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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自我检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15-04-23 05:02:44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第一篇: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自我检查报告

我院少年刑事审判庭系有独立建制的业务庭室, 1999年7月被命名为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以来,在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及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继续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六字方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注重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强化全方位教育,有效促进了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深入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就几年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健全制度,确保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 为了使少年刑事审判工作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我院强化领导,大力加强了机构和制度建设。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我院少年庭被授予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以后,院党组十分重视,专门成立了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研究室、办公室、刑庭、少年庭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少年刑事审判及创建优秀“维权岗”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少年刑事审判及创建“维权岗”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确保该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建立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即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政治理论、审判业务知识及与少审工作有密切联系的其他专业知识,如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社会学等,用理论武装头脑,用知识指导办案。 三是建立陪审员学习、座谈制度。即每年组织陪审员学习与审判有关的业务知识和其他知识,听取他们对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他们真正起到了既陪又审,既审又教,真正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作用。 四是完善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制度。制定了《少年刑事审判一审操作规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调查表》等,确保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五是制定了延伸服务工作制度并纳入综合考评。少年刑事审判庭独立建制后,建立了法制教育登记薄、“缓、管、免”人员跟踪帮教登记薄及定期召开“司法一条龙”协调会议制度。为确保该制度的落实,并将跟踪帮教纳入院综合考评之中,统一考核,使此项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强化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由于少年犯罪的特殊性,不仅要求审判人员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业务水平,还要求审判少年犯的法官有特殊的事业心、特殊的责任感、特殊的感召力;不仅是一名优秀的法官,还必须是一名合格的“教师”。为此,我们注重加强了审判人员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 努力强化政治素质。继续坚持每周五下午政治业务学习雷打不动。按照院制订的政治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开展了廉洁勤政教育,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人人写出廉洁执法保证书;积极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对思想、作风、纪律进行整顿;认真开展法官职业道德大讨论,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从而有效提高了全庭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增强了干警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秉公执法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 加强业务学习,积极提高执法水平。每年年初都制订学习计划,人人建立学习笔记,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犯罪学》、《心理学》等与少审工作密切联系的专业知识。特别是最高院《关于审理示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出台后,我们及时组织全庭人员利用周日休息时间,集中进行了学习。同时,我们还有针对性地举行了四次庭审观摩,开展了三次疑难案件研讨会和人民陪审员座谈会。从而有效提高了全庭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突出未成年人特点,坚持多措并举,把庭审变成教育、改造少年犯的重要阵地,全力搞好少年审判工作搞好案件审理是少年审判工作的重心。工作中,我们突出未成年人特点,坚持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了审判工作。 1、注重庭前调查,坚持“三见面”,掌握全面情况。为确保案件的顺利审理,庭审前,我们首先采取同少年犯本人见面、与监护人见面、与少年犯的单位或学校见面,深入了解少年犯过去的表现、思想作风、道德品行、家庭情况及社会影响等。其次是走访公安、检察承办人,了解被告人归案后的有关情况,查清被告人的出生年、月、日,个人简历,并认真核实,确保责任年龄查清。在走访过程中,注意发现被告人的个性特点、成长过程中有无劣迹史及作案动机,归案后的心理状态等,从而做到在庭前基本掌握被告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主观恶性程度、危害大小及归案后的心理变化等,为选择审理方式、方法奠定基础。 2、有的放矢搞好开庭审理。在庭审方式上,针对少年被告人的不同情况和所犯罪行,采用不同的庭审方式。对那些主观恶性小、人身危险性不大,偶然失足或一时失去理智、后果又不十分严重的少年被告人,大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庭审时,公诉人一般不出庭支持公诉,但其辩护人和法定代理人到庭,从而使法庭气氛更加宽松,有利于少年被告人认罪服法。对于那些抵触情绪大,不积极配合庭审或犯罪后果较为严重的少年被告人,庭审时不但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庭,而且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庭审中,控、辩、审三方充分行使职权,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少年被告人的犯罪原因,指出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共同努力使少年犯放弃对抗、配合庭审、认罪服法、接受改造。在庭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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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自查报告

我院少年刑事审判庭系有独立建制的业务庭室,1999年7月被命名为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以来,在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及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继续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六字方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注重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强化全方位教育,有效促进了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深入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就几年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健全制度,确保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

为了使少年刑事审判工作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我院强化领导,大力加强了机构和制度建设。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我院少年庭被授予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以后,院党组十分重视,专门成立了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研究室、办公室、刑庭、少年庭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少年刑事审判及创建优秀“维权岗”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少年刑事审判及创建“维权岗”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确保该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建立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即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政治理论、审判业务知识及与少审工作有密切联系的其他专业知识,如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社会学等,用理论武装头脑,用知识指导办案。

三是建立陪审员学习、座谈制度。即每年组织陪审员学习与审判有关的业务知识和其他知识,听取他们对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他们真正起到了既陪又审,既审又教,真正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作用。

四是完善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制度。制定了《少年刑事审判一审操作规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调查表》等,确保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五是制定了延伸服务工作制度并纳入综合考评。少年刑事审判庭独立建制后,建立了法制教育登记薄、“缓、管、免”人员跟踪帮教登记薄及定期召开“司法一条龙”协调会议制度。为确保该制度的落实,并将跟踪帮教纳入院综合考评之中,统一考核,使此项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强化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由于少年犯罪的特殊性,不仅要求审判人员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业务水平,还要求审判少年犯的法官有特殊的事业心、特殊的责任感、特殊的感召力;不仅是一名优秀的法官,还必须是一名合格的“教师”。为此,我们注重加强了审判人员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

努力强化政治素质。继续坚持每周五下午政治业务学习雷打不动。按照院制订的政治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开展了廉洁勤政教育,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人人写出廉洁执法保证书;积极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对思想、作风、纪律进行整顿;认真开展法官职业道德大讨论,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从而有效提高了全庭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增强了干警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秉公执法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

加强业务学习,积极提高执法水平。每年年初都制订学习计划,人人建立学习笔记,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犯罪学》、《心理学》等与少审工作密切联系的专业知识。特别是最高院《关于审理示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出台后,我们及时组织全庭人员利用周日休息时间,集中进行了学习。同时,我们还有针对性地举行了四次庭审观摩,开展了三次疑难案件研讨会和人民陪审员座谈会。从而有效提高了全庭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突出未成年人特点,坚持多措并举,把庭审变成教育、改造少年犯的重要阵地,全力搞好少年审判工作

搞好案件审理是少年审判工作的重心。工作中,我们突出未成年人特点,坚持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了审判工作。

1、注重庭前调查,坚持“三见面”,掌握全面情况。为确保案件的顺利审理,庭审前,我们首先采取同少年犯本人见面、与监护人见面、与少年犯的单位或学校见面,深入了解少年犯过去的表现、思想作风、道德品行、家庭情况及社会影响等。其次是走访公安、检察承办人,了解被告人归案后的有关情况,查清被告人的出生年、月、日,个人简历,并认真核实,确保责任年龄查清。在走访过程中,注意发现被告人的个性特点、成长过程中有无劣迹史及作案动机,归案后的心理状态等,从而做到在庭前基本掌握被告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主观恶性程度、危害大小及归案后的心理变化等,为选择审理方式、方法奠定基础。

2、有的放矢搞好开庭审理。在庭审方式上,针对少年被告人的不同情况和所犯罪行,采用不同的庭审方式。对那些主观恶性小、人身危险性不大,偶然失足或一时失去理智、后果又不十分严重的少年被告人,大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庭审时,公诉人一般不出庭支持公诉,但其辩护人和法定代理人到庭,从而使法庭气氛更加宽松,有利于少年被告人认罪服法。对于那些抵触情绪大,不积极配合庭审或犯罪后果较为严重的少年被告人,庭审时不但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庭,而且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庭审中,控、辩、审三方充分行使职权,从不(推荐访问范文网:www.hAoWORd.coM)同的角度分析少年被告人的犯罪原因,指出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共同努力使少年犯放弃对抗、配合庭审、认罪服法、接受改造。

在庭审阶段,我们还针对少年被告人的心理、智力、身体发育等情况,因案制宜,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具体主要把握了三个环节,并做到对待少年被告人“像母亲对待孩子,像老师对待学生,像医生对待病人”。一是自始自终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在审问用语上,注意用诚恳的态度,温和的语气,尽量少用法律术语,多用一些通俗的语言,既保持法庭的严肃性,又不使少年犯感到法官的冷酷无情。二是发现少年被告人有认识上的错误时予以纠正。有的少年被告人存在错误认识,或者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是认为不应受法律的制裁。对此,我们在查清事实的同时,进一步使他们认清危害性,纠正认识上的偏差。上述措施有效促进了庭审,从而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如十六岁中学生赵xx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赵在放学途中,遭同学孙xx纠集张x对其进行殴打,赵躲闪不及,用随身携带的铅笔刀顺势一刺,致使张x脾脏破裂(后被摘除)。归案后,赵一度悲观失望,意志消沉。在庭审中我们采用了宽松和缓的法庭气氛,实行近距离审理方式,让被告人坐着回答问题,不带械具,不让法警站庭,庭审中采用平缓庄重的语气,对被告人的辩解认真倾听,当赵xx辩解自己长期受孙xx的欺负时,审判人员及时点头表示理解和同情,从而使赵xx对审判人员产生了亲切感和信任感,真实感受到了法官们对其命运的关注,使他由悲观失望、破罐破摔一步步转化为积极主动交待犯罪事实,努力配合好庭审。抓住这一时机,在教育阶段,我们认真给他讲解了法律和有关刑事政策,指出其行为对社会、对自身、对他人及对家庭的危害性,要求其增强自控能力和法律意识,在我们的示意下,赵xx的父母也表达了对他的殷切期望之情,赵听后痛哭不止,表示一定弃旧图新,请求法院宽大处理。

四、加大教育力度,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搞好审判只是完成了任务的一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也是少审人员的重要职责。工作中,我们针对少年犯罪的特点,广泛延伸教育职能,多措并举,防止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1、立足预防教育,做到未雨绸缪。针对当前只注重应试教育,忽视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法律道德观念教育,片面地追求升学率,致使一些青少年在社会一些负面因素的影响下,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现象,我们创设了“一课两会”制度,即坚持与学校正常联系制度,应邀或主动到学校担任法制课教师,利用以案讲法的形式,融法理、道理与实际案例中,教育学生遵纪守法;不定期召开法制报告会和家长师生座谈会,选择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组织青少年学生及家长并邀请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参加,以扩大社会教育效果。我们结合典型案例,着重剖析少年犯罪的原因,指出其深刻教训,从而增强了法制教育的感染力。针对在校学生违法违纪增多,学校管理难度较大的问题,除增加法制报告会的次数外,还有针对性的制作了一些录相片,拿到学校播放,受到师生的普遍欢迎。1999年以来,我们在全县各类学校中上法制课二十四次,召开法制报告会和家长师生座谈会各十一次,受教育青少年学生达三万余人次。其中在县实验中学的普法宣传活动被《法制日报》予以报道。为检验教育效果,了解青少年的学法需求,进一步提高普法教育的水平,我庭专门设计了《法制教育报告会反馈意见表》,在法制报告会后发给师生们填写,从反馈的情况看,师生们对我们的做法都很满意。今年以来,我们还指导法庭为乡、镇中小学上法制课4次,均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使预防教育不留死角,我们还开展了全方位的普法宣传工作。不定期在县广播电台法制栏目和县电视台政法时空栏目播放典型案例和举办法律讲座。积极与省界、县界等边远刑事案件多发区的派出所、村治保委员会及妇联的同志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形式,深入了解治安状况,交流普法经验,研究防范措施,以此做好超前教育,减少和预防少年犯罪。

2、抓好跟踪教育,力促浪子回头。工作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加强针对性,掌握可行性,注重实效性,强化以爱换爱的动情效应,才能不断扭转教育对象的思想,达到教育目的。对于判处实刑的少年犯,我们实行了“送行制度”。即在对其做好认罪伏法教育的同时,在其被送少管所时专门安排让其亲属来送行,对其进行鼓励和教育,使其感到家庭的温暖、亲属的期望,从而树立起改造的信心。我们还根据每人的不同特点,将犯罪原因、经历、认罪态度、帮教重点等填成表格,向监管单位介绍。对于判处管、缓、免的少年犯,我们积极建议或商请有关部门安排他们复学或就业,尽量为其铺平今后的人生之路,努力消除其内心的阴影。如奸淫幼女犯吴某某,其犯罪诱因是受不良书刊的诱惑及平时家庭对他的溺爱,主观恶性不深,只是一时冲动,且被害人家庭对其谅解,吴某被我院减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结案后,我们积极与县教委和学校取得联系,又将其安排在原来的班级上学,后我们又多次到其所在学校找其谈心,让其放下包袱,认真学习,通过我们的工作,他的成绩直线上升,现已考取重点中学。我们还结合审判工作实践,建立了司法建议制度。在办案中,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口头或书面向有关学校单位和被告人家庭提出司法建议,制定可行性防范措施。几年来,我们共提出口头或书面司法建议12条,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犯罪,扩大了审判的社会效果,促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深入开展。

为总结帮教经验,提高帮教质量,我们建立了少年犯档案制度。针对每个少年犯设计了三联表格,第一联是犯罪情况一览表;第二联是审理情况一览表;第三联是犯罪原因及帮教措施表。并对未成年犯罪案件进行微机建档。从而为我们掌握一个时期内青少年犯罪的一些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不断改进教育措施提供了依据。通过以上工作,1997年以来我院判处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5案47人,无一人重新犯罪。

五、强化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及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理论研究,促进审判工作开展

在审判工作中,我们注重加强了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及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理论研究。通过对近几年审结案件的分析,我们发现,当前青少年犯罪呈现“五多两化”的新特点,即财产犯罪居多,性犯罪增多,团伙犯罪增我,连续犯罪增多,在校生增多和犯罪主体低龄化,犯罪手段成人化。针对上述特点,适时写出了《当前青少年犯罪趋势分析及相应对策》一文,报送县政法委。该文在分析青少年犯罪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六条切实可行的措施,受到县政委领导的表扬,并将该文予以转发。

为总结审判经验,我们根据审判实践及少审工作的特点,经过探讨和分析,撰写了《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坚持的原则》等四篇调研报告。我们总结的坚持庭前见面原则、切实保

障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原则、坚持“寓教于审、审教结合”原则、裁判文书应着力体现公开、公正原则、坚持适用刑罚个别化原则等少年刑事审判应遵循的原则,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深知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特别是离上级的要求和与兄弟法院相比,还有不少的差距,今后还任重道远。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学人之长,补己之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为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做出新的贡献。

1、在今后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中,继续坚持依法充分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坚持设立完善的领导体系和相应制度;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坚持对未成年人刑罚个别化的原则;坚持以审判为中心,拓展少年法庭影响的原则。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努力开创少年刑事审判工作新局面。

2、开通“维权热线”。近期将在院党组的支持下开通“维权热线”,提供少年刑事法律服务。其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少年刑事审判庭的职能和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力,最大限度的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把“司法为民

思想落实到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实处。具体做法是:通过广播、电视等舆论手段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号码,并由少年审判庭法官轮流值班,面向社会解答有关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以及少年犯的教育、改造、再就业等各类问题,对于有关少年法律的问题,当场耐心进行解答,对于疑难、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由庭务会集体研究讨论做出解答,对涉及其它业务范围的咨询,经请示领导后及时进行转办,同时协调共青团、妇联、工会、劳动、教育等部门解决问题,力求做到事事有解答,件件有回音。

第三篇: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行动月

法律与我同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团成安县委于11月在全县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行动月”活动。

本次活动以“法律与我同行”为主题,以全县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行动点,集中开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专项整治活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团县委作为活动主办方,涉及单位有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教育、广播电视、劳动保障等部门以及系统。各实施单位加强协作,共同维护广大青少年的权益。

团县委特别成立工作小组,将与青少年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印成宣传单,到村入镇、走社区进学校开展学法活动。并从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原因和心理活动入手,大量运用真实个案,就如何有效克服不良心理、如何安全上网、远离网吧、酒吧和犯罪的自我防范等情况,在各中小学开展2课时的“法律大讲堂”警示教育课,增强法制教育效果。为做好对特殊群体的照顾,进一步加强了对进城务工人员、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关爱,完善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团县委联合文教系统加强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加大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行动月”活动是团县委的又一次实践,加强和改进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净化了育人环境。推动了建设和谐成安工作的开展,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第四篇: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总结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的成长状况,关系到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青少年权益保护事业是全世界都为之关注的事业。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提供服务和保障,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措施。我们在创建过程中在以下几方面作出了努力:

一、领导重视,营造环境,全面启动。

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一直是全社会关心和关注的热点,也是我们街道的工作重点之一。我们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规定,积极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自xx年以来我们就成立了以政法书记孟加元为组长,骆明敏、张伯林、黄祝晖、宣国灿为成员的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的创建工作。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发挥各自优势,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一股合力。

二、积极探索,规范运作。

1、建立严格的创建管理制度。

为了使创建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开展,我街道按照活动经常化、创建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监督社会化的思路,出台了《浣东街道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管理试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创建条件和标准、评选办法和要求、表彰奖励、考核与管理等各项内容。把创建活动的要求细化、量化,强化各职能部门的维权职能和服务意识。根据创建标准,建立了一整套规范的创建制度,包括制定实施意见、考核细则、具体岗位职责等,真正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确保维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在创建中实施三项制度。

一是以 “公示制”为先导,以便接受社会监督,扩大社会影响,规范创建流程。二是以实行创建“承诺制”为手段,加强自我约束,使创建活动内容具体细化和量化,增加创建工作的主动性。三是创建中实行“监督制”,街道领导小组聘请了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各界人士为监察员,定期向他们征询意见,并且定期向村主职干部及学校老师以调查表或座谈的形式了解情况,加强监督力度。

3、形成各部门联动机制。

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各部门共同参与,齐心配合,形成合力,整体推进。我们各部门通过每周一次的例会、每月一报的信息反馈,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络、协调,及时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切实发挥各部门在创建活动中的管理和协调作用。

三、注重宣传,讲究实效。

1、广泛宣传,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要对青少年进行普法宣传,开展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罪犯。我们街道以“两法一制”为主要内容,广泛进行普法宣传,通过印发青少年法制专辑、举办法制讲课、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我们还积极投身于社区教育,协助社区开展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使“学校放假、社区开学”活动内容更实。

2、讲究实效,积极开展各项维权活动。

我街道积极探索,注重创新,努力寻找创建载体,开展了一系列有特色的活动,积极推进了创建活动。

(1)倾听心声,传播信息。我们街道建立了学校、社区“青春驿站心理咨询室”,并充分利用这一载体,倾听青少年心声,传播维权信息,为学生提供更直接、更便捷、更有效的维权服务。

(2)活动中学会自我保护。我们利用学校在课堂教育、体验教育、主题活动教育等多种教育形式在社区和街道组织学生广泛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动员和组织社区和街道中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志愿者,利用中小学校假期闲置的教室和社区青少年活动阵地,通过举办模拟法庭、以案说法、意外事件情景演示、自护训练营、抗挫折夏令营、主题团队会、讲座、演讲等活动,为学生系统讲授法律、心理、防灾避险、健康娱乐等自护基础知识,并定期开展咨询,解答疑问,提供帮助。通过体验教育,使青少年在模拟体验中强化法律常识、生活常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等实用技能,把掌握的自护知识变为自觉行动。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的意识和技能,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维护青少年权益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们将一如既往,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搭桥铺路,不断努力。

第五篇:“青少年维权岗”工作计划

“青少年维权岗”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发挥我乡团委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青少年

合法权益,推动我乡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向纵深发展,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统一思想,明确认识

由团中央、中央综治办联合推出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和保障,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举措。我乡多年的实践表明,它有利于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局面;有利于使青少年的权益得到及时维护;有利于强化相关的职责,树立其行业形象。为此,我们站在有利于我乡改革、发展、稳定,有利于培养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高度,把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以“以维护权益、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为工作理念,结合自身业务工作,扎扎实实地为广大青少年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

二、明确内容,把握重点

今后一个时期,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总体思路是:以全面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青少年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充分发挥我乡团员青年的优势,拓展为青少年服务的领域,建立和完善维

权工作社会化运行机制,为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要坚决制止取缔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制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对青少年娱乐场所的管理力度,发挥舆论优势,普及法律知识,为维护青少年权益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重点在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要大力加强青少年版权知识教育,通过各种方式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二是要协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学校及其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工作;三是要配合教育部门大力强化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开展各类咨询活动;四是要重点查处具有代表性的侵害青少年权益的突出问题。

要规范青少年投诉、处理程序,狠抓个案处理的反馈工作,真正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要注意借助法律专家、律师、公检法工作人员的力量,保证个案处理的权威性。要在青少年中展开大型调研活动,使工作更加贴近青少年需求。要注意对工作进行理论探讨,争取解决制约青少年成长的一些带倾向性的问题。

三、精心组织,加强宣传

要切实加强对“青少年维权岗”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青少年维权这一中心工作,设计工作项目,并逐步丰富、完善,形成特色。要注意把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与各项创建、评优工作结合起来,形成整体声势。要高度重视对工作

的宣传,强化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注意进行动态管理,切实保证实效。要为此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支持,为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必要的条件。要以生动活泼的实践呼应全乡“青少年维权岗”工作,使全乡青少年进一步树立“有困难、找共青团,有困难、找维权中心”的意识,共创“青少年维权岗”这一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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