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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4-11-22 08:08:33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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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篇: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要求,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分解意见,并抓好落实,按时上报年度自查报告。

二、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严格遵守县委、县政府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

三、遵守财务制度,节约行政经费,节纸、节水、节电、节油。爱惜公共财物,遵守内外事接待规定,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大吃大喝、公费旅游、铺张浪费和用公款请客送礼。

四、推荐干部坚持走群众路线,做到公开、民主、平等、择优。考察评价工作要全面了解德、能、勤、绩、廉,并注重实绩,是非分明,客观公正。

五、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做到不索贿受贿,不营私舞弊;不借领导机关和领导人的名义为个人办私事,为亲朋好友谋私利;出差不超标准就餐、住宿;不接受任何馈赠物品,保持廉洁,杜绝腐败。

六、对自己岗位职责内的工作或上级交办的任务,不拖延、不推诿、不扯皮,认真负责,及时准确、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对来机关办事和反映情况的同志,文明礼貌,热情接待,诚恳听取意见,对能办的事尽量帮助办理,对无法办的事耐心做好解释。

七、禁止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活动。

八、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党和国家的机密。

九、坚持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十、党员干部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职能部门的监督,把党风廉政建设列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发现违反廉政规定的问题,对于本身或家庭发生有关重要问题和按纪委有关规定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十一、廉政勤政建设情况作为考核和提拔、任用干部的依据。

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一、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讨论加强支部自身建设等问题;分析研究支部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决定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党员大会。不定期召开,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听取、审查支委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支委会,对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以及支部的其他重要事项;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指示;总结报告支部工作,征求党员意见;讨论加强支部自身建设的有关问题。

三、党小组会。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四、党课。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由党支部统一组织,集中上课。党课的内容主要是:对党员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宗旨、纪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任务等教育。

每个党员都必须按期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党支部要建立《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考勤簿》和《三会一课记录簿》。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党员,要给予批评教育。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民主生活会制度

勇于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为进一步规范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作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

民主生活会一年召开一次,一般在年中安排专门时间进行。根据需要,民主生活会也可随时召开。

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

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召集,须有2/3以上正式党员参加。因故缺席的成员应提交书面发言,由其他同志在会上宣读,列入会议记录,书记或副书记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的同志。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主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及个人工作、思想情况,对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章的要求,从党员的党性、党风、党员先进性等方面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

四、民主生活会的准备

根据本单位中心工作或工作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围绕民主生活会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书记、副书记、支委成员个别谈心,交换意见,征求本单位和上级党组织意见,就一些重要问题初步统一认识,于会前转告参加会议的党员同志或在会上通报。

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内容和要求,须提前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以便进行认真准备。

民主生活会前,要将开会的日期、内容报告上级党组织。

五、民主生活会的主持

民主生活会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书记、副书记不能缺席。书记、副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严于责己,真心诚意地欢迎批评,又要引导大家敞开心扉,互相帮助,把民主生活会真正开成解决问题的会,不得图形式、走过场。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情况汇报会、工作研究会或评功摆好会。

六、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通过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解决党内部的问题,达到统一思想、加强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必须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做到会下谈心解疙瘩,会上集中议大事。党员要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精神,敞开思想,畅所欲言;要严于解剖自己,主动检讨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上的缺点和错误,诚恳接受别人的批评和帮助;开展批评要与人为善、有的放矢,大事讲原则,

小事讲风格,防止在细小问题上纠缠不休;相互间有意见,可以开展个别谈心,把问题摆在桌面上,通过交换看法和意见来解决,不搞自由主义;要遵守民主生活会的纪律,不许歪曲和夸大事实真相,不许压制批评和对批评者打击报复,不许把党组织内部交流思想的情况向外泄漏。

七、民主生活会提出问题的处理

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由本支部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属于违反党纪、政纪的,应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交由纪检及相关部门查处。

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或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应追究书记、副书记的责任。

八、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

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后15日内,要向上一级组织报送会议情况和发言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措施。对于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整改措施,可用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教育和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党员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三)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

(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党支部可以根据以上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具体的评议内容。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每年开展一次,可结合年度党建工作总结进行。

(一)学习教育阶段。着重进行党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

(二)自我评价阶段。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好个人自查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三)党内、党外评议阶段。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汇报学习、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情况,开展自我批评。党员之间互评,认真开展批评。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更多好文章请关注www.hAOWord.Com)见。评议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三个档次。

(四)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形成正式组织意见。

(五)表彰、处理阶段。对表现好的党员进行表扬,对优秀党员给予表彰或报上级党委表彰。对不合格党员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三、民主评议党员材料的处理

民主评议党员的结果,在7日内,按要求报上级党组织。被评为优秀党员的,推荐为年度受表彰对象。

被上级党组织表彰为优秀党员,不合格党员受到组织处置的,违纪党员受到纪律处分的,有关材料应及时存入本人档案;其他党员的有关评议材料不存入本人档案,由党支部保存一段时间后销毁。

四、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可暂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格次;临时外借的党员回原单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参加本支部的党员大会和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二、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是指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三、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是指支部的年度计划和工作开展情况,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遇到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四、党日制度。是指党支部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五、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基本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应按规定交纳党费。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按自行脱党处理。

六、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是指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等,应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转移组织关系,一般情况下,应由本人办理、携带。

七、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入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八、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支部应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做好新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党员管理的方法途径

一、“三会一课”。“三会”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对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二、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会。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增进思想交流,加强民主监督,改进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三、“创先争优”活动。“创先争优”主要是指争当优秀党员的活动。这是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而又行之有效的一种组织活动形式。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党员,以激励党员奋发进取,建功立业。

四、党员目标管理。党员目标管理是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中广泛采用的一种管理方法。支部按照党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党员个人的实际情况,提出和议定党员在一个时期内在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方面的具体目标,通过定期检查、考核,来督促和激发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是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管理中,有目的、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党员结合行业特点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而开展的一系列旨在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经济发展的党内活动。这类活动把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和方法融为一体,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和经济建设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为党员发挥模范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受到党员和群众的普遍欢迎。

六、谈心活动。同志之间比较深入地相互交谈,是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有效方式。谈心活动有集体谈心和个别谈心两种形式。谈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统一认识,解决矛盾,互相帮助,增强团结,做好工作。谈心一定要以诚相见,以心换心,还要有搞好团结、解决问题的愿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

第二篇: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努力完成医院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五、吸收新党员,审查和鉴定党员,表扬党员中的模范事迹。

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七、加强对团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独立、负责的开展工作。

八、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支持行政领导独立负责地处理行政、业务、管理等方面工作,力戒包揽行政事务。

第三篇: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 党支部委员会制度

学生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生活委员、外协委员和纪律委员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1、 支部书记的职责

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定,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指示;结合本系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组织制定和落实支部工作计划;

(2) 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 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间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 支持和指导共青团的工作,积极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

(5) 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抓好支部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2、 组织委员的职责

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会同宣传委员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检查和督促本支部及所属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做好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补选支部委员的准备工作;

(2) 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

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4) 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根据支部的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3、 宣传委员的职责

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中心和党总支的指示,结合本支部的思想实际,提出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具体组织实施;

(2) 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课教育,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 围绕材料科学与工程系的中心工作,做好宣传鼓动工作;

(4) 支持和指导共青团的工作,积极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

4、纪律委员的主要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纪检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和党纪教育,防止和纠正党内不正之风。负责党员先锋模作用的发挥及其监督检查。

(2)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准则》,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对党员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支部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4)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效的帮助和教育工作。

5、外协委员的主要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外协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本单位和其他单位的协作工作等事宜。

6、生活委员的主要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生活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指导和安排本学期的党组织生活及其他党内一切活动。

二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1两周一次支部组织生活会;

2每月一次政治理论学习;

3每学期至少一次党课教育;

4每学期一次民主生活会,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支部建设的各项工作;

三、 党支部学习制度

为加强党员的理论学习,全面提高党员理论素养和科研创新的能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规范党员学习程序,提升学习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学习计划:

学期初由党支部统一制定本党支部党员学习计划,并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学习计划。

2、学习方式:

(1)集中学习研讨,每学期一次。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时事政治,坚定理想信念;结合专业学习工作,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型党支部;

(2)自学。每周每位党员自学时间不少于2小时,并认真做好党员学习记录;

(3)党课:每学年针对思想、组织上的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由党支部书记邀请有关领导、教授专家,进行专题讲座,至少一次。其主要内容是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宗旨、纪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任务教育;进行党风党纪、勤政廉政教育;

(4)组织调动党员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努力探索基层党支部学习活动的新形式、新方法,扩大党支部影响,增强组织凝聚力。

3、学习要求:

党员学习由党支部具体组织、安排,力求做到计划周密、精心组织、健全制度、提高质量、务求实效,为圆满完成支部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1)建立健全《党员工作守则》,每次会议认真做好签到,会后统计出勤情况,并向有关人员定期予以通报;

(2)对每次学习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每学年末上交《党员工作学习记录》,并在党员大会上通报学习情况,加强学习成果的交流与辐射;

(3)党支部要对每个党员得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在平时进行不定期抽查《党员工作学习记录》;

(4)如遇急需传达的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安排临时学习。

四、党员行为规范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集体为国家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五、入党积极分子行为规范

1、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明确入党动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3、努力学习文化知识,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立志学石油,爱石油,献身祖国的石油事业。

4、积极参加党校学习,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学习心得和思想体会。

5、协助党支部和党员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及时向责任区负责人反映学生的思想动态。

6、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树立积极分子形象。积极参加有意义的活动,做好党组织赋予的各项社会工作。

7、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生活中要严谨朴实,向党员看齐。

8、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照党章找出自身与党员的差距,不断总结,不断提高,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9、要勇于奉献,顾全大局,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不争名夺利,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六、会议制度

为了规范学生党支部会议,力求党支部会议取得预定的效果,达到对党的指示精神,下达对党支部成员的意见上传,现特制定会议制度如下:

1、做好会议准备。 由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

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2、党支部必须坚持两周一次的组织生活会,包括制定工作计划和进行工作总结等。

3、学生党员须准时参加党支部会议,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本人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得到批准。若党员无故缺席,又无正当理由,支部书记应当在大会上予以批评指正,党员本人也应当作出检查,并在学生综合测评文体项相应扣分,无故缺席三次以上(含三次),视其情由、认错态度及改正决心,给予一定的党内教育或党内通报批评。若一年会议全勤的,应在学生综合测评文体项相应加分。

4、党支部必须专门指定人负责记录会议情况,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缺席人员、缺席原因、会议内容。

5、与会党员应该认真听讲并做好会议笔记。

6、与会党员要积极参与讨论,发言要力求观点明确,简明扼要。在自由发言讨论中,与会党员要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勇于畅所欲言,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暴露自己的思想,认真听取别人的汇报,接受其他同志的帮助。

7、党支部在会议结束后,党支部书记须就会议情况作小结或评价;对会议存在的问题或支部会议中反映的问题如实记录,并记录对问题的处理意见。

8、党支部应有专门的记录本保存会议记录,记事本要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9、会议纪律:进入会场后,应关掉手机或调至振动,会议期间不能随意出场、接听手机;会场保持安静,不抽烟,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10、各位党支部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制度。

第四篇: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教工支部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学生支部至少召开两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支委扩大会)或党小组会;每学期开展一次党的知识学习。(6次集体活动/年)

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一次的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已经成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这一活动是扶持和发扬党内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消除腐败和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效措施。民主评议党员,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分清是非,提高觉悟,增强党性为目的。(1次集体活动/年)

三、党日活动制度:主题党日活动作为高校党组织活动的主要方式之一,在加强党员组织性、纪律性、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必要做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各支部要每半年开展一次活动(2次集体活动/年)

四、联系群众制度:为密切党群关系,党支部要建立党员群众的制度,如召开群众座谈会;个别听取群众意见;党员分工联系群众等等。

五、请示汇报制度:党支部在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但遇重大问题或超过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同时,党支部必须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汇报。党员个人在工作学习中,如遇思想工作等问题,或发现工作中、同志间的矛盾和问题也应及时向党组织汇报,以便使组织上及时了解情况妥善解决矛盾和问题。

第五篇: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每半年应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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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二)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三)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六)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强团结。

(四)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党员每季应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五)党支部每季组织上一次党课或者看一次党员电化教育录相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四、发展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

(三)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五、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一般不能由他人转交。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交纳标准:有固定工资收入(含乡镇企业干部、职工、村干部、民办教师等)的,按工资比例交纳。

月工资400元以下,交纳0.5%;月工资400元至600元的交纳1%;月工资600元至800元的交纳1.5%;月工资800元至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2%;月工资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3%。无固定工资收入(含农民、学生中党员)的,每月交纳党费0.20元以上(机关职级工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事业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岗位津贴+奖金)。

(三)党费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指定党支部其他委员收缴。经收时,要及时填写党费证,及时记入台帐,及时出榜公布。支部每季向党委上缴一次党费。年终时,支部应将党费收缴、上交情况及有关凭证张榜公布并保存备查。

(四)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不准借支、挪用、贪污党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六、党员廉政及联系群众制度

(一)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勤政廉政的原则。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支部的决策必须符合群众的利益。

(二)共产党员要做联系群众的模范。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正确引导和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科技致富、遵纪守法;正确引导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三)共产党员都要自觉保持廉洁自律,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不奢侈浪费、不收受贿赂、不索拿卡要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共产党员不准参入赌博,不准参入嫖娼卖淫,不准参入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违者必究。

(五)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勤政廉政和联系群众情况。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规定,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组织进行。注意防止走过场。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分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置等步骤,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所列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

(四)评议中既评出优秀党员,又评出不合格党员。对优秀党员要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的处置;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要视其错误性质和认识错误的态度,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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