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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

发布时间:2022-07-12 15:43:39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018年8月31日至10月1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安监局进行了巡察。11月1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安监局反馈巡察意见。区安监局高度重视,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花山区安监局《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召开巡察整改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的11条问题细化为23项,组织开展专题会议5次,确定整改措施51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建立完善5项制度。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政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1)制定了2019年全年学习计划,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局机关内部的党建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党员支部大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廉政风险点,并做好相关记录。

(2)开展业务文件学习,梳理各项工作办事流程,编制《花山区安监局公共服务项目清单》,通过梳理共整理出7项公共服务项目,明确了受理、审核、审批的岗位职责;2018年,完成行政审批案卷18宗,实施行政处罚15次,罚款31.152万元。2019年,全区安全生产预防性处罚力度持续加大,开展行政执法62次,截至2019年5月底,已完成4起预防性处罚,处罚金额14.3万元。湘龙宾馆“5.14”物体打击事故和马钢利民废物利用公司重伤事故正在取证调查中。

(3)鉴于机构改革后职能增加,2019年3月以来,开展工作职责梳理,分别约谈区安监局4名工作人员;4月24日,下发了《关于花山区应急管理局领导和工作人员职责分工的通知》,同时在全单位强调在工作分工同时做到分工不分家,全体工作人员做好上下工作协调,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4)建立完善内部考核制度,将请销假制度跟全年评优工作结合,参照《花山区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考勤和请销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编制了《花山区安监局请销假管理制度》,组织区安监工作人员全体进行对照学习,并于2019年2月14日开始执行,由办公室对上下班进行考勤管理。

(5)加强领导班子的全局谋划能力,编制《2019年区应急管理局工作要点》和《2019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执法工作日占总法定工作日的比例为23%,突出现场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加强专项检查、重点工作落实推进。2019年1月15日,4月12日分别组织召开了2018年花山区四季度和2019年一季度安委会,总结2018年工作,部署2019年总体工作及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2、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1)我局已经健全工作例会、机关考勤等相关制度。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认真记录并完善日常局务会会议记录,相关制度均以应急管理局正式文件下发,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凡是较大的决定、重要工作、大笔的开支必须经会议研究通过。2019年4月23日,召开工作例会和局党组会,按照《花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实施细则》议事规定,研究通过2019年送教上门活动计划方案。

(2)2018年12月,下发《花山区安监局关于建立完善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规定每周一召开工作例会,传达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听取全局人员工作情况汇报和工作建议,研究、协调、落实下一步工作;自2019年以来,召开工作例会24次。其中1月7日在例会上听取了所有工作人员的汇报,并对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进行研究和布置。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做好记录。2018年12月24日,组织全体党员,以党风廉政教育为主题,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文件及“两节期间”作风建设相关规定。2018年4月16日传达学习了《纪委提醒您》总第十一期、第十二期相关案例。2019年1月2日传达学习了《纪委提醒您》第7期(总第15期)相关案例。4月23日,局党组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5月20日,组织全局人员开展警示教育会,学习了《保密法》、《马鞍山市重要紧急信息报告工作规定》及相关案例,通过警示教育,全体党员时刻绷紧弦,树立保密红线意识。

4、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1)认真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局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围绕新形势、新要求,将意识形态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党建工作重点,建立健全落实意识形态定期研究、纳入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考核述职评议、检查督办、履职尽责、追责问责等一系列制度,形成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机制。修订完善了《局党支部及其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它班子成员分别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层层传导压力。

(2)充分利用每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契机,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活动,全面提升公民安全素养,区安委办下发了《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诗城行”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主题、活动形式和内容及相关要求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制定方案,抓好落实。安全月活动期间,花山区将悬挂横幅550余条,张贴宣传挂图1300多张,突出主题,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并参加市级“安全之歌”歌咏比赛,组织35人合唱《缘结平安》,20人舞蹈《情深意长》参赛。联系市级主流新闻媒体对我区防汛抗旱、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做宣传报道,积极准备在马鞍山日报专版12350开展应急管理知识宣传。

(3)2019年3月15日,我局党员参加欧尚广场“3.15”宣传活动,发放安全宣传资料300余人次。5月12日是我国第11个全国防灾减灾日。花山区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在市政广场举办。免费向群众发放防灾救灾手册和宣传单1000余份,通过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广泛动员全社会重视参与防灾减灾事业,推动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结合“七进”和“四送一服”活动,在全区计划安排17期免费安全培训,并将应急管理教育培训纳入教学课程内容。截止5月底,花山区已在全市率先完成13期,起到良好效果,得到了受训企业的一致好评。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5、监管队伍力量薄弱,能力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2019年,区应急管理局成立后,我局新增1名副局长,2名工作人员,成立党组,党组织建设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为进一步明确局内人员分工,责任落实到人,4月24日,下发《关于花山区应急管理局领导和工作人员职责分工的通知》;2018年11月,组织全区乡镇街道45名监管人员参与市级执法培训班,不断完善基层执法资格及体系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安全监管和执法队伍;向基层推行安全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工作制度,下发《花山区政府关于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库成员的通知》;不断修订完善《花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2018年经过两次征求意见重新修订,并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发文,通过明确责任等方式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履行监管职责。

6、党的建设缺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1)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18年11月组织了全体党员参加支部工作条例网上问答考试活动;12月开展了党员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文件。2019年1月,以党风廉政教育为主题,组织全局学习了“两节期间”作风建设相关规定。2月,组织全体党员用手机下载“学习强国” APP,对照学习任务,开展学习。

(2)按照《花山区安监局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学习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思想汇报等形式。充分利用局宣传专栏及时反映机关党建和支部工作动态与成绩,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建工作动态的前沿阵地。同时结合应急管理改革要求,推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将基层应急管理向村居(社区)党员群众最基层延伸,明确基层治理清单,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基层网格“早预警早处置”业务能力。

(3)落实中共花山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花山区基层“主题党日”活动制度的通知》,根据相关活动要求,结合区安监局(应急管理局)工作职责,有计划、有步骤的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党员活动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三严三实”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19以来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次。

7、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局领导以身作则,认真自觉地全程参与“三会一课”,带头参加活动,带头学习思考,带头上党课调研,带头交流讨论。同时,积极参加主题党日活动,自觉在学习教育中锤炼党性。

(2)召开组织生活会。2019年1月30日,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全体党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对重业务、轻党建,党员参加学习教育活动较少、自我学习流于形式等问题进行了批评,检视党性修养的差距,深入进行党性分析,认真查找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存在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促进履职尽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3)不断强化履职尽责。针对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刻剖析原因,结合单位实际,逐条开展对照检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2019年履职尽责工作清单。局领导班子制定了整改措施5条。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8、缺失攻坚克难的担当精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1)强化履职尽责。坚持局党支部学习制度、党员集体学习制度。按照“履职尽责项目清单”要求,严格年度考核,制定了《2019年度区应急管理局履职尽责工作清单》,建立完善了工作进展情况纪实台账,细化工作措施,记录完成时间,做到履职尽责痕迹管理,实绩考核台账跟踪。

(2)选树先进典型。通过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等措施,凝聚改革发展共识,激励干部职工创造一流工作业绩,在全局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2018年,全区未发生工贸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我区在201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位列三区之首,获得优秀等次。区安监局获得全市安全生产先进监管集体称号。同时我局工作人员获得市级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和市烟花爆竹禁放先进个人,一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为优秀。

(3)加强作风建设。继续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加强制约监督,引导党员争做“忠诚、担当、清廉、有为”的应急卫士。区应急管理局班子成员带头转变作风,深入一线专题调研,深入一线隐患排查,深入一线监管执法。2019年春节禁放期间,局4名党员舍弃休息时间查处烟花爆竹违规销售行为,春节、劳动节等重要时段,我局均安排领导带队应急值守。

9、无文件依据发放补助、奖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1)2018年11月23日,组织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花山区财务管理和经费保障暂行办法》,强调对今后没有发放依据的,一律不予发放。自2018年11月以来,规定所有差旅费报销必须提供文件及相关材料,符合规定。严格执行工作餐餐前预批制度,因工作需要进行公务接待的向区纪委履行报备手续,同时对花山区财政局《关于规范花山区区直部门职工慰问经费的通知》进行了学习,规定单位职工婚丧嫁娶、生病住院、家庭困难、退休等慰问经费一律从花山区区直机关工会经费中列支。

(2)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和证实无证明发放加班补助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局党支部书记相继约谈相关人员,并明确告知今后不予发放,同时对2名经办人在支部大会上进行了批评。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10、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1)制定了《花山区安监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计划》,通过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加强学习教育、落实廉政谈话、函询、约谈等预防腐败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2018年11月以来,组织开展关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集中学习2次,学习教育7人次,开展党员干部廉政谈话4次。

(2)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在工作调整时,局领导带头进行廉政谈话,时刻绷紧预防弦。今年以来,局领导对4名人员进行了廉政教育谈话。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落实。

(3)去年12月,围绕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财务管理等方面,先后2次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立足岗位实际,深入排查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分别制定了廉政风险清单,并查找和堵塞漏洞,制定了预防措施,加强源头防控。2019年6 月,召开党组会议,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列席。会议研究区委巡察办《巡察整改情况督查反馈情况》整改工作安排。并听取研究安全生产“1+5+N”专项行动和行政处罚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安排、“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情况、防汛(抗旱、排涝)工作开展情况。

(4)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完善执法相关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执法检查、事故调查、安全培训等各方面的监督,通过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执法文书、自由裁量权等,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4月23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研究党组成员分工情况安排汇报、“送教上门”方案、办公用房调整方案。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11、财务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1)进一步完善制度,制定了《局机关经费管理规定》《局机关经费报销管理办法》等,强化预算执行,进一步规范局机关经费支出行为。加强专项资金报销审核管理,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

(2)规范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严格财务审批报销票据,财务支出票据必须有经手人,事由、审核人和审批人签字后,按照规定做好审核报销入账,对票据不规范的问题一律不准入账。

(3)定期约谈财务管理人员,运用第一形态提醒谈话,纠正错误,组织人员清查结存账号,严格审核现金支出。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全面使用公务卡结算,减少现金支出,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严格按行政处罚程序通过“安徽省非税收入在线业务及查询平台”和区非税局银行专户收缴罚没款,实行收支两条线规范管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第二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全区经济发展建设保驾护航。

(一)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局党组将始终把讲政治贯穿整改全过程,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以政治整改为引领,继续全面、深入、有效地进行整改,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安监局建设的各个环节,确保落实、落地、落小、落细。

(二)继续强化整改落实,确保巡查取得成效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强化内部管理,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强化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和监督,严格落实各项奖惩措施,以制度管人管事,奖勤罚懒,鼓励先进,调动全体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明工作纪律,坚决严肃处理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向上的工作环境。

(五)以巡查促工作提升,努力建立长效体制

针对区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同时,对本次整改情况督查发现的新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以坚定的决心和力度持续去抓好整改工作,并以此不断促进应急管理工作提升,并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上来,坚定坚决的全面推进承担的各项任务,为建设美好花山、安全花山提供坚实的应急安全保障。

附件:区安监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

区安监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二届区委第五轮巡察)

整改时间:2018年11月19日—2019年2月18日

类别

反馈问题

责任领导

整改措施及成效

未完成事项(√)

承诺完成时间(动态)

备注

大项

小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政治意识不强。

①局领导班子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重业务轻党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

区安监局

书记

汲兵

(1)制定了2019年全年学习计划,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局机关内部的党建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党员支部大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廉政风险点,并做好相关记录。

(2)开展业务文件学习,梳理各项工作办事流程,编制《花山区安监局公共服务项目清单》,通过梳理共整理出7项公共服务项目,明确了受理、审核、审批的岗位职责;2018年,完成行政审批案卷18宗,实施行政处罚15次,罚款31.152万元。2019年,全区安全生产预防性处罚力度持续加大,开展行政执法62次,截至2019年5月底,已完成4起预防性处罚,处罚金额14.3万元。湘龙宾馆“5.14”物体打击事故和马钢利民废物利用公司重伤事故正在取证调查中。

(3)鉴于机构改革后职能增加,2019年3月以来,开展工作职责梳理,分别约谈区安监局4名工作人员;4月24日,下发了《关于花山区应急管理局领导和工作人员职责分工的通知》,同时在全单位强调在工作分工同时做到分工不分家,全体工作人员做好上下工作协调,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4)建立完善内部考核制度,将请销假制度跟全年评优工作结合,参照《花山区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考勤和请销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编制了《花山区安监局请销假管理制度》,组织区安监工作人员全体进行对照学习,并于2019年2月14日开始执行,由办公室对上下班进行考勤管理。

(5)加强领导班子的全局谋划能力,编制《2019年区应急管理局工作要点》和《2019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执法工作日占总法定工作日的比例为23%,突出现场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加强专项检查、重点工作落实推进。2019年1月15日,4月12日分别组织召开了2018年花山区四季度和2019年一季度安委会,总结2018年工作,部署2019年总体工作及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②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现有的工作制度部分内容空洞、要求空泛、标准模糊,缺乏可操作性。

2.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①局务会会议记录不完整,记录过于简单,体现不了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性。

②会议讨论研究时,主要是领导干部发言讨论,一般干部参与民主讨论的积极性不够。

区安监局

局长

刘军

(1)我局已经健全工作例会、机关考勤等相关制度。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认真记录并完善日常局务会会议记录,相关制度均以应急管理局正式文件下发,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凡是较大的决定、重要工作、大笔的开支必须经会议研究通过。2019年4月23日,召开工作例会和局党组会,按照《花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实施细则》议事规定,研究通过2019年送教上门活动计划方案。

(2)2018年12月,下发《花山区安监局关于建立完善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规定每周一召开工作例会,传达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听取全局人员工作情况汇报和工作建议,研究、协调、落实下一步工作;自2019年以来,召开工作例会24次。其中1月7日在例会上听取了所有工作人员的汇报,并对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进行研究和布置。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未落实到位,在“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中,未发现有三个专题研讨资料。

区安监局

书记

汲兵

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做好记录。2018年12月24日,组织全体党员,以党风廉政教育为主题,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文件及“两节期间”作风建设相关规定。2018年4月16日传达学习了《纪委提醒您》总第十一期、第十二期相关案例。2019年1月2日传达学习了《纪委提醒您》第7期(总第15期)相关案例。4月23日,局党组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5月20日,组织全局人员开展警示教育会,学习了《保密法》、《马鞍山市重要紧急信息报告工作规定》及相关案例,通过警示教育,全体党员时刻绷紧弦,树立保密红线意识。




4.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①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真正发挥网络正面舆论阵地作用。

②对宣传媒介的使用不充分、利用不到位。

区安监局

书记

汲兵

(1)认真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局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围绕新形势、新要求,将意识形态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党建工作重点,建立健全落实意识形态定期研究、纳入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考核述职评议、检查督办、履职尽责、追责问责等一系列制度,形成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机制。修订完善了《局党支部及其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它班子成员分别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层层传导压力。

(2)充分利用每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契机,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活动,全面提升公民安全素养,区安委办下发了《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诗城行”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主题、活动形式和内容及相关要求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制定方案,抓好落实。安全月活动期间,花山区将悬挂横幅550余条,张贴宣传挂图1300多张,突出主题,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并参加市级“安全之歌”歌咏比赛,组织35人合唱《缘结平安》,20人舞蹈《情深意长》参赛。联系市级主流新闻媒体对我区防汛抗旱、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做宣传报道,积极准备在马鞍山日报专版12350开展应急管理知识宣传。

(3)2019年3月15日,我局党员参加欧尚广场“3.15”宣传活动,发放安全宣传资料300余人次。5月12日是我国第11个全国防灾减灾日。花山区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在市政广场举办。免费向群众发放防灾救灾手册和宣传单1000余份,通过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广泛动员全社会重视参与防灾减灾事业,推动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结合“七进”和“四送一服”活动,在全区计划安排17期免费安全培训,并将应急管理教育培训纳入教学课程内容。截止5月底,花山区已在全市率先完成13期,起到良好效果,得到了受训企业的一致好评。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监管队伍力量薄弱,能力不强。

①机构编制少,基层安全执法力量不足,专业技术人员匮乏,业务水平不高,执法能力还有待提高,监管力量薄弱。

②由于市区两级审批、监管权责还不统一,燃气(天然气)行业监管还存在盲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没有全面落实到位。

区安监局

局长

刘军

2019年,区应急管理局成立后,我局新增1名副局长,2名工作人员,成立党组,党组织建设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为进一步明确局内人员分工,责任落实到人,4月24日,下发《关于花山区应急管理局领导和工作人员职责分工的通知》;2018年11月,组织全区乡镇街道45名监管人员参与市级执法培训班,不断完善基层执法资格及体系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安全监管和执法队伍;向基层推行安全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工作制度,下发《花山区政府关于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库成员的通知》;不断修订完善《花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2018年经过两次征求意见重新修订,并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发文,通过明确责任等方式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履行监管职责。




6.党的建设缺失。

①抓党建工作只重形式不重实效。“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执行不到位。

②“两学一做”、“三严三实”、“讲重作”等主题教育中查摆问题不深不透。

③党员教育方式单一,主要以“例会式”学习为主,开展针对性强、内涵深、形式新颖的活动少。

区安监局

书记

汲兵

(1)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18年11月组织了全体党员参加支部工作条例网上问答考试活动;12月开展了党员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文件。2019年1月,以党风廉政教育为主题,组织全局学习了“两节期间”作风建设相关规定。2月,组织全体党员用手机下载“学习强国” APP,对照学习任务,开展学习。

(2)按照《花山区安监局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学习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思想汇报等形式。充分利用局宣传专栏及时反映机关党建和支部工作动态与成绩,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建工作动态的前沿阵地。同时结合应急管理改革要求,推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将基层应急管理向村居(社区)党员群众最基层延伸,明确基层治理清单,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基层网格“早预警早处置”业务能力。

(3)落实中共花山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花山区基层“主题党日”活动制度的通知》,根据相关活动要求,结合区安监局(应急管理局)工作职责,有计划、有步骤的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党员活动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三严三实”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19以来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次。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7.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①奉行好人主义,组织生活会上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到位,开展批评不痛不痒。

②互相批评时,只有领导干部对普通党员提出批评意见,普通党员没有对领导干部提出批评意见。

区安监局

书记

汲兵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局领导以身作则,认真自觉地全程参与“三会一课”,带头参加活动,带头学习思考,带头上党课调研,带头交流讨论。同时,积极参加主题党日活动,自觉在学习教育中锤炼党性。

(2)召开组织生活会。2019年1月30日,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全体党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对重业务、轻党建,党员参加学习教育活动较少、自我学习流于形式等问题进行了批评,检视党性修养的差距,深入进行党性分析,认真查找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存在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促进履职尽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3)不断强化履职尽责。针对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刻剖析原因,结合单位实际,逐条开展对照检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2019年履职尽责工作清单。局领导班子制定了整改措施5条。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8.缺失攻坚克难的担当精神。

①缺乏创新意识,业务工作方面满足于不出事,缺少因地制宜的工作思路。

②缺乏大胆负责,敢于碰硬的勇气,相互协调、统筹兼顾的工作也做得不够好。

区安监局

局长

刘军

(1)强化履职尽责。坚持局党支部学习制度、党员集体学习制度。按照“履职尽责项目清单”要求,严格年度考核,制定了《2019年度区应急管理局履职尽责工作清单》,建立完善了工作进展情况纪实台账,细化工作措施,记录完成时间,做到履职尽责痕迹管理,实绩考核台账跟踪。

(2)选树先进典型。通过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等措施,凝聚改革发展共识,激励干部职工创造一流工作业绩,在全局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2018年,全区未发生工贸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我区在201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位列三区之首,获得优秀等次。区安监局获得全市安全生产先进监管集体称号。同时我局工作人员获得市级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和市烟花爆竹禁放先进个人,一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为优秀。

(3)加强作风建设。继续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加强制约监督,引导党员争做“忠诚、担当、清廉、有为”的应急卫士。区应急管理局班子成员带头转变作风,深入一线专题调研,深入一线隐患排查,深入一线监管执法。2019年春节禁放期间,局4名党员舍弃休息时间查处烟花爆竹违规销售行为,春节、劳动节等重要时段,我局均安排领导带队应急值守。





9.无文件依据发放补助、奖金。

2013年2月,区安监局发放“烟花爆竹”颁证加班补助11人(含街道)计5500元未见相关文件,亦无区人社局证明。

区安监局

局长

刘军

(1)2018年11月23日,组织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花山区财务管理和经费保障暂行办法》,强调对今后没有发放依据的,一律不予发放。自2018年11月以来,规定所有差旅费报销必须提供文件及相关材料,符合规定。严格执行工作餐餐前预批制度,因工作需要进行公务接待的向区纪委履行报备手续,同时对花山区财政局《关于规范花山区区直部门职工慰问经费的通知》进行了学习,规定单位职工婚丧嫁娶、生病住院、家庭困难、退休等慰问经费一律从花山区区直机关工会经费中列支。

(2)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和证实无证明发放加班补助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局党支部书记相继约谈相关人员,并明确告知今后不予发放,同时对2名经办人在支部大会上进行了批评。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0.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①局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近三年来,局务会没有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务会会议记录中未发现有学习纪律教育的内容,未结合实际开展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

②在责任制的落实上,缺乏对下属的日常督导、提醒,导致下属责任意识淡薄。

③2018年2月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以来,未按文件规定及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列席相关会议。

④2017年7月局成立以来,也没有专门学习党风廉政政策有关规定,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

⑤安全生产监督方面,个别企业还存在设备设施老化的情况,安全管理水平依然偏低;个别企业法人安全意识淡薄,购买安全责任险不到位,发生事故后无力赔偿。

区安监局

局长

刘军

(1)制定了《花山区安监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计划》,通过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加强学习教育、落实廉政谈话、函询、约谈等预防腐败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2018年11月以来,组织开展关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集中学习2次,学习教育7人次,开展党员干部廉政谈话4次。

(2)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在工作调整时,局领导带头进行廉政谈话,时刻绷紧预防弦。今年以来,局领导对4名人员进行了廉政教育谈话。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落实。

(3)去年12月,围绕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财务管理等方面,先后2次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立足岗位实际,深入排查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分别制定了廉政风险清单,并查找和堵塞漏洞,制定了预防措施,加强源头防控。2019年6 月,召开党组会议,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列席。会议研究区委巡察办《巡察整改情况督查反馈情况》整改工作安排。并听取研究安全生产“1+5+N”专项行动和行政处罚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安排、“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情况、防汛(抗旱、排涝)工作开展情况。

(4)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完善执法相关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执法检查、事故调查、安全培训等各方面的监督,通过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执法文书、自由裁量权等,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4月23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研究党组成员分工情况安排汇报、“送教上门”方案、办公用房调整方案。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1.财务制度执行不力。

慰问企业困难职工所购劳保用品无发放明细单。

区安监局

局长

刘军

(1)进一步完善制度,制定了《局机关经费管理规定》《局机关经费报销管理办法》等,强化预算执行,进一步规范局机关经费支出行为。加强专项资金报销审核管理,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

(2)规范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严格财务审批报销票据,财务支出票据必须有经手人,事由、审核人和审批人签字后,按照规定做好审核报销入账,对票据不规范的问题一律不准入账。

(3)定期约谈财务管理人员,运用第一形态提醒谈话,纠正错误,组织人员清查结存账号,严格审核现金支出。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全面使用公务卡结算,减少现金支出,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严格按行政处罚程序通过“安徽省非税收入在线业务及查询平台”和区非税局银行专户收缴罚没款,实行收支两条线规范管理。




注意:1.“未完成事项”一栏仅针对未整改到位问题,请在相应栏内打“√”,已完成整改的不需要填写;“承诺完成时间”针对未完成事项进行填写。

附件2:

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统计数据

(二届区委五轮巡察组)

1.巡察反馈问题6个,已整改6个。

2.研究巡察整改工作5次,制定具体整改措施51项,组织督查调研2次,召开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在违规发放加班补助上就约谈情况进行说明1人次;

3.建立健全相关制度5项。

附件3:

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情况

(一)新建立的相关制度(4项)

1、《关于花山区安监局领导和工作人员职责分工的通知》;

2、《花山区安监局请销假管理制度》;

3、《花山区安监局关于建立完善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

4、《花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实施细则》;

(二)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1项)

1、《花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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