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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发展简报(简报,发展)

发布时间:2014-10-20 08:57:29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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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篇:中国草根ngo筹款的abc 发展简报筹款文章 20141120

中国草根ngo筹款的abc

- iwrm筹款工作坊的启发

我的ngo生活始自2014年7月。一些个人发展上的想法,一次偶然的谈话,使我下定决心离开原来的企业,开始到北京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工作。接手这个工作的源动力来自于我对文化和历史的浓厚兴趣,但三年多来,我的收获却不仅仅是知识层面的。一方面,我对于中国“第三部门”的发展有了初步的了解,并进而抱有极大的期望,另一方面,也对现实中ngo生存与发展所面临的各种严峻挑战,尤其是筹资困境,有了一个比较深刻的体会。

毋庸置疑,任何一个ngo的发展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而且在所有ngo面临的所有问题里面,资金的问题也永远是最大的问题,即使是发展已经比较成熟的ngo,对资金的问题也永远不会掉以轻心。但是,从一个积极的角度来看,为了解决资金的来源,ngo往往会更为主动的调整发展规划,建立合理的组织结构与运行模式,甚至从新审视自身的使命与愿景。因此,为了ngo的健康、有序和迅速的发展,所有ngo领域的从业者和期望以志愿或捐助等形式参与到ngo工作里的朋友,都应该一起关注一下中国ngo的筹款问题。

凡是好事总要有个善缘。2014年5月间,在福特基金会的赞助下,我和天下溪的郝冰老师赴马来西亚参加了一期关于ngo资源调动的工作坊。工作坊的全称为international workshop of resource mobilization,或称“资源调动国际工作坊”。这个工作坊的组织者是一个在英国注册的、专门为ngo提供专业化资源调动培训的慈善机构, 叫resource alliance,或称“资源联盟”( )。 目前,这个工作坊已经发展为“资源联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培训产品品牌”,每年的5、6月间都会在全世界各地轮流举行。2014年我参加的那次是第八届工作坊了,在马来西亚举行。2014年的第九届是在印度举行的。

虽然,郝冰和我在回国之后,曾经借福特基金会的会议室组织过一次小型的经验分享,但无论如何,还是希望这种经验能够在更广的范围内传播与分享,所以,特别借《中国发展简报》此次催稿的机缘,还自己一个心愿。当然,这里所说的经验和概念,有很多是我个人的概括和总结,肯定有不准确、甚至错误的地方,所以我个人愿意为此承担全部责任。

1. “资源”大于、等于“资金”!

在准备这篇文章的过程中,我注意到2014年《中国发展简报》就刊登有《当地资源动员和资金筹措培训研讨》一文。文章的作者高雪松就已经非常明确的指出,资金的问题,其实只是ngo运行所能够依赖资源的一部分而已,除此之外,还有诸如志愿者的志愿服务,媒体的报道,一些社会人士在政府关系等方面的热心引介等等,都还算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其实,这也是我们在iwrm所学到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所以,在我们忙着制定一个“筹款”战略或方案之前,希望大家都能够有时间,和自己的理事会、顾问团、同事和志愿者团队,坐下来,仔细的讨论一下,我们需要实现的目标,是否可以通过筹集资金以外的其他方式解决?

例如:如果我们正在策划一次志愿者活动,需要一个合适的场地,但是如果这个场地可以由我们的朋友或志愿者免费提供,那么,我们的活动经费预算是否就可以少做一点?当然,这是一个比较简单的例子,但凡大家有一些实践经验和常识,每个人都会做出类似的选择。

但我们可以把这样的做法推进一步:如果我们可以争取到某个场地的免费赞助,我们是否可以利用这个场地为我们明年的经费搞一次义卖?场地和空间资源的调动是需要想象力的,一个后现代的loft画廊会吸引来比较追求时尚的人群,一个百年四合院会吸引来珍视传统文化的朋友,我们可以根据手上掌握的不同资源来设计活动,也可以根据活动创意和目标去寻找合适的资源。如果我们在确认场地的同时还能够邀请到几位各个领域的名人,如果我们还可以征集到几件比较有意思的拍品,如果我们活动的程序可以设计得与我们工作的使命相得益彰,如果我们绞尽脑汁,充分发挥所有的宣传渠道,包括网上免费的社交网站,和我们平常积累下的人脉资源,那么,我想一个很不错的资金筹集平台,就可以利用这些免费的资源搭建起来了。

2. 筹款有几种渠道?

目前,筹款渠道的定义在国内有几种不同的说法,受时间和篇幅所限,这里只是介绍一下iwrm对于筹款渠道的分类:

2.1. 基金会筹款:这是目前很多ngo筹款的主要渠道,但也有一些ngo对于这个渠道并不十分了解。无论如何,这些公益和慈善基金会成立的目的本身就是为了支持公益和慈善事业的发展,所以如果哪一个ngo还完全没有把基金会当做自己筹款的一个主攻方向的话,实在是不应该。况且,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国内除了原来的公募基金会,已经有越来越多的非公募基金会涌现,也就是由企业或企业家个人,还有一些企业家团体出资成立的、并不面对公众募捐的慈善基金会,其资助方向覆盖面很广。目前最活跃的有诸如南都公益基金会,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和李连杰的壹基金等。据最新的《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报告》统计,截止2014年年底,全国各级已经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已达643家。而基金会基金规模也呈增长趋势。2014年新设立的几家基金会平均原始基金不到800万元,而2014年新成立的10家基金会的基金规模就已经达到了平均原始基金7000多万元的水平。如果大家有兴趣了解更多关于非公募基金会的情况,可以登陆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了解详情。

2.2. 企业筹款:最近几年大家谈论比较多的一个概念叫“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这个概念和传统意义上的企业捐赠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企业内csr政策的推动者认识到企业在为投资人创造利润的同时,在这个越来越全球化的世界上,无法独善其身,只有更积极地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可持续发展,才能使企业最终同样受益,而且越是有全球发展战略的企业越是如此。这样的目标和以往为了博得口碑和赢得市场所做的目的性很强的捐赠显然对ngo的发展更为有利。

现在,一般的大企业即使没有一个专门的csr部门,也会在各自的网站上公开自己的csr政策。例如英国石油公司(british petroleum)在其网站上的显著位置( ; 位置甚至比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更为靠前)对其在环境和社会领域内的责任有非常详细的解释。所以,认真的了解和解读企业的csr政策,对于任何想从企业筹集款项的ngo组织都是非常重要的。

在找到与ngo组织自身定位和使命“趣味相投”的企业之后,还要换位思考,想一想这样的捐赠对这家企业为什么有价值?这样的思考方式对于成功约见这家企业的csr政策负责人,以及在初次见面时提出一个合理的、双赢的捐助方案是十分关键的。

2.3. 个人筹款:通过这个渠道在中国筹款和在西方国家筹款有一些区别。首先,政策环境不同。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可以针对公众募款的基金会虽然在数量上还不输于非公募基金会,但出于对非法集资等事件的担心,政府对于通过大众媒体公开募款的做法还是有一定的控制。所以,iwrm课程上所教授的针对个人筹款的各种技巧和方法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现状。其次,中国公众对公益事业的态度和意识还比较模糊,没有国外公众的公民意识成熟。虽然在2014年中国公民个人捐款的数额首次超过企业捐赠,改变了以往个人捐赠占总体捐赠20%左右的一个格局,但主要原因在于震惊世界的四川大地震。再有,缺乏完善的个人捐赠减税鼓励机制也是其中非常重要的原因。

在这样的一个大环境下,如果ngo计划通过个人捐赠解决部分资金缺口,那么就更加需要我们的悉心准备。因为即使在国外,通过电子邮件发出筹款信的反馈率也不到千分之二。以我们之前的一些经验来看,一些助残和助学的项目之所以能够取得公众的积极反应,主要的原因是这些ngo的目标明确,捐款用途清晰,“眼泪指数”比较高,容易获得大家的理解和支持。而对于一些目标比较抽象的ngo来说,怎么把自己的目标用更具体形象的方式表达出来,就是一个非常有挑战性的工作了。比如,最近一个ngo筹款的信里面,把自己办公费用折算为每天的费用,这样几百元的费用就是一个普通志愿者可以承受的水平,也能很清楚的说明捐款用途。

当然,在这种筹款中,如果能够找到几个大的捐款人,在短期之内是可以解燃眉之急的,只是这样的筹款也有很多风险。为了规避风险,扩大小额捐款人的基数,可以是一个很好的策略。

2.4. 服务性筹款:iwrm工作坊对服务性筹款的定义是指通过社会企业所挣来的善款,其中最著名的案例就是尤努斯的“穷人银行”小额信贷业务。而在目前中国ngo大部分还都是比较小的时候,不太可能建立独立的社会企业,为机构自身的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但是,我们也注意到在我们周围,有很多ngo在通过自己的服务或“产品”,为机构的发展筹集资金。例如,很多ngo年底的时候都会制作与自身使命或项目相关的台历、贺年卡、明信片之类。

这种筹款渠道本身有几个利弊要分析。首先,这样的服务性筹款,往往筹来的资金是非限定性的。这对于项目预算超支或者行政费用不足的ngo来说,是一个弥补的办法。但这个方法本身可能也是最费时费力的,投入产出比相对较低的。

3. 筹款的基本功:

3.1. 学会讲故事:的确,无论你服务的ngo工作领域如何,你的职位如何,你在向别人介绍你自己的工作时,实际上就是在讲一个你自己会为之感动的故事。如果你发现自己已经没有了激情,那么首先要检讨一下自己是不是还适合这个工作。如果你仍然豪情万丈,但听你讲故事的人并没有什么感觉,那么要提高的就是你与别人沟通的技巧问题了。当你能随便带着一个人领略你为之心动的那个理由的时候,你也同样能感动一千个人。当然,花言巧语不是我们的目的,因为如果只是技术高超而没有内容,同样不会打动人。

3.2. 破除心理障碍:的确,所有刚开始筹款的人,尤其是我们重“面子”的中国人,对要钱这种事,都会有一个怕被别人拒绝的心理障碍要突破。我之前的工作一直在与人打交道,所以脸皮不知不觉“磨厚”了。加上对ngo工作公益性质的信心,以及碰上的人都基本持

支持态度,所以这对我来讲从来就不是个问题。但我见到和听到的很多人,特别是在一些公开场合,还是很腼腆的。我想,破除心理障碍的方法已经有无数励志的书籍供参考,在此我想奉劝对此还有顾虑的诸君,对于ngo从业者而言,一定要想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做这件事。在“道”的层面想明白,对在“术”的层面上驾轻就熟是有极大帮助的。

3.3. 建设强有力的团队:一个成功的ngo需要像一个企业一样有明确的分工,优秀的领导力和赏罚分明的管理。实际上,ngo所面对的问题,比任何同一领域内的企业所面临的问题要复杂很多倍。如果要想解决自己使命和远景所确定的这些难题,没有合理的机构治理能力是很难完成的。除了在创业初期,充分利用领导人的个人魅力之外,长远考虑,机构的制度化建设必须尽早提上日程。

3.4. 竖起鲜明的旗帜:也许不是很多,但的确有相当一部分ngo的创始人或者领导人在机构发展的初期,并没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愿景,或者是过于宏大的愿景。也就是说,尽管我们的ngo领袖们自己很激情四射,但是在面对公众的时候,往往由于想做的事情太多,或者对所关注的领域了解太深,而迷失在细枝末节上。就像商业领域一样,市场在不断地细分,ngo服务的领域也需要更为明确的定义。一个不是很鲜明的旗帜,是很难招揽到足够多的支持者的。如果为了实现我们的使命真的就那么大,也应该选择适当的时机、方式和方法,把我们的使命有层次和逻辑的表现出来。

3.5. 建立健全透明的财务制度:我们上面说了很多,但如果有谁忽略了这一点,那么,所有筹款的努力都会付之东流。ngo组织最大的财富不在于我们所拥有的银行存款和办公设备等家当,而在于我们的公信力。一个好的、公众可以随时查询的财务制度,对于保持ngo捐助者的捐助热情与信任是十分重要的。这一点,查查近两年公益组织里的相关丑闻,比我再说一万句,更管用。

4. 个人对于ngo筹款的一些建议:

4.1. 善财童子五十三参:编辑同学给我4000到5000字左右的任务,写到这里,已经不知不觉的完成大半。如果让我写,可能还可以写很多,但就我个人的经验来看,什么好的培训,中国的、外国的、高级的、基础的、综合的、速成的,都没有自己多参访,多问有好处。从北京来说,ngo业内交流的机会不可谓不多,成功的和有经验的ngo前辈也不乏其人。只要你有一个良好的愿望,很多人都会在适当的时候伸手帮你的。孔子说过,三人行,必有吾师。佛经里,有善财童子五十三参的典故。告诉我们的,都是一个道理,勤学多问。

4.2. 小马过河:我想70后的都应该读过这篇课文,如果80后甚至90后的各位没有听说过,请自己google一下。虽然要多问,但还是要客观的参考自己的实际经验吧。没有什么路比自己走过之后记得更清楚的了。小马尚且知道实事求是,何况你我!

后记:三年多以前,在刚刚开始从事ngo工作的时候,就已经认识《中国发展简报》的朋友们了。可以说,从一个ngo工作的门外汉到现在对这个新兴“行业”有一点浅识,自然离不开《中国发展简报》的诸位老友给予的各种帮助,所以有机会通过这个渠道发表一些我自己工作的心得,感觉十分荣幸。特别感谢王辉耐心而坚定的督促,对于喜欢“拖”字诀的我,是一种鞭策。

第二篇:中国ngo发展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寒假社会调查报告

ngo的地区讨论和发展

调查目标:通过走访兰州地区现存ngo组织以及社会福利组织,了解当地ngo发展历史,总结经验,深度剖析该地区ngo发展问题。

调查时间:2014年2月22—25号

调查对象:兰州地区ngo组织(兰州慧灵智障人士服务中心),包括民政部门等。

正文:2014年2月22—25号,本人利用春节访友空隙走访了兰州地区知名ngo组织—兰州慧灵智障人士服务中心以及周边相关民政部门,了解和总结了该地区ngo组织发展状况。兰州慧灵智障人士服务中心是一家民办非营利性公益助残机构,专门服务14-40岁左右的智障人士,于2014年12月在兰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注册,业务主管单位为兰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目前可提供的服务有:日间活动与训练;艺术调理;职业技能培训;夜间住宿;家长培训与支持;助养助学;助残社工培训等。慧灵于1990年创办于广州,至今为止在中国十个省市都开办有慧灵。

中心负责人--助理社工师,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会员何乃柱主任热情地接待了我,并详细介绍了中心情况。中心于08年成立以来,致力于智障人士的救助服务,通过技能培训,提高智障人士自理能力,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智障人士被动的生活方式,减轻了亲属的负担,同时,通过开展各类爱心捐赠活动,使得这部分人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结合爱心宣传,艺术调理等活动,让普通民众走近智障人士,一定程度上消除或减少了对此类群体的歧视,保护了他们的自尊,提高了生活信心。何主任介绍说,中心服务对象从08,09年的不足十人发展到现在的三十多人,服务领域和地区也从开始时的七里河区扩展到周边区县,同时服务内容也在逐渐地完善,虽然现在的主要服务突破口局限在社区,但是取得的进展还是比较理想。今年中心工作趋向于机构的宣传和志愿者队伍的建设,以及ngo知识的推广。何老师坦言,兰州及整个北部地区的ngo组织缺乏人才,缺乏经验,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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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寒假社会调查报告

乏资金,最重要的是缺乏政府支持,使得他们在发展中遇到了很大的障碍。民间组织在北部地区数量上本来就偏少,开展的活动质量又都不高,发展资源缺乏持续性和再生性,使很多ngo发展停滞不前。好在兰州慧灵的经营模式基本复制广州慧灵,在技术支持上有一定的保障。但是总体情况还是不容乐观。现存就存在很多的问题,例如:民众积极性和参与度不高;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到位;ngo地位的不明确性;资金短缺和人才流失等。

在随后对兰州地区民政管理部门的走访中,很多政府官员对于ngo组织这样一个新生事物还是感到很陌生,缺乏ngo知识,很容易将ngo组织与民政部门混为一谈,而且他们也纰漏,政府和民政机构对于ngo组织的双向性有一定的畏惧感和逃避心理。认为政府职能的完善就能够解决当地民生,经济等问题,ngo组织基本是多余的,发挥不了实质性作用。

分析看来,兰州地区ngo组织发展现状不容乐观,发展之路漫长艰辛。那么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源到底是什么呢?这就有必要从ngo的根源说起。中国的ngo历史较短,经历了草根ngo,gongo,到真正意义上的ngo。发展时间短,但是发展速度却出乎意料。从而堆积了很多问题。这是ngo发展的简图:

本人从实际出发,结合所见所闻,有以下浅见:

一、社会基础薄弱

正文:边缘地区因为地理条件,经济水平限制,还有ngo发展历史短暂等原因,ngo组织的各类运行模式得不到很好的推广,所以现阶段运行模式单一,侧重于社会捐赠。需要注意的是,边缘地区特殊性使群众缺少良好的社会任务教育,民众对现存ngo活动

的认可和接纳程度相对很低,整体社会意识薄弱,社会救助,福利意识和社会捐赠风气尚未完全形成,成了限制ngo组织发展的一大阻碍。老百姓习惯于要么找政府,要么花钱去找那些商业性的服务。当然,造成这一现象的最大原因还是要从政府说起,中国的社会管理习惯于行政管理,包括行业协会、农村村委会、城市社区居委会,它们本应是民众的自治机构,实行的是民众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这样一个机构,但却上大量地承担了政府职能,甚至变成了第二政府。让民众自我管理,人们从观念和行为上都还不适应,让一批机构、一批人来参与这种社会管理,它们就更不适应了。所以现在的最大问题是信任。这些机构和人有了,但是社会不习惯,政府不习惯,民众不习惯,现在就是要克服这三个不习惯,调节三者之间的信任感,所有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二、法律地位模糊,人才素质缺乏

当然,理性地说,ngo在北部地区发展缓慢有主观的原因也有客观的原因。从客观方面来讲,中国整体ngo的发展历史本来就比较短。从94年成立的第一家ngo组织---“自然之友”开始算的话,其实才17年。然后这17年当中真正蓬勃发展也就是2014、04年以后的事。这几年虽然发展的确实很快,但是里面也有一些问题,例如资源不患寡而患不均、患不效。所以,中国政府对于ngo的全面推广和建设正在处于试验期。对于东部沿海,西部以及南部来说是转型期,对于北部来说则是探索期。此外,法律地位的模糊,附带的公共空间发言渠道的不确定,透明的、公开的、附带问责性的社会资源收集和回馈的机制的形成等问题,造成了因为ngo组织的缓慢发展。说小一点就是很难筹到钱,更要命的是执行班子专业能力不足,战略意识浅薄,使企业家捐助的钱,未必真正能够用在刀刃上,效益不彰。

主观方面,有些ngo从业人员很容易浮躁、自满。由于我们接受社会的监督还不够,而且社会大众媒体多少对ngo还是抱有同情、认可的态度,甚至有时过度同情。从行业的从业者来讲,普遍存在一种心态,很容易自满于自己已经做到的这些事,觉得由于条件很困难,能生存下来已经很不容易了。媒体给予ngo很多的机会和肯定,这些光环,有时候反而弄巧反拙,让一些青年工作者在眩目耀眼的赞美中,迷失自我。

事实上,我们很少衡量自己做的那些工作,到底对于提高民生有多少的社会影响力,有多少实际上的效果?千万不能自满自傲,一定要戒骄戒躁,团结紧张,不断提高对自

己的要求,提高对行业的要求才能扎实自身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自身素质。

三:制度限制大

首先,ngo也是民间组织,是解决可持续发展的第三级部门,也就是位置于政府,市场后的部门,统称为民间组织。我国对民间组织实行的是双重审批体制,不仅要登记注册取得合法身份,还要找到业务主管单位,许多没有特殊政府关系的ngo很难找到“婆家”。此外,法律还对这些组织设定了较高的人数和资金门槛,而且一个地区还不允许注册两个以上同一性质的组织。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在培育ngo方面灵活的政策创新相比,甘肃省在民间组织的注册和管理上不够灵活,还停留在复制的旧体制管理之下,所以数量就比较少。前不久,民政部的李立国部长,在民政系统工作会议上有个讲话,说现在有许多事情民政部门做不了也做不好,但是又堵着不让其他机构进来。所谓的其他机构其实就是ngo等第三部门。这个观点一提出,似乎对是对ngo组织发展的推广,但现在看来,后续动作并不明显,特别是各个省没有贯彻这个精神,只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注册问题。所以目前注册问题上还是很尴尬,很多组织还是以工商企业的形式在注册。这就阻碍了这类组织的孕育条件,降低了发展的积极性。

在这种严峻的发展形势下,有一个现状不得不引起重视。在甘肃,协会、学会、基金会之类的社团本来就少,而纯粹西方式的ngo就更加匮乏了。这里提到的协会类社团与“西式”ngo的区别在于,前者即所谓政府型的ngo 组织(gongo ),这一类组织被认为政府性太强,难以形成独立和自治。而在甘肃省发展的民间组织则多是这种gongo,在意识形态和工作模式上都深受政府机关影响。而后者是民间自发形成、自下而上的、以公益为导向的。

其次,ngo组织地区间的交流合作也受到限制。在这点上,何老师指出:“我们(ngo之间)只能说我们在一些场合见面了,但在日常活动中形成合力,形成共振的机制现在还不健全。就这一方面,我们也跟一些机构谈过,大家都希望建立省域之间的联合,但是现在机构的登记办法规定了我们的活动范围,跨地区的、跨省的联系是政策不允许的。所以有时候我们之间的联系只能是友谊上的联系,工作上的联系就不太好开展。现阶段我们的合作形式局限在派我们的工作人员过去做些经验交流,而不能开展机构间的实质性合作。”

四:囊中羞涩,人力匮乏

当组织具体运作起来时,多数ngo很快会发现制度限制只是一道可以逾越的坎,更现实的困难是资金问题。与东部和南部地区国际ngo和境外资助机构云集、强大的地区经济实力相比,北部ngo经常面临资金困境。上面说到资金的来源中,有一部分是民众捐助,再就是向会员募集,还有就是靠与相关机构合作,获得项目经费,接受的民间捐助很少。对比西藏等西部地区,甘肃等北部地区缺乏政府关注和国际关注,政府资助很少,国际外援又得不到及时的申请和沟通,得不到发展的资金保障。例如何老师说:“我跟社会上的一些企业团体接触过,不是说他们不愿捐赠,而是捐赠的后续问题很多,首先,现在我们很难给他们提供相关的票据;其次,就是即使提供了相关的票据,他们在税务部门减免税费的过程也非常复杂。而一些企业家的个人捐赠多是定向捐赠,定向捐赠的方向比较狭窄,与我们的工作方向不太吻合。”而何老师也认为中部地区的 ngo只能通过一些其他的方法灵活获得资金,总体情况很不系统。

当然,导致北部地区ngo发展经济困境的原因并不仅是政府等直接投入,还与该地区ngo人才的缺乏有很大关系。假如我们对ngo做一个理想的假设的话,ngo的成员应该是理想主义者,资金等客观性因素并不能制约这些志愿者们主观上的公益心和积极性,只要有更多这样的人参与到这其中来,志愿者本身的志愿参与就可以节省很多成本。ngo作为一种外来理念,最早接触的多是大学生和高校教师群体,这些知识精英的参与推动了中国ngo的发展。但北部地区呢?现实是这样的,北部地区的这些组织正在人力无以为继的局面,何老师指出,当前的很多建设环节与活动,都是在停滞期。这与目前的教育管理体制有很大的关系。对比欧美和中国东部沿海城市等 ngo发达的地区,一些大学不仅开设了ngo的管理和法律课程,许多青年学生大学毕业后,也愿意到ngo做几年非功利的工作,以回报和服务社会。由于内部教育管理脱节,外部与国际组织接触少,使大多数大学生不认识ngo,更逞能参与到ngo的行动中去。而即使有部分人因对现实中不合理现象的忧虑而热心公益活动,也由于缺乏先例,缺乏相关的知识和技术,在开展活动的时候缺乏专业指导,对自身如何定位以及战略方向也都缺乏足够的知识参考。北部地区大学生,以学校环境来讲,更注重自身能力建设,更加缺乏ngo认识,造成了人才缺失,阻碍了ngo发展。

那么,怎样才能使ngo组织健康有效地发展呢?我认为除了争取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外,ngo自身限制也应该得到重视。不盲目扩大规模,以及在地方设立分支机构。避

免有争议与敏感的问题,专注于社会发展的具体领域。低调做事,不要过于张扬,获得过多的关注。政绩留给政府。不直接与政府对抗,对政府施加压力,激怒对方。

同时,ngo发展的现状也给当代大学生提出了严重的考验,当代大学生的我们又该怎样支持ngo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呢?

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积极培养甘于奉献,勇于牺牲精神,扎实推进自身整体素质的推进和社会责任感的提升。

其次,大学生应该培养反哺意识,参与到ngo组织的非功利性工作,以回报社会,服务群众。

最后,作为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应该学好专业知识,积累经验,蓄积能量,寻找突破口,投入到ngo组织透明度建设中。

旅游管理系09社会工作一班:包存成2014年4月12日

第三篇:环保ngo发展的问题探析

环保ngo发展的问题探析

2014

【摘要】环保ngo,是一种非政府的、非营利性的、志愿从事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在我国,环保ngo起步较晚,发展缓慢,主要受到经济因素、政治体制、思想文化、自身水平、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制约。本文对各种因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改善我国环保ngo的现状,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

【英文摘要】the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ngo)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s a kind of organization with non-governmental 、non-beneficial and volunteers to be engaged in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ublic utility. in our country, the reason why such organizations starts late and develops slowly just because it was restricted by economic factors, political system, culture, own ability, legal system and so on. this article has analyzed every factor and pointed out some suitable solution countermeasure, so that we can improve the satiation of those organizations, adapting our country’s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socialism modernization enterprise.

【关键词】环保ngo;制约因素;公益

【英文关键词】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restricted factors; community

【写作年份】2014年

【正文】

在我国,环保ngo是非政府组织的一种形式,属于公益性社会团体,在我国社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他们不但积极参与到各项环保活动中,进行环保宣传教育,同时还能对政府、企业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为环境受害者提供各种救济。可以说,环保ngo的产生及发展有积极的社会进步意义。

一、环保ngo的考察

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即ngo),一般是指非政府的、非营利性的、带有志愿性的致力于公益事业的社会中介组织。其领域涉及扶贫和弱势群体保护、教育和医疗、环境保护、人权保障等广泛的社会领域。在我国,环保ngo又称为环境保护社会团体,或称为环境保护非政府组织,它是一种非政府的、非营利性的、志愿从事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一方面,非政府性、非营利性是环保ngo的本质属性,即环保ngo不同于政府,不具有行政权力,同时由于环保ngo属于公益团体,因此也不从事任何营利性的活动。另一方面,从事环保公益事业是环保ngo的目的属性,保护环境是环保ngo追求的目标。

(一)环保ngo的现状

环保ngo并不是由来即有,它是伴随着环境污染的恶化和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而随之产生的。18世纪欧洲工业革命虽然带来了生产力的巨大变革,但环境污染问题也随之产生。人们逐渐认识到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开始不断控制环境污染。同时,民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也开始觉醒,不断地自发组织环境保护组织和团体来遏止环境污染不断严重的趋势。在国外,至上世纪70年代以后,环境保护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地成立,如绿色和平、地球之友、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等等。一些环保组织甚至成立了自己的政党,以绿党为代表,进入议会,参与政府的决策和执行。我国工业化进程起步较晚,环境问题一直未得到的重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的不断深入,环境污染事件不断增多。大气污染、水土流失等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已凸显在人们的面前。对此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的立法措施,社会上也成立了大量的环境保护组织。自1994年我国第一个环保团体“自然之友”的成立,“地球村”、“绿家园”、“环境与发展协会”等环保团体相继产生。“根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的环保社团约有2014多个,分布在全国各地、各行业。许多行业组织、非环保专业的

群众组织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环保活动,大小、规模、范围不等的环保社会活动频繁,公众以各种形式参与环境保护的力度、深度和频度大大增加。”[1]很显然,各类环保ngo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环保建设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另外,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环境保护法》第6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检举和揭发各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的规定,以及《民法通则》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为人们依法成立社会团体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成为环保ngo产生的法律依据。

(二)环保ngo的作用

不言而喻,环保ngo在我国的环保事业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首先,环保ngo积极参与各项环保活动。如保护母亲河、保护藏羚羊、三江源保护行动等等,他们以自己双手亲自参与到环境保护的行动中,拯救人类共同生存的环境。

其次,进行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环保ngo进行的宣传、教育活动包括各种形式的培训,研讨交流,深入基层进行宣传教育等等,使公众的环保意识不断提高。

第三,对政府、企业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环保ngo在法律范围内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受政府和企业的控制,能够依法对政府和企业破坏环境的行为实行监督。

第四,提供咨询服务并对环境污染受害者提供救济。环保ngo具有公益性,能够为相对人提供环境信息和服务,并在相对人受到环境污染之害时开展法律咨询和诉讼帮助等。

第五,参与国际环保交流与合作。环保ngo能够与国际环保组织进行信息、技术、设备、资金等各种形式的交流,吸取国际环保组织的先进经验,参与国际环保的各项运动。

二、影响我国环保ngo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原因分析

尽管我国的环保ngo总体上呈蓬勃兴起的发展趋势,但与国外的环保组织相比,仍然有着明显的差距。可以说,我国的环保ngo仍然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比如说我国的环保ngo起步较晚,规模不大,数量不高,资金不足,技术和设备的缺乏等等,这些都是我国环保ngo目前存在的弱点和不足。从深层次的原因分析,笔者认为,我国的环保ngo之所以发展迟滞,主要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制约:

(一)经济因素的制约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一直重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各级政府也一直以经济发展速度作为衡量政府政绩的主要标准。环保ngo在本质上属于一种社会团体,自然不是政府优先发展的对象,也就不会受到政府的足够重视,更不会对环境保护社会团体进行过多的扶持。由于仅靠社会捐助和会员会费,可以说社会捐助的多少和会员的人数直接决定了环保ngo的“钱”景,再加之环境保护社会团体本身又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使得这类社会团体的发展状况更加举步维艰。“如中国的‘自然之友’,其会员是1000多人,一年会费收入5万多元,只够发简报等简单的活动。”[2]因此也就不可能从事大规模的环境保护行动,只能进行一些象征性的环境宣传、教育之类的工作。所以,经济因素的制约始终成为了限制环保ngo规模发展的最根本因素,如何解决这类社会团体的资金问题,扩展资金收入渠道,已成为环保ngo迫在眉睫的问题。

(二)政治体制的束缚

我国长期实行一种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政府的行政权早已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尽管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权利意识有所增强,但政府的行政权力却没有弱化的趋势。政府的权利在社会生活中几乎无所不包,治理环境便理所当然地成为政府权力触及到的地方,政府中也专门设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保护环境的工作。同时,由于公众权力的单薄,社会公众往往无法通过自己的力量对治理环境污染有所贡献,也不能对政府的环境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因此,正是由于政府的行政权力过于庞大,整治环境污染和保护环境的任务主要以政府为主导,由政府负责,一般不需要或很少

需要环保ngo参与到环境事务中帮助政府进行环境管理,反而为其参与环境事务的管理提高门槛,限制了环保ngo参与环境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同时,“有的环保ngo尚未完全摆脱对政府部门的依附,做到真正‘非政府化’,无法对政府的环境决策形成切实有效的监督和制约”[3],从而影响了环保ngo的发展。

(三)思想文化的阻碍

受传统思想的束缚,公众对环境污染的现状普遍持冷漠的态度,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不高。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变得更加自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不良社会心态大量存在。近年来,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逐渐增强,公众在环保参与方面呈现出“关注度很高,但参与性不强;要求度很高,但主动性较差;权益性增加,但责任心淡薄”[4]的特点。比如说,随着宣传的不断深入,几乎所有人都知道白色污染带来的危害,都懂得使用方便筷造成的负面影响,但为何社会中仍然存在着上述现象?经过多年的宣传教育仍然屡禁不止呢?究其原因,正是由于这类污染尚未影响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才会导致污染环境的现象频频发生。在实践中痛斥环境污染、寻求救济的人往往是那些环境污染的切身受害者。因此,公众对环境问题本身就持有一种漠视的态度,更不用说去参加各类环保组织,到深入到社会进行环保宣传教育,甚至帮助污染受害者提供救济了。这也是导致我国的环保ngo为何始终规模小,人数少,参与度不高的主要原因。

(四)自身水平的限制

在我国,由于环境保护工作起步较晚,因此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环保ngo相比,有着明显的差距。具体来讲,这种差距不但体现在信息资源的获取、技术设备、相关专业人才等物质方面,更重要的是西方发达国家的环境保护组织能够广泛参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甚至普遍形成了自己的政党,能够进入国家的议会,参与政府的决策。而“我国的环保ngo,目前从事的还是比较初级的活动,如放鸟、种树、护林、捡垃圾、环保宣传教育等,专业化程度不高。与西方国家相比,对政策的直接参与程度远远不够,组织动员能力较低,难以产生重大的社会影响力和政策能力。”[5]由于我国的环保ngo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影响弱小,尚没有资格与能力参与到政府的决策当中去,因而也就不可能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而另一方面,“政府对环保团体的发展缺乏相应的指导,帮助和服务,使环保团体参与环境保护困难重重。”[6]由是可以看出,自身水平的限制已成为制约环保ngo的内部原因。

(五)法律制度的缺陷

我国法人的设立原则主要有行政许可主义和准则主义等。前者是指法人的设立必须经过行政机关的许可。后者亦称登记主义,即“法律对于法人的设立,预先规定一定的条件,设立人须遵照此条件设立,无须先经行政机关的许可,依照法定条件设立后,仅须向登记机关登记,法人即可成立。”[7]在我国,根据国务院1998年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条例》第9条“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筹备”。可以看出,在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中,环保ngo作为一种社会团体法人,采取的是行政许可主义的模式,要受登记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双重管理。即先要经过业务主管部门(主要指各级环保部门)的审查批准,再到登记主管部门(主要指各级民政部门)进行注册登记。登记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形式上的审查和登记,而能否进行登记则在于业务主管部门是否通过对其审查和批准,并负责对其成立后的指导与监督。但在现实社会中,由于业务主管部门本身精力有限,不可能对成立后的团体进行全面的指导与监督,更不愿意对其承担责任,因此,为减轻自己的负担,避免自找麻烦,业务主管部门往往也就不会对申请成立的社会团体进行审查批准。这就导致了这类社会团体无法进行登记,更无法从事环境活动了。当然,也有的社会团体采用成立公司等变通的方式,但这却意味着对这类社会团体则要承担着税收的负担,这也与社会团体的公益性着实格格不入。可以说,对社会团体的行政许可设立主义及双重管理体制已成为制约环保ngo的一个法律障碍。

三、促进我国环保ngo发展的措施

(一)拓宽环保ngo的资金来源

首先,政府应加大对环保ngo的扶持力度。由于资金的匮乏始终困扰着环保组织的发展渠道,加之环保组织本身的收入有限,因此,政府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加大对各类环保组织的扶持。因为环保组织从事的是一种社会公益事业,说到底,这也是政府的职责所在,环保组织主动协助政府保护环境,是在为政府做事情,所以政府加大对环保组织的扶持是义不容辞的责任。由于各级政府的收入不同,因此对环保组织的资助可以通过一定的形式固定化,列入政府当年的财政支出,并不得以任何借口减少资助甚至不资助。

其次,可以尝试通过促进完善环保基金会的形式向社会募集资金。社会上的公民、企业对环保组织捐助过少的一个原因在于人们通常会担心自己对环保组织捐助的资金会被误做他用。现实社会中也确实存在着这种现象,有的社会团体甚至打着公益的大旗,却从事着营利性活动,同时还享受着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人们对环保组织常常有一种不信任的心态。通过促进完善环保基金会的做法不但可以从社会上广泛的募集资金,同时由于基金会本身财团法人的性质,决定了其不得从事营利活动,只能从事公益事业,并且基金会募集和使用的资金具有相当的公开化与透明化,从而消除了人们对于捐助的资金被误用的担心。

第三,鉴于有的学者提出“对公益性社团法人,应将现在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条款改为‘应以公益性活动为目的’,给环保ngo留一个相对宽松的空间。”[8]环保组织对社会提供服务收取一定合理的费用来拓展资金渠道的办法,笔者尚且不赞同这种观点。我国法律已经明确规定其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加之环保组织本身从事的即为公益性活动,非营利性和自愿性是其主要特征,为社会公益服务是其宗旨,因此收取所谓“合理”的费用本身就不合理,同时也缺乏法律上的依据。另外,由于我国社会上各类环保组织管理混乱,良莠不齐,很难说募集的资金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笔者暂不赞同通过收取“合理”的费用来拓展资金渠道的方法,这样不但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团成立的宗旨,同时也从资金渠道上杜绝了公益腐败的滋生。

(二)改革我国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

首先,减少行政干预,增强公众参与。政府行政权力虽然可以对社会事务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但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也是显而易见的,而且往往是弊大于利。“纵观当今世界,几乎所有国家的政府都把环境保护作为自己的职责,但几乎没有一个国家单靠自己的力量来完成这一职责。因为只有发挥非营利组织尤其是环保非营利组织的作用,动员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环保工作才能广泛、深入、持久、卓有成就的展开。”[9]现代社会是民主社会,法治社会,政府应当充分赋予人民对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进行管理的权利,让人民和社会团体充分参与到社会管理当中来,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杜绝政群不分,这样才能提高政府办事效率,使政府在治理国家的道路上少走弯路。其次,真正实现社会团体的独立与自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各类社会团体本身就是独立的法人,享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而在社会实践中,社会团体往往依附于政府组织,受政府组织的领导和管理,从而不具有真正意义的独立地位。根据1998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实现政社分家,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保持社团人事独立,发挥其应有的社会中介组织作用。”[10]因此,政府应当大量放权,使各类社会团体真正独立,实现自治,只要其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政府就不得插手干预社会的内部事务和外部活动,使各类社会团体能够充分发挥其对政府的监督和制约作用。第三,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对环保ngo的管理由直接干预转为进行宏观调控,政府工作任务的重点应放在对环保ngo的指导和帮助上,这样不但能够使环保ngo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也是建设限权政府、实现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三)普及环保意识、提高公民参与环保的积极性

首先,环境保护应当以政府为主导,政府应当扛起环境保护宣传与教育的大旗,通过媒体宣传等方式使得每个公民能够切实感悟到环境保护的责任感,提高公民的整体环保意识。各类环境保护社会团体也应当发挥其自身优势,深入到群众当中,及时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广泛宣传,配合政府的宣传教育工作,使政府的宣传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其次,宣传教育只是手段,公民参与环保才是目的。环保ngo有其无可比拟的自身优势,其“成员来自于群众,生活于群众之中,了解群众周围的环境条件和环境问题,能及时、准确地反映群众的利益、要求和需求,也为群众所信赖。而且环保社会团体形式多样,各团体都有自己的宗旨、活动准则,参与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各有其侧重点。”[11]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公众参与制度,使得每个公民不但认识到环保的重要性,还应当以自己的切身实践积极参与到环保当中去。也可以加入到各种形式的环保组织中,参与环保组织的各项活动,使得每个公民的环保才能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第三,政府应当对在环保工作中表现突出和优异的社会团体及个人采取一定的奖励制度,表彰其事迹,并对其进行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从而带动广大公民的的积极性,使每位公民都成为环境保护的先锋。

(四)增强环境保护组织的自身建设

首先,环境保护组织应当在拓展自己筹资渠道的基础上,应当不断加大对环境信息、技术设备的引进,同时吸收社会上的环保、经济、法律等专业人才,扩充自己的实力,从而使自身的建设做到真正专业化。

其次,应当多渠道掌握收集环境信息,广泛得参与各种与环保相关的社会活动,包括与政府进行环境磋商谈判,提供咨询,帮助环境受害者诉讼救济等等,而不应仅仅局限与环保老三样等初级环保活动。

第三,在全球一体化的趋势下,应当积极“通过召开或参加有关国际会议或座谈会、派出人员参与有关培训、接待来访和互访等活动,加强环境保护方面的交流”[12],了解最新环境信息,并共同参与研讨国际环保难题,积极响应和参加国际环保运动,而不应仅仅限于被动和形式上。从而达到学习外国的先进环保技术和经验的目的,并以此扩大我国环保ngo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五)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

首先,放宽环保ngo 的成立条件。“近年来登记在册的新增非政府组织并不像人们想象的多,登记的比实有的要少,可以说,这和严格的登记制度有直接的关系。”[13]以社会团体为例,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社会团体必须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或者在既有个人会员又有单位会员时,会员总数有50个以上。这种数量、金额和规模上的限制可能约束社会团体的充分发展,因此笔者赞同对“环境保护ngo的成立可以规定较为宽松的成立条件,譬如在经费的额度方面、人员的数量要求方面均可以进一步放宽。”[14]

其次,在环保ngo的设立上应采用准则主义。由于环境保护社会团体的公益性,其目的宗旨即在于为社会服务,因此法律不宜对其做过多的限制。在对其成立条件放宽的基础上,采用准则主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无须经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直接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即可。

第三,修改现行的双重管理体制,取消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对环保ngo的审查、批准及成立后的监督指导统一由民政部门负责。如果对环保ngo的设立采取准则主义,则对环保ngo的成立之前审查批准和登记应由民政部门负责,因此,对其成立后的运作也应由民政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和联系服务。如果民政部门工作压力负担很大,可由民政部门内部专门成立相关的机构负责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指导和联系服务。这种单一的管理体制既可以克服“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左右摇摆,部门之间相互扯皮,无力打击在‘非营利’名义下开展的牟利等不法行为。”[15]同时还可以“为他们开展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如向他们提供必要的信息,情报,对他们增加公开性、透明度,吸收他们参加有关环境与发展事务的公开听证会等,以充分发挥其监督功能。”[16]这样既有利于环保ngo的发展,同时又利于简化行政机构管理混乱的局面,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

总之,尽管我国的环保ngo发展较晚,但已在我国的环保事业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我国的环保ngo相对与西方发达国家仍有着一定的差距。因此,如何借鉴外国先进经验,克服自身不足,已成为一个刻不容缓的话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环保ngo也应当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潮流,作出变革,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我国的环保事业多做贡献。

【作者简介】仇永胜,男,云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第四篇:ngo管理发展问题

关于环保ngo组织里的管理发展问题

一、我国环保ngo组织面临的问题

据中华环保联会发布的《中国环保ngo蓝皮书》,截止到2014年10月,全国共有环保民间组织3539家,其中由政府发起成立的环保组织1309家,学校社团组织1382家,草根的环保组织有508家,国际环保组织驻中国的机构有90家。

(1)中华环保联合会曾对2768家环保ngo组织身份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2768家环保ngo组织中,在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率仅为23.3%。可以说很多ngo组织是非法组织。

(2) 我国对环保ngo组织实行双重管理体制,是对民间组织的登记注册管理及日常性管理实行登记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双重负责的体制。

双重管理体制,行政干预过多,削弱了环保非政府组织的独立性和民间性,在职能上交叉重复,显然无法适应公民社会的发展。随着加入 wto,随着最新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的颁布,随着中国市场进一步对国外环保基金会和环保非政府组织的放开,这样带有明显计划经济烙印的法律必定要受到冲击。

(3)法律上对志愿者管理的缺位。

非政府组织的工组人员,大多是以志愿者的身份参加活动,参加志愿活动,内在驱动力不是利润动机,也不是权力原则,而是以志愿精神为背景的利他主义和互助主义。环保非政府组织流动性很强,志愿者流失更大。有很多ngo组织,基本上最终就是最初的组织者自己一个人在做。究其原因,是因为我国法律上缺乏对志愿者的系统管理。

2014 年,青海可可西里索南达杰自然保护站的志愿者冯勇的死,为我们敲醒了警钟。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就如何开展和完善志愿者工作建立一套完善的法规,还没有对志愿者的活动和志愿者的管理,提出一个系统的综合性政策,尤其是在志愿者的培训、管理和招募方面更是没有详细规定。为志愿者进行人身、医疗保险的话题也无从说起。

(4)资金短缺严重。

许多环保ngo组织都处于资金短缺状态。它们的资金来源几乎全部靠国际组织的援助,但国际组织的援助项目里都是专款专用,不能用于办公或者任何福利。

(5)社会公信度不够。

由于国内社会公众对环保非政府组织认识和理解还不够,加上政策法律环境的限制,国内很多环保非政府组织,不得不依托于国际环保非政府组织来发展。如何真正实现我们的环保非政府组织能自我发展,是新形势下环保非政府组织转型的关键所在。

二、ngo组织管理发展的尝试

(1)建立现代化企业的管理机制和民主之风。

必须针对ngo上述问题所在进行逐步进行资源整合,逐步让一些企业家理解ngo组织的重大意义,并让他们参与到中间来,让草根ngo组织慢慢像专业ngo组织靠拢,并顺利解决注册问题,也能逐步解决资金问题。

资金解决了,志愿者服务制度福利制度也能解决,那么人才流失问题也迎刃而解,所以只要先解决好注册问题和资金问题,ngo组织的管理发展问题就好办了。

值得借鉴的是阿拉善湖的生态保护ngo组织,他们就针对ngo组织的管理进行了如下尝试。

首先是制定章程:会长不能连任,下一任会长必须经过民主选出。

其次是要有专业的管理团队,或者团队中有比较专业的会员,可以进行内部培训,让大家不仅懂得环保ngo组织的非凡意义,而且还要知道ngo如何开展工作才能更有效。所以阿拉善ngo组织目前正从村庄和社区的实践着手,希望建立一种以社区发展带动环保的模式;他们还设立了针对扶植草根ngo的生态奖项。

(2)建立提高公信度的管理制度要明确。

每一位愿意做善事的捐赠人,绝对不希望中间截流,拿去谋自己的私利。建立透明公开的数据库,可以看到所有受助项目的记录,而且这些项目得到帮助以后,如何改善,现在是什么局面,都能从项目资料库里找到。得到捐赠人的信任以后,会越捐越多。比如“新长城项目”,经常组织一些捐赠人和受助学生的见面会,他可以直接的看到所帮助的人。因为有了他的爱心,改善了贫困生生活状况,使得健康成长,这是非常开心的事。很多捐赠人从项目资料库里检索出受助人的资料,然后去看望自己帮助的人。他们都是自己到实地看了以后,非常的感动,又继续捐钱,这样的事情很多。

阿拉善ngo组织的王维嘉也说: “什么叫做得好,什么叫没做好,每个人都要负起责任来,否则怎么跟捐款人交待?这方面我们今年就开始一个新的项目,我把钱给环保ngo之后,不是给了就完了,还得有跟踪、有培训,这样的话就不仅仅是颁一个奖,还有后续的能力建设

(3)做好自己项目的开展以便获得境外资金的支持。

括来自港、澳、台地区和国外的资金。它既包括海外基金会、ngo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外国政府机构对中国非营利事业的捐赠,也包括海外ngo对中国非营利事业的直接参与。因此,作为一个国内的ngo,无论是草根的,还是其他的,都有机会获得。获得的前提就是下大力气的是做好自己的管理,就是苦练内功。当项目管理的很好,有好的业绩拿给别人看,你有很多真实的记录告诉别人事情做成什么样了,就自然的有资金进入。 最近几年有很多看到中国扶贫基金会的资料的境外组织,又很想到中国发展这类事业的时候,就主动提出合作,这种情况现在越来越多,而且很多都是非常有实力的。

(4)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ngo组织文化氛围,用绩效说话。文化氛围,这是人力资源部门工作的基础建设。绩效管理(kpi)。这也是“双刃箭”,既是衡量你制定绩效目标的水平,也是恒定你把控绩效考核管理工具的方法和尺度。

通过制度、岗位设计,每一位员工都会明确,在我的岗位上干成什么样是合格的。每年都有岗位责任合同,对你每年的任务还要有规定,每个月都有考核。所以每一个人都会很清楚,他干成什么样是一个合格的员工,什么样是能够完成任务的,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

此外,每个月我考核,实行打分制。打分也有处置的标准,比如你的总分在90分以上,(本站向你推荐:WWw.HAoWOrD.COM)属于优秀员工,会有一些奖励,70分以下就是不合格。在我们的条例里有规定,比如3个月考核不合格,就要下岗。如果自己干成这样,不用你说,他就自觉的走了。所以,首先是问题员工的界定,你得让他服气,要让他明白自己该做成什么样。《劳动合同法》都有规定,并且非常严格,像什么样的员工是可以辞退的,辞退之后可以给什么样的补偿。

总之,环保ngo组织的管理和发展是个大问题,不是几句话就能说清楚的,关键是,要有良好的资金来源,规范的管理制度和专业的志愿者。我相信不久的将来,我国的ngo组织会越走越好的。

第五篇:浅析中国草很ngo的发展现状

浅析中国草根ngo发展现状

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班级:2014社工1班学号:201440103119姓名:陈五扬

摘要:草根ngo是民间自发组织而成立的民间组织,它有力的促进了公民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在许多领域,政府已离不开民间组织的参与,是公民和国家的联系桥梁。本文分析当今草根ngo发展的现状,并对草根ngo如何走出发展困境提出一些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草根ngo民间组织公民社会

草根ngo的概念

ngo 是英文non government organization的缩写,世界银行《非政府组织的立法原则》中将其定义为:“在特定的法律系统下,不被视为政府部门的一部分的协会、社团、基金会、慈善信托、非营利性公司或其他法人,且不以营利为目的,即使有利润赚取,也不可以将此利润分配。”ngo 也叫第三部门、非营利组织、民间组织等。把ngo 称为第三部门,是相对于作为第一部门的国家体系和第二部门的市场体系而言的。我国ngo按照建立的途径不同,可分为自上而下的和自下而上两种类型,前者一般是由政府自上而下组织建立,经过登记注册,享有合法地位和相应优惠条件,但官办色彩浓厚,后者则由民间人士自下而上发起,没有经过任何形式的注册,直接从事公益服务或者组织社区行动,这种组织即为草根ngo。

草根ngo的社会功能ngo 组织动员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弥补政府社会职能的不足,协助各级政府在救灾、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发展公益事业、创造新的就业机会、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ngo组织的出现是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必然要求,也是逐渐增强的公民社会意识的体现。ngo 在许多国家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尤其是在社会变革迅速的国家,增加的速度更快。我国的ngo 起步是在改革开放时期。根据民政部门统计,截至2014 年底,全国各类民间组织已发展到32 万多个,其中社会团体近17.1 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4.8万个,各类基金会975 个。草根ngo具有一般ngo的作用外,还有自上而下,隶属于政府的ngo所不具有的优势和价值理念。(一) 促进公民社会的建设

“公民社会是相对独立于政治国家的民间公共领域, 其基础和主体是各种各样的民间组织, 作为公民社会主体的民间组织指的是有着共同利益追求的公民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团。”[1]作为由民间发起的纯志愿性的组织, 当代中国的草根ngo 是这类组织的最典型代表。作为相对与政治社会独立的部分, 宏观上, 公民社会要求公民必须具有在相当程度上的自主的能力, 具有“宽容性、责任性、权利性、妥协性”; [2]在微观上, 组成公民社会的民间组织必须具有公共的精神, 以社会价值作为自身的核心价值观。在理论意义上, 它们不仅在实体上投入了中国公民社会的发育过程, 而且他们在价值诉求上起到了对个体公民的教育意义, 其行为也推进了对中国政府的社会制约模式的形成。而最有意义的在于, 作为“纯公益人”的中国草根ngo 志愿性强,为实现社会价值而基本放弃了物质利益, 体现了公民社会互助的公共精神。

(二) 在提供社会服务方面具有较高的社会效率

草根ngo 区别与政府类ngo( 简称gongo) 和以营利为目的提供公共产品的组织的核心在于其“纯公益性人”性质。他们一般规模小, 组织制度灵活, 在实施政策时可以投入更多的精力面向个体, 这是gongo 和营利组织的弱项; 组织成员在公益行为中并不索要报酬或只拿到非常低的生活费用; 同时, 作为提供公益产品的社会组织, 由于这一类的ngo 是自

下而上的发起, 以社会价值的实现作为信念支撑, 并且组织结构并非以正式的方式出现, 所以这类组织会把会费、募捐、专项救助等所得基本用于实现组织目标之中; 而且法律上对此类组织在税收上的减免也促进了其成本的减少, 所以草根ngo 只将很少的部分用于支持组织内部运行。相对于正式的制度化ngo 和社会经济组织, 这样的低成本的社会资源再分配的方式是草根ngo 自身的效率优势。

中国草根ngo发展现状

在2014年汶川大地震的救灾中,非政府组织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无论是在救灾资金的募集、救灾物资的输送、灾后重建及灾区人民情绪安抚等方面其作用不可忽视。非政府组织在此次灾难中的行动极大的减轻了政府的压力,而且对于民族凝聚力的提高有很大的作用。比如说中国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 而且拨款25 万瑞士法郎, 并从总会备灾库借调总价值95.89 万元物资运往灾区。南京爱德基金会, 拨款100 万元, 在成都建立救灾办公室。李连杰壹基金, 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很快组织近千万的物资发往灾区。组织筹集民间款物主要是靠非政府组织, 社会慈善损赠具有自愿性、自发性, 各种非政府组织目标及其所连接的社会关系的影响使其更适合筹集慈善事业和公益事业。这次地震募捐常见的方式有通过各种媒体(报纸、电视、网络) 发布救灾呼吁、电话募捐、在公众场合放置捐款箱等。四川汶川县地震发生当天, 壹基金联合众多网络向家人发出“早一点到达, 多一分希望” 的捐助呼吁, 截至14 日15:30, 壹基金募集捐款已超过1860 万元人民币。非政府组织可以举办抗震赈灾活动, 激发人们的捐赠热情, 募得善款。此后, 全国各地非政府组织掀起组织捐款捐物、义演义卖的活动热潮。截止7 月8日, 全国共计接收国内外社会各界捐赠款物总计567.80 亿元, 已向灾区拨付捐赠款物合计204.54亿元。非政府慈善组织动员社会捐

[3]赠财力物力, 用之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 极大地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

我国的ngo组织起步于改革开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ngo组织发展的越来越快,也显示了其在社会公共领域的巨大潜力和作用。在2014年的冰灾和汶川大地震中,ngo得到了巨大的发展时机,同时也说明了民间非政府组织的社会作用。但是,ngo组织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遇到了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和困境,尤其是自下而上建立起来的草根ngo。可以说中国的ngo是处于先天不足,发育不良的现状中。

1.身份危机。国对民间社团管理采取的是双重管理体制和登记挂靠的制度, 作为法人的ngo 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和行政主管单位的双重审核。这样的制度造成了中国草根ngo 独立性差, 甚至部分草根ngo 因为种种原因无法找到挂靠单位, 即使成立也是非法组织( 或称非正式组织) , 使得中国的草根ngo 无法得到法律的直接保障。

2.资金缺乏。中国草根ngo 由于双重管理体制和登记挂靠的管理, 使得几乎丧失了自主制订政策的能力, 其中包括募捐政策。募捐所得是草根ngo 的一个收入大项, 如环保组织 “自然之友”, 国内国外捐款约占其总收入92%。而非正式草根ngo 的资金来源就更加窘迫, 由于自身能力有限, 没有法律地位, 它们几乎无法得到国内外捐款。

3.社会信任不足所导致的困境。在前公民社会中, 人们处于个体生存和交换生存的状态, 而没有将自己的行为和对社会事件的思考纳入公共性思维中而进入社会生存的状态中。社会大众对志愿的公共组织仍抱有不信任的态度, 这也与草根ngo的自身宣传不力有关。在这样的困境下, 草根ngo 社会基础不足, 人员组织较为困难, 组织行为缺少连贯性。

4.自我能力不足。我国的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环境不同于西方非政府组织的,西方非政府组织的生存发展有较好的社会政治、文化、法制环境,与政府是一种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政府给予充分的信任和支持,热心参与志愿活动。作为非政府组织,能够独立行使自己的管理权限,有精力也有能力致力于组织自身的建设和发展,这也正是西方非政府组织运行良好的原因所在。在中国,由于公民社会发育不成熟,大量草根ngo先天发育不良。对组织的管理简单的模仿西方非政府组织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难以实现本土化;组织内部难以对其目

标和价值认同,缺乏战略管理规划;组织成员缺乏专业知识学习和培训,专业能力极低;组织内,具有官僚气氛,缺乏会理的管理机制。由于经费紧张,缺乏有效吸引人才的条件,草根ngo难以招募和留住优秀的有能力的专业人才,致使人才匮乏。

对策及建议

草根ngo虽然在公民社会的建设和发展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其发展中面临了严峻的形势,这困境有来自政府和法律的等在环境,也有来自自身的内部管理和价值理念的等盾,以下是针对当前草根ngo发展现状的一些对策和建议。

(一)对草根ngo来讲,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这可从两个方面来做,一是丰富筹集方式。草根ngo 不应该使用摆摊,找企业领导、社会名流“化缘”等老思路、老方法。应灵活运用多种筹资方式,如利用义卖、义演、广告劝募,传媒报道劝募,电视劝募,开会劝募,写信劝募,还有专业筹资,分成筹资等为人们所熟知的方式。此外,还可以进行联合筹资,协同筹资。联合筹资是指单个ngo 势单力薄,社会影响力有限,为了提高知名度扩大影响力,几个ngo 一起合作向社会筹集资金的办法。。如在汶川大地震中,中国红十字会联合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充分扩大社会影响力,短时间内筹集了大量资金。二是扩大自创收入。草根ngo 虽不以营利为目标,但并不等于不能营利,它可以进行营利性经营并获取利润,只是其利润属于组织本身而不能分配给组织内的个人,应成为组织筹措的资金的一部分,为完成组织的目标和使命而使用。

(二)不断完善ngo 内部治理结构,加强自身建设。完善ngo 内部管理体制,主要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让ngo各项活动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还要建立和完善组织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做到账目清楚、公开透明,从而保证ngo 的廉洁性。与此同时,还要逐步形成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ngo 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服务意识和职业素质。

(三)加大力度宣传ngo 作用,培育公众ngo 信任度,从而改变ngo 生存的社会环境。由于社会上缺乏独立自主的组织文化,并且社会公众对ngo 缺乏认同感,从而使ngo的社会动员能力和作用大打折扣。因此要加强民主文化建设,推进民主进程,使ngo 真正成为代表民意,促进民主政治进程的中坚力量。与此同时,还要加强社会文化建设,发扬公共精神,强化民众主体意识、权利意识,提高民众对ngo认可参与程度。

(四)对政府来讲,改革管理体制,采用登记管理模式,加快ngo 在我国的发展速度。由于双重管理体制中存在着ngo 面临“挂靠难”的问题,而游离在制度保护之外。因此,改革现行的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单一登记制。政府部门可以设置独立的“ngo 管理处”等机构负责对ngo 审查、登记、监督,并实行统一管理,尽量简化ngo 登记注册程序,使大量具备存在合理性的ngo 取得合法性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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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伍俊斌.国家与社会关系视野中的中国市民社会建构[j].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4, (1):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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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思白等.ngo:一种公共产品供给的新范式[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4年11月号下(总第357期)

[6]吕侠.ngo在中国的现状与发展趋势[j].黑龙江史志,2014.22

湖南农业大学课程论文

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班级:07社会工作01班 姓名:陈五扬学号:201440103119 课程论文题目:浅析中国草根ngo发展现状

课程名称:管理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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