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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2014年上半年维权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6-11-09 06:49:57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第一篇:妇联2014年上半年维权工作总结

半年来,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妇联的指导下,市妇联的维权工作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共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把维权工作落到实处,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形成良好的工作局面,总结半年来的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维护妇女权益,切实为广大妇女排忧解难

妇女维权从传统转向理性。信访统计显示,半年来,我们共受理来信、来访、来电咨询等60人次,处理58起,尚有2件正在处理中。半年的信访处理率为97%。其中婚姻家庭类26起(财产纠纷4起,父母干涉婚姻1起,重婚/包二奶/同居4起,离婚的财产分搳3起,住房判决1起,其他5起,家庭暴力夫妻间7起,致伤致残1起),占43%;劳动权益类10起(其中劳动纠纷1起,社会保障生活困难的医疗费问题8起,工作待遇1起),占16%;人身权益类6起(其中拐卖妇女1起,xx1起,奸淫幼女1起,其他3起),占10%;财产权益类5(其中出嫁女责任田/宅基地4,其他1起),占9%,文化教育类无;综合类13起(其中违法违纪打击报复2起,司法不公2起,计划生育后遗症1起,判决不服1起,交通事故3起,法律援助3起,其他1起),纵观半年的信访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家庭暴力案件仍是信访的难点问题。二是因病致贫,老无所倚,仍是社会的关注的焦点。三是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引发信访问题不容忽视。四是交通事故赔偿不能到位的问题,政府如何解决。

二、建立健全维权组织网络,全方位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1、建立健全社会求助网络,解决贫困妇女生存、权益保护和发展问题。建立妇女法律援助中心,解决贫困妇女因经济困难而打不起“官司”的问题,让所有妇女能在法律公正的保护下生活和工作,法律援助中心每年为广大妇女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一百余人次,解决了妇女“告状难”问题。

2、建立健全司法保护网络,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妇女权益,避免或减少司法不公正而造成的妇女权益受侵害问题。市妇联与公安局联合成立了“维权绿色通道”,9个派出所长担任维权联络员,保证对侵权案件第一时间有人到现场,案件有人解答,经办案件有人督促,抓好公安机关的维权,也就把握住了维权的前沿陈地,为以后的起诉,审理提供了有利的证据。协调配合公安机关积极侦破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市妇联与法院设立了“维权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涉及妇女儿童利益的案件,分管维权的副主席依法定程序成为法院的陪审员,参与庭审,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精心组织,深入开展“平安家庭”的创建工作。我们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为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全市妇联系统评先树优的考核中,在抓好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注重搞好家庭美德教育,将家庭的平安与稳定列入首要教育内容,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研究“平安家庭”创建情况,确保一方稳定,推动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一是今年的三八期间我市召开了“创平安家庭”先进表彰会。全市共表彰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如黔城镇等10个单位。“平安家庭”先进户如袁海桢等41户。并且另有4户如地税局的刘安利等被评为怀化市“平安家庭”创建先进户。这些先进集体与先进户在“平安家庭”的创建活动中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在去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市政法委、市妇联充分发挥牵头作用,采取召开联席会、协调会的方式,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参与的积极性。市公安局充分利用“110”报警平台,对实行家庭暴力的现象有警必接,对实施家庭暴力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市法院充分发挥婚姻案件合议庭的作用,慎重对待每一件离婚案件;市司法局充分利用法律援助中心,对弱势群体实行免费服务;市文化局文化娱乐行业的清理整顿,营造明净文化市场环境。全市形成了由政法委、妇联牵头协调,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配套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以社区为重点,以家庭为单位开展各项活动,促进社会稳定

一是提升健康理念,引导家庭积极参与。我市妇联组织注重做好“家庭”这篇文章,以有效的活动载体,丰富的活动内容,吸收广大家庭参与其中。一是开展“平安健康家庭大行动”活动。我们组织各个基层妇联号召广大家庭通过网络收看“平安健康家庭生活理念”优秀科普影片和填写“平安健康家庭调查问卷”来诠释平安健康生活方式,创平安健康家庭。内容丰富、形式轻松、寓教于乐,帮助家庭成员强化平安健康意识。二是开展了以“十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为主题的“三八维权周”活动。采取集中宣传、媒体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等形式,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使她们树立了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制观念。并在此期间开展禁毒和预防爱滋病的宣传,倡导大家“珍爱生命,远离毒品”预防艾滋病。三是做好对“刑事解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做好对“刑事解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这项工作直接关系到家庭的和谐、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今年的“6。26”国际禁毒日前夕,我们都会同司法、团委、关工委几个单位去到洪江市看守所对服刑人员进行安置和帮教。不仅带去了我们精心准备的礼物和书籍,而且在服刑人员中开展心理疏导和讲授法律课程、毒品的危害等系列活动,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很多服刑人员加深了法律知识的了解。吸毒人员在了解到毒品对生活的危害,都留下了悔恨的泪水,同时也决心戒毒,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和回归社会的决心。

四、关心妇女健康,宣传安康保险

为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健全妇女保障机制,提高我市妇女的健康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妇女协调发展。为帮助广大妇女解除后顾之忧,在女性健康保障的基础上,提供了有效医疗保障,在全市城乡组织动员广大妇女参加安康保险。截止目前,已有800人参保。

第二篇:妇联上半年维权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上半年来,我县妇联维权工作在上级妇联的具体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维权理念,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创新工作措施,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辰溪做出了重要贡献。全县妇女维权意识明显提高,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有效的维护。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广泛的法律宣传培训。为了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年初,县妇联主动将妇女普法工作融入政府普法总体规划之中,并开展层层培训。半年来,全县各级妇联共举办《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等培训班2期,培训妇女骨干150余人次,通过培训,妇女维权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得到提高。

二、部门联动,认真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为了扩大维权周的规模和影响,3月6日,县妇联与县司法局共同举办了“妇女法律宣传在行动”大型广场宣传活动,组织妇联系统、法律援助中心、以及部分律师20多人上街为市民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大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防

艾知识,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在社会上营造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同时,6、26前夕,县妇联下发了开展“6·26”禁毒宣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妇联结合实际,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教育广大妇女儿童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为创建“无毒社区”贡献力量。6.26当天,县妇联联合县禁毒办、司法所等11个成员单位开展了“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为主题的禁毒宣传咨询活动。据统计,6、26宣传日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xx余份,接待来询群众200余人次。与此同时,“三八”、“六一”期间我们还通过新闻报道、电视讲座等新闻媒体进行全面广泛的宣传,使维权宣传走进千家万户,贴近百姓群众。

三、凝聚社会力量,形成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一是针对我县家庭暴力发生的现状,我们积极争取法院、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因地制宜建立了以救助医疗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家庭暴力110报警中心”、“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等维权服务机构。二是充分运用“维权合议庭”、“特邀陪审员”,实现依法维权。半年来,县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参与&ldqu

o;维护妇女权益合议庭”共审议各类典型案件5起,使2名被遗弃的妇女得到损害赔偿;3名儿童的抚养归属得到妥善解决。三是成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妇联工作站,为弱势妇女儿童提供一系列法律服务,为她们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发挥信访作用,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服务。

截止到09年6月下旬,辰溪县妇联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66起,其中政治权利类2件,占3%,婚姻家庭类18件,占27%,劳动权益类9件,占13.6%,人身权益类10件,占15%,财产权益类9件,占13.6%,文化教育类2件,占3%,综合类16件,占24%,结案64件,结案率达97%。通过半年的信访接待,我们发现,我县妇联的来信来访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广大妇女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随着“五五”普法的不断深入,我县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突出表现为不同阶层的妇女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犯时,能主动到妇联、信访等部门上访求助,走依法维权之路。我县城郊乡长冲村53岁的妇女朱玉莲于今年1月到县妇联求助,反映她80多岁的老母亲无子,一直随她生活,朱母责任田由侄孙朱学亮、朱学明经营,两年前当地开发煤炭资源,土地征收过程中朱母责任田的赔偿款金额达二万七千

元,因种种原因,朱玉莲母女仅得到六千元,大部分款项落入朱学亮兄弟手中,经县妇联与当地政府及开发商协商调解,形成调解协议,朱玉莲母女追回款项1万8千元,朱玉莲合理合法的表达利益诉求,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二、广大妇女群众维权内容多元化

从来访的内容看,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推进,往往更多的体现在劳动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土地征收款的赔付不到位、甚至是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对妇女造成的不法侵害等,此类案例的比重已经越来越大。54岁的锦滨乡妇女熊爱娥于今年3月、4月两次来访,反映2014年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书过程中出现失误,导致对她错误关押十多天。经县政法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多次协调处理,秉着“有错必纠”的方针,赔付熊爱娥6000元,同时要求她要合理合法的表达利益诉求,不要进行越级上访。

第三、处理来访多采用调解手段效果较好

由于法院判决要及时彻底执行往往遇到很大的困难,而且通过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后各部门联动进行调解的结果容易被双方当事人接受,因此也很容易执行到位,越来越多的妇女群众愿意接受这种方式来处理问题。32岁的熊首山居委会居民刘海锋与丈夫田勇于2014年6月30日

经县人民法院调解解除婚姻关系,儿子随刘生活,今年5月,刘因向前夫索要儿子抚养费双方发生争吵,田勇将刘海锋打伤,刘到县妇联寻求帮助,并以儿子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每月支付费用600元,此案于6月18日开庭,县妇联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被告缺席但在答辩状中声称每月支付200元,在此基础上,县妇联与法院主审法官联系,多方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终于达成调解协议,鉴于刘海锋因儿子太小需人照料暂时没有工作,而田勇每月收入在1500月左右,要求田勇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到孩子18周岁,避免了矛盾的升级,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象这样的还有很多,特别是通过司法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更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第三篇:妇联上半年维权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上半年来,我县妇联维权工作在上级妇联的具体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维权理念,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创新工作措施,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辰溪做出了重要贡献。全县妇女维权意识明显提高,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有效的维护。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广泛的法律宣传培训。为了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年初,县妇联主动将妇女普法工作融入政府普法总体规划之中,并开展层层培训。半年来,全县各级妇联共举办《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等培训班2期,培训妇女骨干150余人次,通过培训,妇女维权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得到提高。

二、部门联动,认真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为了扩大维权周的规模和影响,3月6日,县妇联与县司法局共同举办了“妇女法律宣传在行动”大型广场宣传活动,组织妇联系统、法律援助中心、以及部分律师20多人上街为市民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大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防艾知识,发放宣传

资料6000余份,在社会上营造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同时,6、26前夕,县妇联下发了开展“6·26”禁毒宣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妇联结合实际,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教育广大妇女儿童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为创建“无毒社区”贡献力量。6.26当天,县妇联联合县禁毒办、司法所等11个成员单位开展了“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为主题的禁毒宣传咨询活动。据统计,6、26宣传日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xx余份,接待来询群众200余人次。与此同时,“三八”、“六一”期间我们还通过新闻报道、电视讲座等新闻媒体进行全面广泛的宣传,使维权宣传走进千家万户,贴近百姓群众。

三、凝聚社会力量,形成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一是针对我县家庭暴力发生的现状,我们积极争取法院、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因地制宜建立了以救助医疗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家庭暴力110报警中心”、“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等维权服务机构。二是充分运用“维权合议庭”、“特邀陪审员”,实现依法维权。半年来,县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参与“维护妇女权益合议庭

”共审议各类典型案件5起,使2名被遗弃的妇女得到损害赔偿;3名儿童的抚养归属得到妥善解决。三是成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妇联工作站,为弱势妇女儿童提供一系列法律服务,为她们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发挥信访作用,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服务。

截止到2014年6月下旬,辰溪县妇联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66起,其中政治权利类2件,占3%,婚姻家庭类18件,占27%,劳动权益类9件,占13.6%,人身权益类10件,占15%,财产权益类9件,占13.6%,文化教育类2件,占3%,综合类16件,占24%,结案64件,结案率达97%。

第四篇:妇联上半年维权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上半年来,我县妇联维权工作在上级妇联的具体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维权理念,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创新工作措施,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辰溪做出了重要贡献。全县妇女维权意识明显提高,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有效的维护。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广泛的法律宣传培训。为了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年初,县妇联主动将妇女普法工作融入政府普法总体规划之中,并开展层层培训。半年来,全县各级妇联共举办《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等培训班2期,培训妇女骨干150余人次,通过培训,妇女维权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得到提高。

二、部门联动,认真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为了扩大维权周的规模和影响,3月6日,县妇联与县司法局共同举办了“妇女法律宣传在行动”大型广场宣传活动,组织妇联系统、法律援助中心、以及部分律师20多人上街为市民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大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防艾知识,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在社会上营造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同时,6、26前夕,县妇联下发了开展“6·26”禁毒宣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妇联结合实际,深化“不让毒(本站 推荐WWw.hAOWOrd.cOM)品进我家”活动,教育广大妇女儿童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为创建“无毒社区”贡献力量。6.26当天,县妇联联合县禁毒办、司法所等11个成员单位开展了“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为主题的禁毒宣传咨询活动。据统计,6、26宣传日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xx余份,接待来询群众200余人次。与此同时,“三八”、“六一”期间我们还通过新闻报道、电视讲座等新闻媒体进行全面广泛的宣传,使维权宣传走进千家万户,贴近百姓群众。

三、凝聚社会力量,形成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一是针对我县家庭暴力发生的现状,我们积极争取法院、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因地制宜建立了以救助医疗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家庭暴力110报警中心”、“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等维权服务机构。二是充分运用“维权合议庭”、“特邀陪审员”,实现依法维权。半年来,县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参与“维护妇女权益合议庭”共审议各类典型案件5起,使2名被遗弃的妇女得到损害赔偿;3名儿童的抚养归属得到妥善解决。三是成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妇联工作站,为弱势妇女儿童提供一系列法律服务,为她们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发挥信访作用,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服务。

截止到09年6月下旬,辰溪县妇联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66起,其中政治权利类2件,占3%,婚姻家庭类18件,占27%,劳动权益类9件,占13.6%,人身权益类10件,占15%,财产权益类9件,占13.6%,文化教育类2件,占3%,综合类16件,占24%,结案64件,结案率达97%。通过半年的信访接待,我们发现,我县妇联的来信来访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广大妇女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随着“五五”普法的不断深入,我县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突出表现为不同阶层的妇女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犯时,能主动到妇联、信访等部门上访求助,走依法维权之路。我县城郊乡长冲村53岁的妇女朱玉莲于今年1月到县妇联求助,反映她80多岁的老母亲无子,一直随她生活,朱母责任田由侄孙朱学亮、朱学明经营,两年前当地开发煤炭资源,土地征收过程中朱母责任田的赔偿款金额达二万七千元,因种种原因,朱玉莲母女仅得到六千元,大部分款项落入朱学亮兄弟手中,经县妇联与当地政府及开发商协商调解,形成调解协议,朱玉莲母女追回款项1万8千元,朱玉莲合理合法的表达利益诉求,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二、广大妇女群众维权内容多元化

从来访的内容看,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推进,往往更多的体现在劳动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土地征收款的赔付不到位、甚至是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对妇女造成的不法侵害等,此类案例的比重已经越来越大。54岁的锦滨乡妇女熊爱娥于今年3月、4月两次来访,反映2014年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书过程中出现失误,导致对她错误关押十多天。经县政法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多次协调处理,秉着“有错必纠”的方针,赔付熊爱娥6000元,同时要求她要合理合法的表达利益诉求,不要进行越级上访。

第三、处理来访多采用调解手段效果较好

由于法院判决要及时彻底执行往往遇到很大的困难,而且通过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后各部门联动进行调解的结果容易被双方当事人接受,因此也很容易执行到位,越来越多的妇女群众愿意接受这种方式来处理问题。32岁的熊首山居委会居民刘海锋与丈夫田勇于2014年6月30日经县人民法院调解解除婚姻关系,儿子随刘生活,今年5月,刘因向前夫索要儿子抚养费双方发生争吵,田勇将刘海锋打伤,刘到县妇联寻求帮助,并以儿子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每月支付费用600元,此案于6月18日开庭,县妇联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被告缺席但在答辩状中声称每月支付200元,在此基础上,县妇联与法院主审法官联系,多方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终于达成调解协议,鉴于刘海锋因儿子太小需人照料暂时没有工作,而田勇每月收入在1500月左右,要求田勇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到孩子18周岁,避免了矛盾的升级,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象这样的还有很多,特别是通过司法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更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总之,半年来,我县妇联通过平日的信访接待,为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更深刻体会到只有不断完善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才能切实推进妇联维权工作,新的形势要求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从而更好的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更为实际的帮助,从而实现我县妇联维权工作的新跨越。

第五篇:妇联上半年维权信访工作总结

上半年维权信访工作,在县委、政府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重要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为广大妇女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化解妇女群众之间的内部矛盾,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经济发展,为构建平安宾川、和谐宾川作出了贡献,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制度,明确信访维权工作职责

年初,我们制定了信访维权工作计划,并成立信访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维权工作的副主席担任,维权股长和办公室主任为成员。在上半年的群众来信来访中,我们为受害妇女、儿童、老人服务,为她们的婚姻、家庭、心理保健、再就业提供援助,有效制止、预防家庭暴力,为全县妇女儿童服务,确保了职责范围内的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学习,提高妇女自我维权的法律意识

妇女维权工作的最根本的落脚点是要提高妇女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我们做到普法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利用“三八”节和“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月等形式, 大力宣传新《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县妇联于3月4日联合团县委、交警大队、计生、民政、卫生、司法系统,在县城中心街组织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宣传咨询活动,切实把为民服务落到实处。当天共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禁毒防艾、优生优育、安全出行等资料14600多份,摆放宣传展板20余块,接受咨询40余人次,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之中,使大家懂得,要尊重妇女、爱护儿童、自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也让更多的妇女群众懂得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能自觉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扩大妇女工作的影响力,为创建和谐宾川、平安宾川奠定基础。

三、坚持以情维权,打造妇联信访形象。

全县各级妇联干都带着对妇女无限的感情去做妇女信访接待工作,对所有接访不激化、不冷漠、不逃避、不拖延,对来访群众做到一杯热茶,一张笑脸,温言软语,耐心细致,让上访妇女带着无助而来揣着主意而归,打造了妇联信访的良好社会形象,充分发挥了妇联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四、履行职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今年上半年我们认真做好妇女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调处工作,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处,。半年以来,全县妇联组织共接待妇女信访36起(其中县妇联接访29起),调处率100%,调成率达到98%以上,使妇联的信访窗口成为咨询法律、化解矛盾、倾听诉说、解决难题的场所。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制止化解了矛盾纠纷,特别是处理好了大量的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其它工作

到宾川县看守所看望了在押女犯10人,与她们交谈,在交谈中她们都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认识到自己的所做既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她们决心好好地改造,重新做人,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与家人团聚,做一个有用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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