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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及纠风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15-03-23 05:04:37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第一篇:县规划和建设局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及2014年纠风工作总结

**县规划和建设局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及2014年纠风工作总结

县政府纠风办: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县纠风办《关于2014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府办发

[2014]45号)要求,全面落实纠风工作,将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纠风工作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同安排、同开展、同督查,为推进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现将我局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及纠风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

我局继续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结合建设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强化了对系统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巩固了以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基层单位、机关股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同时,按照任务分解要求,认真组织,扎实做好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在城镇房屋拆迁中切实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城乡规划的调控作用,严格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全面落实房屋拆迁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拆迁许可、行政裁决程序,健全拆迁公示和听证制度,加强了对拆迁补偿资金的监管。12月初,应金山花园拆迁户彭启路、杨昌翠的听证申请,召开了有拆迁人、被拆迁人和被拆迁片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各界代表人士参加的听证大会,更大程度的保障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检查,大力推进《劳动合同法》在建设领域的贯彻落实,在巩固原有清欠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签订用工合同、工资发放、保险费缴纳的监督检查,防止新欠发生,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 规范工程规划建设管理,严格审批程序。成立由建设、国土等部门组成的县规划审查委员会,将开发建设项目审批权上交县规委会。去年以来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单位、个人建房全部提交规委会研究审批,所有新申报房地产开发项目由我局先行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论初评,合格后再提请县规委会召开会议进行审查决定。克服了个别领导干部随意更改规划强制性内容,插手建设项目定点,随意修改规划许可条件等问题。在城乡规划编制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重要规划和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全部实行公开招标,一般项目进行比选,强化了对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监督。

(四)切实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对涉及建筑企业的收费进行了专项治理,梳理涉及建筑企业的有关收费项目,制定了《**县涉及建筑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予以公示。按照《四川省控制对企业进行检查的规定》,严格规范检查程序,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和随意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深入建筑企业进行调研,畅通了企业诉求渠道,有效遏制了向建筑企业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吃拿卡要等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五)巩固新“三乱”专项治理成果。规范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社会团体办班、收费、发证行为,对培训办班项目认真逐一进行清理,对已办和计划开办的各种超职能、超范围、超计划的收费培训办班项目,按照“三个取消、一个纠正”的要求,予以了停办或取消;严格规范了举办培训班的审批程序,办班、收费、发证都严格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严禁巧立名目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加重基层负担。

加强对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监管。着重抓了社团组织和中介机构涉企收费行为的治理和整顿,重点整顿了党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任行业协会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问题。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搞指定服务等行为,规范了行业协会的服务。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深入开展了本系统

市场中介组织与挂靠站所彻底脱钩工作,解决了过去个别单位将依法应该履行的行政职能转移给中介机构或垄断行业、社团组织,进而向企业强行服务、收费问题,促进了中介组织规范发展。

(七) 防止新农村建设中损害农民利益增加农民负担的行为。指导各乡镇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工作。防止违背农民意愿、超越农民的承受能力和实际需要,下达硬指标或大拆大建,搞形象工程,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八)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规范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行为和房屋租赁行为,严肃查处在商品房销售环节中的违规促销、内部认购、定金圈套、合同违约、虚假广告、面积缩水、一房多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按照“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的原则,不断加强建设系统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观念教育,巩固系统干部职工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系统内部监督,纪检监察、舆论监督以及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为牢固树立建设领域良好风气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审批股,将所有建设行政审批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股,行政审批股整体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阳光审批。由以前窗口只受理变为现在的既受理,又办理,切实解决了“只挂号,不看病”的问题。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公示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实行收费公示制,将收费依据和标准上墙公示,既提高了办事效率,又避免了暗箱操作和人情收费。通过扎实工作,我局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作风逐步形成。

(二)及时处理各类信访案件。今年以来,我局共承办各类信访案件×××件,接待来访群众×××余人次,重点涉及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方面问题,都已按要求办结。在日常工作中,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针对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以及日常信件投诉进行了责任分解,及时落实了整改措施,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群众满意率高。

(三)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是我局系统内实绩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初制定了工作方案,定期不定期进行问卷调查和民主测评。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紧紧抓住建设行政执法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等热点问题,开展民主评议。组织广大建设工作者直面问题,认真排查本单位本股室不正之风的具体表现,自找差距,自挑毛病;同时,召开座谈会,组织明察暗访,全面收集各方面反映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进行认真整改。积极创建行业新风,建设一支作风过硬的队伍。通过行评工作,我局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有了明显增强,职业道德水准有了明显提高,行业风气有了明显好转。

总之,我局的纠风工作按照既定的目标逐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是,我们的工作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差距,下一步我们还要在源头治理上下功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第二篇:2014年建设局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及纠风工作总结

县规划和建设局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及2014年纠风工作总结

县政府纠风办: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县纠风办《关于2014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府办发[2014]45号)要求,全面落实纠风工作,将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

,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纠风工作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同安排、同开展、同督查,为推进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现将我局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及纠风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

我局继续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结合建设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强化了对系统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巩固了以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基层单位、机关股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同时,按照任务分解要求,认真组织,扎实做好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在城镇房屋拆迁中切实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城乡规划的调控作用,严格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全面落实房屋拆迁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拆迁许可、行政裁决程序,健全拆迁公示和听证制度,加强了对拆迁补偿资金的监管。12月初,应金山花园拆迁户彭启路、杨昌翠的听证申请,召开了有拆迁人、被拆迁人和被拆迁片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各界代表人士参加的听证大会,更大程度的保障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积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检查,大力推进《劳动合同法》在建设领域的贯彻落实,在巩固原有清欠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签订用工合同、工资发放、保险费缴纳的监督检查,防止新欠发生,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 规范工程规划建设管理,严格审批程序。成立由建设、国土等部门组成的县规划审查委员会,将开发建设项目审批权上交县规委会。去年以来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单位、个人建房全部提交规委会研究审批,所有新申报房地产开发项目由我局先行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论初评,合格后再提请县规委会召开会议进行审查决定。克服了个别领导干部随意更改规划强制性内容,插手建设项目定点,随意修改规划许可条件等问题。在城乡规划编制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重要规划和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全部实行公开招标,一般项目进行比选,强化了对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监督。

(四)切实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对涉及建筑企业的收费进行了专项治理,梳理涉及建筑企业的有关收费项目,制定了《**县涉及建筑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予以公示。按照《四川省控制对企业进行检查的规定》,严格规范检查程序,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和随意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深入建筑企业进行调研,畅通了企业诉求渠道,有效遏制了向建筑企业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吃拿卡要等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五)巩固新“三乱”专项治理成果。规范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社会团体办班、收费、发证行为,对培训办班项目认真逐一进行清理,对已办和计划开办的各种超职能、超范围、超计划的收费培训办班项目,按照“三个取消、一个纠正”的要求,予以了停办或取消;严格规范了举办培训班的审批程序,办班、收费、发证都严格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严禁巧立名目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加重基层负担。

加强对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监管。着重抓了社团组织和中介机构涉企收费行为的治理和整顿,重点整顿了党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任行业协会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问题。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搞指定服务等行为,规范了行业协会的服务。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深入开展了本系统市场中介组织与挂靠站所彻底脱钩工作,解决了过去个别单位将依法应该履行的行政职能转移给中介机构或垄断行业、社团组织,进而向企业强行服务、收费问题,促进了中介组织规范发展。

(七) 防止新农村建设中损害农民利益增加农民负担的行为。指导各乡镇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工作。防止违背农民意愿、超越农民的承受能力和实际需要,下达硬指标或大拆大建,搞形象工程,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八)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强制

第三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纠风工作总结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纠风工作总结

今年,为了抓好纠风工作,我局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纠建并举”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全面贯彻县政府机关党委要求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继承和发扬纠风工作好的传统和作风,不断改进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效地促进了住建局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 加强组织领导,狠抓纠风责任制的落实

长期以来,我局十分重视纠风工作,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担任组长的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为深入开展纠风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年初,根据纠风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分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制定了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1、加强组织领导。2014年我局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成立以党委书记吴国范同志为组长的纠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检书记龙云峰同志兼任主任,全面负责我局纠风工作。各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履行对本单位的监管责任,健全纠风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监管力度。把监督检查贯穿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坚持普遍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阶段性检查

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注重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3、创新工作方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创新,进一步研究解决纠风工作的深层次问题。树先进典型,提高纠风工作的针对性,不断破解纠风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4、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注重制度建设,用机制推进源头治理。建立完善纠风工作领导责任机制、群众诉求机制、民主评价机制、监督查处机制、责任追究机制。逐步建立健全纠风工作的长效机制。住建局纪检组负责组织对各单位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层层落实纠风工作目标、任务,对完成责任目标成绩优秀的,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责任目标未落实,影响全局行风工作评议的,进行了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

论素养和执法水平

1、紧紧围绕“为谁服务,怎样服务,怎样当好公仆”

这一内容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学习“三个代表”立足岗位做贡献的主题实践活动,旨在解决公仆意识,廉政形象,机关作风,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切实使党员干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建立廉洁、勤政、务实、

高效的执法队伍。

2、充分利用了党团组织生活、政治学习时间,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了干部思想意识,服务意识。

3、加强广大党员干部党纪、政纪学习,深入开展警示

教育,采取了组织观看电教片,聘请党校教授进行辅导讲课,并在教育中注意区分不同层次,学习后认真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进行了讨论,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形成映像,督促自己对世界观、价值观的坚持与改造。

大家还结合“三个代表”的学习对照分析自己的思想和

工作中容易发生问题的地方,对自己进行了认真深刻的剖析,从而,进一步提高了觉悟,增强了防范意识。

三、提高纠风力度

1、强化对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

为。引导中介机构树立诚实信用的从业理念,住建局从全县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五项措施,打造中介机构信用体系。一是摸清底数,建立信用考评档案及数据库;二是搞好调查研究,制定中介机构建设的标准和行为规范;三是加强教育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四是建立公开的中介行业守信信息披露制度;五是突出对重点行业的管理,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中介机构不法行为的整治。

2、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切实保护群众利益。成立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协调组,进一步明确责

任,确保实实在在的落实。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分析清欠工作形势,明确清欠工作职责,分解清欠工作目标,落实清欠工作任务。建立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信访接待制度,建立专门绿色通道和应急处理机制,制定举报投诉方案,对到访者按职责分工认真接待处理,没有出现相互推诿,避免了引起上访者的过激举动,维护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建立长效机制,制定防范“新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措施。

3、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严格依法拆迁,规范拆迁行为。严格按照国务院和吉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加强对拆迁单位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切实保证房屋拆迁工作有序进行。结合拆迁工作的实际,认真履行相关政策,完善相关措施,尽量达到补偿合理,并加大政策和相关规定的宣传力度,使被拆迁人理解和支持拆迁工作,从源头上预防上访事件的发生。

4、加强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监管。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和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加快解决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的住房资金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安居建设计划、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5、加强对“暖房子工程”的监督检查。开展对“暖房子工程”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确保各项惠民

政策落实到位。建立完善供热企业等级评价、准入退出等长效监管机制,推进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实现对供热企业的有效监管,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利益。

6、加强政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如供水、供热、供气、物业等开展评议。建立政行风联络员队伍,加大信息收集力度,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住建系统政行风联络员队伍。

2014年我局把纠风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责

任,精心组织。各单位都坚持了“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并认真履行对本单位的监管责任,健全了纠风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我局在11年的纠风工作中,作了大量的工作,

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应当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上级领导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需要我们下力气进一步整改。今后,我们要以“团结奋进、争创一流”的精神,更加努力扎实的工作,把住建局各项工作更好地向前推进,为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第四篇:县贯彻落实2014年纠风工作领导责任制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吕女双县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及地委、行署纠风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这个主题服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推进了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我县纠风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2014年纠风工作

自中纪委五次会议、自治区、地区反腐纠风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我们迅速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本着早计划、早动员、早安排、早落实的原则,召开了吕女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对2014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上,政府县长与16个纠风重点单位签订了《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人民医院门诊部、城镇工商所、交警队等10个单位为牵头创建“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并为经贸委、农业局两个行风评议“回头看”单位聘请了16名行风评议员。制定下发了《2014年度纠风工作安排意见》、《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干部责任分解》、《反腐败纠风各项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分工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细则》、《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也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充实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责任明确到人,层层签订纠风目标责任书300份,确保了纠风工作全面开展。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

纠风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三项格局之一。县委、政府始终把纠风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打造廉洁高效政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经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服务的一件大事常抓不懈。

(一)把好领导环节,确保组织到位。今年我县把纠风工作作为树立政府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政府分管领导把纠风工作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按照责任制的内容和要求,每半年对分管单位和部门的纠风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做到职权行使到哪里,纠风工作就延伸到哪里。

(二)把好责任环节,确保职能到位。政府把纠风工作作为部门、行业“一把手”工程,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充分调动部门、行业工作积极性,认真落实纠风工作任务。在具体工作中,按照2014年制定的纠风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细化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加强了相互间的协调联系,使各单位在纠风工作中找准自已的位置,避免了越位、错位和相互推诿现象的发生。

(三)把好落实环节,确保责任到位。一是实行纠风工作“双签书”制度。部门和行业的主管单位既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又与县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各乡镇的基层站(所)既与县直各业务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又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并对责任状做了进一步的细化,使考核指标更切合实际,也更具针对性。二是实行乡、镇基层站(所)“双评议”制度。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乡镇基层的行风评议单位,采取“以块为主搞评议,以条为主抓整改”的工作思路,共同开展站所行风评议工作。三是对基层站(所)纠风工作实行“双考核”。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年终根据年初所签责任书,分别对乡镇基层站所的纠风工作进行考核。形成了纠风工作一级抓一级,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全面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把握双向对接环节,确保监督到位。县纠风办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个体私营业主中聘请了16名义务监督员,并制发了督查证。对监督员进行了分组分工,明确监督职责、监督内容,监督员与被监督单位的权利、义务,开展工作的方法和要求等;对本年度的重点评议单位开展百人问卷调查,对上年度的重点评议单位进行跟踪督察,通过监督员与被监督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双向对接,保证了群众性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抓好专项治理

(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牧民负担不反弹。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不折不扣地落实减负政策,确保农牧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弹。二是加强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禁止强行以资代劳。三是加大村级财务审计。今年,我县加大了村级转移支付力度,要求各乡(镇)转移支付资金的50%转移分解到各村,并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各乡(镇)农经站也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面达到100%,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四是狠抓村务公开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吕女双县村务公开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各村村务公开工作。目前,全县114个村已全面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其中,按照农经局统一制作规范性公开的村达60个,一般村务公开的村56个,并对村务公开实施“阳光”操作,增加了村政务、财务公开的透明度,没有出现任何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和乱罚款的现象

入库、预算外收入上缴、银行帐户等一系列工作,对各单位的收费项目、收费规模、收费标准、收缴程序进行了全面清理。在清理中,清理出了交警大队使用非法印制的收款收据收费金额118874元,分别对该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处以5000元和300元的罚款,现罚款己全部入库。

(二)进一步加快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今年我县在2014年对20个代表性单位推行非税收入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除法院、交警大队以外的所有非税收入单位全部纳入非税收入网络管理范围,截止目前,共纳入非税收入单位37个,占全县应纳非纳管理单位的95%,收取非税收入314万元。同时,继续整顿和规范各单位的银行帐户,严禁设立帐外帐、“小金库”,严惩作假帐行为。

同时,认真落实《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截至目前,共完成招标项目9项,工程造价1534.66万元,建筑面积25959.91平方米;实施政府集中采购招投(请勿抄袭www.HAoWORd.cOm)标4次,询价采购和分散采购45次,采购预算资金328万元,采购资金298万元,节约资金30万元,节资率达9.15%。

(三)继续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认真执行《吕女双县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吕女双县关于落实审计决定的实施办法》和《吕女双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意见》,切实加大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执法力度。实行县纪委、组织、监察、人事和审计五部门经济责任审计联系会议制度,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2014年,我县共完成审计项目21个,涉及到32个单位,共查处违规资金934万元,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991万元;应上缴财政48万元,已上缴财政17.6万元。

(四)加大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监督检查力度。今年,我县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的选人、用人环境,完成了城管大队招考人员的报名、考试、面试、体检等全过程监督工作,共有24名复转军人报名,录用6人,通过督察没有发现违规行为。

(五)稳步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后,改变了国库资金拨付方式,解决了国库资金多环节拨付、多户头存放形成的大量库外沉淀和闲置浪费,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截止8月底,我县共发生直接支付20笔,涉及金额367891.83元;授权支付98笔,涉及金额343747.72元。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分布实施的原则,计划在10月份再纳入20个试点单位,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六)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公有资产的登记清理工作。2014年,我县重新修改了《吕女双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国有资产的新增和处置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将管理办法列入当年继续教育的课程,使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上一新台阶。3月初,县财政局和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财务规定及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全县的预算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共清查核实固定资产4158件(台),资产总额5329.4万元,其中:盘盈资产222件(台),金额372.5万元;待清理报废资产533件(台),金额131.2万元;盘亏资产28件(台),金额64.4万元,针对产权登记中出现的有物无帐、有帐无物、帐实不符等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整和帐务处理。并利用81个行政事业单位已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有利时机,对清理后的资产积极推行固定资产卡片制度,使各单位的卡片帐、核算中心财务帐和国资办的分户档案帐帐相符、帐卡相符。

(七)开展改善投资软环境的行政效能执法。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改善投资软环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我们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目标,重点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同时对工作落实不够“重收费、轻服务”、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等“错位”、“缺位”现象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一是提供优质服务。凡是与投资者和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部门都要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尽量让投资者和群众少跑机关、少费时间、少耗精力。二是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三是建立严明的工作机制。四是积极推行依法行政。五是强化监督约束机制。

五、认真开展党政机关作风评议和乡、镇站(所)行风评议工作

(一)提高对机关作风评议工作的认识。组织广大群众对党政机关、执法机关开展民主评议作风工作,把机关作风的评议权交给群众和被服务对象,动员全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充分发扬了民主。一方面,拓宽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思路;另一方面,也促使行业部门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结合起来,更加重视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二)认真开展乡镇站所行风评议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县评议基层站(所)9个,评议率达到90%。同时,进一步规范了评议工作,确保评议工作程序严谨,评议结果真实可信,使行风评议活动既轰轰烈烈,又井然有序。

(三)在机关作风公开评议时,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亲临现场听取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在乡镇站所的行风评议工作中,乡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也亲临评议现场参加群众评议活动,加大了评议工作的影响和效果,增强了人民群众参与的信心和勇气,也引起被评议单位领导的重视,有效促进被评议单位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四)把群众意见作为衡量部门、行业纠风工作的最重要标准,凡群众测评满意率低于70%的,直接确定为纠风工作不合格单位。

六、认真开展“行风示范窗口”单位创建工作

今年我县结合本县实际,把“行风示范窗口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全县纠风工作的总体规划中予以安排部署,对已挂牌单位实行动态考核,对创建工作开展好的单位积极向上级推荐。今年,我县申报自治区级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10个,目前,供电公

司已通过地区初验达标。

七、加强执法监察工作

按照自治区、地区两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加强对政府机关及全县公务员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确保政令畅通。

一是加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执法监察,全面推进土地有形市场建设,严禁各种规避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行为。今年,全县共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11宗,成交11宗,成交面积2.313公顷,合同成交价187.7万元。

二是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执法监察,推进《招投标法》的全面落实,进一步规范有形建筑市场,严禁有关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干预工程发包,以及建设单位弄虚作假、规避招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变相出卖资质,“挂靠”、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加强改善软环境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要求各单位、各行业管理部门建立首问负责制、审批限时制、办事承诺制、政务公开制和行政过错追究等制度,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政府部门尤其是行政执法部门的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检查、评议活动。

四是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各级领导和相关单位的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

今后,我县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地区纠风工作的整体部署,结合实际,进一步增强纠风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促进我县纠风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五篇:县贯彻落实2014年纠风工作领导责任制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吕女双县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及地委、行署纠风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这个主题服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

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推进了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我县纠风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一、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2014年纠风工作

自中纪委五次会议、自治区、地区反腐纠风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我们迅速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本着早计划、早动员、早安排、早落实的原则,召开了吕女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对2014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上,政府县长与16个纠风重点单位签订了《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人民医院门诊部、城镇工商所、交警队等10个单位为牵头创建“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并为经贸委、农业局两个行风评议“回头看”单位聘请了16名行风评议员。制定下发了《2014年度纠风工作安排意见》、《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干部责任分解》、《反腐败纠风各项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分工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细则》、《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也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充实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责任明确到人,层层签订纠风目标责任书300份,确保了纠风工作全面开展。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

纠风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三项格局之一。县委、政府始终把纠风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打造廉洁高效政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经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服务的一件大事常抓不懈。

(一)把好领导环节,确保组织到位。今年我县把纠风工作作为树立政府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政府分管领导把纠风工作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按照责任制的内容和要求,每半年对分管单位和部门的纠风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做到职权行使到哪里,纠风工作就延伸到哪里。

(二)把好责任环节,确保职能到位。政府把纠风工作作为部门、行业“一把手”工程,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充分调动部门、行业工作积极性,认真落实纠风工作任务。在具体工作中,按照2014年制定的纠风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细化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加强了相互间的协调联系,使各单位在纠风工作中找准自已的位置,避免了越位、错位和相互推诿现象的发生。

(三)把好落实环节,确保责任到位。一是实行纠风工作“双签书”制度。部门和行业的主管单位既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又与县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各乡镇的基层站(所)既与县直各业务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又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并对责任状做了进一步的细化,使考核指标更切合实际,也更具针对性。二是实行乡、镇基层站(所)“双评议”制度。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乡镇基层的行风评议单位,采取“以块为主搞评议,以条为主抓整改”的工作思路,共同开展站所行风评议工作。三是对基层站(所)纠风工作实行“双考核”。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年终根据年初所签责任书,分别对乡镇基层站所的纠风工作进行考核。形成了纠风工作一级抓一级,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全面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把握双向对接环节,确保监督到位。县纠风办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个体私营业主中聘请了16名义务监督员,并制发了督查证。对监督员进行了分组分工,明确监督职责、监督内容,监督员与被监督单位的权利、义务,开展工作的方法和要求等;对本年度的重点评议单位开展百人问卷调查,对上年度的重点评议单位进行跟踪督察,通过监督员与被监督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双向对接,保证了群众性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抓好专项治理

(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牧民负担不反弹。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不折不扣地落实减负政策,确保农牧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弹。二是加强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禁止强行以资代劳。三是加大村级财务审计。今年,我县加大了村级转移支付力度,要求各乡(镇)转移支付资金的50转移分解到各村,并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各乡(镇)农经站也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面达到100,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四是狠抓村务公开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吕女双县村务公开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各村村务公开工作。目前,全县114个村已全面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其中,按照农经局统一制作规范性公开的村达60个,一般村务公开的村56个,并对村务公开实施“阳光”操作,增加了村政务、财务公开的透明度,没有出现

任何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和乱罚款的现象。五是不得出台涉农政府性基金、集资等收费项目或提高原有的收费标准。六是坚决纠正农牧民负担转移现象,绝不允许将收费对象由农牧民向农村中小学生转移,将收费向罚款转移。七是加强和规范农村建筑工程市场管理,防止工程项目暗箱操作、虚高定价等现象发生。五是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多次组织专门的检查组深入到各农资销售点开展执法检查,严禁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上市销售,使上市农产品合格率达100。六是把握政策界限,妥善处理村级债权债务。今年,各乡(镇)农经站对村级债务开展了全面清理,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制定了具体计划,采取先挂帐的办法,根据债务的性质和构成,能剥离的剥离、能核销的核销、能盘活的盘活,先摸清底数,后明确责任。目前,全县除库勒拜乡外,其余各乡(镇)均已完成债权债务清理并已公布。七是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竞标工作。年初,县委基层办、县农经局联合制定了《吕女双县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资产公开竞标承包经营的通知》文件,要求各村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对农村集体经济资产实行竞标承包,把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纳入规范化管理。

截止上半年,我县共为农牧民减负275.5万元,人均减负54元。

(二)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今年,我县从源头上严把收费关。一是在开学前,由教育局牵头,物价、监察、财政、纠风等部门配合,对全县中小学校长、学区主任进行了培训学习,明确了收费责任。二是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在教育系统实行“四项措施、三项要求”制度,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同时,对全县中小学教辅用书做出了“一生一课一辅”的规定,全县各中小学均严格执行“亮证收费”、“凭卡收费”、“统一中小学用书目录”、“统一收费与管理”四项制度。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教育局、中小学校、各班级逐级签订教育收费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职责,对没有尽到责任、有乱收费行为的,依照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四是向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宣传收费政策。各校均设立了公示栏,将收费项目及其标准、依据进行了公示。

2014年以来,县纠风办会同有关部门对教育系统组织了多次检查,及时纠正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三)认真抓好医疗市场整顿工作。在加强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县狠抓“回扣”、“让利”等不正之风,加大整顿医药市场秩序力度,将涉嫌行贿、推销假冒伪劣药品的企业和个人,一律列入“黑名单”,要求全县医疗机构不得与其有业务往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今年我县共查处违法案件18起,涉案金额3061.7元,查没违规药品、器械价值1361.2元,没收违法所得1702.7元,罚款13993元。并查处了3起流窜行医诊疗的违法诊疗活动,依法没收非法药品26种,价值2500余元。

(四)进一步加大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力度。今年,我县定期召开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从减轻企业负担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在全面总结2014年开展的企业减负“回头看”活动的基础上,会同物价、审计、税务、工商等部门分别从确定的企业厂务公开重点企业内部着手,对企业收费等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预防“三乱”现象的发生。同时,在县、乡(镇)两级建立了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为全县重点企业聘请了20多名减轻企业负担义务监督员,公布了监督电话,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切实把企业减负工作落到实处。

(五)治理公路“三乱”,巩固全县所有公路无“三乱”成果。为进一步落实治理公路“三乱”各项政策规定,监察局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对县乡公路先后进行了多次明查暗访,进一步巩固了全县公路无“三乱”成果。并开展了以治理公路三乱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样板路创建活动,不断规范路政、运管、公安交警等部门的执法行为和管理行为。

(六)加大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检查力度。我们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婚丧嫁娶管理的规定》,做到了婚丧嫁娶新办简办。进入8月中旬后,针对宴请之风有所抬头这一情况,监察局与有关部门一起利用下班时间,不间断地对各酒店、宾馆进行明查暗访、突击检查,没有发现超标准大操大办宴席的现象。今年县、乡还继续出台了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实施办法和申报制度,对宴请桌数、人数、钱数做了明确的规定。在十一期间,我县还在新建的文化广场为15对各族新人举行了盛大的集体婚礼,在全县逐步形成婚丧嫁娶新事简办的良好风气。

(七)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到位,今年,县监察局会同劳动人事局、建设局等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自治区及地区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施工用工单位建立和健全农民工最低生活保障金专户,进一步完善农民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截止目前,全县共清欠农民工工资4700元,已开工建设的14个建筑工程队为农民工缴纳最低生活保证金27万元,杜绝了建筑工程拖欠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八)加大对低保资金发放情况的检查。今年,我县对低保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在年初,在全县享受低保金的家庭进行了一次详细的摸底调查,对5种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取消了低保待遇,截止目前,共查出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352户1103人,减少低保资金支出159551元。

四、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

今年我们按照中纪委五次全会的要求,以“权、钱、人”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公共权力运行程序,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一)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今年,我县不断加大对“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力度,多次组织财政、监察、物价等部门开展了清理行政事业性票据、收费项目、罚没收入入库、预算外收入上缴、银行帐户等一系列工作,对各单位的收费项目、收费规模、收费标准、收缴程序进行了全面清理。在清理中,清理出了交警大队使用非法印制的收款收据收费金额118874元,分别对该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处以5000元和300元的罚款,现罚款己全部入库。

(二)进一步加快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今年我县在2014年对20个代表性单位推行非税收入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除法院、交警大队以外的所有非税收入单位全部纳入非税收入网络管理范围,截止目前,共纳入非税收入单位37个,占全县应纳非纳管理单位的95,收取非税收入314万元。同时,继续整顿和规范各单位的银行帐户,严禁设立帐外帐、“小金库”,严惩作假帐行为。

同时,认真落实《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截至目前,共完成招标项目9项,工程造价1534.66万元,建筑面积25959.91平方米;实施政府集中采购招投标4次,询价采购和分散采购45次,采购预算资金328万元,采购资金298万元,节约资金30万元,节资率达9.15。

(三)继续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认真执行《吕女双县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吕女双县关于落实审计决定的实施办法》和《吕女双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意见》,切实加大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执法力度。实行县纪委、组织、监察、人事和审计五部门经济责任审计联系会议制度,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2014年,我县共完成审计项目21个,涉及到32个单位,共查处违规资金934万元,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991万元;应上缴财政48万元,已上缴财政17.6万元。

(四)加大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监督检查力度。今年,我县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的选人、用人环境,完成了城管大队招考人员的报名、考试、面试、体检等全过程监督工作,共有24名复转军人报名,录用6人,通过督察没有发现违规行为。

(五)稳步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后,改变了国库资金拨付方式,解决了国库资金多环节拨付、多户头存放形成的大量库外沉淀和闲置浪费,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截止8月底,我县共发生直接支付20笔,涉及金额367891.83元;授权支付98笔,涉及金额343747.72元。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分布实施的原则,计划在10月份再纳入20个试点单位,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六)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公有资产的登记清理工作。2014年,我县重新修改了《吕女双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国有资产的新增和处置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将管理办法列入当年继续教育的课程,使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上一新台阶。3月初,县财政局和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财务规定及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全县的预算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共清查核实固定资产4158件(台),资产总额5329.4万元,其中:盘盈资产222件(台),金额372.5万元;待清理报废资产533件(台),金额131.2万元;盘亏资产28件(台),金额64.4万元,针对产权登记中出现的有物无帐、有帐无物、帐实不符等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整和帐务处理。并利用81个行政事业单位已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有利时机,对清理后的资产积极推行固定资产卡片制度,使各单位的卡片帐、核算中心财务帐和国资办的分户档案帐帐相符、帐卡相符。

(七)开展改善投资软环境的行政效能执法。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改善投资软环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我们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目标,重点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同时对工作落实不够“重收费、轻服务”、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等“错位”、“缺位”现象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一是提供优质服务。凡是与投资者和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部门都要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尽量让投资者和群众少跑机关、少费时间、少耗精力。二是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三是建立严明的工作机制。四是积极推行依法行政。五是强化监督约束机制。

五、认真开展党政机关作风评议和乡、镇站(所)行风评议工作

(一)提高对机关作风评议工作的认识。组织广大群众对党政机关、执法机关开展民主评议作风工作,把机关作风的评议权交给群众和被服务对象,动员全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充分发扬了民主。一方面,拓宽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思路;另一方面,也促使行业部门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结合起来,更加重视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二)认真开展乡镇站所行风评议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县评议基层站(所)9个,评议率达到90。同时,进一步规范了评议工作,确保评议工作程序严谨,评议结果真实可信,使行风评议活动既轰轰烈烈,又井然有序。

(三)在机关作风公开评议时,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亲临现场听取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在乡镇站所的行风评议工作中,乡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也亲临评议现场参加群众评议活动,加大了评议工作的影响和效果,增强了人民群众参与的信心和勇气,也引起被评议单位领导的重视,有效促进被评议单位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四)把群众意见作为衡量部门、行业纠风工作的最重要标准,凡群众测评满意率低于70的,直接确定为纠风工作不合格单位。

六、认真开展“行风示范窗口”单位创建工作

今年我县结合本县实际,把“行风示范窗口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全县纠风工作的总体规划中予以安排部署,对已挂牌单位实行动态考核,对创建工作开展好的单位积极向上级推荐。今年,我县申报自治区级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10个,目前,供电公司已通过地区初验达标。

七、加强执法监察工作

按照自治区、地区两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加强对政府机关及全县公务员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确保政令畅通。

一是加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执法监察,全面推进土地有形市场建设,严禁各种规避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行为。今年,全县共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11宗,成交11宗,成交面积2.313公顷,合同成交价187.7万元。

二是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执法监察,推进《招投标法》的全面落实,进一步规范有形建筑市场,严禁有关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干预工程发包,以及建设单位弄虚作假、规避招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变相出卖资质,“挂靠”、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加强改善软环境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要求各单位、各行业管理部门建立首问负责制、审批限时制、办事承诺制、政务公开制和行政过错追究等制度,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政府部门尤其是行政执法部门的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检查、评议活动。

四是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各级领导和相关单位的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

今后,我县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地区纠风工作的整体部署,结合实际,进一步增强纠风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促进我县纠风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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