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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工作总结多篇

发布时间:2023-06-26 09:07:16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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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工作总结多篇

【第1篇】家电下乡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成立工作组,家电下乡工作按部就班县政府成立了仪陇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陈科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明东、副县长龚宁任副组长,政府办、商务局、财政局、公安局、工商局、纪检局、目标办、广播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县经济和商务局长王瑞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协调解决家电下乡试点的日常工作,保证家电下乡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政府成立相应组织,高度重视家电下乡工作,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做好家电下乡活动期间的市场秩序和安全工作。

二、制定方案,保证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

我局认真学习领会商务部、财政部下发的《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制定出《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保证了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家电下乡工作深入民心

家电下乡领导组办公室印制20万份有关家电下乡的宣传册(单),通过集市,依托乡镇、村委会分发,组织文娱活动等途径向农民群众宣传;在全县范围内悬挂横幅400余条、涂刷墙体广告300余个;通过仪陇县电视台在黄金时间安排播出家电下乡的专题新闻,由县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副组长龚宁同志在电视上做了专题讲话,宣传家电下乡的相关惠农政策,另外滚动安排播放字幕广告,请已领取补贴的农民现身说法,扩大影响;利用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通公司的通讯网络向我县的手机用户、小灵通用户每2-3天接收到一条有关家电下乡的宣传短信;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共组织四次大型进乡入村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60多台次,宣传人员100余人,不留宣传死角和盲区,基本达到了全县人民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确保了市场秩序和安全

为使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我局及时帮助承办企业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发票、税收、城管等相关问题,增强承办企业的积极性。同时,为使产品充足,确保不脱销,不断档,我局与财政局积极协调承办企业,加大货源的投放力度,避免了家电下乡活动期间集中购买所引发的供货间断、排队争购等情况,方便了农民购买,各销售网点采取预约登记、送货上门等切实可行的得力措施,确保市场秩序和安全。

五、建立联系制度和投诉机制,保证了重要信息的上通下达

家电下乡活动期间,商务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公布家电下乡工作联系电话,加强沟通联系,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为群众解疑;建立投诉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有专人负责,及时受理投诉,重要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反映。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家电下乡正常运行

一是到销售网点检查指导,对备案确认的销售网点逐一巡查,不能保持网点建设规范的限期在7日内整改完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其停业限期整改。对促销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管,既帮助企业掀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高潮,又确保了活动的安全稳定,杜绝了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加强了对家电下乡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正确引导农民的消费行为,指导购买如何申报和办理家电补贴,本着方便农民购买、维修、领取补贴,避免抢购、降低企业促销成本,组织农民团购,妥善处理了承办企业与农民消费者的关系。

三是不搞终身制,按照中、省、市的工作安排,我局对已备案的家电下乡承办企业和销售网点进行逐一清理,凡是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取缔,备案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成熟一批、备案一批、公示一批。

四是协调组织,协同工商、质检、物价等部门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监控限价销售。及时下发督查通报六期,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补贴任务。

截止xx年底我县登记备案15个承办企业, 147家销售网点,11个售后服务维修点,配备联网终端的有71家,营业面积达50㎡以上的有147家,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共计15432台,发放补贴资金216万元,同时也把党和国家这一惠农政策实实在在的送到农民手中,使我县农民得到了实惠。

虽然我县xx年在此项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个别乡镇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纳入新农村建设重要议事日程;

2、各乡镇销售补贴进度不均衡;

3、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尤其是各个乡、村宣传需进一步加强;

4、个别经销商在推销家电下乡产品的时候有误导消费者的现象;

5、政府投入不到位,商务部门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致使不能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回首xx年,我局的家电下乡工作硕果累累,这更加坚定了我们工作的信心和决心,xx年,我局拟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

1、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原则。凡是应让农民知道的信息,必须做到公开透明,防止误传误导。

2、坚持试点产品和流通企业双认定原则。试点产品和企业必须是商务部、财政部公布的中标对象,每个产品均随机附带唯一的产品标识卡,中标企业的销售网点应当符合条件并经备案和公告。

3、坚持网点责任可追溯原则。同一个销售或维修服务网点,只能由一家中标企业进行备案并承担管理责任,不得多头备案,导致责任不清。

4、坚持中标企业流通网络开放性原则。中标企业不得限制经备案确认的加盟和授权网点销售其他中标产品,人为造成断档脱销。

5、坚持产品销售与补贴领退属地化原则。农民可以在省内任何一家经过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规定范围内的补贴类家电产品,持有关票据和证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

6、对销售企业严格要求的原则。从局到承办企业和销售网点分别制定出市场预测、宣传、农村网络建设、保障和应急措施等具体操作方案,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完善家电下乡销售服务网络,规范促销行为,保证中标产品的货源充足,严格执行中标产品的限价规定,加强宣传和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督促承办企业做好售后服务。

【第2篇】2022年家电下乡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省、州、县关于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的总体部署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县从2022年3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四年的家电、摩托车下乡推广工作,实行对农民在规定时间内购买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政

策。我县的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启动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推广工作,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协作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县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真正做到了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现将2022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班子

根据《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家电下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商市202225号)和红河州《转发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一是成立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审计局、县信用联社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二是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制订了《××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指导我县家电下乡工作。三是各乡镇高度重视,在各乡镇财政所专门设立了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兑付点,明确专人操作,全面做好家电下乡工作。

(二)加强业务学习,组织集中培训

一是组织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分管领导和具体操作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文件和会议精神,就国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和开展全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集中兑付周活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有关事项。二是组织全县销售网点工作人员在县财政局进行集中培训,熟悉政策与业务流程。三是自2022年3月家电下乡工作启动以来,县商务局分别走访了××县胜利电器行、华鑫通讯家电城、湖南家电等多个销售网点,并对其进行业务指导,督促他们及时完善网点设施,做好配送服务工作,保证了我县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根据县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从2022年3月份开始,积极谋划、布置做好相关宣传工作。一是在商务之窗、××商务上发布家电下乡相关政策和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集市,依托乡镇、村委会和销售网点向农民群众宣传,共计发放家电下乡有关政策的宣传册(单)10000余份。三是在全县范围内悬挂横幅,尤其是各销售网点必须悬挂宣传横幅,宣传家电下乡的相关惠农政策。各销售网点还必须粘贴家电下乡补贴流程、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型号、价格等宣传资料,现场为农户答疑解惑。

(四)严格网点审核,确保网点规范

一是严把销售网点备案关。由县商务局负责家电下乡网点备案工作,认真审核销售网点提交的书面备案申请材料,内容包括:销售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销售网点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销售网点与销售企业签订的销售协议、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登记表、销售网点销售服务承诺书。二是现场督察,检查其是否配备了电脑、专门电脑操作员,是否设立了专柜,是否统一了价格、标识、服务标准,是否粘贴了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农民购买须知和售后服务电话号码等。三是县商务局对备案网点进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申报网点及时审核备案公示,对已备案网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直至取消其资格。

(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市场秩序

一方面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多次对经销网点进行督导检查,加强网点监控管理,对相关情况进行调研、总结公布。另一方面家电下乡活动期间,商务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公布家电下乡工作联系电话,加强沟通联系,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建立投诉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专人负责,及时受理投诉,重要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反映。

三、存在的问题

家电下乡工作经过近一年的运作,

让广大农民群众受益,提高了农村家电产品拥有率,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农民购买欲望不高,认为价格低的产品质量肯定不好,厂家以次充好来忽悠农民;二是销售网点积极性不高,家电下乡产品属国家统一定价,销售家电下乡类产品利润低;三是补贴手续繁琐,农民办理补贴手续不够简捷,不能即购即补。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进一步提高对家电下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调动各销售网点的积极性,努力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大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通过电视等途径大力宣传,建立乡、村级宣传专栏,各销售网点要直接面向农民广泛宣传,营造声势,掀起销售热潮。

(三)强化监督检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环境。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管理,对不按规定、不能诚信经营的网点,要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资格,确保家电下乡工作稳妥扎实地进行。

【第3篇】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情况的半年工作总结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 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分工协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政策,通过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省、市关于家电下乡工作和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的文件精神,学习业务知识,确保财政干部职工对此项工作有全面认识,能正确把握政策。二是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加强领导。建立了乡到县、乡镇财政所到经办股室、经办股室到分管领导的工作机制,配备了得力人员,各个关口责任落实到人。各乡镇财政所由所长对所在乡镇的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负总责,各财政所选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实际操作,将各乡镇的唯一密匙发放给选派出来的专职人员,确保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三是各项基础保障工作到位,首先对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信息管理系统,其次及时地将电脑、打印机等设备配发到各乡镇财政所作为开展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专用,并为这些电脑分别连接了独立的网线,保证了网络的畅通和网页打开的流畅,做好硬件方面的保障工作。

(二)加强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从工作启动以来,先后以电视、报纸、公告、发放宣传单、宣传小册和当面解答疑问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宣传。共计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海报450余张、横幅标语25条、电视台宣传2次、宣传册5000份,让广大农民家喻户晓,了解政策、熟悉政策和用好政策。

(三)坚持各项硬性操作原则

1、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原则。各乡镇财政所定期公示工作开展情况,提供咨询电话,财政局内设专人负责接收各工作点意见反馈和汇总上报工作。

2、坚持产品认定原则。全县共计拥有销售网点19个,中标的销售网点符合条件并经县经贸局备案和公告。专门的财政人员随时了解网点的分布、销售以及规范情况,随时对销售网点在销售过程中出现的遗漏和不足提出建议。

3、坚持产品销售与补贴领退属地化原则。农民可以在云南省备案的任何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产品,凭有关证明材料回到户籍所在各乡镇办理补贴领取(或退还)的审核认定手续后,由乡镇财政所按有关规定支付(或收回) 补贴资金。

(四)严格审核,及时兑付,足额发放。

各乡镇财政所通过健全审核制度,张贴流程图、告示牌,告知农户一是要在云南省内指定网点购买指定范围内家电商品(宣传中建议农户尽量在县内网点购买)。二是农户要持户口、购买人身份证、涉农一折通、购买发票和产品标识卡(汽车、摩托车还需持行驶证复印件)到乡镇财政所申报办理。对前来申报、审核、补贴的农户,财政所工作人员立即上网查实标识卡、发票是否相符;核对购买人、一折通户名是否是在同一户口簿内;购买产品是否在该产品最高限价内;购买数量是否符合“每类产品每户限购2台(件)”(汽车限定每户1辆)。对查实符合规定、证件齐全的及时在网上登记办理,对不符合要求的都当面向农户作出了合理的解释(汽车、摩托车办理时需对照“下乡产品生产企业及型号对照表”,确认购买车辆是否属于补贴范围内)。

至6月24日,我县总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533台(件),资金已兑现到户的产品392台(件),共计兑现资金89573.9元;摩托车、汽车下乡产品已办理申报79辆,兑现资金51890.71元。

(五)做好协调服务。

根据国家、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乡镇具体情况,财政作为管理部门之一,多次前往购买商品农户家中询问从购买到兑现资金全部过程中的困难,又前往指定销售网点,对销售、发票备注等方面提出建议,力求家电下乡产品适销对路,农户兑现补贴快捷。向销售商协调了购买时检查购买人身份证,并在发票备注中注明购买人身份证号码,以备申报时查实;对销售出的商品要求销售网点尽快将销售信息登陆,方便农户能迅速办理申报手续等事项,力争做到把好事办得更好、把实事做得更实。

【第4篇】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因此好好准备一份总结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根据青川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川县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青财建[20xx]18号)文件精神,我镇于4月12日至18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镇立即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财政所人员和各村村主任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对检查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召开销售商会议,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我镇于4月12日召开销售商会议,认真听取了销售商对家电下乡产品补贴兑现情况的报告,并要求其深入开展自查工作,及时写出书面自查报告。

深入调查,逐户核实。发动村社干部根据财政所提供的花名册逐户进行走访核查,对外出务工户通过电话方式进行核实,做到了100%核查到位。

二、补贴兑现情况

自20xx年11月开展商审商付政策以来,我镇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532台,财政所向商户兑现财政资金99536.97元,通过专项检查核实,销售商向购买者全部兑现了补贴资金,没有发现截留和挤占财政补贴资金现象。

三、存在问题

(一)存在非农家庭借用农业户口本获取财政补贴的行为。

(二)未对销售网点提交并确认的已兑付补贴农户名单进行公示。

四、改进办法

(一)通过公示、电话查询等方式加强购买人信息核查力度,确保国家资金补贴对象的准确性。

(二)建立村组干部查询制度,组织村组干部定期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进行实地走访询问,准确掌握补贴兑现情况。

【第5篇】2022年上半年家电下乡工作总结

我区家电下乡工作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绩,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成立专门班子,认真制定工作方案

二、熟悉政策业务,组织集中培训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四、严格网点审核,确保网点规范

我局组织了专门力量,认真审核销售网点提交的书面备案申请材料,内容包括:销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与销售企业签订的销售协议(原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登记表、销售网点销售服务责任书(加盖公章)。同时对备案申请网点现场督察,检查其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是否配备了电脑、税控机、专门电脑操作员,是否设立了专柜,是否统一了价格、标识、服务标准,是否张贴了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农民购买须知和售后服务电话号码等。我局对全区200多家首批申报网点,经严格审核有60多家因不符合要求而未通过,审核通过备案网点140家并予以公示。同时我局对备案网点进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申报网点及时审核备案公示,对已备案网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直至取消其资格。如对首批140家家电下乡经销网点现场检查中,我们取消了有虚假宣传等问题的3家网点。截至6月中旬,全区184个备案网点人员、设备配备齐备,市场秩序井然。

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了市场秩序和安全

【第6篇】全区家电下乡工作总结范文

区家电下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的关心指导下,积极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工作布署,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家电下乡工作作为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改善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条件的民生工程,摆到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自家电下乡工程实施以来,就把此项工作列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督查督办。区商务局、区财政局以及区家电下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通过成立机构、宣传政策、审批网点、组织销售、审核兑付、加强监管等措施,推动了家电下乡工作的健康发展。达到了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的良好效果。

一、基本情况

我区共有12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现有审核备案通过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87家,自家电下乡开展以来,我区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0.228万台/件,销售金额5.016亿元,兑付家电下乡补贴金额6305.74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家电下乡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健全。为了确保家电下乡工作在全区有力有序推进,我们从建立健全机构着手,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全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商务局设立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家电下乡日常工作,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乡镇长任组长,为我区的家电下乡工作扎实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由区政府制定印发了《区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对家电下乡工作各个环节都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三是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各乡镇分管领导会议、中标企业负责人会议、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和乡镇财政所业务培训等会议,对全区家电下乡工作进行布署安排,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全区家电下乡工作始终保持组织有力、上下联动、密切协调的家电下乡推进机制。

(二)加强宣传,全面普及家电下乡政策。为使家电下乡这项惠农政策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掌握政策、懂得政策、享受政策,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范围辐射12个乡镇和城区。一是把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意义、补贴原则、补贴内容、补贴申报兑付方法、补贴标准等内容印制成《家电下乡政策解读》小册子发放到全区个行政村的农民群众手中;通过新闻、在线、区商务局网站等新闻媒体,以及印发宣传材料,张贴横幅标语,广泛深入进行宣传家电下乡政策。二是组织五星电器、宏图三包等大型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出动宣传车辆并携带家电下乡产品进乡入村进行宣传销售,现场宣传讲解家电下乡政策,积极为农民释疑解惑。三是严格要求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按照政策规定,在经营场所悬挂家电下乡指定店标示牌,张贴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和家电下乡产品价格告示。四是深入开展“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通过全方位、深层次、多领域的宣传,提高了农民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的知晓率,增强了农民群众购买家电产品的积极性。

(三)坚持标准,科学布置销售网点。选好销售网点是做好家电上乡工作的基础。严格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审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截止目前,区共有87家销售网点,覆盖了所有的乡镇及城区社区。一是严把销售网点准入标准。按照规定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质、条件,对申报的网点进行认真审核,在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前提下,区商务局和区财政局共同对每一个申报网点的设备设施、人员素质、经营规模、经营信誉以及经营状况等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按照宁缺毋滥原则,对不符合条件的网点决不予以通过。二是实施承诺制度,对每个通过考核的网点都与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承诺书。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除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外,区商务局还组织各网点电脑操作人员进行网络使用、信息录入等专门业务培训,并且利用督查机会对每个网点进行现场操作演示,“手把手”培训,保证了销网点质量。

(四)创新举措,简化兑付程序。家电下乡工作实施前期,区兑付率处在全市落后位置。区商务局和区财政局协调配合,深入调研,查找问题原因。因个别销售网点不能及时报送材料,以及个别财政所不能及时审核兑付,导致兑付率不高,一度影响了销售网点销售积极性。为此,我们根据调查情况,督促相关销售网点必须及时、准确录入,区财政局把兑付工作列为对财政所年度考核内容之一。通过努力,区家电下乡兑付率自2022年下半年以来一直处于全市前列,极大调动了销售网点积极性。自家电下乡开展以来,全区共销售家电下乡227336台,销售额6.7亿元,补贴资金8585万元。

三、做好服务,做到有疑必答,有求必应。

一是为了方便群众,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我们向社会公布区商务局与区财政局的咨询服务热线及监督投诉电话,各乡镇街道财政所也设立了家电下乡服务台,及时为群众答疑解难,及时处理投诉问题。二是协调相关部门,帮助销售网点解决遇到的难题。家电下乡工程实施前期,我区首批通过的家电下乡乡镇销售网点大都是个体工商户,不能独立开具税务发票,这与家电下乡政策相违背。销售网点很着急,消费者的补贴不能及时兑付。针对此问题,我们积极协调税务部门,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办理小规模纳税人开通绿色通道,给予快速办理,同时降低办理的费用。

四、抓监管,确保网点经营井然有序。

为了保证我区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始终把加强对网点管理做为中心工作来抓,规范销售网点的经营行为。指导网点设立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专区(柜),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做好货源组织工作,不缺货、不断货,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对销售网点实行动态管理,凡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销售网点,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自家电下乡开展以来,已有18家被取消家电下乡销售资格。

(一)加大对销售网点的日常监管力度。区商务局会同区财政局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日常监管,严格执行日常检查及抽查制度,对销售网点抽查比例每月不低于20%,建立《家电下乡检查记录表》,对检查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多次对全区销售网点实施检查,检查销售网点宣传、销售、信息录入、发票开具、服务承诺落实、产品质量以及骗补行为等情况。督促销售网点及时、全面、真实地将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信息录入系统,非补贴用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必须在录入时点击“非补贴用户购买”项,相应注销产品标识卡,督促销售网点严格遵守标识卡管理各项规定,杜绝骗补情况的发生。

(二)全面开展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专项整治活动。xxxx年是家电下乡监管年,国家、省、市先后几次下发了要求加强对销售网点监管文件。尤其是xxxx年5月1日到7月30日组织的为期三个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清理整顿活动,时间最长、检查最全、效果最明显。在这次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清理整顿活动中,区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清理整顿工作。通过这次清理整顿,共取消3家严重违规经营网点,暂停4家网点销售资格,警告和责令限期改正3家销售网点,并对没有销售或销售量较少的5家网点予以取消销售家电下乡产品资格。

(三)深入开展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对全区销售网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深入检查。首先通过电话和qq群通知各网点自查,然后随机抽查部分销售网点自查情况。从检查效果看,各销售网点都能够严格执行家电下乡相关政策,全面、真实、及时将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信息录入信息系统,没有发现虚假销售套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等违规问题。家电下乡结束后,各销售网点也能及时对有关标识进行清理,撤下店面标识、宣传材料、专区(专柜)等。

五、存在问题

在家电下乡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随着家电下乡管理工作不断改进,逐步完善。问题逐步得以解决,保证了国家补贴资金的安全。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是个别网点的店面建设不够规范。家电下乡产品没有分区摆放;不重视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牌没有悬挂在醒目位置;产品价格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没有张贴或及时更换。

二是少数网点销售不规范。申领补贴资料不齐,代签字现象较多。留存号码空号、无人接听、号码和联系人不符等现象时有发生,给回访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三是个别网点对系统操作还不熟练。对新家电下乡系统还不够了解,关于系统里进销存台帐不知如何操作,导致我区有个别网点的时销存台帐没有规范建立、建全。

四是机卡分离现象一定时期内还存在。主要集中在xxxx年3月15日后那段时间,因有一批家电下乡产品中标到期,产品标识卡无法录入,被厂家统一收走,并且个别厂家代理商要求打货款到一定额度才能换新卡,或者是进四到五台新产品才能换一张新卡,导致部分产品长时间处于机卡分离状态。

五是盗用顾客资料和户口转借情况时有发生。有个别网点私自留用顾客资料为其他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补贴,有非农业户口的客户转借农村户口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申请家电下乡补贴,这都为我区家电下乡工作监管带来一定困难。

对存在以上问题的家电下乡网点,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理,直至取消网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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