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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14上半年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16-05-26 06:00:09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第一篇:区司法局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三大职能作用,为统筹城乡改革综合配套试验区建设,为加快实现温江“两个率先”目标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以“法治城市”创建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积极参与成都市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和目标,切实做好全区启动创建的各项准备工作,在5月15日全市的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启动仪式上,我区作了书面交流发言。7月3日,组织召开全区创建“法治城市”动员会。

2、开展多种形式法制宣传,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一是于4月21日在万春镇永和社区启动了xx年温江区“法治文化进社区”活动;二是在天府街办推出“六个一”法律进社区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即:一个法律辅导站。以“一村一律师”惠民机制为依托,建立法律辅导站,广泛开展问需于民保民生,促进法律进农家活动,拓宽普法宣传新渠道。一个法律图书角。以图书角为载体,提供民事、刑事、婚姻、家庭、劳动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方面的书籍供群众免费阅读,营造群众学法的浓厚氛围。一本法律书籍。向每个家庭赠送一本与其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书籍,调动群众学法积极性。一次评选活动。适时开展“守法示范户”“平安户”评选活动,广泛树立典型,宣传先进,增强群众学法主动性。一次法律培训课。根据群众需要,适时开办《劳动法》、《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培训班,畅通群众学法绿色通道,提高群众法律素质。一名法律明白人。以居民小组长为重点,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努力培养法律意识强、办事能力强、法律素质高“两强一高”的法律明白人。三是开展公民道德法制宣传月、“综治宣传月”、《水法》和“中国水周”、“4.26”知识产权等法制宣传活动;四是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活动。

3、抓好各类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一是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完成了温江中学和东大街一小“法制示范校”的申报工作;与区法院联合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与团区委、教育局协调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筹备工作。二是加强基层两委会干部法制培训。会同区委党校组织开展了对全区两委会干部的《物权法》培训,培训人员200余名。三是编撰了xx年法制宣传资料、流动人口手册和《行政监察法》宣传学习读本。编印了《xx年区委中心组学习资料(法律)》,进一步增强我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

4、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为载体,夯实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按照新型村级治理机制要求,围绕农村产权体制改革、农村公共服务体制等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二、以争创精品司法所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履职能力

1、进一步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永盛、和盛、涌泉、万春4个新建司法所主体工程已完工,预计今年6-10月可交付使用。二是在全区10个司法所,按照职能,打造“一所一品”亮点特色,并适时在全区推广。

2、不断拓展人民调解新思路。一是严格按照司法部规定的“六有六落实”的要求,设立标准的调解室,并将相关内容公示上墙,强化督查指导,确保本年度111个村、社区全部建成规范化的调解室。二是与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通过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法庭庭审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人民调解培训工作。三是与区消费者协会共同建立了“温江区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四是探索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适时制定出台实施意见,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实践中推进。

1-6月,全区共发生各类民间纠纷1404件,调解纠纷1404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1354件,调解成功率为96%。

3、扎实开展帮教安置工作。一是加强了对“xx”类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做好了xx-xx年度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清理工作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的衔接工作。三是强化帮教安置基地建设。1-6月,将15名释解人员安置到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工作,同时,对接收释解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给予了过渡费补贴。

4、不断深化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坚持做到“一清、二明、三进、四到位”:一清即底数清;二明即情况明、去向明;三进即送关爱进家门、送技术进家门、送法律知识进家门;四到位即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帮教到位、待遇到位。二是率先在全市组织全区10个司法所15名司法所干警参加全国心理咨询师资格考前复习,并依托司法所积极筹建“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

三、以服务“项目年”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法律服

务水平

1、强化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一是制定了xx年公证律师工作指导、监督计划,确定了年度公证律师服务管理重点,工作目标。二是指导协助盛嘉、刘茂川两个个人律师事务所申报设立。三是完成了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年检初审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工作。

2、强化律师公证服务中心、大局工作。一是“五项措施”服务政府重大项目建设。与区法制办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为重大项目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组建项目区法律服务顾问团,严把项目区建设法律关,着力防范法律风险避免经济损失;建立项目推进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全方位跟进。做好项目推进中各类投票、摇号公证;做好地面状况、房屋及室内物品等证据保全公证;做好项目涉及继承、赠与、析产等公证;开展服务项目区专项法制宣传,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及时进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着力化解在萌芽状态和激化前;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开展农村产权改革推进法律服务专题调研,组织律师针对产改存在的实际问题寻求法律帮助途径。三是及时出台公证服务全民创业“三项措施”。

3、深化“一村(社区)一律师”工作。一是召开了全区“一村一律师”工作会议,总结表彰xx年以来的“一村一律师”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二是探索律师法律服务新机制,创建了永宁模式的新平台。三是探索建立社区集体经济法律顾问工作方式,把联系律师充实到社区集体经济实体中,加强对社区集体经济实体在制定规章制度、协议文书时的指导、把关,达到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的目的。

4、强化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了首届残疾人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老年法律知识巡讲活动等,不断提高全区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二是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建立了“温江法援”qq群,加强工作指导和联系。三是狠抓硬件建设。办公场所得到改善,中心硬件设施达到较高水平,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创造了较好条件。四是开展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由区委政法委书记陈定祥带队对部分法律援助对象进行回访,听取受援人对援助案件承办情况的意见,有效监督办案人员廉洁公正,提高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今年1-6月,全区共办理各类公证1352件,其中民事公证1010件,经济公证342件,涉外民事公证75件,无假证、伪证。全区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155件,其中民事99件,经济9件,刑事26件,行政1件,非诉讼20件,咨询441件,代书191件,顾问29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2件,受援人数426人。

四、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1、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着力深化认识、突出实践、找准问题、明确方向,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司法行政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民生新举措,圆满完成了学习调研阶段和分析检查阶段任务,取得了初步成效。

2、扎实推进“三大主题活动”和“一心为民、无私奉献”学习活动。一是深入开展向谭东同志学习活动,学英雄找差距、学英雄见行动,以学习促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国学经典诵读、红歌会、到烈士陵园缅怀先烈等主题教育,强化干警思想政治教育;举办计算机操作和速记比赛等业务技能竞赛、开展“人民满意司法所”“人民满意司法助理员”评选活动,提高干警实战能力。三是开展“提速提质,加快发展”主题活动,强化行政效能建设,确保工作提速提效。四是开展“三大主题开放月活动”,展示“三大主题活动”成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深化群众工作,推动作风转变。五是组织干警“三大主题”在线考试,提升干警业务素质和实战工作能力。六是代表成都市司法行政系统和区政法系统接受省“三大主题活动”检查组验收,得到省“三大主题活动”检查组充分肯定。

五、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突出主线,切实抓好法治城市创建工作。一是结合实际,抓好“法治家园”建设、“法治文化建设年”等亮点特色工作。二是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村、社区设立“法制宣传需求信箱”,在网上开设建议意见通道,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开展“订单式”服务。

(二)突出主责,切实抓好维护稳定基础性工作。一是完成好赵小维副市长《构建“预防为主,调解优先”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调查与思考》课题任务,及时将课题成果转化应用到温江构建大调解格局的实践中。二是狠抓民间纠纷预防和防激化工作,确保建国60周年期间的稳定工作。

(三)突出主题,切实抓好项目年法律服务工作。一是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继续深化“一村(社区)一律师”活动,争取组织部门支持,探索建立驻村社区党员律师列席村(社区)党支部会、非党员律师列席村(社区)委会,参与村(社区)的决策和管理,提供法律参考意见,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新机制。二是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公证、律师法律服务人员,围绕区内“八大片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三是服务民生工程。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在受援方式上寻求突破,在受援质量上谋求提高,在援助效果上务求实效。

(四)突出效能,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一心为民、无私奉献”活动,进一步巩固“三大主题活动”和干部作风建设暨“提速提质、加快发展”主题活动成果,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努力打造“四最型”司法行政队伍。

第二篇:区司法局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xx年上半年,我局围绕区工作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和萝岗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上半年工作任务、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一、上半年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一)紧紧围绕服务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大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取得新成效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及和谐稳定两个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全力以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及时调整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调解调处工作的指导力度,突出抓好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先后在春节、“清明”“五一”、三次组织开展全区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等各类不稳定因素心中有数,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力、快速抓好领导交办重大疑难案件的调处,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凌伟宪同志批示给我局的6件矛盾纠纷全部得到化解并有效稳控,李红卫区长交办的黄利强与罗雪君宅基地房屋买卖补偿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据统计,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6宗,调处成功271宗,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95%以上,其中5人以上的矛盾纠纷63宗,稳控61宗,实现无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群体事件发生。

二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组织人员到3个司法所和6个村(居)调解委员会调研,了解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集思广益,调研论证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的可行性。加大《广州市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的实施力度,建立一支覆盖面广、作用发挥明显的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完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传递机制。

三是完善“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电子处理平台”建设。将区内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收进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对纠纷信息的全面调处和掌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半年以来,共收到群众事前主动报送纠纷信息56条,审核认定50条,奖励信息报送人员65名,发放奖励金8000元。通过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成功化解5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1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批24人。

四是加大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力度。完善企业调解组织建设,组织6个司法所到规模企业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动员企业抓好人民调解组织的组建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工作。各司法所分别在辖内规模以上的企业选取1家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对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一次培训。五是进一步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实行区、街(镇)、村(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完善敏感时期专项排查调处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会同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继续推进诉前联调、检调对接工作,一些劳资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突出性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继续构建和推进“大调解”格局。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调处工作中的“总统筹”、“总督导”、“总牵头”的作用,全区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特别是对于一些牵涉面大、矛盾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区公、检、法、司、综治、劳动、规划和各街、镇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实行全方位的协同综合治理。3月份,会同农林水利局、国土规划局、九龙镇等单位部门,成功调解了九龙地区11宗群体性山林土地纠纷,维护了九龙地区稳定,确保了“知识城”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紧紧围绕依法治区开展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大力抓好“xx”普法规划落实,起草了xx年萝岗区普法工作要点,推进“xx”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普法联络员队伍,2月底在区内成立萝岗区“xx”普法联络员队伍,普法联络员共48人,覆盖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局面。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社会化”运作模式,2月下旬,在区内各单位组建了48人的“xx”普法联络员队伍,在工会、妇联、残联、团委、社工组织成立了62人的“xx”普法小分队。

二是继续推进“订单式”普法。组织普法对象召开了一次供需见面会,征求他们对学法的需求,开展针对性普法。与广告公司签订普法短剧制作合同,已开始剧本创作;与区建环局协调确定把萝岗香雪公园赏梅亭作为“法治文化公园”的选址,并请广告公司设计了方案。结合外来工招聘会、“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法律知识展板70版,制作法制橱窗宣传画100余副,为企业外来工和村(居)民播放法制电影10场。

三是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会同人大依法治区办完成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标准的起草工作。在五街一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四是广泛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4月份,在九龙镇召开了农村法律图书角赠书仪式暨村干部法制培训大会,向九龙镇31个村(居)法律图书角赠送法律书籍1000余册。6月底,编印了农村法制教育实用手册下发给村民,协调各街道家庭服务中心设立了“普法宣传服务角”,由驻司法所律师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上半年,结合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科技活动周、“三打两建”、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等专项活动,播放法制电影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7000份、展出法制展板140块共20场次。

(三)紧紧围绕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社会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了新发展截止6月15日,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9人,建立公益劳动基地6个,先后组织集中教育157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83人次,开展心理咨询43人次,公益劳动243人次,帮助2名矫正对象落实低保;刑释解教人员共152人,刑释144人,解教8人,帮教率100%,安置率100%。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一是大力构建无缝衔接的立体式“帮教及矫正网络”。开展立体式帮教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工作人员帮教网”、“社会义务力量人员帮教网”、“亲属人员帮教网”、“手机gps定位网”,全天候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确保“两类人员”的帮控活动实现24小时无缝衔接。其中,5月份,专门组织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永和街派出所领导、华峰中学240名学生成立萝岗区帮教团前往东坑劳教所,对我区户籍在所学员开展帮教活动。上半年,共开展志愿者帮教活动33人次。

二是加强“两类”人员的心理矫正工作。在萝岗街建立了我区第一个心理矫正室,组织志愿者对矫正对象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治,不断提升矫正质量。降低重新犯罪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三是加强两类人员培训和加大安置点建设的力度。落实了两类人员的培训经费、培训场地和培训教师,现区社区矫正办和区安帮办可以提供美容师、烧腊师等18种普通培训项目,装卸机械司机、氩弧焊工等8种特殊培训项目,以及syb创业培训、蔬菜园艺工等9种特批培训项目,争取尽快为两类人员提供大型就业培训和就业推荐。在去年与6个安置点签约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将广州市佳乂特机械有限公司签约为安置点企业,现超额实现了一街(镇)一安置点企业的目标建设。区建设2个示范安置点或实体的工作也正在推进中。建立了“绿色直通车”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两类人员”优先实行“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住房确有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

(四)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取得新进展

以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民生为主题,配合“两城一岛”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已完成了区法律服务中心的选址调研、论证以及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初步打算在区综治中心内,通过调整、改建的方式,划出200平米左右的面积区域作为区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和办公用房;并根据工作实际,对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功能设置进行合理配置,拟请示区有关领导后落实相关建设工作。正在筹划落实公证机构的办证场所,推进公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机构建设,建立萝岗区法律服务人才库,吸引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进驻我区。二是公益法律顾问工作全面铺开。推动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萝岗区建立基层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依法治村(居)工作,召开了全区村居法律顾问签约大会,在区内全面建立村居公益法律顾问制度,形成了拥有40名律师的公益律师顾问人才库,构建起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正在研究细化考核措施。区公职律师所的设立与招聘政府公职律师工作问题,也正在积极与区人事局沟通协调,已起草招聘方案,待商定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三是中新知识城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推进。正在研究探讨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机制,以更好地促进知识城法律服务业与国际接轨。前不久,我们还专门到北京、上海、天津等地考察法律服务与新型城市化发展。

四是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开展了三八妇女儿童维权周活动、社工法律培训班、村居民法律讲座等活动,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引入两家律师事务所在我区设所营业,律师所数量增加60%,律师人数增加19%。推荐了两名专家型律师和一名司法心理学教授进入中新知识城专家智囊库。增派律师参与综治信访工作,每天在法律咨询援助室值班接访,并派出律师参与区领导接访陪访工作,及时对上访弱势群体开展法律疏导工作和给予援助。组织公证队伍参与知识城、九龙镇开发工作,为征拆提供保全、提存等公证服务和法律保障。制订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区妇女维权周活动、社工机构和村居民的法律专题讲座等多项宣传和便民服务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品2万多份。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6件,其中刑事12件,民事86件,其他案件8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五)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司法行政队伍履行职责能力有了新提升

一是主题教育成效显著。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并参与“结合实际学标准,立足本职当先锋”、“服务发展抓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以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多角度、全方位对干部职工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反腐倡廉、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教育,通过学习教育,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队伍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单位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经集体研究才能决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实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鼓励全系统人员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现我局有3人已经顺利通过,目前已有9人取得司法职业资格证。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广州市优秀司法所创建、考核和评比活动,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规范司法所,促进了我区基层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的全面提高。以基层司法所为基础,积极参与区和镇街综治中心建设,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局党总支与各党支部签订了责任书,并把履行情况与每季度的工作目标责任奖金挂钩,形成有力约束。印发局《xx年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加强了对所属各科(室)、直属单位、司法所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检查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公开承诺等党内监督制度,完成了《萝岗区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指引》初稿。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五不许”制度、农村工作“三不准”要求及公车管理规定,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人和事。

同时,我局还完成上级下达的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目标任务,按规定办理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阶段性工作任务。依照政策法规和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行为。落实区《公共服务单位文明办公规定》,按照“合法性、准确性、时限性、公开性、文明性、廉洁性”要求做好公共服务,并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评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充分整合调处资源,发挥区调处办设在司法局的优势,协调各职能部门和镇街联调联处矛盾纠纷,形成工作合力;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处成员单位联席工作会议,定期分析我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形势,查找工作薄弱环节;推动各调处成员单位成立矛盾纠纷调处专门机构,培训专业人民调解员,制作人民调解协议。认真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困难求助等政策。加大《广州市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的实施力度,提高社会矛盾纠纷的预测和防范能力;继续做好诉前联调、检调对接工作。

二要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模式。全力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管理,建立司法所、派出所、社区与家庭齐抓共管机制,确保实现24小时、全方位、无缝隙管控。探索日常管理和亲情帮教新路子。建立“阳光中途之家”,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提供临时安置、技能培训、集中教育、公益劳动和心理辅导等教育安置服务,帮助“两类”人员回归社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继续在大学招募具有心理咨询资格的讲师、教授担任志愿者,充分利用镇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社工、义工网络资源,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管理。建设街镇心理咨询室,探索更加科学的方法开展心理矫正,提高社区矫正实效。继续开展社会帮教,发动工厂、企业和各种经济实体接收、安置“两类”人员,努力抓好各级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建设,健全三级帮教网络建设。

三要全面推进“xx”普法工作。创新普法形式,会同市政园林部门把香雪公园等地建成“法治休闲公园”,市民在休闲的同时,主动接受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全面提高公民法治意识。积极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加强外来工的普法教育,完善外来工普法教育基地,引导广大外来工理性、合法维权。大力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和“普法进社区”活动,巩固创文成果。继续开展“订单式”普法活动,积极面向区内国有企事业单位,丰富普法内容,做到按需提供普法服务,切实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要建立健全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加快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细化工作考核措施,定期对受聘律师进行检查考评,奖勤罚懒。推动公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在我区的发展,建立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区法律人才库,形成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区“两代表一委员”法律顾问工作,协助提高参政议政水平。推进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能力。建立法律服务社会监督机制,扩大法律援助与公益性法律服务的覆盖面。

五要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继续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扎实抓好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以及“结合实际学标准,立足本职当先锋”、“服务发展抓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抓好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广泛开展“阅读进机关”活动,不断提升机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

第三篇:县司法局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xx年上半年,贺兰县司法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区、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区、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把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条主线,把提高执行力、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作为重要突破口,以“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执行能力、争当发展先锋”为动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奋力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为争创“西部百强县”,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立足基层,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健全组织、筑牢根基。以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大力开展了规范化调委会创建工作。继续狠抓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六落实”。目前,全县共成立各级人民调解组织120个,其中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67个,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34个,清真寺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共有调解人员608人,纠纷信息员680人。今年以来,举办各类人民调解员培训班5期,共培训人员335人,大大提高了调解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解决新形势下信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我们一是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重点排查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纠纷、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医患纠纷、村务管理、债务纠纷、涉法涉诉案件等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二是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了爱民亲民“大走访”活动。印发了3000张为民服务联系卡和爱民亲民“大走访”调查表、回访表,通过征求意见,听民声、访民意。走访中,对出现的矛盾纠纷进行及时的调处化解。三是全面开展了“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对近年来的长期积累的老、旧案及重信重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从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的实体、程序等方面,客观、公正地查找症结所在,把原因真正搞清楚。针对不同案情,研究制定周密可行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四是坚持矛盾纠纷分析、预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重大矛盾纠纷上报及重大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处置工作制度。积极组织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坚持每月和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开展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集中排查活动,集中力量,重点排查和治理因各种因素引发的多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主动参与群体性矛盾、群体性上访纠纷的调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于激化之前,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上半年共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活动49次,排查出矛盾纠纷686 件,调解686件,成功676件,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4件95人,有效预防了矛盾纠纷的激化,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巩固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在司法所达标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了司法所质量效能建设。深入开展了司法所“效能建设年”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岗位培训等活动,全面提升了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以完善大调解机制为切入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中的基础作用,上半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人民法院委托民事纠纷173件,有效减少诉讼成本,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矛盾纠纷。

(五)加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努力减少重新犯罪。按照“帮教社会化、安置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法治化”的思路和要求,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和帮扶工作。通过调查摸底核实,我县现有刑释解教人员251人,其中刑释人员250人,解教人员1人,农村籍215人,城镇36人,健全了一人一档,完善帮教协议,明确帮教责任,落实帮教措施,定期进行回访,了解回归刑释解教人员的表现情况和思想动态,因人施教,多方协调,解决回归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问题。着重坚持以就业防脱管这一工作主线,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创造条件,使其尽可能最大限度的得到安置。目前全县安置率达到92.8%。同时积极和民政部门联系,做好帮扶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共帮扶刑释解教人员31名。

二、强化“普法”意识,创新普法形式,拓展普法思路,推进全民普法进展

(一)突出重点,增强效果。1、建立完善干部学法用法登记制度。为全面考核干部“xx”普法期间学法用法的实际情况,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登记表,对全县干部“xx”普法期间的学法情况进行了登记记载,进一步推动我县干部学法工作的深入开展。2、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继续开展法律知识“一周一题、一问一答”活动。二是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法制副校长坚持每学期为学生讲授法制课。法制副校长职责明确,工作措施得力,切实发挥了在加强师生法制教育、维护校园治安稳定方面的作用。三是组织开展了青少年“与法同行”主题实践活动,为全县各中小学校赠送法律宣传图书。3、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实行农村“订单”普法,针对农民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农村普法力度,协调有关单位捐献了法律图书,建立了法律图书角。

(二)创新形式,力求实效。xx年是“xx”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我局把抓典型、求实效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突破口来抓。在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我局注重创新普法教育方式方法,拓展宣传教育形式。除了运用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展板宣传、举办法制讲座和培训班等传统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外,还围绕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使干部群众在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中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一是继续以小纸杯为载体,在全县大力倡导弘扬法治、崇尚文明、诚信守法的法治理念。二是继续开展了“贺兰县千场法制教育电影进乡村、百场法制教育文艺节目下基层、法制教育电视天天看”工程活动。依托电影、电视、文艺节目三大载体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律素养,截止目前,已演出法制文艺节目42场,法制教育电影252场,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三是通过文化广场电子屏幕开展普法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四是刻制法律援助专题光盘百余张,利用湖城之夏电影放映进行播放,不断加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五是在建设街两侧设立了十二块内容丰富的灯箱式法律援助公益广告栏,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利用税法宣传月、综治宣传月、三八妇女维权周、“3?15”等时机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宣传了《宪法》、《法律援助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土地承包法》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上半年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81个,悬挂横幅185条,展出展板425块,散发各种宣传材料3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28余人次。

三、拓宽领域,服务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强化律师工作。今年,我局加强整顿,从执业规范、统一收费、内部管理各个环节一样一样抓检查,抓落实,通过规范整顿,律师事务所工作不断拓展,业务收费逐年提高,群众满意率也有较大提高。与此同时,为了满足信访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合理疏导信访矛盾,缓解政府信访压力,继续完善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的参谋作用,积极解决信访问题。上半年律师事务所共代理民事诉讼103件,刑事自诉1件,刑事辩护16件,行政1件,办理法律援助8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公证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工作中,公证处服务大局,全力投入,成功地化解了城市拆迁中的矛盾,依法公证了采购、招标工作,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稳定进行。在配合中心工作的同时,积极为社会提供公证服务,今年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99件,其中民事类公证209件,经济类公证90件,起到了超前预防矛盾纠纷,超前化解的作用,促进了全县经济协调发展。

(三)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为“三农”服务力度。充分发挥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联络点的作用,开展了“法律援助进乡村”活动。切实加强对低收入人群、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对因公致残的农民工实行“三优一上”服务,即优先接待、优先审查、优先办理,上门服务,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1-5月份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件,援助代写法律文书98份,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拓展法律服务业务领域,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上半年,基层法律工作者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76家,代理诉讼131件,非诉讼13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89件,解答法律咨询74件。

四、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全面加强执行力

我们始终把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采取分散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讨论交流与调查相结合、各类培训与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方法,坚持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教育,增强干警综合素质。在学习中把握重点,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体会,注重自我提高,坚持学以致用,全局司法行政干警把理论学习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同加强自身素质相联系,真正做到理论与实际、言论与行动的统一。

一是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全系统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以党建工作带动司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努力建设一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奋发有为、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是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市委崔书记提出的“提高执行力”和“追求卓越”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执行能力,争当发展先锋”主题教育。学习了市委崔波书记在市委第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在全市加快科学发展大会上的讲话、县委《关于加强执行力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上级业务部门开展主题教育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提高了领导干部带头讲执行力,围绕中心抓执行力,转变作风推执行力和强化督查促执行力,努力营造了一个履职尽责、激情干事,充满朝气和活力的工作氛围。

三是扎实做好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处所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司法行政系统xx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工作中通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加强作风建设,加强舆论宣传,发挥信息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加强了司法行政机关政风建设。同时通过加强律师公证的管理教育、规范基层法律服务行为、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全面规范法律服务机构执业活动四个方面的措施开展了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进一步转变了机关作风,端正行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四是深入开展了以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公民道德素质和“四德”(修德、孝德、诚德和爱德)建设为切入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学习了xx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文明机关、和谐机关的建设,把干部职工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与解决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中的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使“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二十字基本要求渗透到日常学习工作之中,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供了思想道德保证。

五、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抓实效,全力营造法治氛围。继续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加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执法能力;加强公务员法制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结合青少年“与法同行”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通过各类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不断创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增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趣味性和针对性;通过“法律六进”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法律知识宣传咨询活动等形式,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实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规范化;结合“定单”普法工作,重点加强农村资源、土地经营流转、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涉及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村“两委”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与工会、劳动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法制培训班,法律咨询现场会等活动提高农民工自觉学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能力。

2,深入开展“法治贺兰”的创建活动,着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深化“民主法制示范村”和“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向纵深发展。

3、积极推进法律文化建设。与县文化馆联系编排法制文艺节目在社区、校园、企业、村镇等基层单位巡演。组织律师深入双拥共建单位开展法制宣传进军营活动。

(二)抓执法,进一步强化职能作用。1、加强巩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成果,大力开展规范化调委会创建工作。2、加大人民调解指导力度,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使人民调解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3、争取县委政府的重视和综治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强化“三调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组织职能,落实联席会议、排查调处和督办、责任追究等制度,积极协调各有关单位,切实发挥好“三调联动”的职能作用。

(三)抓规范,构建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运作。着重抓好各项制度建设落实到位,提高法律服务的自律管理和综合实力,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社会公信力和市场竞争力。抓好规范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和办案质量,加强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抓素质,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教育全体干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办事效率、行政效能,正确认识自己的责任和使命,端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自觉服务于大局、服务于群众,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开拓创新意识、争先创优意识,形成比干劲、比成绩的良好竞争氛围。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维护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声誉。

第四篇:司法局关于报送《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xx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各级政法工作、司法局长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主三化三加强”发展路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三大主题活动”,切实履行“三大职能”,始终坚持“四个强力推进、三个大力提升”思路,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根本,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保障民生服务民生为根本取向,以抓基层打基础为着力点,积极应对新问题、新情况、新任务,出色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工作思路有新突破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年,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关键的一年,是推进“三年重建任务两年基本完成”艰苦的一年,对于司法行政工作来说,维护稳定、服务大局的责任重大,任务极其艰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局立足解放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不断调整更新工作思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一)坚持以人为本,及早制定工作目标。年初,局领导分别带队赴全市9个县(市、区)进行调研,主动问情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积极了解基层所思、所想、所需,广泛开展献计献策活动,征求意见建议57条。通过调研,提出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创优、全省争先”的总体目标,并将工作任务分解为9大项36小项,进一步细化了工作要求,明确了完成时限,确定了分管领导和责任人,为落实工作目标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坚持统筹兼顾,推进品牌建设。根据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实际,狠抓“四个强力推进、三个大力提升”工作思路落实,狠抓“支持抗震救灾、服务灾重建十条措施”到位,积极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民生工程的品牌建设,主动将法制宣传打造成群众接受法律知识的“传播机”,将人民调解打造成受灾地区的“稳压器”,将法律援助打造成受灾群众的“取暖器”,将法律服务打造成群众寻求诉求的“惠民标签”,并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具体考核指标,使每个品牌项目都有了明确的指向和严格的标准,为推进服务民生品牌(内容来源好 范文网WWW.HAowoRd.COm)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强化为民服务。始终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把服务灾后重建、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稳定大局作为全部工作的导向和落脚点,主动介入一线工作,积极为灾后重建营造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服务氛围。积极组织法制讲师团、法律流动宣传队,大力宣讲涉震政策和法规,切实满足灾后群众学法守法用法需要。积极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灾后重大项目论证,为党委政府和灾后重建活动提供法律意见。积极组织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化解灾后重建中的矛盾纠纷,掌握做好稳定工作的主动权。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构免费为受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同时,深入开展灾后联乡帮村活动,积极联系铁牛街社区党建和法制宣传工作,联系原756厂57名离退休军转干部帮扶工作,联系并帮扶梓潼县双河村,主动为该村55户困难群众捐款6余万元,协调争取项目资金10余万元,完成了该村道路改造、蚕桑、生猪养殖基地建设等7个项目,为保障灾后持续良好的法治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广泛开展“三大主题活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大主题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坚持把“人人精学业务知识,人人熟知法律法规,人人熟练掌握业务技能,人人适应工作岗位需求”作为工作的目标,为推动各项工作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以“大调解”机制建设为抓手,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进一步筑牢。继续强力推进“有纠纷找司法”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建设,指导各县(市、区)建立了县、乡、村、庭院四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调处机制,推动了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消费纠纷等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建立。“大调解”领导管理机制基本调整到位,大部分县市区落实了调解补贴保障机制。全市建立了各类调委会6637个,其中,帐篷板房安置点调委会179个,医患纠纷调委会210个,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15个,消费纠纷调委会382个,乡镇街道调委会396个,村居3758个,其他调委会1697个;建立流动调解庭179个;有2674个调委会达到“六有”标准,拥有调解员60995人,矛盾纠纷信息排查员12万余人。截止目前,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参与法制宣传214场,受众人数达11.23万人,排查调处民间纠纷16928件,成功率97.2%,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6件54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27件149人,制止群体性械斗51件304人,防止集体性上访32件423人,87%的矛盾纠纷在村一级得到妥善解决,11.2%的矛盾纠纷在镇一级得到有效化解,有效地筑牢了灾后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6月,市人大和人大内司委视察了我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试行二十周年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对我市抓大调解机制建设工作的做法和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以改善民生为目标,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按照“政府主导,社会推动,加强宣传,多方筹资,量质并举,做成品牌”的要求,新建了2个法律援助受理厅,建设了11个规范化法律援助站,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上半年共为86895人提供了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比去年同期增加3倍(比xx年全年高5.1倍),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5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0%(比xx年同期增长95%)。通过法律援助,免收受援人法律服务费274.05万元,为受援群众争取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医疗事故赔偿、人生损害赔偿和索要劳动报酬1112.45万元。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无推委拖延、无索要财物、无投诉举报。民事案件法律援助胜诉和调解率保持在85%,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和部分采纳率保持在95%以上,为服务民生、保障民生做出了应有的贡献。4月,在全市民生工程大会上,局被评为“全市民生工程先进单位”。

(三)以突出领导干部学法为重点,普法依法治理实效增强。继续强力推进“大普法格局”建设,努力实现创建法治城市的目标。借助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党校“青干班”、“科级干部培训班”、“法制专题讲座”等平台,举办各类法制讲座20场次,法制培训班36期,参训3200余人次,领导干部和各系统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普遍提高。依法治理面稳步提升,全市政务、村务公开达100%,依法治县(市、区)面达100%,依法治乡镇面达98%,依法治村(居)面达95%,依法治校面达95%,依法治企面达93%,依法治市进程不断推进。6月,市人大部分代表视察了三台县、市药品食品监督局、市地税局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的情况,对我市开展“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工作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还将对我市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规划及人大决议实施情况进行审议。

(四)以科学管理为手段,法律服务业进一步规范和拓展。按照“学习、宣传、规范、提升”和“服务中心、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要求,全市律师行业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贯彻落实新《律师法》活动,针对律师行业特点和律师执业实际,建立健全和完善了“七大机制”,推动了律师行业的科学健康发展。截止目前,全市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20家,开展涉灾法制宣传283场次,受众人数达2202人次,开展涉灾法律咨询852场次,受众人数达2163人次,为党委政府提供灾后法律服务79件,为党委政府救灾工作和灾后服务提出建议134条,为企业代理涉灾诉讼481件,为企业提供涉灾非诉讼法律事务469件,为灾区群众代理涉灾诉讼290件,非诉讼法律事务756件,调处涉灾矛盾纠纷108件,服务灾后重建工程项目52个,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维护了灾区的社会稳定。3月,在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集中开展执业行为专题教育整顿活动,严肃了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了执业行为。上半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政府、村居、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顾问948家,调解纠纷823件,办理“两代”2132件,办理承包事项717件,办理邻里纠纷246件,办理法律援助195件,解答法律咨询1.13万人(次),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921万元,为外出务工人员建立联系卡14692张,签订法律顾问合同4832人,减免收费12.891万元,法律服务工作逐步形成了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诚信执业的良好局面。

(五)以增强管控能力为举措,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工作水平明显提升。年初,组织开展了调查摸底,对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的基本情况进行了逐一登记造册,并下发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级社区矫正组织建设过渡性安置基地的职责任务、工作内容及保障措施。采取兼职、借用、聘用等办法,广泛吸收社会各界人员成为社区矫正工作辅助人员,弥补人员力量上的不足。上半年,刑释解教回归社会人员安置率达93%,帮教率达98%。社区矫正391人,解除矫正39人,现有352名,组织矫正对象累计公益劳动160小时,开展集中教育15场次,接收的矫正对象无一人脱管。

(六)以司法所建设为牵引,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继续强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积极抢抓灾后重建机遇,按照市政府4月份召开的“两所一庭”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着力做好全市289个乡镇司法所的灾后重建工作,编制了194个乡镇司法所的重建方案,提出了43个乡镇司法所的加固措施,协调市发改委编报了第四批利用国债资金建设的53个司法所情况,启动了68个司法所的重建,初步完成了27个司法所的建设。重点突出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两个关键,狠抓了“规划、资金、管理”三个环节,努力实现司法所“建筑美观、功能齐全、资金节约、满足发展”的建设目标。据统计,全市乡镇司法所共宣讲法律知识614场次,受教育244万人(次),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议1071件,被采纳868件,参与严打及专项治理1215次,协助基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2014件,制定村规民约1346件,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七)以促进司法公正为基础,公证和司法鉴定公信力不断提高。按照“积极发展、提高质量、规范管理”的要求,2月,结合省厅抽查时机,对全市办理遗嘱、继承、赠与、房屋按揭、现场监督的公证案件进行了综合检查,公证服务水平有了大提高。上半年全市11个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7660件,其中民事类4394件,经济类2514件,涉外和港澳台公证752件,提供公证法律援助800余件。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的要求,3月,开展了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执法大检查,对全市7家司法鉴定机构及144名司法鉴定人执业情况进行了检查,司法鉴定机构的综合素质进一步优化。上半年,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1658件,同比增长103%,调处投诉案件2件,社会公信力不断增强。

(八)以畅通信访渠道为途径,群众来信来访得到有效化解和调处。认真办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创新地把信访问题转化成“法律问题”、“技术问题”和“解惑问题”,不断强化协调、督查、督办,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解决了一大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据统计,上半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件,比去年同期减少5.3%。其中来信6件,同比减少56.2%;来访7批13人次,同比增加44.4%,人次增加19.1%;3人以上5人以下集体上访2批8人次,同比减少23.4%,人次减少7.1%,真正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灾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九)以效能建设为推手,党风廉政建设稳步提升。继续推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落实,建立了科学有效的司法行政管理体制,努力提升了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3月,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召开了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各县市区司法局现场签订了《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表彰了10个先进单位和30名先进个人,对6名竞争上岗的中层干部进行了全程监督。4月,组织专人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及时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监督,认真做好了涉震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解答工作。依法开展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保留、调整、取消、下放清理和规范,进一步理顺了审批关系,规范了审批程序,按时完成了全市106 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和488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审批事项。5月,局党委书记、局长刘伟同志参加了市委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节目,就“发挥职能优势、服务灾后重建、维护社会稳定”这一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了广泛地在线交流。在全系统广泛开展了学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干警参加了行政执法考试,清理了规范性文件,圆满完成了内部审计,加强了财务管理监督,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

(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班子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继续强力推进“抓学习、强素质、树形象”队伍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实现队伍素质的全面提升。按照“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创一流”和“班子创一流、工作创一流”的要求,确保了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司法行政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大学习、大讨论”以及“三大主题活动”,认真组织全系统400余名干警参加“学习论坛”交流和“三大主题活动”在线考试,通过率达100%。结合“爱老敬老、争创和谐”目标,始终将老干部工作融入全局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使离退休干部在倍感振奋和鼓舞的同时,多了一份理解、关注与支持。深入开展“百日岗位大练兵活动”,熟练掌握“四会”技能,广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使司法行政工作更加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上半年,全市共刊发理论调研文章12篇,信息简报278条,向省厅报送28条,报刊发行18条,党政网调用22条,其他刊发54条,为打造绵阳司法精神、构建绵阳司法文化、提升绵阳司法核心竞争力,彰显了绵阳司法行政工作独有的特色和亮点。

三、立足工作大局,在把握方向上有新高度

(一)力求“群众满意”。着眼于建设一个“群众满意”的司法行政机关,按照“人往基层沉、钱往基层走”的工作思路,以“做强基层,做实一线”为突破口,在 129个乡镇高标准建立了规范化司法所,指导司法所设置了纠纷受理接待岗、矛盾调处室、法律援助工作站,真正体现了“便民、利民、为民”的工作宗旨,真正做到为辖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顺应“百姓期待”。为锻造一支符合群众需求、让群众放心的干部队伍,我们紧扣司法行政基层岗位练兵活动、人民调解示范活动、“我为和谐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要求全市司法行政干警立足基层工作岗位,学习掌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应知应会的纠纷调解、法制宣讲、公文写作、法律服务和协调工作等业务基本技能技巧,着力培养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基层司法行政岗位能手。

(三)办好“人民急需”。 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收集民意的基础上,连续推出了15个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先后在乡镇设立了中心调解室,招聘了专职调解员,实行了调解补贴制度,实现“有场所调解、有专人做事,有经费办事”。整合了法律援助中心和“12348”功能,建成了集自助查询、来访接待、法律咨询、受理援助、指派律师等功能为一体的法律服务大厅 ,为群众提供了一站式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建立了10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在校中小学生和社区青少年提供了一个经常化、正规化和阵地化的法制教育场所。在新兴的企业集群区建立了10个企业职工普法教育基地,设立了法律服务工作室,提高了企业职工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四、立足真心为民,在成果转化上有新力度

(一)在法律援助中勤于为民。我们不断延伸法律援助触角,构建起由村社法律援助联络员、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组成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力求做到“降低门槛、应援尽援 ” ,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建立了援助案件分析例会,逐步实现了法律援助质与量的同步增长,坚持高质量服务,吸引越来越多的贫弱群众主动找上门,切实为贫弱群体和受灾群众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蓝天。

(二)在纠纷调处中勇于为民。 我们依托乡镇司法所和调委会、村社调解小组、十户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组成了四级调解网络,定期组织他们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切实做到抓苗头、抓源头、抓下头,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化解纠纷、处置矛盾纠纷的过程中,要勇于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在安置帮教中善于为民。我们着力抓好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努力拓宽安置渠道,探索出自主创业、自谋出路式,创办实体、企业共建式,社区帮助、政府保障式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安置形式,努力破解“就业难”这一工作难题。积极推行心理矫治法、典型引导法、爱心感化法等一系列体现人文关怀、注重实际效果的帮教方法,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形成衔接有序、管控得力、运转高效的网络管理模式,促进对刑释解教人员基本信息掌握更全面,确保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措施落到实处。

上半年来,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突出表现在:基层基础比较薄弱,财政保障不到位,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法律服务专业化、规模化程度较低,高层次人才匮乏,自律机制仍需完善;队伍整体素质特别是基层干警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及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等。对这些差距和不足,我们将在下半年的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完成。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推进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乡镇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基础设施的重建工作。

(二)继续抓好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十条措施的落实,以法制宣传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为着力点,全力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

(三)巩固和转化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和谐绵阳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和“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三大主题活动成果,进一步服务绵阳经济社会的发展,进一步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

(四)遵循“建立两大机制、构建两大格局、实现两大突破”的工作思路,努力破解制约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五)树立经营理念,培养品牌意识,做大做强法律服务业。逐步转变和提升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思想认识,逐渐改变全市法律服务业小、散、单,形式粗放的现状,全力打造规范、专业、集约型的法律服务品牌。

(六)狠抓教育培训,努力提升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的综合素质,为司法行政系统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完成新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五篇:2014年上半年县司法局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有力指导下,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xx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班子和队伍建设为突破口,扎实开展法律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为构建和谐承德县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以“法律八进”为载体,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全面落实“xx”普法规划,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一是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公证、法律服务等人员深入到八家、甲山等乡镇开展了以“法律服务与农民工同行”、“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共举办法律宣传4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7000余份,解答咨询910余人次,播放宣传光盘20多盘;二是协调指导全县25个乡镇、11个县直部门开展了“一周一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种法制宣传资料28800余份,解答咨询1200多人次,悬挂巨型条幅40余条。三是利用**县司法行政网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对网站进行了彻底改版,增加了法制动画、法制漫画、视频点播等栏目。

二、以信访稳定为主线,下大力量化解民间矛盾纠纷。一是健全完善了县、乡(镇)、村、组四级调解网络。目前全县乡镇调委会成员313人,村级人民调解员1757人,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同时,下发培训计划,强化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实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二是是做好“春节”、“春耕”、“两会”“奥运安保”等特殊时期的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会战”方案,组织各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活动”,实行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周上报、月汇报制度,突出信息反馈,加强与乡镇司法所联系,及时掌握纠纷排查调处情况,上半年共排查各类纠纷1557件,成功1476件,成功率达94.7%,劝阻群众上访9起。三是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八进工程,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实现“五加强”、“六强化”和“三个零”工作目标。

三、以预防重新犯罪为目标,推进安置帮教社会化.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思路,健全安置帮教组织,扩充帮教队伍,增强帮教力量。目前,我县已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帮教组织网络,其中,县级帮教领导小组成员19人,乡镇领导小组成员187人,村级安置帮教小组成员1282人。xx年到今年5月份,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66人,全部落实了帮教责任。同时,对全县xx—xx年3年来的662名释解人员进行了彻底排查摸底,实现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横到边、纵到底的网络化管理。

四、以拓宽援助渠道为途径,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建立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联系点,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半年共办理援助案件158件,解答法律咨询800多人次,代书100余份,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成立了承德县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由四名专职律师负责承办全县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普法宣传及其他与农民工相关的法律事务。简化办案流程,以诉讼和非诉讼方式,为农民工追讨欠款,同时,通过与外县法律援助专门机构实行协作,开展为在外打工农民工追讨工钱等法律援助活动,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以新农村建设为己任,扎实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加强对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规范办证程序,严把公证质量关口,大力开展一站式服务,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1581件,其中民事公证737件,经济公证844件,调解纠纷4件,无一起投诉案件发生。二是开展信访案件办理质量提高年活动,加强对农村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培训,确保诚信服务,规范执业。今年以来,共代理案件58件,代书73份,解答咨询597件,法律援助6件,挽回经济损失37.5万元。三是加强《律师法》的宣传,完善律师管理制度,健全档案,规范执业行为,今年以来,共代理案件53件,代书909份,解答咨询3065件,法律援助6件,挽回经济损失40万元,无投诉案件发生。四是成立法律服务顾问团,畅通法律服务渠道,一般法律事务通过网上咨询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来信来访等方式办理;重要法律问题通过预约上门服务的方式解决。

六、以开展各种教育活动为契机,努力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积极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迎奥运、创和谐、抓落实、促发展”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等活动,加强行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认真学习省、市各级各禁令及省政法委关于在奥运安保中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教育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其他纪律规定,大力推广文明用语,规范服务行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扎扎实实为基层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同时,分别召开专题党组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找个别干警谈心以及全体干警在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自查,制定整改措施,分级签订责任状,写出保证书,提高全局工作效能。

七、以构建防腐体系为抓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xx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及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学习先进典型等各种形式的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活动,增强了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和接受监督的意识。

八、与本职工作相结合,完成县里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为着力抓好所联系乡的“迎、创、抓、促”活动,全县“迎奥运、创和谐、抓落实、促发展”活动动员大会后,县司法局驻八家乡工作队及时与所联系的八家乡主要领导取得联系,共同研究全乡“迎奥运、创和谐、抓落实、促发展”活动,随后带领工作队员赴八家乡参加动员大会,深入重点村与村干部促膝谈心,宣传做好奥运安保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乡村按照“乡不漏企、村不漏组户”的要求,广泛摸排,全面掌握各类矛盾纠纷和隐患的具体情况;与乡主要领导、司法所认真分析研究各种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解决的具体措施等,对排查出的37件矛盾纠纷和隐患进行排队分类,逐一落实了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并明确了解决时限;依据纠纷隐患的各自特点,确定了“稳控为先、先易后难,逐步调解”的工作思路,并要求各村做到信息畅通,一旦出现问题,立即作出反应,确保不出现群体性事件。五是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优势,在八家乡集市上开展了一次“迎、创、抓、促”大型宣传活动,特别是在庙梁村、深水河村,局长要求随行的工作人员要把法制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一户,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以建立“学习型机关”为载体,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加大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全体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开展“法律八进”活动,通过开展“法律赶集”和“送法下乡”活动,加强基层普法组织特别是企业、学校等重点对象的法律宣传教育。同时,年终进行一次全县干部普法考试。

三、开展人民调解八进工程,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继续规范调解程序、调解档案,坚持纠纷月统计分析,加大排调力度,扩大调处范围,提高调处质量。

四、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各乡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活动,于10月份起正式接纳矫正对象。

五、完善法律援助办案流程,规范援助档案,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年底前在全县各乡、村普遍建立联系点,建立儿童法律援助站,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援助质量。

六、强化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公证内部管理,规范公证程序,提高公证质量和水平;完善律师工作制度和措施,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发挥其维护正义、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作用;严肃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纪律,调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积极性。

七、充分利用网络信息资源和现代化办公手段,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力。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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