了极大的进步。

自查得分:3分

6、人事信息管理、统计工作(3分)及其他工作(2分)

自查情况:认真做好日常人事管理,及时维护更新人事管理系统数据,按省院要求及时上报人事统计机构变更、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执行公务证、更换刻制印章等材料。

自查得分:5分

通过自查,我院基层人事工作得分为20分。

二、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工作(20分)

1、经常性教育项工作(3分)。

自查情况:一年来,按照院党组制订的《关于开展“素质教育年、作风强化年、形象提升年”活动的通知》要求,通过开展“五个一”学习活动(每周组织一次学习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学习讲评会,每季度开展一次读书演讲会,每半年举行一次学术研讨会,每年至少举办一次专家讲座和英模报告会)、开办“法院大学”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全体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办案能手。与此同时,我们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长抓不懈,真正使院党组提出的“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家庭;办理一个案件,救活一个企业;办理一个案件,稳定一个地方;办理一个案件,发展一方经济”作为办理每一起案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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