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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承包协议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16-06-21 05:26:51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第一篇:国际工程承包第一章

第一章

1工程广义:指将自然科学的原理应用到工农业生产部门所形成的各学科的总称。例如: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冶金工程,化学工程。狭义:指建设项目,包括(1) work指某一项建设工作,eg,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维修工程 (2)project指某种特定项目的建设工程,eg,工业建设工程,航空港工程,电站工程,水利工程。(3)engineering指建设项目的研究,规划和咨询设计等工作,有时则用作形容词,eg,工程技术人员,工程标准。

2项目:指在一定约束(资源,时间)条件下,具有明确目标的一次性事业。广义:泛指各种一次性事业狭义:泛指工程建设项目,基本建设项目。

3工程承包 :承包人以合同规定的条件完成发包人制定的工程建设任务,来换去报酬的商务活动 。其对象是建设项目。

4国际工程 :包括咨询和承包两大行业,国内国外两个市场

5国际工程的特点:①跨多个学科的系统工程②跨国性的贸易活动③受世界经济形势的影响投标竞争十分激烈④ 建设项目的规模,结构特点的影响 ⑤不同的文化和法律的冲突⑥ 严格的合同管理 ⑦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庞杂⑧ 风险与利润并存⑨ 发达国家的垄断⑩持续稳定的国际工程总体市场

工程承包:指工程公司或其他有工程实体能力的单位受业主委托,为业主的工程项目或其中某些项目所进行的建造与维修活 动。

7工程承包是交易活动的一种方式,而不同于一般的主要表现:①承包工程的不可移动性②施工周期的长期性③ 履约过程的渐进性和连续性

8国际工程承包的意义:①有利于一国的国际收支平衡②有利于提高一国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③有利于解决一国的劳动就业问题④ 能增进两国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合作

9 employer(雇主) ,client(委托人),promoter(发起人,创办人)developer(发展商)这些均可理解为业主(owner) ,业主指建设单位,有时也称雇主,我国习惯叫发包商或甲方。业主是工程项目的提出者,组织论证立项者,投资决策者,资金筹集者,项目实施的组织者,也是项目的产权所有者,并负责项目生产,经营和偿还贷款。业主机构可以是政府部门,社会法人,国有企业,股份公司,私人公司以及个人。业主无权修改合同,无权解除承包商的任何责任。

10承包商(contractor)受雇于业主,是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我国习惯叫承包商或乙方。凡直接与业主签订合同的都叫承包商。通常指承当工程项目实施及设备采购的公司,个人或他们的联合体。

11总承包商:将整个工程的全部实施过程或部分实施过程的全部工作承包下来则叫总承包商

12分包商(subcontractor):指那些直接与承包商签订合同,分担一部分承包商与业主签订合同中的任务的公司。专业承包商和小承包商在大工程中一般都扮演分包商的角色。指定分包商应与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

13国际工程承包的主要内容:①建设全过程承包,也成“交钥匙工程”“统包”和“一揽子承包”。适用于大型复杂工程,如大型工业建筑或水利工程。一般可获较高利润。②阶段性承包,指仅承包建设过程中某一阶段或某些阶段的工作。工程设计的主要工作是绘制设计图,编制工程设计标准工程预算和招标底,协助业主招标,代表业主进行施工监督。③劳务承包,只负责提供工人,负责现场操作,而不负责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全面施工管理。④材料设备供应承包,特点是总承包商自身无充足力量承担,或是因为分包方式可减轻总包商供应工作负担,并有利可图。⑤专项承包,是指某一建设阶段的某一专门项目,由于专业性较强,多由有关专业承包单位承包。

14劳务分包按分包对象与计价方法的不同可分为:①工程对象劳务分包②工程量劳务分包③计时劳务分包

6国际工程承包:指参与国际工程项目的承包活动。参与者:业主,咨询工程师(工程师),承包商 。

(1) 总承包:由一个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一个建设项目的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一阶段的全部工作。总包商可以用自己的力量组织施工,也可以将若干或大部分工程分包出去。通常总包商只拥有资金,管理人才,大型施工机械及一部分专业工种骨干,除负责进度控制,材料供应,质量监督等工作外,将整个工程的大部分分包给其他承包商。

(2)分包:承包商只负责组织实施一个建设项目的部分工作。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业主选定的承包商,称为指定分包或无总分包;另一种是总包商自定的分包商,也叫做二包。

(3)转包:中标的承包商将承包权有偿转让给另一个承包商。

(4)联合承包:其目的主要是对付严格实行保护主义的国家,同时也是增强海外承包工程的竞争力。一般有三种形式①与当地承包公司联合②与本国专业公司联合③与发达国家承包公司联合

16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模式:①带资承包②实物支付承包③自营模式④建筑工程管理模式⑤设计———建造,交钥匙(dbt)和设计——采购——施工模式(epc)⑥项目管理模式⑦bot项目,包括boom(建造—拥有—运营—管理)boo(建造—拥有—运营)boot(建造—拥有—运营—转让)

第三章

1、招标:实业主对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某一阶段特定任务的实施者,采用市场采购的方式进行选择的方法和过程,也可以说是业主对自愿参加某一特定任务的承包商或供货商的审查、评选和选用的过程。

国际工程的招标方式:(1)公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公开招标。一般各国政府采购,世行、亚行绝大部分采购均要求公开招标。缺点:划花费时间长,文件繁琐。(采用这种方式,业主要加强资格预审、加强评标)

(2)邀请招标,又称有限竞争选择招标(信息不公开)。一般运用于合同金额较小,供货人数量有限等情况。邀请招标一般5—8家为宜,但不少于3家。优点:邀请的承包商大都有经验,信誉可靠。缺点:可能漏掉一些在技术上、报价上有竞争力的后起之秀。(3)议标,也称谈判招标或指定招标。适用于工期紧、工程总造价较低、专业性强或军事保密工程。优点:节约时间。缺点:无法获得有竞争力的报价。(4)其他方式:a、两阶段招标(世行、亚行的采购指南中均允许采用两阶段招标)b、双信封招标(亚行允许采用此种方法,但须事先得到批准,世行不允许采用此方法。

2、国际工程合同类型:按合同支付方式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补偿合同。

(1)总价合同:又称约定总价合同或包干合同。

四种方式:a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期短(一般不超过一年),对工程项目要求十分明确的项目。承包商承担全部风险,一般报价较高。应用领域:房屋建筑(包括住宅和楼宇)工程、设计—建造与交钥匙项目。b调价总价合同,业主承担风险,工期长。调价方法:①文件证明法②调价公式法。c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变化不大的合同,对业主有利。d管理费总价合同。

优点:①可以在报价竞争状态下确定项目造价并使之固定下来。②业主在主要开支发生前对工程成本能够做到心中有数。③由承包商承担主要风险。④评标时易于迅速选定最低报价的投标人。⑤在施工进度上极大地调动了承包商的积极性。⑥业主能更容易、更有把握地对项目进行控制。

采用总价合同方式时要求:⑴必须完整而明确的承包商的工作。⑵根据项目的规模、地点和价格调整情况,应使承包商的风险能够在正常和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⑶必须将设计和施工方面的变化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⑷只有当承包行情对于承包商趋于有利时,采用总价合同才能招徕有竞争力的、合格的承包人。

(2)单价合同三种形式a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b纯单价合同c单价与包干混合合同(减少招标准备工作、缩短招标准备时间)

(3)成本补偿合同(也称成本加酬合同,简称cpf合同):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成本中的直接费,并按事先协议好的某一种方式支付管理费及利润的一种合同方式。

七种形式:①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②成本加定比费用合同③成本加浮动酬金合同④目标成本加奖励合同⑤成本加保证最大酬金合同⑥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⑦工时及材料补偿合同

工程采购:指业主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选择一家或数家合格的承包商来完成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最重要的环节包括: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标、评标,谈判和签订合同,项目实施期间的合同管理。

做好招标工作最重要的是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业主一方对工程采购的基本要求,是不会做大的变动的),重要性体现:⑴招标文件是提供给招标商(或供应商)的投标依据。⑵招标文件是签订工程合同的基础。

工程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原则:①遵守法律和法规②遵守国际组织规定③风险的合理分担④反映项目的实际情况⑤文件内容力求统一

招标文件矛盾:会给承包商创造许多索贿条件。

4、国际招标的招标程序(p50)

5、资格预审的评审评审内容包括:①财务方面②施工经验③人员④设备投标人员只有满足①每个项目均达到最低分数线②四项累计分数不低于60分,才能获得投标资格。

6、国际工程招标文件范本

世界银行工程采购的标准招标文件(standardbidding documents forworks ,sbdw)

投标书的准备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到公布中标日为止的一段时间。

国际惯例,一般为90-120天, 通常不应超过182天,此期间,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销其投标 ,有效期长短根据工程大小、繁简而定。

投标保证金额:通常为投标总额的1%-3%,超过一亿美元的工程可选1%左右,小型合同可选3%左右本国投资人的优惠7.5%,再不享受优惠的投标人的报价上加上7.5%,或在享受优惠条件的投标人的报价上减去7.5%。

业主有权接受所有投标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

中标人应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在规定期间(28天)内,派出全权代表和业主签署合同协议书,并提交履约保证。按合同规定,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段时间(28天)内应向业主提交一份履约保证。

腐败行为:指在采购或合同实施过程中引诱性的提供、给予、接收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及影公务人员的行为。

欺诈行为:指为采购或合同实施而隐瞒事实,包括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以使投标价格没有竞争性,从而损害借款人利益的行为。

7、⑴投标资料表:由业主方在发售招标文件之前对应投标人须知中有关各条进行编写的,为投标人提供具体的资料、数据、要求和规定。投标人须知的文字和规定是不允许修改的。招标资料表中的内容和招标人须知不一定时,以招标资料表为准。

⑵通用合同条件:是为合同谈判准备的基本文件,论述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职责范围、权利和义务。国际上使用的合同条件分两类:①通用条件:不分具体工程项目、不论项目所在国别均可使用、具有国际普性

②专用条件:针对某一特定工程项目合同的有关具体规定,用以将通用条件具体化。世行采购标准招标文件采用fedic“红皮书”的通用条件。

⑶技术规范(技术规程)

规范和图纸均为招标文件中重要组成部分,发表赢了招标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

规范、图纸和工程量表是投标人在投标时必不可少的资料。

规范包含:工程的全面描述、工程所采用材料的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材料要求、工程记录计量方法、验收标准和规定、其他不可遇见因素的约定。

分类:总有规定、技术规范

⑷投标书格式、投标书附件、投标保函是投标阶段的重要文件。

投标书附件(以投标人的身份写给业主的一封信):对整个合同实施期都有约束和指导作用。

投标书格式:目的是避免投标人在单独编写投标书时漏掉重要内容和承诺,并防止投标人采用一些含糊的用语,导致时候产生歧义和争端。

投标保函:目的是担保投标者在业主规定时间内不随便撤销其投标,且能按时提供履约保函、签订合同协议书。

8、工程量表(boq)

用途:⑴为投标人报价用⑵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月结算时按照表中序号、已实施的项目、单价或价格来计算应该付给承包商的款项⑶工程变更增加新项目时或处理索赔时,可以选用或参照工程量表中的单价来确定新项目或索赔项目的单价或价格。

计价办法:一类是按“单价”计价的项目二类是按“项”总价包干计价的项目

组成:前言、工作项目、工作量表、计日工表和汇总表。

9、开标:指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当众宣布所有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地姓名和报价,使全体投标人了解各家投标价和自己在其中的顺序.

第五章

1投标:有时也叫报价,即承包商作为卖方,根据业主的招标条件,以报价的形式参与国际工程市场竞争,争取拿到承包项目的过程。

2国际工程投标的原则:①根据承包方式和招标文件开列投标报价项目 ②以招标文件中关于双方经济责任的划分为基础 ③开展现场考察和搜集价格资料是编制合理报价的前提 ④报价计算方式要简明适用

3国际工程投标的特点:①投标报价的竞争性 ②严格的约束力 ③项目划分的特殊性 ④投标报价的复杂性 4项目的跟中和选择

广泛收集工程项目信息:①通过国际金融机构的出版物收集工程项目信息②通过一些公开发行的国际性刊物收集工程项目信息③通过公共公开网和有关个人的接触收集工程项目信息④通过我驻外使馆,有关驻外机构,外经贸部或公司驻外机构收集工程项目信息⑤与国外驻我国机构联系⑥通过国际信息网收集工程项目信息 选择项目的原则:①符合公司的目标和经营战略②根据公司自身条件选择项目③工程的可靠性④竞争是否激烈

5选择当地代理人的作用:①提供项目信息②提供当地情况资料③业务咨询④当地服务⑤协调与斡旋 6有些国家要求外国承包商必须与当地承包商合作,这种合作有:分包,项目联营,联营公司

7资格预审表格调查内容的内容:①公司的一般性资料②财务状况③工程经验记录④施工机械与设 备⑤ 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能力⑥工程分包计划⑦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⑧其他证明文件

8现场考察与调查内容:①一般自然条件②施工条件③施工材料④施工机具⑤交通运输⑥商务问题 ⑦办公、生活条件⑧业主与竞争对手情况

9参加标签会议:将各类问题整理为书面文件提请招标单位给予澄清

10核算工程量:不仅方便于计算投标价格,也是今后实施工程中核定每项工程付款的依据。投标人应该 根据图纸仔细核算工程量(总价合同工程量错误而产生的风险由承包商承担)

11制定施工规划(内容):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方案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计划安排临时设施规划 12投标决策分析法

投标决策:决定投标的策略和方法

解决的问题:①要不要投标②投哪个项目的表③如何投标④如何计算标价

影响因素:①投标人方面②工程方面③业主方面

13专家评分比较法适用情况:⑴对某一个投标项目投标机会作出评价⑵可以用于比较若干个同时正准备 投标的项目,看哪一个∑wc最高,即即可考虑优先投标。

第二篇:浅析国际承包工程几点注意事项

浅析国际承包工程几点注意事项

论文关键词】国际承包 投标准备 合同管理

【论文摘 要】现如今,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到来,海外建筑市场为我国施工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平台,但同时走出国门也必然会面临许多未知的风险,机遇与挑战并存。本文简述了国内施工企业从承包国际工程前期准备到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的几点注意事项。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公路工程施工企业数量日趋增多,管理能力和水平也日渐提高,许多企业开始走出国门,在世界范围开展工程承揽业务。三十多年来,积累了不少承包国际工程项目的施工和管理经验,同时也吸取了许多教训。尤其近十几年的时间,在中国加入wto以后,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的到来,海外工程市场为我国施工企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和机遇,加上国内公路工程承发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出现了“僧多粥少”的局面,很多单位为了生存也纷纷走出国门,到海外承揽工程项目。但是从工程参建各方的地位上看,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长期以来也都是买方的市场,虽然名义上市“三角关系”,但业主作为出资方,肯定还是处于无可撼动老大地位,他聘请的咨询工程师名义上是中间人,其实就是业主的代理人,承包商地位排在最后,这就使得施工企业必然要面对很多未知的风险,机遇与挑战并存。既然存在这么多未知的因素,作为出国企业如何承包工程,如何在海外站稳脚跟赚钱,笔者作为参与过国际工程管理的一员,在此谈几点心得与体会。

1. 走出国门的第一步是要组建一支国际型、技术型、创新性、复合型的管理团队,这样才能是项目具备高的管理和决策水平。

而且这支团队必须要协同作战,要是说专业技术水平,中国公司技术水平非常高,我们每个人的技术水平也很高,但是综合起来当你真正运作一个项目的时候不是靠单打独斗,要求的是对项目综合的驾驭能力。大多数海外项目成败的基本取决于管理团队水平的高低,这也是许多走出国门的施工企业的共识。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们总是很难培养出符合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要求的人才,企业中懂得国际工程管理、精通国际商务、掌握一两门外语(尤其是英语能力)、熟悉专业技术、善长经营管理、能吃苦耐劳的全面型人才更是少之又少,因此走出去的和想走出的企业必须首先要加强人才基础的培养,不断提高人员自身的综合素质,积蓄力量,以待时机。

2. 第二阶段就是就是投标。

可以说这一步对于整个工程承包的成败是最为关键的一步,要想在国际建筑市场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不但要挤掉受保护的当地单位,还要击败高手云集的国际队伍,难度之大可想而知。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投好标。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经过多年的实践,也总结出了不少的经验。首先要有选择的投标,而不是见标就投,什么活都想干。如果盲目的投标,是有很大风险的,到头来不仅没有收获,而且还会劳民伤财、得不偿失。那么我们必须要结合自己单位的各种因素和优势所在,扬长避短,认真研究业主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项目特点,力争做到能创造利润的同时,也为公司和国家争得良好的信誉,从以上几点判断自己是否适合做这个标。其次要做好标,做好标的前提要吃透招标文件,弄清楚关键因素,如工程范围、界限、工期、币种、汇率、付款条件、税收、采用的规范、法律、仲

裁等相关内容。其次要对项目所在所在国进行详尽的考察和市场调研,考察主要包括对工程项目现场的自然环境,如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潮汐、自然灾害等情况;另外必须要了解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法规、民风民俗、社会的稳定以及项目资金的来源、业主的信誉及管理特点等情况;其次是要对当地工程市场进行调研,包括当地劳动力资源供求、材料资源供求、机械购置和租赁情况、交通运输能力、日常生活物资供应情况、税收以及清关、分包、物价、货币、银行服务、供水供电等情况。在对上述各方面条件调查研究完成后,再开始做标,就会对整个项目了然于胸,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至于投标报价方面的策略,这个有很多种,如不平衡报价法、保本从长记忆法、突然降价法等等,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比较灵活的方法,在此笔者不一一赘述,但是建议赔本报价的买卖不要做,最起码不签赔本报价的协议。

3. 国际工程投标过程还包含议价谈判阶段。

这一阶段是业主基本同意但未正式接受承包商报价条件和价格前进行。业主通过价格谈判来从参加投保单所有承包商中选择几家标价最低且报价条件相同的承包商,要求他们再次报价,或者分别和他们进行讨价还价的谈判,可以达到低价判标的目的,并为其最终正式选择一家承包商(即最终判标)做好了准备。在这一阶段,作为承包商来说,谈判的目的应该是促成项目的成交,为争取拿到项目和今后签订正式合同创造条件。可见,议价谈判工作进行的好坏,对项目能否成交起决定性作用。因此,承包商要认真对待谈判工作,做周密、细致的安排布置,切不可大意、草率。另外,承包商还要注意绝对的保密,一旦竞争对手掌握了你的主要报价条件和价格之后,你就可能成为失败者。

4. 签定了正式合同后即进入合同履行阶段。

这也是工程项目成败是至关重要的环节,所谓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双方全面地、实际地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和责任,为自身的权利创造条件,为实现工程承包合同的标的打下基础。本阶段内容很多,在此主要对以下几方面简述几点注意事项。

5. 施工组织管理。

承包商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就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组织施工力量(人员、机械)进驻工地现场开展工作,研究图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及安全环保检查办法及工程进度计划报请工程师批准;组建试验室,开展前期的相关检验工作。安排专职人员研究相关规范,规定提前进行的工作不能耽误(如地质补充调查等)。制定严格、科学的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计划,开展材料和设备的市场调查和询价工作,积极认真的采购符合质量标准的施工材料和机械设备,并按照施工进度计划的日期进场开展工作。

6. 质量管理。

保证工程质量是承包商重要的义务之一,这就要求承包商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规范的规定组织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在国际承包竞争中争得信誉,占领市场。质量是工程项目和企业的生命,也基本决定了企业能否在这片市场有没有继续生存的空间。我国很多企业在非洲承包工程项目,由于工程质量保证到位了,工程完工后,当地政府和业主都极力挽留我们,希望继续为他们国家的基建事业服务,这就是对我们工程质量最好的肯定。

7. 合同管理。

这个任务其实贯穿整个项目的全过程,虽然只有短短四个字,但是内容却是复杂。但是国内施工企业一般对合同和法律的概念比较淡薄,疏忽了合同管理工

作,很难适应国外的合同管理理念和方法,结果是本来能盈利的项目结果却赔了钱。反盈为亏的例子屡见不鲜,我国海外工程承包商在中东市场上,往往因实施合同不严格而被发包商反索赔,造成劳而无功,无利可图的客观事实。这就要求施工企业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团队。反复研究分析合同文件,字斟句酌,实施过程中紧紧依靠合同条款,把握索赔机会。做好充分的准备,避免和减少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寻求经济和工期上的补偿,降低风险,保护自己,提高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曲修山主编.

第三篇:国际工程承包案例

国际工程承包案例

《案例1》:某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报价时业主仅给了初步设计文件,没有详图。同时由于做标期较短,承包商没有时间细算。承包商就按经验匡算了一下,估计为40000m3。合同签订后详细施工图出来,细算后,混凝土量为56000m3。在工程中承包商与业主就设计变更影响产生争执。最终实际批准的混凝土工作量为66000m3。对此双方没有争执,但承包商坚持原合同工程量为40000m3,则增加了65%,共26000m3;而业主认为原合同工程量为56000m3,则增加了17.9%,共10000m3。

作为固定总价合同,这个16000m3的差额(即56000—40000)最终就作为承包商的报价失误,由他自己承担。

同样的问题出现在我国的一大型商业网点开发项目中。本项目为中外合资项目,我国一承包商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土建工程。由于工程巨大,设计图纸简单,做标期短,承包商无法精确核算。对钢筋工程,承包商报出的工作量为1.2万吨,并以此计算总价。而实际使用量达到

2.5万吨以上。仅此一项承包商损失超过600万美元。

《案例2》某中外合资项目,合同标的为一商住楼的施工工程。主楼地下一层,地上24层,裙楼4层,总建筑面积36000m2。合同协议书由甲方自己起草。合同工期为670天。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为: “本工程合同价格为人民币3500万元。此价格固定不变,不受市场上材料、设备、劳动力和运输价格的波动及政策性调整影响而改变。因设计变更导致价格增减另外计算。” 显然本合同属固定总价合同。在招标文件中,业主提供的图纸虽号称“施工图”,但实际上很粗略,没有配筋图。在承包商报价时,国家对建材市场实行控制,有钢材最高市场限价,约1800元/t。承包商则按此限价投标报价。

工程开始后一切顺利,但基础完成后,国家取消钢材限价,实行开放的市场价格,市场钢材价格在很短的时间内上涨至3500元/t以上。另外由于设计图纸过粗,后来设计虽未变更,但却增加了许多承包商未考虑到的工作量和新的分项工程。其中最大的是钢筋。承包商报价时没有配筋图,仅按通常商住楼的每平米建筑面积钢筋用量估算,而最后实际使用量与报价所用的钢筋工程量相差500t以上。按照合同条款,这些都应由承包商承担。开工后约5个月,承包商再作核算,预计到工程结束承包商至少亏本2014万元。

承包商与业主商议,希望业主照顾到市场情况和承包商的实际困难,给予承包商以实际价差补偿,因为这个风险已大大超过承包商的承受能力。承包商已不期望从本工程获得任何利润,只要求保本。但业主予以否决,要求承包商按原价格全面履行合同责任。承包商无奈,放弃了前期工程及基础工程的投入,撕毁合同,从工程中撤出人马,蒙受了很大 1

的损失。而业主不得不请另外一个承包商进场继续施工,结果也蒙受很大损失:不仅工期延长,而且最后花费也很大。因为另一个承包商进场完成一个半拉子工程,只能采用议标的形式,价格也比较高。

在这个工程中,几个重大风险因素集中都一起:工程量大、工期长、设计文件不详细、市场价格波动大、做标期短、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最终不仅打倒了承包商,而且也伤害了业主的利益,影响了工程整体效益。

《案例3》我国某水电站建设工程,采用国际招标,选定国外某承包公司承包引水洞工程施工。在招标文件列出应由承包商承担的税赋和税率。但在其中遗漏了承包工程总额3.3%的营业税,因此承包商报价时没有包括该税。工程开始后,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要求承包商交纳已完工程的营业税92万元,承包商按时缴纳,同时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对这个问题的责任分析为:业主在招标文件中仅列出几个小额税种,而忽视了大额税种,是招标文件的不完备,或者是有意的误导行为。业主应该承担责任。索赔处理过程:索赔发生后,业主向国家申请免除营业税,并被国家批准。但对已交纳的92万元税款,经双方商定各承担50%。

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给出任何税收目录,而承包商报价中遗漏税赋,本索赔要求是不能成立的。这属于承包商环境调查和报价失误,应由承包商负责。因为合同明确规定:“承包商应遵守工程所在国一切法律”,“承包商应交纳税法所规定的一切税收”。

《案例4》在某国际工程中,经过澄清会议,业主选定一个承包商,并向他发出一函件,表示“有意向”接受该承包商的报价,并“建议”承包商“考虑”材料的订货;如果承包商“希望”,则可以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前期工作。而结果由于业主放弃了该开发计划,工程被取消,工程承包合同无法签订,业主又指令承包商恢复现场状况。而承包商为施工准备已投入了许多费用。承包商就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和拆除,材料订货及取消订货损失向业主提出索赔。但最终业主以前述的信件作为一“意向书”,而不是一个肯定的“承诺”(合同)为由反驳了承包商的索赔要求。

《案例5》新加坡一码头工程,采用fidic合同条件。招标文件的工程量表中规定钢筋由业主提供,投标日期1980年6月3日。但在收到标书后,业主发现他的钢筋已用于其他工程,他已无法再提供钢筋。则在1980年6月11日由工程师致信承包商,要求承包商另报出提供工程量表中所需钢材的价格。自然这封信作为一个询价文件。1980年6月19日,承包商作出了答复,提出了各类钢材的单价及总价格。接信后业主于1980年6月30日复信表示接受承包商的报价,并要求承包商准

备签署一份由业主提供的正式协议。但此后业主未提供书面协议,双方未作任何新的商谈,也未签订正式协议。而业主认为承包商已经接受了提供钢材的要求,而承包商却认为业主又放弃了由承包商提供钢材的要求。待开工约3个月后,1980年10月20日,工程需要钢材,承包商向业主提出业主的钢材应该进场,这时候才发现双方都没有准备工程所需要的钢材。由于要重新采购钢材,不仅钢材价格上升、运费增加,而且工期拖延,进一步造成施工现场费用的损失约60000元。承包商向业主提出了索赔要求。但由于在本工程中双方缺少沟通,都有责任,故最终解决结果为,合同双方各承担一半损失。案例分析:本工程有如下几个问题应注意:

(1)双方就钢材的供应作了许多商讨,但都是表面性的,是询价和报价(或新的要约)文件。由于最终没有确认文件,如签订书面协议,或修改合同协议书,所以没有约束力。

(2)如果在1980年6月30日的复信中业主接受了承包商的6月19日的报价,并指令由承包人按规定提供钢材,而不提出签署一份书面协议的问题,则就可以构成对承包商的一个变更指令。如果承包商不提反驳意见(一般在一个星期内),则这个合同文件就形成了,承包商必须承担责任。

(3)在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沟通是十分重要的。及早沟通,钢筋问题就可以及早落实,就可以避免损失。本工程合同签订并执行几个月后,双方就如此重大问题不再提及,令人费解。

《案例6》我国某承包公司作为分包商与奥地利某总承包公司签订了一房建项目的分包合同。该合同在伊拉克实施,它的产生完全是奥方总包精心策划,蓄意欺骗的结果。如在谈判中编制谎言说,每平方米单价只要114美元即可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量,而实际上按当地市场情况工程花费不低于每平方米500美元;有时奥方对经双方共同商讨确定的条款利用打字机会将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塞进去;在准备签字的合同中擅自增加工程量等。该工程的分包合同价为553万美元,工期24个月。而在工程进行到11个月时,中方已投入654万美元,但仅完成工程量的25%。预计如果全部履行分包合同,还要再投入1000万美元以上。结果中方不得不抛弃全部投入资金,彻底废除分包合同。

在这个合同中双方责权利关系严重不平衡,合同签订中确实有欺诈行为,对方做了手脚。但作为分包商没有到现场做实地调查,而仅向总包口头“咨询”,听信了总包谎言,没有识破总包的手脚,签了字,合同就有效,必须执行。

《案例7》工程为非洲某国政府的两个学院的建设,资金由非洲银行提供,属技术援助项目,招标范围仅为土建工程的施工。

1.投标过程:我国某工程承包公司获得该国建设两所学院的招标信息,考虑到准备在该国发展业务,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由于我国与该国没有外交关系,经过几番周折,投标小组到达该国时离投标截止仅20天。买了标书后,没有时间进行全面的招标文件分析和详细的环境调查,仅粗略地折算各种费用,仓促投标报价。待开标后发现报价低于正常价格的30%。开标后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进行了投标文件的分析,对授标产生分歧。监理工程师坚持我国该公司的标为废标,因为报价太低肯定亏损,如果授标则肯定完不成。但业主代表坚持将该标授予我国公司,并坚信中国公司信誉好,工程项目一定很顺利。最终我国公司中标。

2.合同中的问题:中标后承包商分析了招标文件,调查了市场价格,发现报价太低,合同风险太大,如果承接,至少亏损100万美元以上。合同中有如下问题:

(1)没有固定汇率条款,合同以当地货币计价,而经调查发现,汇率一直变动不定。

(2)合同中没有预付款的条款,按照合同所确定的付款方式,承包商要投入很多自有资金,这样不仅造成资金困难,而且财务成本增加。

(3)合同条款规定不免税,工程的税收约为合同价格的13%,而按照非洲银行与该国政府的协议本工程应该免税。

3.承包商的补救措施:在收到中标函后,承包商与业主代表进行了多次接触。一方面谢谢他的支持和信任,决心搞好工程为他争光,另一方面又讲述了所遇到的困难——由于报价太低,亏损是难免的,希望他在几个方面给予支持:

(1)按照国际惯例将汇率以投标截止期前28天的中央银行的外汇汇率固定下来,以减少承包商的汇率风险。

(2)合同中虽没有预付款,但作为非洲银行的经援项目通常有预付款。没有预付款承包商无力进行工程。因此要求支付预付款。

(3)通过调查了解获悉,在非洲银行与该国政府的经济援助协议上本项目是免税的。而本项目必须执行这个协议,所以应该免税。合同规定由承包商交纳税赋是不对的,应予修改。

4.最终状况:由于业主代表坚持将标授予中国的公司,如果这个项目失败,他脸上无光甚至要承担责任,所以对承包商提出的上述三个要求,他尽了最大努力与政府交涉,并帮承包商讲话。最终承包商的三点要求都得到满足,这一下扭转了本工程的不利局面。最后在本工程中承包商顺利地完成了合同。业主满意,在经济上不仅不亏损而且略有盈余。本工程中业主代表的立场以及所作出的努力起了十分关键的作用。

5.几个注意点:

(1)承包商新到一个地方承接工程必须十分谨慎,特别在国际工程中,必须详细地进行环境调查,进行招标文件的分析。本工程虽然结果尚好,但实属侥幸。

(2)本工程中承包商与业主代表的关系是关键。能够获得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的同情和支持对合同的签订和工程实施是十分重要的。

《案例8》在我国的某水电工程中,承包商为国外某公司,我国某承包公司分包了隧道工程。分包合同规定:在隧道挖掘中,在设计挖方尺寸基础上,超挖不得超过40cm,在40cm以内的超挖工作量由总包负责,超过40cm的超挖由分包负责。由于地质条件复杂,工期要求紧,分包商在施工中出现许多局部超挖超过40cm的情况,总包拒付超挖超过40cm部分的工程款。分包就此向总包提出索赔,因为分包商一直认为合同所规定的“40cm以内”,是指平均的概念,即只要总超挖量在40cm之内,则不是分包的责任,总包应付款。而且分包商强调,这是我国水电工程中的惯例解释。

当然,如果总包和分包都是中国的公司,这个惯例解释常常是可以被认可的。但在本合同中,没有“平均”两字,在解释中就不能加上这两字。如果局部超挖达到50cm,则按本合同字面解释,40cm~50cm范围的挖方工作量确实属于“超过40cm”的超挖,应由分包负责。既然字面解释已经准确,则不必再引用惯例解释。结果承包商损失了数百万元。

《案例9》在某工程中,业主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工期为24个月。在投标书中,承包商的进度计划也是24个月。中标后承包商向工程师提交一份详细进度计划,说明18个月即可竣工,并论述了18个月工期的可行性。工程师认可了承包商的计划。在工程中由于业主原因(设计图纸拖延等)造成工程停工,影响了工期,虽然实际总工期仍小于24个月,但承包商仍成功地进行了工期和与工期相关的费用索赔,因为18个月工期计划是可以作为索赔依据的。

第四篇:国际工程承包

谈中国在国际工程承包方面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

引言

加入世贸组织后,随着我国市场的逐步开放,世贸组织其他成员会对我国进一步开放市场,提供贸易投资便利,将为促进我国企业“走出去”开展跨国经营提供有利条件。国家也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开展工程承包等业务, 胡锦涛同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支持企业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加快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为对外承包企业开展国际业务提供了千载难逢的良机,但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充满了艰辛与坎坷。中国在对外工程承包的进程中也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面对这些问题,企业与政府采取何种对策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国际工程承包简述

1:什么是国际工程承包

国际工程承包是指一个国家的政府部门、公司、企业或项目所有人委托国外的工程承包人负责按规定的条件承担完成某项工程任务。国际工程承包是一种综合性的国际经济合作方式,是国际技术贸易的一种方式,也是国际劳务合作的一种方式。

2:国际工程承包的分类 (1)分项工程承包合同:发包人将总的工程项目分为若干部分,发包人分别与若干承包人签订合同,由他们分别承包一部分项目,每个承包人只对自己承包的项目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协调工作由发包人负责。

(2)“交钥匙”工程承包:交钥匙工程指跨国公司为东道国建造工厂或其他工程项目,一旦设计与建造工程完成,包括设备安装、试车及初步操作顺利运转后,即将该工厂或项目所有权和管理权的“钥匙”依合同完整地“交”给对方,由对方开始经营。

(3)“半交钥匙”工程承包:承包人负责项目从勘察一直到竣工后试车正常运转符合合同规定标准,即可将项目移交给发包人。

(4)“产品到手”工程承包:承包人不仅负责项目从勘察一直到正式生产,还必须在正常生产后的一定时间(一般分为二、三年)内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设备维修等,确保产品符合合同规定标准。

二:中国国际工程承包现状

由于我国建筑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兼具成本优势和技术优势,同时,我国政府也长期以经济援助形式帮助非洲和南亚国家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因此我国国际工程承包业务近年来增长迅速。商务部数据显示,2014 年以来,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及新签合同额一直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但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2014 及2014 年对外工程新签合同额增速有所放缓,但随着全球经济的逐步复苏以及我国对外经济合作力度的加大,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已在2014 年8 月恢复了正增长,并保持了稳定增长态势。2014 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和新签合同额分别为922 亿美元和1,344 亿美元,同比增长18.66%和6.50%。2014 年1-6 月,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和新签合同额分别为为425 亿美元和662 亿美元,同比增长13.80%和20.50%。

三:中国在国际工程承包方面的问题案例

1:案例概况

南亚某国的水电站工程,利用13km河段的95m水头,修建拦河堰和引水隧洞发电站。水电站工程的施工采取了国际性竞争招标,通过激烈的竞争,最终由中国和一个发达国家的公司共同组成了国际性的“承包联营体”以最低报价中标,承建引水隧洞和水电站厂房,合同价7384万美元,工期为42个月。

但是由于勘探设计工作深度不够,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地质资料不准确,致使“承包联营体”陷入严重困境,面临工期拖延和成本超支的局面,因此向业主和咨询工程师提出了工期索赔和经济亏损索赔。

索赔初期,“承包联营体”采取了结合工程进度款支付的逐月清理索赔款的方式,这样可使项目繁多的索赔争议逐个解决,分散支付,以免累计为巨额数字,增加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但不幸的是,在个别索赔顾问的怂恿下,“承

包联营体”改变了这种按月单项索赔的方式,改用总成本法的综合索赔方式,企图一次性获得巨额赔偿款。因此,合同双方的索赔争议日益升级,无丝毫协商解决的可能性,最终寻求“巴黎国际商会”的仲裁意见。

2:案例评价

(1)“承包联营体”在接手项目初期,没有对项目经行深入的了解和勘察,由于未预料到的困难和自然条件的限制使自己陷入绝境。

(2)“承包联营体”采取了高额索赔的策略,期望在业主狠砍一刀的情况下仍能得到足够的经济补偿,致使索赔报告的篇幅和款额大的惊人。这样,索赔文件被咨询工程师长期搁置,不予理睬。

(3)采取总算账的索赔方式不仅使索赔款累计成堆,款额巨大,而且这种索赔计价方法也遭到咨询工程师的拒绝,以致竣工时,索赔仍处于争议阶段。 所以中国在经行国际工程承包方面要注意怎样的问题和如何采取相应的对策呢?

四:中国在国际工程承包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1:市场占有率低。我国公司在国际市场的份额虽然在逐年扩大,但和我国拥有大约4000万工程队伍,几百万工程技术人员和上千家对外公司相比,实际占有率很低。以2014年为例,进入国际大承包商行列的这46家对外公司营业额总和为100.7亿美元,比第3名的法国vinci公司的营业额102.68亿美元还少。

2:总承包项目较少,融资能力差

融资能力不足是许多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发展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之一,国外很多人一提到中国公司都知道是大公司,但往往也会说,中国公司没钱。融资能力已成为许多国际工程项目投标能否入围的先决条件。而我国企业普遍存在融资能力不足的问题。当前国际建筑市场形势是投资国际化的程度越来越高,国际资本在工程承包市场占有的比重越来越大,bt和bot项目形式也越来越多。而国际工程承包范围也已超出了过去单纯的工程施工和安装,逐步成为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的综合载体。如果我们没有一批具有很强的

融资能力和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工程承包企业,我们就不能在国际承包市场上拿到工程总承包业务,就不能带动我国设备、材料的出口,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我们就只能被日益边缘化。

3:我国对外承包企业产业集中度不高国际化水平低

以2014年进入世界225强的46个公司而言,每个公司平均的国际市场营业仅为2.19亿美元,而美国公司为6.70亿美元,欧元公司为19.60亿美元,日本公司为9.42亿美元,韩国公司为3.43亿美元。国际大承包商的国际市场营业额占公司营业额的60%走右,而我国公司则远远低于这个水平。

4: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低,项目的经济效益不理想

5:主要市场集中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和华语圈国家

我国国际承包企业在亚洲和非亚洲等经济不发达国家的合同额、营业额的比例达到70%以上。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规模有限,项目连续性差,很难取得规模效益。

6:国际工程管理人才匮乏

国际工程管理人才严重缺乏。国外项目成败的关键在人才,这是许多国际承包企业多年来的共识。国际工程项目管理需要的人才应该是复合型、创新型、外向型的高级管理人才。而这样的人才也是我们的企业最为短缺的。复合型是要求人才一方面应具备某一个专业领域的理论基础及实践经验,具备作为一位工程师或是管理人员所应有的知识结构,另一方面要具有多学科比如管理科学、经济学等理论基础以及较好的专业外语水平。简而言之就是要一专多能。

五:我国面对国际工程承包问题应对的措施

从体制上入手,建立适合国际市场运作的不同法人结构的工程公司。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必须要向国际化的经营模式转变,更新观念,走智力密集、技术密集和资金密集的道路。要改变原来在管理、决策方面的弊端,就本企业在国外的发展方向准确定位。方法之一就是进行资产重组,将国际工程业务从总公司的业务中分离出来,整活现有资源,集中优势力量投入到国际工程项目中去。国际工程公司要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公司的结构形式可以采用股份制、中外合资等多种不同形式。原则就是要满足市场需要,有利于对项目进行有效管理,有利于公司在国外长远发展。

加强企业间的强强联合,建立战略同盟。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单一的施工企业现在很难立足,很多国际化的大公司例如西门子等都是涵盖了从项目规划、融资、设计、施工、制造、营运管理等全方位的服务,我们的企业要想发展,一定要适应这种发展趋势。各大型企业集团发挥各自的优势,进行功能互补, 能够有效地聚集资金投入,较好地解决融资能力不足问题,能够按照效益最大化的原则配置资源,从而为各方获取较大的经济收益。进而以更强的实力和自信心打开、占领国际工程承包市场。

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增强企业的融资能力。要认识到融资能力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工程承包企业在国际市场上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尽快提升企业的筹融资能力,从运营资本的层次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已是当务之急。除了挖掘自身潜力,还要通过各种方式建立更广泛的融资渠道。

在这一方面,除了企事业自身的努力,还需要政府的进一步扶持,为企业间的合作、联合提供更广阔的平台和相关政策,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和走出去的步伐,进一步探讨放宽易货贸易的范围,鼓励有资金能力的私营经济参与国际工程项目。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按照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需要,大力培养和引进复合型、创新型、外向型的高级管理人才,尤其是项目经理人才,以提高项目的管理决策水平。逐步形成一个涵养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质量控制、财务管理、材料管理、合同管理及法律服务等技术、管理人员比例得当的项目管理人才体系。与此同时,还应建立起有效的人才使用和贮备机制,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机会,创造施展本领的舞台,尤其是对身处国外的人员,要全方位的关心爱护,使得企业能够培养出人才,留得住人才,更能发挥出人才的应有作用。只有很好地解决了人才战略,才能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只有培养一大批高水平的国际工程管理人才,才能使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能够得到准确地执行和落实,我国的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总体水平才能上一个大台阶。

依托政府,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工程承包企业依靠整体的实力进入国际市场。在大市场的背景下,单个企业的单打独斗很难在国际市场上取得成功,我们跨出国门的企业,要充分利用国家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良好形象和国际地位,依靠我们驻各国的大使馆和经参处,建立起中国大公司的品牌优势,全面了解和尽快融入当地社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探索企业间的联合经营、联手投标。化解和分担市场风险,增强总体的竞争能力。同时避免承包商之间的过度竞争,提高中标率,降低经营风险和交易成本。企业间的这种联合,需要政府和行业协会从中发挥重要作用。完善法律制度,规范市场行为,促进企业间互信。

海外巨大的工程承包市场给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国家鼓励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更是给企业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机会就在面前,如何把握住这个机会,带动企业完成一次跳跃式的发展,值得每一个工程承包企业认真思考,也是每个国际工程承包企业所应担负的艰巨使命。只要能够脚踏实地地对市场进行研究,合理制定企业的国际工程承包发展目标,学习吸收国际先进企业的经验,努力反省自身的不足,高起点、高标准地

建立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发挥自身优势,我们一定能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并不断发展壮大,真正实现走出去的发展战略。

参考文献

[1]魏群.我国海外工程承包项目管理研究 [j].中外企业家,2014.06

[2]戴红.浅谈如何提升海外工程经营安全防范水平[j].铁道建筑技术,2014.z1

[3]雷鹏.浅谈中国铁路企业在海外工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4.23

4:

第五篇:国际工程承包合同

(一)总承包合同本合同经下述双方签署:1.________市________(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代表人:________2.________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工程部(以下简称乙方);经理____先生(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授权)出生地:________(国家)国籍:________(国家)总部:________(国)________市在________国的通讯地址:________信箱鉴于甲方要兴建的________________,乙方提交报价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________招标委员会接受并已中标。根据________国________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________号决议,双方缔约于下:(一)合同内容乙方要完全、准确地按照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工程量表、价格表与合同条款有关的书面协议,在________市对________________进行施工。乙方承认自己对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确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同意缔约,按合同施工。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二)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兑美元比例为70%.这个金额是用单价乘实际工程量的方法计算出来的,这是指“概算工程”而言。至于“分段工程”则根据临时报表进行支付,临时报表的书写方法应是双方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对乙方的支付要根据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合同价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为施工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开支、义务、各种税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期内规定的保修、保养费。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格,如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在________国国内或国外新增加赋税。(三)工期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第____号附件的说明,在自移交场地之日起的____天之内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节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内。如果乙方由于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认为不可按期完工的话,可书面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并提出要求增加期限。如果乙方证实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四)移交场地根据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通知,进行工地交接,交接时须签订纪要,双方各持一份。如果乙方或其接收场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规定的期限内缺席,甲方可照常起草纪要,并将纪要的复印件寄给乙方。起草纪要之日等于乙方接收场地之时。(五)查看工地乙方承认在签认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土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提供范围等。由这些因素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六)履约保证金乙方应自被通知中标的第二天起的30天内,向甲方寄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该合同总额的20%,或在指定期限内将以前寄存的投标保证金补充到上述比例。该合同只有在寄保证金之后才对甲方产生义务。有现金、信用支票,或按合同条件第11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保函作保均可。保函须在合同整个执行期中都有效,真到最后交付工程为止。该保证金始终都由甲方保存,作为乙方完成施工和履行甲方权利的保证。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挂号函件后,最多在一个月内,按可能业经被扣除的金额的相同额度补足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的余额,或者从乙方手中收回工程由甲方自行施工而由乙方承担费用。甲方有权索赔,只要用挂号函件通知乙方即可,无须诉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甲方有权从乙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收益中索取其拖欠的债务。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土木建筑工程(国际)合同条件第一部分共同条件定义与解释1.定义本合同(按下文规定的定义)中的下列词和用语,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此处为其所规定的含义:(a)“雇主”,是指合同条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造、安装或交付进行招标并将雇承包人的该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经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让人。(b)“承包人”,是指其投标已被雇主接受的个人或多人、商号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c)“工程师”,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师,或由雇主随时指派并书面通知承包人,要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师,以工程师身份行事的工程师。(d)“工程师的代表”,是指驻工地工程师或工程师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师随时指派来履行本文件第2条所规定的职责的工程建筑管理员,其职权应由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e)“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应进行的工程。(f)“合同”,是指合同条件、说明书、图纸、经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费率与价格表(如果有的话)、投标书和合同协议。(g)“合同价格”,是指投标书所列明的,但经根据下文所载规定予以增减的金额。(h)“施工设备”,是指为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按本条下述定义)进行、建成或维护方面所需的一切设备器械或诸如此类性质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构成或正在构成永久性工程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他各物。(i)“临时工程”,是指为本工程的进行、建成或维护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种临时工程。(j)“图纸”,是指说明书中所提到的图纸和任何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对这类图纸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师随时提供或书面认可的其他图纸。(k)“现场”,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进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他场所,以及任何由雇主为本合同的目的而连同本合同中特别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场所。(l)“经认可”,是指业经书面认可,包括对先前的口头认可所作的随后的书面确认;而“认可”是指书面认可,包括上述情况。单数与复数视文中需要,仅表明单数的词也包括复数在内,反之亦然。页旁小标题或注释这些一般条件中的页旁小

标题或注释均不得被认为是本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也不得作为解释本共同条件或本合同时的考虑因素。工程师的代表2.工程师的代表的责任和权力工程师的代表的责任是视察和监督本工程,并试验与检查有关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与做工。他无权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他地方另有明文规定者外,他无权命令进行任何会引起迟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额外支付,也不能对本工程作任何变更。工程师可以随时以书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师的任何权力和授权委托给工程师的代表,并应将所有这种权力和授权的书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给承包人。工程师的代表在这种委托范围之内(但不是委托范围之外)给予承包人的任何书面指示或认可,应如同工程师所作出的指标或认可一样,对承包人与雇主具有约束力。但是必须以下述为条件:(a)工程师的代表对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认可,并不损害工程师日后不认可该工作或材料并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毁的权力。(b)如果承包人对于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任何决定感到不满意,他应有权把此问题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随即对该决定予以确认、撤销或更改。转让与转包3.转让承包人未经雇主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处或利益(付给承包人银行的任何根据本合同到期应付的款项不在此列)。4.转包承包人不得把整个工程转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未经工程师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无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组成部分转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人对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动、违约和疏忽,就如同对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动、违约或疏忽一样,应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按计件方式提供劳动力,不应认为是本条所说的转包。合同的范围5.合同的范围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还包括提供经本合同指定或从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的一切劳力、材料、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不论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各物。合同文件6.语言(1)制订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语言应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说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种语言写成,则还应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释本合同所据以为准的该种语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语言”。(2)文件相互解释: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共同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的各项条款规定,应成为任何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的主导,在上述条件下,构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应视为是彼此相互解释的,如有意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应由工程师对之作出解释和调处,工程师应即为此向承包人发出指示,指示应按何种方式完成该项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师认为,遵照任何这种指示执行而为承包人带来的任何费用,由于文件的这种意义不明确或不一致,并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预计之列,则工程师应予证明,而雇主应按可以合理负担此项费用的金额支付这笔额外款项。7.图纸的保管(1)图纸应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有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副本2份,承包人如还需要更多的副本,应由承包人自费提供和制作。在本合同履行完毕时,承包人应把所有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图纸退还给工程师。承包人应就执行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工程或其他事项所进一步需要的任何图纸或说明书,给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以适当的书面通知。图纸副本应有一份保存在现场(2)上述提供给承包人图纸副本中的一份,应由承包人保存在现场,该份图纸应供工程师、工程师的代表和经工程师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在一切适当时间检查和使用。8.进一步提供的图纸和指示工程师应完全有权在本工程进行过程中,随时向承包人提供为了本工程的正确和适当的进行和维护的目的而必须进一步提供的图纸和指示,承包人应予执行并受其约束。一般义务9.合同协议承包人应邀立约时,应按附件所列并视情况经过必要修改的格式签订合同协议(由雇主承担费用制订)。10.履约保证书如果投标书中载明,承包人承诺在需要时取得一家保险公司或银行的担保或是提供两名合适而殷实的担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负有连带责任地向雇主承担义务,按不超过投标金额10%的金额根据保证书的条件担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则该保险公司或银行或担保人以及该保证书,均应是须经雇主认可的。而取得这种担保或提供这种担保人以及所要订立的这种保证书的费用,应统由承包人承担,但本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11.现场检查投标书应认为是根据雇主在其为投标的目的提交给承包人的文件中所应提供的有关水文、气候和自然条件的数据资料所制订的。但是承包人应检查和考察现场及其周围环境,并应在提交投标书以前(尽可能)确实弄清现场的形状与性质、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数量与性质、进入现场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设备,总之,他应亲自取得一切有关风险、意外事件和其他可能影响其投标的各种情况的必要资料(按上所述)。投标的充分条件12.不利的自然条件和人为的障碍承包人应被认为在投标以前,已确实弄清他对于本工程的投标以及在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和费率与价格表(如有的话)中所列的费率与价格都是正确和充分的。此费率与价格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应包括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一切义务和为本工程的正确建成与维护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进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条件或人为的障碍,而此种条件或障碍并非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应能合理预见的,则承包人应立即将此书面通知工程师的代表。如果工程师认为,此种条件或人为障碍并非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应能合理预见的,则工程师应予证明,而雇主则应支付由于此种条件而加给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包括由于遇到此种条件或障碍而引起的以下适当而合理的费用:(a)遵照工程师在与此有关情况下向承包人所发出的任何指示执行需引起的适当而合理的费用;(b)以及承包人在未得到工程师具体指示情况下,可采取的任何经工程师认

可的正当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适当而合理的费用。13.工作必须使工程师满意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实际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进行,建成和维护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师满意,并应执行和严格遵循工程师对于涉及或有关本工程的任何事项(不论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导。承包人只领受工程师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条所提到的限制条件下)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导。14.应提供的方案在承包人的投标被接受以后,承包人如经要求应当尽快向工程师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议本工程进行的步骤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请工程师认可,并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提出要求时,应向他们书面提供关于承包人对进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视情况而定)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所作安排的详细资料。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提交这种方案并经他们认可,或者向其提供这种详细资料,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15.承包人的监督权承包人应在本工程进行中,并在其后工程师认为是正当履行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承担的义务所必需的期间,给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该认可随时可予撤销)一名有法定资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应当常驻本工程,并应把他的全部时间专用于本工程的监督。如果工程师撤销此项认可,承包人应在接到撤销此项认可的书面通知以后,尽快(在考虑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换他的情况下)将该处理人撤离现场,而且日后不得再雇用他担任现场任何工作,并应由经工程师认可的其他代理人来替换他。这种指定的代理人或代表应代表承包人领受工程师或(在按本文件第2条规定限制条件下)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导。16.承包人的雇员(1)承包人有关本工程的进行和维护应在现场提供和雇用:(a)仅属具有各该行业的熟练技能与经验的技术能手,和能对要求他们监督的工作进行适当监督的助副代理人,领班和工长;(b)以及为本工程的正确而及时的进行和维护所必需的熟练、半熟练和非熟练工人。(2)承包人为了或关于本工程的进行或维护而雇用的任何人员,如果工程师认为其行为不当或不称职或玩忽职守,或者工程师另外认为雇用该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将该人撤离本工程,而且非经工程师书面允许,不得再雇用该人从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离本工程的人员应尽快地由经工程师认可的称职的替换人员接替。17.工程定位承包人应负责按工程师书面规定的原始基准点、线和高程对本工程进行准确和正确的定位,负责本工程所有各个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线正确无误(按上所述),并负责提供与此有关的一切必需的仪表器具和劳动力。如果在本工程进展中的任何时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线上出现或发生任何错误,承包人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要求,应自行承担费用纠正此种错误,使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满意。除非此种错误是由于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书面提供的不正确的数据资料所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纠正此种错误的费用应当由雇主承担。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对任何定位或任何线或工程所作的检查决不应免除承包人对此项定位的准确性所承担的责任。因此,承包人应当仔细保护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准基点、龙门板、标桩和其他各物。钻孔和勘探挖掘18.如果在本工程进行中的任何时候,工程师要求承包人进行钻孔或进行勘探挖掘,应以书面命令提出此项要求,而且除非建筑工程清单中已列有关于这种预期的工作的临时金额,否则应被认为是根据本文件第51条的规定所命令的一项追加的要求。19.守卫与照明承包人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者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或者经合法~提出要求时,应自行承担费用为有关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卫、围拦和看守,以保护本工程或保障公众或其他人员的安全和方便。20.对工程的照管(1)从本工程开始到完成,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临时工程,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本条第(2)款所规定的例外风险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临时工程遭受任何损坏、灭失或伤害,原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予以修理和弥补,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时处于良好的状态,并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师的指示。如果任何这种损坏、灭失或伤害,是由于任何例外风险引起的,承包人在经工程师要求并符合本文件第65条规定的情况下,应予以修理和弥补,如上所述,其费用则由雇主承担。承包人还应对他在为了履行本文件第49条规定的义务而进行的任何作业过程中所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任何损害负责。(2)“例外风险”包括:战争、战争行动(不论是否已经宣战)、入侵、外国敌人的行动、叛乱、革命、~或者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员之间的)~、骚动或骚扰,或者是雇主使用或占有已经对之出具竣工证书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于工程师对本工程的设计所造成的原因,或者是由于并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预见性和能力所能预见或合理预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这些,在此都统称为“例外风险”)。21.工程的保险等承包人在其根据本文件第20条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不受限制的情况下,应以雇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对他根据本合同条款应予负责的,由于任何原因所引起的一切灭失或损坏按下述方式投保。使雇主和承包人得到保险的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间,也包括维护期间,由于维护期开始以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引起的灭失或损坏,以及承包人在为了履行其根据本文件第49条所承担的义务,而进行任何作业的过程中所引起的任何灭失或损坏:(a)对本工程和临时工程按随时所进行的这种工程的全部价值保险。(b)对材料、施工设备和承包人运至现场的其他各物,按这种材料、施工设备和其他各物的全部价值保险。这种保险应按雇主认可的条件(不得无理拒绝认可)向保险人投保,承包人凡经要求应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本期保险费的收据。但是,在承包人上述义务与责任不受限制的情况下,本条所载任何规定都不得使承包人有责任对需要修理和重建任何所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投保

。22.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1)承包人(除说明书另有规定者外)应就由于本工程的施工和维护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对任何人身或任何财产所受伤害或损害(并非承租人或占用人所遭受的对现场的土地或庄稼的表面或其他损害)的权利主张,并就任何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给雇主以补偿。但是,此处的任何规定都不得被认为使承包人应有责任就对下列情况的任何补偿或损害赔偿费给雇主以补偿:(a)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占用或者(除下文规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他损害;(b)雇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对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进行施工的权利;(c)由于按照本合同进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对照明、空中航线或水路或其他地役权或准地役权等任何权利的临时或永久性妨碍;(d)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员或其他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雇用的)在本合同期间的任何行为或疏忽所造成的对人身或财产的伤害或损害,或者与此有关的任何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但是还必须规定:为了本条的目的,“现场”一词应认为只限于说明书中规定的或图纸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庄稼由于进行本工程而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碍或损害的范围。(2)雇主应就有关本条第(1)款限制性条款中所提到的事项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损失,并给承包人以补偿。23.第三方保险(1)承包人在开始进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据本文件第22条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的情况下),应为防止并非由于本文件第22(1)条限制性条款中提到的事项所引起的、在进行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对任何财产(包括雇主的财产)或对任何人身(包括雇主的任何雇员)的任何损害、灭失或伤害进行保险。(2)第三方保险的最低金额:此项保险应按雇主认可的条件(不得无理拒绝认可)并应至少按投标书中所列金额,向保险人投保,承包人凡经要求应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本期保险费的收据。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1)对由于承包人或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任何工人或其他人员遭受任何工伤事故而应依法支付的任何损害赔偿费或补偿,除了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员的任何行为或违约所造成的工伤事故者外,雇主均不应承担责任,而承包人应就所有这种损害赔偿费和补偿(上述例外情况除外)并就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各项费用和开支,给雇主以补偿。(2)承包人应把此项赔偿责任向经雇主认可的(不得无理拒绝认可)保险人投保,并应在他雇用任何人员在本工程工作的全部期间继续此项保险,如经要求,应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该保险单和支付本期保险费的收据。但是,对于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任何人员,如果分包人已就对这些人员的赔偿责任,按照使雇主能根据保险单得到补偿方式进行保险,则承包人根据本款承担的进行上述保险的义务应属已经履行,但承包人应要求该分包人凡经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此项保险单和支付本期保险费的收据。25.对承包人没有投保的补救办法如果承包人未就本文件第21、23和24条中提到的各项保险或根据本合同条款应由他投保的任何其他项保险进行保险和使之保持有效,则在这动情况下,雇主可以就任何此类保险项目投保和使之保持有效,并支付为此目的所必需的保险费,并随时从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上述雇主所支付的金额,或以此作为到期债务向承包人索还。26.发通知和付费承包人应按有关进行本工程或任何临时工程的任何国家的或州的法规法令或其他法律,或者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的规章条例或细则的要求,并按其财产或权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临时工程,影响的一切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则和规章条例的要求,发出一切应发的通知和支付一切应付的费用。承包人应在各个方面遵守可适用于本工程或任何临时工程的任何上述法规、法令或法律,或者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的规章条例或细则的规定,以及遵守上述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则和规章条例,并就对于违反任何此类法规、法令和法律、规章条例或细则的一切罚款和各种赔偿责任,给雇主以补偿。但是,凡经工程师证明为正当应付并由承包人支付的关于此类费用的一切款项,应由雇主付还给承包人。27.化石、文物等在本工程现场发现的一切化石、硬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筑物,以及其他在地质学或考古学方面有价值的遗物或物品,应在雇主与承包人之间认为是雇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他的工人或任何其他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这种物品,并应在这种物品发现之时和移动之前立即将此项发现通知工程师的代表,并按工程师的代表的指示处理这种物品,其费用由雇主负担。28.专利权和使用费承包人应就对于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设备、机器、工具或材料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他受保护权提出的一切权利主张和诉讼,并就任何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雇主免受损害并给雇主以补偿。除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应为取得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头、沙子、砾石、泥土或其他材料支付一切吨位税和其他使用费、租金,以及其他付款或补偿(如果有的话)。29.妨碍交通和毗邻的财产为进行本工程和任何临时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业,应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适当地妨碍公众方便或妨碍进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论雇主或任何其他人员拥有的财产,承包人应就由于或有关任何这种只要是承包人应对之承担责任的事项所引起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雇主免受损害,并给雇主以补偿。30.临时运输(1)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运输损坏或伤害连接现场的或在通往现场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桥梁,尤其应选择路线,选择和使用车辆并限制和分配装载量,以便

尽可能合理地限制这种由于把设备和材料运出入现场而不可避免地产生的临时运输,并使该公路和桥梁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损坏或伤害。(2)特殊的负载:如果承包人认为有必要搬运一车或数车施工设备机械或预制件或工作部件经过部分公路或桥梁,而这种搬动很可能会损坏公路或桥梁,除非对公路或桥梁进行特别保护或加固,则承包人应在这种载运车辆开上公路或桥梁以前,把要载运的重量和其他细节以及他对保护或加固上述公路或桥梁的建议,通知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如果工程师在接到此项通知后14天内没有以相反通知指出此项保护或加固是不必要的,则承包人就可以实行此项建议或工程师对此所提出的修改。并且,除非上述保护或加固所必需的各项工作已列入承包人所提出的供定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否则其费用或开支应由雇主付给承包人。(3)对临时运输索赔要求的处理:如果在本工程进行期间或在其后的任何时间,承包人收到由于进行本工程而引起的有关对公路或桥梁的损坏和伤害的任何索赔要求。应当立即将此报告工程师,其后,雇主应就此项索赔要求、谈判解决办法、并支付一切应付款项,并应就此和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给承包人以补偿。但是,如果工程师认为任何这种索赔要求或其中的一部分是由于承包人方面没有遵守和履行其根据本条第(1)和(2)款所承担的义务而造成的,则经工程师证明由于承包人没有遵守或履行上述义务而所应赔偿的金额,应由承包人付给雇主。(4)水路运输:如果由于本工程的性质,要求承包人采用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项规定应解释为:“公路”包括水闸、码头、防波堤或与水路有联系的其他建筑物,而“车辆”则包括船只,并应具有相应效力。31.给予其他承包人的机会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的要求,为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并为雇主和任何其他合法~所雇用的在现场上、或现场附近进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内的工作、或执行雇主签订的任何有关或附属于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进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但是,如果承包人应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的书面请求,向任何这种其他承包人或雇主或任何这种~提供由承包人负责维护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许他们使用现场上的承包人的脚手架或其他设备,或向他们提供任何性质的其他服务,则雇主应就这种使用或服务按工程师认为合理的金额支付给承包人。32.设备、材料和劳动力的供应除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供应和提供一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临时和永久性工程所有的材料、劳动力(包括其监督)、往来现场和在本工程内和周围的运输,以及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要的各类其他物品。33.竣工现场的清理在本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应从现场清除和撤离一切施工设备、剩余物料、垃级和各种临时工程,使整个现场和工程清洁并处于良好状况,使工程师满意。劳动力34.劳动力的雇用(1)承包人应自行安排雇用一切当地的或外地的劳动力,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并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给工资。(2)供水:承包人应在合理可行情况下,根据当地条件,对现场供应充足的饮用水和其他用水供承包人的职员及工人们使用,使工程师的代表感到满意。(3)酒类或药物:承包人不得违反现行的法规法令和政府规章或命令而进口、出售、赠送、实物交易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任何酒类或药物,或允许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进口、出售、赠送、实物交易或处理这类物品。(4)武器和弹药:承包人不得同任何人员交换任何武器或任何种弹药或作其他的处理,或允许或容忍上述这种交换或处理。(5)节日和宗教习惯:承包人对待他所雇用的一切工人,应适当尊重一切公认的休息节日和宗教方面或其他方面的习惯。(6)流行病:如果发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为处理和扑灭此种疾病而制定的条例、命令和要求。(7)妨害治安行为等:承包人应随时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雇员出现任何非法的~或妨害治安行为,以维持治安和保护本工程邻近的人员和财产免遭上述~或行为的妨害。(8)分包人遵守事项:承包人应对其分包人遵守上述各项规定承担责任。(9)任何有关工人和工资的其他条件,应视需要和第二部分第34条第(9)、(10)等款所列。35.关于工人等情况的申报承包人如经工程师要求,应按工程师规定的格式和间隔时间向工程师的代表或其办事处提交详细报告书,说明承包人各个时候在现场上雇用的管理人员和各级工人的数目,以及工程师的代表要求有关雇工数目的资料。材料与做工36.材料与做工的质量和试验(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应属于合同规定的各该种类并符合工程师的指示,并应不时接受工程师在制造或制作地点或在现场或在所有任何这类地点指导进行的试验。承包人应提供为检查、测量和试验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质量、重量或数量,所通常需要协助的仪器、机械、劳力和材料,并应按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样品供试验。(2)样品费用:如果说明书或建筑工程清单中明确意指或规定提供样品,则全部样品的提供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否则应由雇主承担费用。(3)试验费用:进行任何试验的费用,如果说明书或建筑工程清单中明确意指或规定进行这种试验,并且(在仅仅做负荷试验或者为了确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设计是否适合于旨在达到的目的而做试验的情况下)这种试验在说明书或建筑工程清单中已详细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标中予以定价或估算在内,则应由承包人负担。(4)未规定的试验等的费用:如果工程师命令进行的任何试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a)并非意指或规定进行的试验;b)或(在上述情况下)未详细列出的试验;c)或虽意指或规定进行,但工程师命令,要由一名独立的人员在除了现场或受试验材料的制造或制作地点以外的任何地点进行试验。如果试验结果表明,该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或工程师的指示,则此项试验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否则由雇主负担。37.进入现场工程师和他所授

同所应支付的款项的一部分应以适当的外币支付,各该外币支付部分和其适用的汇率以及支付条件均应在第二部分第60条中予以规定。61.证书认可本文件第62条所提到的维护证书以外的任何证书都不得被认为是对任何工作或为之出具证书的其他事宣的认可,也不得作为对正当履行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的承认或对承包人所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或要求的准确性或工程师所命令增加或变动的工作的准确性的承认,也无任何其他证书能终止或妨碍工程师的任何权力。62.维护证书(1)本合同应在工程师签署并向雇主递交维护证书,说明本工程业已竣工并使他满意以后,才能被认为已经履行完毕。维护证书应由工程师在维护期满(如果本工程的不同部分适用不同的维护期限,则应在最后的维护期届满)后28天,或在其后一俟维护期同按照本文件第49条和50条所命令进行的任何工程业已完成并使工程师满意之时发出,即使雇主在此时以前已进入本工程或已占有、运用或使用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本条仍具有充分效力。但是,不得以出具维护证书作为按照第二部分第60条中所规定的条件向承包人支付第二部分保留金的前提条件。(2)雇主责任的终止:雇主对由于本合同或进行本工程所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事宜,均不再向承包人承担责任,除非承包人在根据本条规定的维护证书发出以前已经以书面提出与之有关的权利主张。(3)未履行的义务:即使发出维护证书,承包人和(遵照本条第(2)款的条件下)雇主对于在维护证书发出以前,根据本合同条款产生的而在此项证书发出时尚未履行的任何义务的履行依然承担责任,并且为了确定任何这类义务的性质的范围,应认为本合同在合同缔约双方之间仍然有效。补救方法和权力63.没收(1)如果承包人破产或已就其发出法院委派破产者产业管理人的委任书,或者承包人已提出申请宣布破产的请求书,或者已经同其债权人作出安排或已向其债权人进行转让,或者同意在其债权人检查委员会监督下执行本合同,或者(作为法人)停业清理(并非为合并或改组而自动停业清理),或者承包人未经首先取得雇主的书面同意而转让本合同,或者承包人的货物已被依法扣押,或者工程师用书面向雇主证明他认为承包人:a)已放弃本合同;b)或在接到工程师关于继续进行工程的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而不开始进行本工程或中止进行本工程达28天之久;c)或在接到工程师关于材料或工作已由工程师根据本条宣告不适用并予以拒收的书面通知后达28天,仍未从现场撤走该材料或拆除和更换该工作;d)或未按本合同进行本工程,或持续地或公然地忽视履行其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义务;e)或已将本合同的任何一部分转包出去,有损于良好的做工或无视工程师的相应指示,则雇主可在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14天后进入现场和本工程,并把承包人驱逐出现场和本工程,而并不由此废止本合同或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或影响本合同所授予雇主或工程师的权利与权力,雇主可以自行完成本工程,或雇用任何其他承包人完成本工程,而雇主或该其他承包人可以为完成本工程而使用根据本合同规定认为是专供本工程施工和建成之用的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中他们认为合适的部分,雇主可以在任何时候出售上述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未经使用的材料,并把出售所得用作抵偿承包人根据合同应付给他的任何款项。(2)没收之日的估价:工程师应在任何上述雇主进入现场并驱逐承包人之后尽快单方面地或通过向各方了解情况以后,或在进行他认为适宜进行的调查或询问以后,确定并证明在雇主进入现场并驱逐承包人之时,承包人对于其根据本合同已于当时实际完成的工作已合理得到的或将合理归于其的金额(如果有的话),以及任何上述未经使用或经部分使用的材料,任何施工设备和任何临时工程的价值。(3)没收的支付:如果雇主根据本条规定进入现场并驱逐承包人,则在维护期满以前以及其后在竣工与维护费用、延迟竣工(如果有此情况的话)的损害赔偿费和雇主所招致的一切其他开支业经工程师确定并证明其金额之前,雇主并无责任由于本合同而支付承包人任何款项。承包人此时只有权接受经工程师证明根据他适当完成的工作并扣除上述金额之后应当付给他的款项(如果有的话)。但是如果上述金额超过了根据承包人适当完成的工作所应付给他的金额,则该超过部分的款项应由承包人在雇主提出要求时向雇主支付,并应被认为是承包人对雇主的到期债务,应据以偿还。64.紧急修理如果由于在本工程进行期间或者在维护期间,对于或有关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发生任何意外事故或失败或其他事件,如有任何补救或其他工作或修理是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认为为了安全所紧急必需的,而承包人不能或不愿立即进行这种工作或修理时,雇主可以派他自己的工人或其他工人来进行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所认为必要的工作或修理。如果工程师认为雇主按此进行的工作或修理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属承包人有责任自行承担费用进行者,则雇主在进行这种工作或修理时所正当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应由承包人在雇主提出要求时支付给雇主,或可由雇主从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但是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视情况而定)在任何这种紧急清况发生之后,应合理地尽可能快地将此情况以书面通知承包人。特别风险65.不管本合同载有任何规定,对战争等风险概不负责。(1)对于直接或间接地由于战争、战争行动(不论是否已经宣战)、入侵、外国敌人的行动、叛乱、~、或者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员之间的)~、骚动或骚扰(以下统称上述各种情况为“特别风险”)所造成的对本工程(在上述任何特别风险发生以前已按本文件第39条的规定被宣告为不适用的工作除外)或临时工程或对不论雇主或第三方的财产的破坏或损害,或人身伤亡,承包人概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或其他责任,雇主应就此并就任何由此引起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开支和费用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损害并给承包人以补偿,并应对由于上述特别风险所直接或间接地引起的对承包人用于或打算用于本工程的财产(包括正在运往现场的财产)的任

何灭失或损害,给承包人以赔偿。(2)由于特别风险对工程等造成的损害:如果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在现场上的、或靠近现场的、或正在运往现场途中的任何材料(不论是供前者使用还是供后者使用的)由于任何上述特别风险而遭到破坏或损害,承包人仍有权得到对于任何永久性工程和任何由此遭到破坏或损害的材料的付款,而且承包人也有权得到雇主就修理受到破坏或损害的本工程或临时工程和更换或修复工程师所要求的或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材料等项费用,根据直接成本加上经工程师证明为合理的利润给承包人的付款。(3)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由于发生任何地雷、炸弹、炮弹、手榴弹、或其他发射弹药或军火炸药的爆炸或撞击所造成的破坏、损害或伤亡,都应认为是上述特别风险的后果。(4)由于特别风险所增加的费用:任何归因于或由于产生于或以任何方式有关的任何特别风险(但在遵照本条下文所载有关爆发战争的规定的条件下)的,在进行本工程中或伴随而来的所增加的费用(不属于在发生上述特别风险以前,已根据本文件第39条被宣告为不适用的工程的重建费用),应由雇主付还给承包人,但承包人应在一获悉任何这种增加的费用时,立即将此以书面通知工程师。(5)战争爆发:如果在本合同期间,世界上任何地方爆发战争(无论是否已经宣战),不论其财务方面还是在其他方面严重影响本工程的进行,承包人应以最大努力来完成本工程,直至本合同根据本条规定终止为止,但是,雇主应有权在这种战争爆发以后的任何时候通过给承包人以书面通知而终止本合同。在给以该通知之时,本合同应(立约各方根据本条所享有的权利和本文件第67条的实施除外)即予终止,但不使任何一方对于以前发生的违反合同行为所享有的权利受到损害。(6)设备撤离:如果本合同根据本条上款的规定予以终止,承包人应以合理的速度从现场撤离一切施工设备,并应为其分包人这样做提供类似的方便。(7)合同终止后的支付:如果本合同已按上述终止,雇主应(就已支付给承包人的部分付款中未包括的金额或项目而言)对于终止之日以前所进行的一切工作按本合同规定的费率和价格并加上以下各项支付承包人:a)对于任何预备项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劳务已经实施或履行者所应付给的金额,以及对于任何这类项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劳务已经部分实施或履行者按工程师所证明的适当比例所应付给的金额。b)为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所合理地定购的并已向承包人交货或是承包人在法律上有义务接受交货的材料或货物的费用(这种材料或货物一经雇主付款即成为雇主所有的财产)。c)须经工程师证明的承包人为指望完成全部工程所合理地招致的凡未包括在本款前面所提到的各项付款之内任何开支总额。d)根据本条第(6)款撤离设备和(如经承包人要求)从现场运返至承包人在其企业注册国的主要工厂场地或运至不需要更高费用的其他目的地的合理费用。e)本合同终止时承包人在本工程或有关本工程所雇用的一切职员和工人遣返的合理费用。但是,雇主有权将承包人对设备和材料的预付款的任何未偿结欠金额和雇主就进行本工程事先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记入贷方,抵付雇主根据本款规定应付的任何款项。落空66.在落空情况下的支付如果本合同不论由于战争或不论任何其他原因而落空,雇主对所已经进行的工作所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应与如果本合同已根据本文件第65条的规定予以终止时根据本文第65条所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相同。争端的解决67.仲裁如果在雇主或工程师与承包人之间关于或由于本合同或进行本工程(不论是在本工程进行中或在其竣工之后,也不论是在本合同终止、放弃或撕毁之前或之后)发生任何争端或不论任何性质的分岐,应首先提交工程师解决,工程师应在经任何一方提出要求后的90天内将其决定以书面通知雇主和承包人。除下文有规定者外,工程师对于提交他的各个事项所作的决定,应是终局的,并对雇主和承包人都具有约束力,直至该项工作完成为止,并应对承包人立即生效,不论承包人或雇主是否按下文的规定要求仲裁,承包人应以应有的注意继续进行本工程。如果工程师已将其决定以书面通知雇主和承包人,而雇主或承包人在接到该通知后的90天内未将提交仲裁的要求通(请勿抄袭好范文 网:WWw.haoWorD.com)知工程师,则上述决定应仍然是终局的,并对雇主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如果工程师未能在上述要求提出后的90天内对其上述决定发出通知,或者如果雇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对任何这种决定感到不满意,则在任何情况下,雇主或承包人可在接到关于该决定的通知后的90天内,或者在第一个90天期限届满后的90天内(视情况而定),要求把争端事项按下文规定提交仲裁。一切争端或分歧凡工程师对之所作的决定(如果有的话)未加上述成为终局的并具有约束力者,应根据国际商会调解和仲裁规则,由按照该规则所指定的一名或数名仲裁员予以最后解决。上述仲裁员完全有权审查和修改工程师的任何决定、意见、指示、证书或估价,在仲裁程序中任何一方都不应限于向仲裁员提出为取得工程师的上述决定而曾向工程师提出的证据或论据。工程师按以上规定所作的任何决定都不得剥夺他被作为证人传讯并就不论任何与上述提交仲裁员的争端或分歧有关的任何事项向仲裁员提供证据的资料。除非有雇主和承包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在本工程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仲裁员不得开始执行其职权,但是:a)对于工程师扣发任何证书或扣留承包人认为按第二部分第60条规定的条件有权得到的保留金中的任何部分,或对于工程师根据本文件第63条(1)行使其出具证书的权力,或根据本文件第71条所发生的争端,仲裁员在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即可行使其职权;b)根据本文件第48条出具竣工证书不应成为仲裁员开始执行其职权的先决条件。通知68.通知送达(1)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应给承包人的任何通知,应通过邮寄送达或交到承包人的主要营业地点(或者如果承包人是一家公司则寄到或交到其注册登记的办事处)。(2)根据本合同条款应给雇主的任何通知通过邮寄送到或交到雇主的最新地址(或者如果雇主是一家公司则应寄到或交到其注册登记的办事处)。雇主违约69.雇主违约(1)如果雇主对于

根据工程师的任何证书证明所应付的金额,未能在根据本合同条款规定这种金额已到期后的30天内付给承包人;或干扰或阻碍任何这种证书的发给;或处于破产或(作为一家公司)并非由于改组或合并目的而停业清理,则承包人有权通过向雇主发出书面通知,在不使用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方法受到损害的情况下,终止根据本合同对承包人雇用。(2)在发出上述通知后,承包人应(尽管有本文件第53条(1)的规定)以合理的速度把他带到现场的一切施工设备撤离现场。(3)如果发生这种终止合同的情况,雇主对承包人承担的支付义务,应如同本合同根据本文件第65条的规定予以终止时一样,但是除第65条(7)规定的付款外,雇主还应按承包人由于或有关或因为这种终止合同而受到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的金额交付承包人。(4)本条所载各点都不得损害承包人关于行使其有权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办法来替代或附加于本条所规定的权利或补救办法的权利。70.费用的增减如果就工资的升降并对材料或任何影响本工程进行费用的其他各项作调整时,应按第二部分第70条所列。71.重大的经济失调如果在投标之日以后,本工程进行施工所在国家由于该国政府施加货币限制或由于该国货币贬值而发生重大的经济失调时,雇主应向承包人支付进行本工程的或其附带的任何属于或由于发生此种经济失调而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与之有关的所增加的费用,但是,本条的任何规定都不得损害承包人关于行使其在此种情况下可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方法的权利。(关于专用条件见第二部分。)第二部分专用条件下述各条,意在作为一份备忘录,供拟订将按考虑到本工程的环境和所在地的必要而变动的条款(其中有些已在第一部分中谈到,但未彻底论述)时使用。这些必须专门拟订以适应每个特定合同的可变动条款,应包括下述事宜和任何适用的其他内容:第一条定义雇主:雇主是________________工程师:工程师是____________任何其他所需要的定义。第六条文件相互解释语言:语言是________________主要语言是____________第三十四条劳动力(9)、(10)等款:进口劳力许可证、管理、保健、工作时数和条件、工资等级、遵守劳动法。第四十七条(三)奖金提前竣工的奖金(如果有的话)。如果没有,则在投标书的附录中写上“无”。第四十九条临时修复在永久性修复工作并非由承包人进行的有关情况下,应对第49条再另外加上一款,以写明在临时修复为进行工程而占用的任何公路时修补所有凹陷等,以及对截至维护期结束时止,或直到为进行永久性修复工作而占用场地为止的期间,因此而产生的损坏和伤害的赔偿责任。第五十三条供本工程等专用的设备等(6)、(7)等;设备的租用;设备的出售和处理;支付或减免关税或其他进口税、港口费、码头费、卸货费、引水费和任何其他费用或应付款,任何其他影响设备的条件。第六十条证书和支付对于所制作的设备和材料的预付款,这种预付款及其偿还的条件,每月对所进行的工作的权利主张,工程师出具有关于当月所进行的永久性工程,建筑工程清单中所列的临时工程应给承包人的金额的证书,以及在如果没有材料和设备的预付款的情况下,经工程师证明的用于现场永久性工程的材料的金额;保留金的支付次数;证书的改正和扣留;支付地点;支付次数;用以支付的外币、比例、汇率及对之适用的条件。第七十条费用的增减在有关情况下,本条应包括下列内容:由于工资率和应付给工人和当地职员的津帖的变化而造成的合同价格的调整;工人和当地职员雇用条件的改变;永久性或临时工程的材料费或消费品、备用品费用、燃料费和电费的变动;运费和保险费的变化;关税和其他进口税;任何法律、法规等的实施。第七十二条纳税承包人及其职员支付或减免当地所得税或其他税。第七十三条其他在某些情况下,也可加入一些包含下列内容的条款:a)管理进口和使用爆破炸药的规章条例;b)贿赂和贪污;c)本工程图片和广告;d)关于对秘密情报保密的义务;e)合同的任何其他特殊内容。最后条款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本条款应讲明合同应受何国法律的支配和将依据何国法律进行解释。(三)协议书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的________(下称“雇主”)为一方与________的________(下称“承包人”)为另一方共同拟定。鉴于雇主决定建造____工程,并且已接受了承包人对本工程____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进行的投标,兹立本协议为证如下:1.本协议中的词和用语均应具有下文提到的合同条件中为其分别指定的含义。2.下述文件应被认为是构成并作为和理解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即:a)上述投标;b)图纸;c)合同条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d)说明书;e)建筑工程清单;f)费率和价格表(如果有的话)。3.作为对下述雇主应给承包人的付款的对价,承包人特此与雇主立约保证,完全依照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4.雇主持此立约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作为对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的报酬。本协议立约双方,为在上面文首写明的年月和日期在本协议上加盖各自的公章(或各自亲自签字盖章),以资证明,兹在此加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公章。在场人:________或由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亲自签字盖章并交付________在场人:________(四)土木建筑工程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应该包括下列条款,这些条款可以根据个别合同的专用条件加以调整:一、投标在接到招标书以后,有兴趣的公司应将承包本工程的发盘一式两份(三份)密封交________________(业主姓名和地址)下称业主。投标的正本应标明为“正本”,投标的副本应标明为“副本,仅供参考”。副本

在一切情况下均无任何法律上的效力。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的文本为准。投标应该符合这些须知和在收标日期以前发出的其他合同文件及其修正件或补遗的要求。对未在业主招标书中规定的时间以前收到的投标概不予以考虑。二、合同文件的拟订合同文件已经由________________(咨询人姓名和地址,以下称工程师)拟订。三、向投标人解释合同文件投标人如果发现说明书、图纸或其他合同文件中有不符或遗漏,或感到意图或意义含混不清时,应立即在投标以前向工程师提出书面请求予以解释、澄清或更正。提出这种请求的投标人,应该独自负责将这种请求按时寄到。所有这类请求收到的时间不得晚于规定的开标日期以前的____(例如28)日历日。对于这种请求只能由工程师以补遗的形式予以答复,业主和(或)工程师不受他们的任何雇员或代理人所做的任何口头说明或解释的约束。可以在开标日期以前发出合同文件的补遗以修订、修正或更改合同文件的任何部分。每一补遗应分发给已发给合同文件的每一机构。投标人为表示他的投标已考虑到这类补遗而经其适当签名的每一补遗的副本,均应纳入并成为投标正本的组成部分。四、投标的制订和提出投标正本应以投标人的名义适当签署,填写所有空白拦,如果有添字、改字或删字,应由签字人在这些地方签名或盖章。投标书及任何补遗必须全部填写好。工程数量和价格表中每一项的单位和金额,都应填写在各项旁边并在表内有关一页上计金额。如果任何一项的单价与相应金额有出入时,应以单价为准。投标书的一切空白栏均应用墨水清楚地填写或者打字。所有的价格应该用____或任何其他可完全兑换的货币报价。每一份投标都应该写明投标人的完整营业地址,用他自己常用的签字签名并注明日期。合伙关系的投标应该列出每个合伙人的全名和地址,并应以合伙关系的名义签署,然后是有权使这一伙关系负有义务的一名或几名普通合伙人的签字。公司的投标应以该公司的法定名称签署,然后是总经理或有权使公司对此负有义务的其他人的签字和职称以及公司注册的国家名称,并盖上经认证有效的公司印章。每一个签字人的姓名应该在其签字下面清楚地打字或者印出。如果经业主或工程师要求,应就任何一个签字人代表合伙关系或公司签字的权力,提出令人满意的证据。所有的投标必须具备本须知所指定的各个项目才能被认为是完整的。所有的项目和数据资料必须用____语书写。投标必须手递,换取书面收条,或者挂号邮寄,并须尽早邮寄,以保证能在“招标书”中规定的时间递到。各项投标应该装在密封的信封里,清楚地标明:________________(业主姓名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名称)开标时间为________投标人在其投标按上述要求密封并提交后,可以在不使其自己受损失的情况下予以撤回、修改或更正,但是这种撤回、修改或更正必须在规定的开标时间以前用书面或电报向工程师提出。任何口头或电话请求均不予考虑。经过用这种书面或电报请求修改的投标正本,将被认为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在规定的收标时期结束以后撤回他的投标,除非该投标未在开标日期起的,________(例如90)日历日以内被接受。五、拒绝投标的权利任何不符合本须知的投标可予以拒绝。在上述原则的通用性不受限制的条件下,业主不承担接受最低标价的或任何其他投标的义务。业主明确地保留绝对权利来拒绝任何或所有的投标,放弃所收到投标的任何手续或要求以及接受任何被认为对业主有利的投标或其一部分而不论其在所提交的投标中是否标价最低者。只有当投标人接到业主关于受其投标的书面通知后,才能认为这一投标已接受。六、投标担保投标保证书或其他投标担保是一种通常要求的条件,可是不能订得太高,以免使合适的投标人望而生畏。在开标以后,应尽快地把投标保证书或担保退还给未得标的投标人。所有的投标发价都应该附有一份投标保证书或一张指定向业主支付的业主可以接受的银行的保付支票。投标保证书有金额应该相当于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例如5%)。未能得标者的投标保证书将在别的投标被接受后的____(例如28)天内或在规定的收标时间起的____(例如90)天内(二者以其较早者为准)退还给投标人。七、现场的检查投标人应该检查和考察现场及其周围环境,并应在提出投标以前弄清确实现场的形状和性质、天然地基条件、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数量和性质、进入现场的交通工具、港口和火车站的装卸设施、可能需要的居住设备以及可能会一般地和具体地影响设备转输及安装和工厂经营的该国法律和规章条例。总之,投标人应亲自取得一切有关风险、意外事故和其他可能会影响其投标的各种情况的必要资料。特别要强调指出的是,投标人应有责任事先熟悉主要的情况,在投标以后,就此提出的任何为调整合同价格而索取增付款项的要求,将概不予接受。合同价格是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地执行合同的价格。八、投标的充分条件投标人应被认为在投标以前已确实查明他对工程的投标和在标价的工程及价格表里所列的费率和价格是正确的和充分的,该费率和价格应包括他根据合同承担的一切义务和为正当建成和经营管理工程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九、更改和备择方案发价表及其任何附件均不得更改。如果经任何更改,除下文规定者外,该项投标即不予考虑。但是,如果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对他的投标提出限制条件或例外情况时,则所有这类增加的内容应该作为一个可供选择的建议,在说明信中阐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明确规定,任何情况下投标人必须完整填写发价表及其附件。备择方案如果不附填好的发价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考虑。对于每一项更改或备择方案应加以详细说明,列举出优点和缺点。十、投标日期和开标日期的推迟业主保留推迟投标日期和开标日期权力,并将向每一人可能的投标人发出有关任何推迟上述日期的电报或书面通知。十一、情报的性质投标人应该把合同文件的细节看作是秘密的和机密的。(五)土木建筑工程投标书

致:________________先生们:1.经研究上述指定工程施工的图纸、合同条件、说明书和建筑工程清单之后,我们作为签署人愿按照上述图纸、合同条件、说明书和建筑工程清单,按________的金额,或按上述条件所确定的任何其他金额,承担上述整个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2.我们保证,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将在接到工程师的开工命令后的____天内开始本工程施工,并从上述本工程开工期限的最后一天算起,在____天内,建成并交付使用本合同中规定的整个工程。3.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如有需要,我们将取得一家保险公司或银行的担保或是提供两名合适而殷实的担保人(须经你们认可),同我们一起负有连带责任地承担义务,按不超过上述指定金额10%的金额,根据须经你们认可的保证书条件,担保照章履行合同。4.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收到投标之日起的____天内遵守本投标,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5.直到制订并签署了一项正式协议为止,本投标连同你们对其的书面接受,将成为我们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6.我们理解,你们并无义务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价格最低的或其他任何投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签名________、以________资格经正式授权并代表________签署投标证人________地址____地址____职业____附录保单的金额(如果有)____第三方保险的最低金额____开工期限(从工程师的命令到开工)________天竣工时间________天规定的违约偿金款项________每天________奖励金额(如果有)________维护期________天对直接成本金额调整的百分比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保留金的限额________中期证书最低金额________出具证书后的支付期限________天根据本文件,我们,当事人和担保人,兹具证向________________承担义务交纳上述保证罚金,对此,我们本人,我们的继承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和继任人负有连带责任,但是,在担保人是几个公司,作为共同担保人的情况下,我们这些担保人“连带地”和“分别地”为上述罚金负责,只是为了允许对我们中间任何人或所有人提出联合起诉或起诉,而为了所有其他目的,每一个担保人各自与当事人一起负有连带责任地对交纳列入该担保人名下的罚金承担义务,可是,如果没有指明责任限额,则责任限额就应是整个罚金款额。本义务的条件是,鉴于当事人签订了以上指明的合同,为此,如果当事人:(a)在上述合同原订的有效期间和政府可能同意的任何其延长期间(无论是否通知担保人)以及在任何根据合同所需要的担保的有效期间,履行和完成上述合同中所规定的一切承担事项、约定事项、条款、条件与协议,并且还履行和完成今后可能以上述合同做出的任何和所有经正式批准的修改中所规定的一切承担事项、约定事项、条款、条件与协议,而担保人谨此放弃得到关于这种修改的通知和权利;(b)以及向政府缴纳从当事人在本保证书为之提供保证的该施工合同进行中所支付的工资内征收、扣除或预扣的政府规定征税的全部金额:则上述义务即宣告无效。当事人和担保人已在上述日期在此保证书上签字盖章,以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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